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 供电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等法律法规要求,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经过专家审查。现对《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建设单位: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施俏玲 18214173550
邮箱:598285881@qq.com
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坤19987793823
邮箱:286954947@qq.com
建设单位: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备注:
附件1: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含专家意见).pdf
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单位:,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峨山县联系人:,施俏玲电话:,18214173550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报批时间:,2025年4月送审单位: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峨山县联系人:施俏玲电话:18214173550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报批时间:2025年4月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概况位置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和峨山县,本工程线路起于220kV峨山变,迄于云南110kV神龙变,线路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约4.6km(均为架空线路),主要建设塔基14个,起点塔基(J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2′27″,北纬24°03′09″;终点塔基(J14)中心地理坐标为:102°11′39″,北纬24°01′20″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塔基14个,新建线路路径长4.6km(均为架空线路),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总投资(万元)717土建投资(万元)140占地面积(hm2)永久占地:0.11临时占地:0.14动工时间2025年5月完工时间2025年7月土石方(m3)挖方填方借方余(弃)方15251525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场/项目区概况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市级划定的漠沙江沿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型山间缓坡地貌原生土壤侵蚀模数[t/(km2·a)]300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500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本工程场址对外交通、施工条件相对较好;建设场地唯一,无比选方案;选址不涉及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也不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等,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开挖的土石方最大限度的得到了综合利用,无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预测水土流失总量2.72t防治责任范围(hm2)0.25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防治标准等级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水土保持措施一、主体工程已考虑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有:工程措施:塔基区:表土剥离160m3;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190m3。植物措施:施工场地区:撒草绿化0.14hm2。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临时措施:塔基区临时密目网覆盖400m2,施工场地区临时密目网覆盖800m2。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工程措施0.28植物措施0.17临时措施0.95监测措施2独立费用9.10水土保持补偿费0.17万元(1740.90元)总投资13.30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思敏法人代表喻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汕头大厦B座1303地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青龙路86号邮编650100邮编653403联系人及电话马永坤/19987793823联系人及电话施俏玲18214173550电子信箱286954947@qq.com电子信箱598285881@qq.com传真/传真/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683657027T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7587386888E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说明书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J1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2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3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4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5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6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2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3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4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5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6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7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8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9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0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1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2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7