糯米粉 大米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899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6°48′59.04″,44°18′20.81″。项目西侧为吉林宇丰兴茂粮食有限公司,东侧为闲置厂房,北侧隔兴启街为待开发用地,南侧隔兴华街为舒兰市大润德有限公司(未建成)。新建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大米20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7月15日,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批号:舒环行审字【2013】58号。目前项目已竣工。2020年3月23日企业首次取得排污登记,2025年3月7日对排污登记进行了延续,登记编号为:91220283068638481B001X。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6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06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6日)重大变动清单的规定,与环评批复相比,本项目验收阶段新增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0623.36平方米,但并未新增产能,原环评中主要产品为糯米粉,实际产品为大米,加工工艺无变化,规模未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因子及排放量无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在稻米加工时产生粉尘,废气通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采取封闭措施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大米加工等设备,声压级在80-100dB(A)之间。在采取加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粮食杂质、碎米、米糠、稻壳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
生活垃圾经垃圾筒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杂质、碎米、米糠、稻壳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外售用作肥料。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2、废气
在厂界上、下风向处设置了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外4个噪声监测点位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正常排污状况。
本项目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可以通过验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备注:
附件1: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建设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柴伟(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柴伟(签字)项目负责人:王宇填表人:,王宇建设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5981123888邮编:132602地址: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899号表1建设项目名称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主要产品名称大米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糯米粉20000t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大米20000t环评时间2013年7月开工日期2017年7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24年9月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3月12日-13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69万元比例0.69%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总投资69万元比例0.69%验收编制依据1、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环国合字[2018]1号;5、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6、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7月;7、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舒环行审字【2013】58号),2013年7月15日。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噪声厂区营运期噪声排放限值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标准值见下表。表1-1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环境要素标准级别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运营期3类6555GB12348-2008(2)废气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下表。表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899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6°48′59.04″,44°18′20.81″。项目西侧为吉林宇丰兴茂粮食有限公司,东侧为闲置厂房,北侧隔兴启街为待开发用地,南侧隔兴华街为舒兰市大润德有限公司(未建成)。新建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大米20000t。地址、生产规模等未发生变更。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建(构)筑物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大米加工生产线新建大米加工生产1条,大米加工能力为20000t/a。大米加工车间4877.17m2。已建成储运工程储粮仓库建设成品库4877.17m2。已建成辅助工程办公及生活区厂区现有办公室,243.3m2,共1层已建成辅助生产设施地秤一座。已建成环保工程废气大米加工生产线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已建成废水治理项目生产不排水,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舒兰市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已建成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3—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可定期外售用作肥料,不排放。稻壳外卖做生物质颗粒。碎米外卖做饲料。/表1-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建筑面积(m2)备注1大米加工车间4877.17已建成2成品库房4877.17已建成3办公室243.13已建成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1-6。表1-6主要生产设备序号生产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输送机台42绞龙台23去石机台14重力筛台15净米机台66抛光机台57择选机台38白米分离机台19扒皮机台210糙米机台111电子定量缝口称台2—4—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主要是生物质、玉米等。表1-7本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单位数量来源1水稻t/a25000外购2包装材料个80万外购公用工程:(1)供电系统本项目厂区用电电源来自舒兰市经济开发区供电所统一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2)给排水系统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两大类。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天40L计算,一年按300天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8t/d(240t/a)。生产用水量为1t/d(240t/a),主要抛光工序用。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80%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4t/d(192t/a),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生产用水全部蒸发,不排放。(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产时间为300天,每班8小时,每天1班。(4)供热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采暖采用开发区集中供热。—5—表2主要生产工序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1)除杂、去石:首先外购来的稻谷经过除杂、去石,将混入稻谷中的各类杂质去除,以提高大米的质量。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沙石固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沙石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砻谷、谷糙分离:砻谷工序就是运用机械是壳与糙米分离。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稻糠固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通过管道进入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稻糠收集后可以出售;3)碾米:碾米工程即用碾米机碾削,摩擦糙米使皮层与胚乳分离。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噪声、稻米固废,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稻壳收集后用来加工生物质成型颗粒;4)白米分级:利用碎米和整米立型差异,利用白米分级筛在平面回转的筛面上进行自动分级,经过适当配备的四面筛面的连续筛理,分处理整米、大碎米、中碎米、小碎米四个等级,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碎米固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碎米收集后进行出售;5)抛光:大米抛光是加工精制米时必不可少的工序。