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8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9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0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1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2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3塔基占用林地情况J14塔基占用林地情况目录1项目说明1.1项目基本情况1.2编制依据1.3设计水平年1.4防治责任范围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2项目概况2.1项目组成及布局2.2施工组织2.3工程占地2.4土石方平衡2.5表土堆场设置情况2.6取土场、弃土场2.7自然概况3水土保持评价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3结论性意见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4.1水土流失现状4.2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预测4.3弃渣量预测4.4土壤流失量预测4.5水土流失危害分析4.6指导性意见5水土保持措施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5.2水土保持措施设计5.3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6水土保持监测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7.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7.2效益分析8水土保持管理8.1组织管理8.2后续设计8.3水土保持监测8.4水土保持监理8.5水土保持施工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附表==1、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2、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3、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单价分析表==附件==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附件2: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25〕6号,2025年1月21日);附件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征求意见的复函》(新政函〔2024〕70号,2024年12月12日);附件4: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征求意见的复函》(2024年12月12日)。==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2、项目区水系图;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4、项目总体布置图;5、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6、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及监测点布置图。1项目说明1.1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云南神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预计于2025投运。云南神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最大负荷总计约为54.5MW,年用电量约为3.27亿kWh。根据《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用户变压器容量在20~40MVA之间时,可建设用户专用变”。根据云南神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荷情况,为满足厂区供电负荷需求,有必要实施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以满足该厂区生产、发展用电及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故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二、项目基本情况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和峨山县,本工程线路起于220kV峨山变,迄于云南110kV神龙变,线路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约4.6km(均为架空线路),主要建设塔基14个,起点塔基(J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2′27″,北纬24°03′09″;终点塔基(J14)中心地理坐标为:102°11′39″,北纬24°01′20″。根据周边道路分布及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塔基可直接利用既有的乡村道路,部分塔基采取人力运输,无需新修施工道路。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25hm2,其中永久占地0.11hm2,临时占地0.14hm2,其中塔基区0.11hm2,施工场地区0.14hm2。占地类型为林地0.25hm2。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投资7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0万元,项目投资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竣工,总工期3个月。表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序号项目数据单位备注一项目占地面积0.25hm22486.76m2(一)塔基区面积0.11hm2永久占地(二)施工场地区面积0.14hm2临时占地二工期年0.252025年5月~2025年7月三投资万元717土建投资140万元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0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并开始施行);(5)《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7月27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颁布,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2021年7月2日)。1.2.2部委规章(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年第12号令,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2023年3月1日起施行)。