抛光借助摩擦作用将米粒表面浮糖擦除,提高米粒表面的光洁度,同时有助于大米保鲜。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浮糠固废,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浮糠收集后进行出售;说明:抛光工序新鲜水的用量较少,约为300t/a,用途为抛光机加水抛光,新鲜水经蒸发全部消耗,整个生产流程不产生工艺性废水外排。6)色选:色选是利用色选机除去米粒中的异色粒(异色米粒及异色杂质),是生产精制米、出口米时一道重要的保证产品质量的工序。本环节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杂色米固废,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杂色米收集后进行出售;7)定量包装:目前市场上成品大米以5kg、10kg普通型料袋、纺织袋包装为—6—多。本项目真空包装不充氮。固废、噪声、粉尘固废、噪声固废、噪声固废、噪声、粉尘稻谷除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白米分级固废、噪声、粉尘固废、噪声、粉尘包装色选抛光固废、噪声固废、噪声图2-1稻米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脉冲布袋除尘机理说明脉冲布袋除尘器由灰斗、上箱体、中箱体、下箱体等部分组成,上、中、下箱体为分室结构。工作时,含尘气体由进风道进入灰斗,粗尘粒直接落入灰斗底部,细尘粒随气流转折向上进入中、下箱体,粉尘积附在滤袋外表面,过滤后的气体进入上箱体至净气集合管-排风道,经排风机排至大气。清灰过程是先切断该室的净气出口风道,使该室的布袋处于无气流通过的状态(分室停风清灰)。然后开启脉冲阀用压缩空气进行脉冲喷吹清灰,切断阀关闭时间足以保证在喷吹后从滤袋上剥离的粉尘沉降至灰斗,避免了粉尘在脱离滤袋表面后又随气流附集到相邻滤袋表面的现象,使滤袋清灰彻底,并由可编程序控制仪对排气阀、脉冲阀及卸灰阀等进行全自动控制。—7—表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2、废气:项目主要在清理、碾磨、除尘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1310谷物磨制行业产排污系数表,工业粉尘产生量为0.015千克/吨-原料,项目原料稻谷加工量为250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375t/a。企业稻米加工车间封闭,且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大米加工等设备,声压级在80-100dB(A)之间。在采取加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为5003t/a,其中杂质、石子约200t/a,外售给饲料厂;稻壳产生量约为3000t/a,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米糠、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及碎米产生量约为1800t/a,外卖饲料厂。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表3-1固废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废物或产品类型名称产生量(t/a)废物类别及代码处理处置方式1一般固体废物杂质、石子200900-999-99外售给饲料厂2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900-999-99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3一般固体废物米糠、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及碎米1800900-999-99外售给饲料厂4一般固体废物稻壳3000900-999-99外售给饲料4一般固体废物稻壳3000900-999-99厂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登记管理类,企业于2020年3月23日首次取得排污登记,2025年3月7日对排污登记进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6日),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产品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变化情况一览表合计500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情况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本项目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0623.36平方米,但并未新增产能,原环评中主要产品为糯米粉,实际产品为大米,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不涉及5.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延续,登记编号为:91220283068638481B001X。6.项目变更情况清单(试行)》变化情况一览表如下。表3-2—9—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不涉及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不涉及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环境保护措施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10—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综上,本项目验收阶段新增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0623.36平方米,但并未新增产能,原环评中主要产品为糯米粉,实际产品为大米,规模未发生变化。故不属于重大变更。—11—表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环评结论⑴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对区域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较小。⑵废气项目主要在清理、碾磨、除尘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1310谷物磨制行业产排污系数表,工业粉尘产生量为0.015千克/吨-原料,项目原料稻谷加工量为250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375t/a。企业稻米加工车间封闭,且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⑶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大米加工等机械运转的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经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⑷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粮食杂质、碎米、米糠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生活垃圾经垃圾筒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杂质、碎米、米糠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外售用作肥料。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4、环境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可接受范围之内。5、综合评价结论—12—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采取较为严格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可以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0.069%。环保投资详见下表。表4-1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表,单位:万元治理项目治理措施投资(万元)治理效果废气颗粒物布袋除尘器38.8颗粒物满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设备噪声隔声、减振、封闭30达标排放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0.2无二次污染总计69.0“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表4-2项目“三同时”验收表项目治理措施治理对象处理效果废气大米加工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无组织粉尘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噪声隔声、减振、封闭生产车间设备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噪声隔声、减振、封闭生产车间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垃圾箱等贮运设施生活垃圾、杂质、碎米、稻壳、米糠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不产生二次污染表4-3污染物排放清单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处理措施、效率及运行参数排污口信息执行标准废气大米加工粉尘(无组织)/0.375自带布袋除尘器/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基础减震、隔声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固废大米加工杂质、石子—200外售给饲料厂无二次污染产生生活垃圾—3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米糠、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及碎米—1800外售给饲料厂稻壳—3000外售给饲料厂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舒兰市环境保护局文件舒环行审字【2013】58号关于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14—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位于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899号,经营内容及规模为年产2万吨糯米粉,占地面积204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21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研究,同意办理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1、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工车间等易产生粉尘废气的部位要采用高除尘设备进行处理达标后,集中收集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确保各工序粉尘及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2、切实做好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避免噪声扰民。