1.2.3规范性文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2)《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后事中监测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3)《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6)《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8)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2020年12月7日);(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10)*******、******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2017年8月30日);(12)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划分玉溪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2019年6月10日);(1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2023年8月28日);(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环保〔2025〕38号,2025年2月28日);(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2024年2月21日);(1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云自然资规〔2024〕3号);(17)《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8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8)《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20)《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云南省水利厅2015年1月)。(2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2595,2023年9月28日);(2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环保〔2025〕38号,2025年2月28日)。1.2.4规范标准(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0-2022);(2)《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4)《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4年12月9日);(5)《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6)《水土保持试验规程》(SL419-2007);(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T190-2022);(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1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8-2024);(12)《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SL718-2015);(13)《云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14)《表土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GB/T45107–2024);(1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T277–2024);(16)其他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1.2.5技术文件资料(1)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25〕6号,2025年1月21日);(2)《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玉溪玉电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8月);(3)《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4)其它有关的工程设计资料。1.3设计水平年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竣工,总工期0.25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确定本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1.4防治责任范围1.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了合理确定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及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方案编制单位初步拟定工程的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防治责任面积为0.25hm2。1.4.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根据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外业调查和资料分析,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两个一级分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25hm2,其中永久占地0.11hm2,临时占地0.14hm2,其中塔基区0.11hm2,施工场地区0.14hm2。占地类型为林地0.25hm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见框图1-1。表1-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序号分区防治面积(hm2)占地类型及面积(hm2)备注林地1塔基区0.110.11永久占地2施工场地区0.140.14临时占地合计0.250.25塔基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施工场地区图1-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框图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5.1防治标准等级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和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划分玉溪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2019年6月10日),项目涉及峨山县化念镇和新平县扬武镇,其中峨山县化念镇既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也不属于属于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新平县扬武镇属于市级划定的漠沙江沿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项目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岩溶区一级。1.5.2防治目标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及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位于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根据修正标准,进行修正后确定本工程防治目标。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修正如下:土壤侵蚀控制比在轻度侵蚀为主的区域不应小于1,中度以上侵蚀为主的区域可降低0.1~0.2。本项目属于微度侵蚀为主的区域,土壤侵蚀控制比确定为1。本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修正之后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1%。最终确定防治目标详见表1-3。