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加减振等技术处理,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对产生高噪声的部位要建设隔离间,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必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3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3、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稻糠、稻皮、回收粉尘、稻壳灰等杂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临时堆场要采取防尘和密封措施,不得随意堆放;筛分过程中产的石头、稻皮及生活垃圾要运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贮池内,定期清淘,不得随意倾倒;待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必须无条件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5、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搞好厂区绿化工作,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7、对产生扬尘的部位定期进行酒水处理,封闭场区扬尘。8、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全部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我局批准后方可—15—进行试运行,投入试运行三个月以内必须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要求批复执行情况一建设项目位于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899号,经营内容及规模为年产2万吨糯米粉,占地面积204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21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研究,同意办理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建设项目位于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899号,经营内容及规模为年产2万吨大米,占地面积20544平方米,建筑面积9997.64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研究,同意办理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与环评阶段不一致,但不属于重大变更。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11、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工车间等易产生粉尘废气的部位要采用高除尘设备进行处理达标后,集中收集于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确保各工序粉尘及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相关环保设施已落实,采用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除尘器位于厂房内,厂房封闭。根据监测,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2切实做好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避免噪声扰民。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加减振等技术处理,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对产生高噪声的部位要建设隔离间,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必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3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已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排放要求。1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稻糠、稻皮、回收粉尘、稻壳灰等杂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3临时堆场要采取防尘和密封措施,不得随意堆放;筛分过程中产的石头、稻皮及生活垃圾要运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已落实。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1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贮池内,定期清淘,不得随意倾倒;待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式4运行后,必须无条件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已落实。开发区管网已铺设完成,企业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管网后排入舒兰市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厂。5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搞好厂区绿化工作,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已落实。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已落实。7对产生扬尘的部位定期进行酒水处理,封闭场区扬尘。已落实。8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已落实。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全部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申请试运行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我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行,投入试运行三个月以内必须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已落实。—18—表5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监测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表5-1分析监测方法一览表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出限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7μg/m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2监测仪器表5-2监测仪器表检测项目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颗粒物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PT-104/55SSJ35噪声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XJ285.3人员资质监测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5.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4.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5.4.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5.4.3气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进行。5.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5.1验收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方法。5.5.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可比性。5.5.3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测定结果按测定方法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5.5.4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表5-3噪声测量仪器校准结果表监测日期校准声级dB(A)备注测量前测量后差值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dB(A),测量数据有效2025年3月12日昼间93.893.802025年3月12日夜间93.893.802025年3月13日昼间93.893.802025年3月13日夜间93.893.805.5.5监测分析数据及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20—表6验收监测内容验收监测内容: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表6-1监测天气状况采样日期天气情况气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m/s)2025.03.12阴99.9~100.1-5.2~1.1/西0.8~1.42025.03.13阴99.8~100.1-4.1~1.1/西0.7~1.26.2废气验收监测内容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厂界颗粒物废气监测内容详见表6-2。