表1-3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计算表序号指标名称一级标准规定修正值采用标准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97%2土壤流失控制比0.85+0.151.03渣土防护率92%92%4表土保护率95%95%5林草植被恢复率96%96%6林草覆盖率21%21%2项目概况2.1项目组成及布局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施工工艺及各建设内容的功能区划的不同,本方案将项目区划分为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2.1.1塔基区新建线路路径长4.6km(均为架空线路),主要建设塔基14个。表2-1项目新建塔位置坐标表(国家2000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02)杆塔编号北坐标东坐标用地属地J12661096.5731521133.3944峨山县J22660855.7201521007.4909峨山县J32660743.3835520928.3985峨山县J42660646.5769520868.9589峨山县J5520787.71252660508.7168峨山县J62660406.2365520738.1182峨山县J72659799.2903520100.7144新平县J82659523.2574519791.3321新平县J92659411.0622519726.9196新平县J102659137.2676519899.1911新平县J112658591.7542519824.6356新平县J122658197.4669519869.4869新平县J132657762.2015519753.8893新平县J142657202.2871519668.2915新平县1、线路走向本工程线路起于220kV峨山变,迄于云南110kV神龙变,线路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约4.6km(均为架空线路),主要建设塔基14个,起点塔基(J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12′27″,北纬24°03′09″;终点塔基(J14)中心地理坐标为:102°11′39″,北纬24°01′20″。注:由云南110kV神龙变入线N15终端塔位于110kV神龙变建设范围,不包含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2、导线及地线型号云南神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导线采用单根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80光缆。本工程导、地线不需换位,采用垂直排列及三角形排列两种方式。3、沿线穿越本工程线路均为架空线路,其路径线路穿越情况为:跨规划铁路1处,跨高速公路1处,穿越电网220kV线路1处,穿越电网110kV线路1处,穿越客户110kV线路2处。表2-2线路沿线穿越情况表交叉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跨规划铁路处1玉昆钢铁铁路专用线跨高速公路处1昆磨高速穿越电网220kV线路处1220kV玉竹线穿越电网110kV线路处1110kV峨月ⅠⅡ回穿越客户110kV线路处2待建110kV发白冲山送出线路、待建110kV鲁奎山送出线路4、铁塔布设主体工程设计在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貌、导线类型、气象条件等情况后,本工程拟采用钢管杆及角钢塔架设,钢管杆采用110kV单回路转角及终端钢管杆(110kV-40、110kV-90)共2种塔型,角钢塔采用1B1Y1塔型的直线塔和耐张塔。塔型代号为1B1Y1-J1、1B1YI-J2、1B1YI-J4、1B1Y1-Z1、1B1Y1-Z2。杆塔均为自立式桁架铁塔,塔身断面均为方形。5、塔基基础全线采用现浇基础。塔基基础包括掏挖式基础、斜柱式基础及直柱式基础。(1)掏挖式基础,掏挖式基础采用人工掏挖成型。(2)斜柱式基础,该型基础利用主角钢直接插入基础倾斜的主柱中。(3)直柱式基础,由于在重冰区(20mm及以上)不宜采用脚螺栓火曲和插入式角钢,使用该型基础不用火曲地脚螺栓便可直接连接铁塔。本项目铁塔全方位长短腿配合高立柱基础,以减少土石方量,防止水土流失,降低工程造价。为减少土石方量,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6、塔基基础①基坑开挖处理开挖原状土陶挖基础时,对可能崩塌的塔位基坑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或其他保护措施,护壁采用C20混凝土,护壁厚度30-50mm(若有必要需先铺设一层钢筋网,再进行护壁处理),每开挖0.5-1.0m就进行护壁,等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时才可以继续开挖。②基坑回填基坑回填后应在地面堆筑0.5m厚的土堆,其范围同基坑上口尺寸。特殊回填,当基础某侧不满足上拔要求时,采用C10素混凝土或浆砌块石进行回填。③塔基基岩防风化处理为了防止岩石基础基岩风化,给塔基稳定造成威胁,主体工程设计对基岩表面进行防风化处理,平均每个塔基需要防风化处理2m2。7、塔基占地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塔基14个,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1127.03m2。占地情况详见下表。表2-3塔基占地情况统计表号序杆塔号地类地表附着物所属乡镇所属村委会所属村小组塔基永久占地面积(m2)1J1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化念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班秧居民小组92.682J2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化念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班秧居民小组100.263J3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民委员会法土山村民小组62.854J4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民委员会法土山村民小组86.545J5耕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民委员会法土山村民小组78.686J6耕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民委员会法土山村民小组54.687J7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80.668J8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102.569J9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84.6210J10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58.8811J11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61.2812J12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80.2013J13耕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104.6214J14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团山小组78.52合计1137.032.1.2施工场地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塔基14个,在每座塔基旁,均布设临时的施工场地,用于塔基的施工,经统计,临时施工场地占地面积为1359.73m2。占地情况如下表。