表6-2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编号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频次1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连续2天,每天4次6.3噪声验收监测内容本项目厂界四周布设4个监测点位,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在厂界围墙外1m处,传声器位置高于墙体并指向声源处,频次为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噪声监测内容详见表6-3。表6-3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日期厂界噪声在厂界四周围墙外1米处监测点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各1次,连续监测2天—21—表7验收监测结果7.1废气监测结果表7-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m3采样地点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µg/m3)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厂界上风向01#2025.3.12颗粒物103106103105厂界下风向02#颗粒物101105107108厂界下风向03#颗粒物112115112113厂界下风向04#颗粒物118113113112厂界上风向01#2025.3.13颗粒物117115117114厂界下风向02#颗粒物118114116119厂界下风向03#颗粒物119116114117厂界下风向04#颗粒物118112116116标准1000100010001000是否达标是是是是厂界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0.1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要求。—22—7.2噪声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结果表7-2噪声验收检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检测结果dB(A)昼间夜间47492025.3.12厂界噪声47424643东侧厂界外1m处5449南侧厂界外1m处53482025.3.13厂界噪声49445043标准6555是是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检测点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东侧厂界外1m处53南侧厂界外1m处54西侧厂界外1m处北侧厂界外1m处西侧厂界外1m处北侧厂界外1m处是否达标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注:生产负荷由企业提供。—23—表8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验收监测结论: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2、废气:在厂界上、下风向处设置了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3、噪声本项目厂界外4个噪声监测点位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杂质、稻壳、碎米、米糠、稻壳等外售做饲料。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5总结论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正常排污状况。本项目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可以通过验收。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1、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杜绝因跑、冒、滴、漏产生的环境污染现象发生。2、重点加强对粉尘等的运行管理,确保其处理效率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24—附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验收类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表√;登记卡建设项目名称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舒兰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899号建设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32618电话15981123888行业类别谷物磨制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大米20000t。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7年7月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大米20000t。投入试运行日期2024年9月报告书(表)审批部门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文号舒环行审字[2013]58号时间2013年7月15日控制区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文号时间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0000万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环保投资概算69万元比例0.069%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设施监测单位吉林省睿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投资69万元比例0.069%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2640h污染控制指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技改部分产生量(2)技改部分处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增减量(5)排放总量(6)允许排放量(7)区域削减量(8)处理前浓度(9)实际排放浓度(10)允许排放浓度(11)废水COD氨氮石油类废气SO2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固废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其他项目均为吨/年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其中:(5)=(2)-(3)-(4);(6)=(2)-(3)+(1)-(4)—2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已编制了环境保护规范,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69万。1.2施工简况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能得到保证,2013年7月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吉林骏骅农业有限公司年产糯米粉20000吨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7月15日,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以舒环行审字【2013】58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1.3验收过程简况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18年9月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24年3月,采用自主验收方式(委托吉林省睿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进行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验收意见的方式:书面验收意见的时间:2024年4月14日验收意见的结论: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2、废气:在厂界上、下风向处设置了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3、噪声本项目厂界外4个噪声监测点位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杂质、稻壳、碎米、米糠、稻壳—26—等外售做饲料。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有关建立和健全环保机构的精神,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建立以主管物业管理站为核心的三级环境管理体系。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教育。各级领导对环境污染负有管、防、治的责任。2.环境管理的内容与责任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不但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管理,同时必须对施工的文明程度、环境影响缓解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规章: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舒兰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大米加工等设备,声压级在80-100dB(A)之间。在采取加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杂质、稻壳、碎米、米糠等外售做饲料。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无环境风险。5、环境监测计划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监测重点为大气、噪声,采用定—27—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计划见下表。类别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率控制标准备注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厂区边界每季一次,每次2天,昼夜各一次昼间≦65dB(A),夜间≦55dB(A)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环境空气TSP厂区上风向10m,下风向10m每年一次,每次两天,24小时连续监测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无。3整改工作情况无。—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糯米粉 大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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