表2-4临时施工场地占地情况统计表号序杆塔号地类地表附着物所属乡镇临时施工场地面积(m2)1J1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101.332J2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138.363J3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80.984J4林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97.925J5耕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92.116J6耕地一般灌木林峨山县化念镇71.57J7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91.948J8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118.329J9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101.8210J10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78.3211J11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81.2912J12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94.3913J13耕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119.0514J14林地一般灌木林新平县扬武镇92.4合计1359.732.2施工组织2.2.1施工材料及来源(1)主要建筑材料工程所需主要外购材料有水泥、钢材、钢筋、油料等。根据工程所在地周边情况,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均从新平县购买。(2)混凝土及砂浆购买本项目所需混凝土及砂浆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及砂浆全部外购,不在工程现场设施混凝土及砂浆拌和场地。2.2.2施工给排水、供电及通讯(1)施工用水本工程施工区的生产、生活及施工用水,水源初步考虑采用周边村庄、居民点等均具有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可供施工用水接入,部分可利用山泉水。(2)施工用电本工程由于施工点分散,施工用电考虑采用发电机发电。(3)施工通讯项目建设区属于中国移动、联通信号覆盖区,无线通讯良好,可以满足施工期间通讯需求。2.2.3施工交通本项目大型设备运输时,可利用既有的乡村道路或其它运输道路,部分塔基采取人力运输,无需新修施工道路,交通便利。2.2.4施工营场地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是指在塔基施工过程中占用的临时用地,占地面积约1349.73m2。具体占地统计详见2.1.2章节。2.2.5施工工艺一、线路工程施工线路工程施工分四个阶段:一是施工准备;二是基础施工;三是铁塔施工;四是架线。(1)施工准备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及临时施工道路的施工,本工程线路沿线公路较多,材料运输尽量利用已有公路,施工时也需进行一些简易的人抬便道施工。(2)塔基基础施工基坑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并做好弃土的处理,避免坑内积水以及影响周围环境和破坏植被,基础坑开挖好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为减少砂石含泥量,保证混凝土强度,采取砂石与地面隔离的堆放(砂石堆放在纤维布上面),对开挖基面较小的塔位,采取用编织袋分装的方式进行人力运输。基础拆模后,经监理验收合格进行回填,回填土按要求分层夯实,并清除掺杂的草、树根等杂物。另外,在铁塔基础基面土方开挖时,根据铁塔不等高腿的配置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挖方作业;挖方时,上坡边坡一次按规定放足,避免立塔完成后进行二次放坡;基础高差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砌挡土墙;对降基较大的塔位,在坡脚修筑排水沟,在坡顶修筑截水沟,有效地疏导坡上的水流,防止雨水对已开挖坡面和基面的冲刷;施工中保护边坡稳定和尽量不破坏自然植被。基础施工时,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做到随挖随浇制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的排水工作;基坑开挖时,尽量较少对基底土层的扰动。(3)铁塔组立及架线施工①铁塔组立工程所用直线塔或耐张塔根据铁塔结构特点采用悬浮摇臂抱杆或落地通天摇臂抱杆分解阻力。②架线及附件安装架线及附件安装时,根据地形地貌情况及林地分布情况,分别采用张力放线和飞艇放线两种工艺。a)牵张力放线施工方法线路在经过地形相对平缓及林木稀疏处采用牵张力放线施工方法。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牵四或一牵二两种放线方法。当导线采用一牵四方式张力放线时,每极四根子导线应基本同时紧线,同时观测弧垂,并及时安装附件;当导线按一牵二方式张力放线时,先将四根子导线展放完毕,再将四根子导线同时紧线或分两次紧线;导、地线在放线过程中应防治导、地线落地拖拉及相互摩擦。紧线按地线→导线顺序进行,紧线布置与常规放线相同,导、地线采用直线塔紧线,耐张塔高空断线、高空压接、平衡对外拉线方式。b)交叉跨越施工方法在跨越公路施工时应搭设临时跨越架,以免阻碍交通或损坏导线。c)飞艇放线工艺飞艇艇囊用氮气填充,充气后自重仅为3kg左右,飞艇一次最长牵放引绳的长度为2500m,续航时间40分钟。将引绳全部置于起点的地面上,并将绳盘上的绳头带上塔顶,当飞艇在塔顶悬停并从遥控放线器中放出一段5m~10m的引绳到塔顶后,将飞艇放下的绳头和从地面塔顶的绳头相连,飞艇便可牵引引绳向终点飞去。引绳的张力可由地面绳盘操控员的命令进行指挥控制,飞艇在飞至终点后待引绳下降,当塔顶或地面人员将引绳抓住后,遥控人员把遥控脱绳器打开,将飞艇的绳头抛下,完成一段线路的牵放。二、表土收集及堆存本项目扰动地表区域主要为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由于线路施工地表扰动较小,工期也较短,施工过程中合理考虑工期,加强管理措施可有效减少对表层土的破坏。塔基区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由于塔基施工区域较小,表土剥离采用人工剥离,剥离厚度考虑10-20cm。2.3工程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25hm2,其中永久占地0.11hm2,临时占地0.14hm2,其中塔基区0.11hm2,施工场地区0.14hm2。占地类型为林地0.25hm2。具体见表2-5。表2-5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表序号分区防治面积(hm2)占地类型及面积(hm2)备注林地1塔基区0.110.11永久占地2施工场地区0.140.14临时占地合计0.250.252.4土石方平衡根据主体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本项目土石方均产生于建设期,来源主要为场地平整、基础挖填和表土剥离。2.4.1土石方情况分析一、表土剥离及绿化覆土规划(1)表土剥离根据主体资料,本项目扰动地表区域主要为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塔基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1hm2,共计剥离约16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施工场地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4m2,共计剥离约19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本项目剥离表土全部被利用。(2)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本项目主要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撒草绿化,需进行覆土,覆土面积0.14hm2,覆土厚度20~30cm,需覆土量350m3。本项目剥离表土全部被利用。表2-6项目表土剥离平衡表序号工程分区占地面积(hm2)剥离厚度(cm)表土剥离(m3)覆土面积(hm2)覆土厚度(cm)表土回填(m3)1塔基区0.1110~201602施工场地区0.1410~201900.1420~303503合计0.253500.14350二、土石方平衡分析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分析,结合现场踏勘,本项目土石方遵循场内平衡的原则。建设期间土石方主要产生于塔基基础的开挖、临时道路的基础开挖等,土石方基本用于内部平衡利用,不产生永久废弃土石方。各项目建设区域土石方产生及流向为:(1)塔基区1、场地平整本工程沿线地形以丘陵、一般山地为主,部分塔基区需进行场地平整,根据主体资料,场地平整开挖土石方量为460m3,均进行场地回填。2、基础开挖本工程沿线地形以丘陵、一般山地为主,线路沿线设置塔基17基。线路工程土石方开挖主要有塔基基坑、接地槽及施工基面等部分。根据主体工程线路土石方工程量分析,塔基区单个塔基土石方开挖量约35m3,塔基区共产生土石方595m3。每个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均回填于塔基周边,故本区域不存在弃方。(2)施工场地区1、场地平整本工程沿线地形以丘陵、一般山地为主,部分塔基区的施工场地需进行场地平整,根据主体资料,场地平整开挖土石方量为120m3,均进行场地回填。2、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塔基区的临时用地进行覆土撒草绿化,面积为0.14hm2,覆土厚度考虑20~30cm,覆土需350m3,来自于前期剥离表土。2.4.2土石方汇总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土石方开挖1525m3(其中表土剥离350m3,一般土石方1175m3),回填利用1525m3(其中覆土350m3、直接回填1175m3),无永久弃方产生。项目各区土石方平衡分析详见表2-7,土石方总流向见图2-1。表2-7土石方平衡分析表单位:m³(自然方)序号分区开挖回填调入调出废弃剥离表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小计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数量去向一塔基区16046059512151055160施工场地区二施工场地区190120310470160塔基区四合计35058059515251525160160注:1、土石方平衡计算公式为:开挖量+调入+外借=回填+调出+废弃开挖量1525回填量1525场地平整460回填460土基础开挖595回填595塔基区石方表土剥离160调出160平场地平整120回填120衡施工场地区表表土剥离190覆土回填350调入160图2-1项目土石方平衡及流向示意图(单位:m3)2.5表土堆场设置情况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为了保护项目区内表土资源及保证项目后续绿化覆土,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内有剥离条件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共收集表土350m3,最终用于施工场地区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覆土。由于本项目施工地表扰动较小,施工点较为分散,且施工工期较短,故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本项目不单独布设表土堆场,仅对临时堆土提出临时防护要求。2.6取土场、弃土场本项目砂、石、土料等均外购于合法取料场,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永久弃方产生,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2.7自然概况2.7.1地形地貌本线路沿线海拔为1000~1500m,沿线地形起伏较小,沟谷切割较深,多属一般山地地貌,地貌单元主要由侵蚀堆积地貌、侵蚀构造地貌、侵蚀溶蚀地貌、构造剥蚀区地貌组成,在盆地、河谷内发育Ⅰ、Ⅱ级阶地。2.7.2地质、地震本线路所经地段从地质学角度来看,处于两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的接合处,因而地质构造、变质作用十分复杂,主要由沉积岩及岩浆岩构成,线路沿线出露的地层岩性变化较大。有震旦系岩屑砂岩、页岩;寒武系砂岩、页岩、石灰岩、白云岩;泥盆系与石炭系石灰岩、砂岩、页岩夹白云岩;二叠系石灰岩夹白云岩;三叠系砂岩、泥岩、石灰岩、含铜砂岩;侏罗系中~下统砂岩、泥岩、砾岩、泥灰岩。总体来讲,基岩主要为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页岩等为主的碎屑岩类和以灰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等为主的碳酸盐岩类。受构造的影响,部分地段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出露的岩体较破碎。新建线路沿线区域以沉积岩为主,下伏基岩主要为砂岩。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山间盆地堆积物,冲积、坡积、残积的粘性土,该层厚度多在0.00~1.00m不等。坝区主要为第四系江河冲洪积、河漫滩沉积的粘性土。第四系主要为山间盆地堆积物,冲积、坡积、残积的粘性土及碎块石土及江河冲洪积、河漫滩沉积的砂砾层及粘土组成。项目区范围内地基土(岩)层结构较为简单,层位稳定。该场地周围无高陡的凌空面,无崩塌,无滑坡迹象及其它不良物理地质现象。该场地较为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拟建线路沿线对应Ⅱ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加速度为0.3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所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2.7.3气象新平县地处低纬度高原,气候类型复杂多样,“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特征十分明显,各地气候差异较大。据新平气象站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17.4℃,极端最高气温31.4℃,极端最低气温1.0℃。多年平均日照2230小时,干湿两季分明,雨量较为充沛,年降雨量的60%以上集中在6~9月份,且多以降雨形式降落,多年平均降雨量946mm,最大年降雨量为1168mm,最小为713mm,最大日降雨量为82.4mm。多年平均风速1.4m/s,最大风速17.0m/s,风向多以西风为主,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根据新平县地区多年气象水文资料分析,该地区多年平均1小时最大暴雨量为55.2mm,年平均6小时最大暴雨量为105.7mm,年平均24小时最大暴雨量为121.8mm。峨山县所处区域属中亚热带半湿润凉冬高原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9℃。年均降雨量981.3mm,一般5月至10月为雨季,占全年降雨量的82%。常年风向以西风为主,最大风速15.7m/s。根据峨山县地区多年气象水文资料分析,项目区20年一遇最大1小时降雨量为62.6mm,最大6小时降雨量为88.7mm,最大24小时降雨量为157.1mm。2.7.4水文项目区地处红河流域元江水系,新平县境内水资源丰富,共有一江三十二条河流,县内河流除平掌乡过境河道谷麻江属李仙江水系外,其余均属元江水系。李仙江县境流程短,主要河流有麻大江河、班东河;元江干流经新平县境,长113.7km,三江口以上称石羊江,三江口至河口大桥称戛洒江,河口大桥以下称漠沙江,于漠沙阿迭村流入元江县境。沿元江两岸较大的支流有绿汁江、大春河、南达河、棉花河、南恩河、达哈河、发启河、丫味河、曼蚌河、马龙河、蚌岗河、挖窖河、比里河、困龙河、峨德河、西尼河、南甘河、平甸河、康之康河、亚尼河等。峨山县境内主要河流有25条,分属珠江、红河两流域。珠江流域径流面积500平方公里,红河流域径流面积1441平方公里。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主要江河有猊江、练江、绿冲河、莫车河、玳瑁河、石邑河、舍郎河等;红河流域元江水系的主要河流有绿汁江、大龙潭河、甸中河、化念河、亚尼河、罗里河、水湾哨河、咱拉黑河、拉莫拉河、莫舍迭箐河、茂腊冲河、小河、河外河、文山河、高城小河、龙潭沙河、他札河、海味河等。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无地表水系,无天然河流,也无坑塘。项目施工扰动较小,不会对周边及下游河流造成不利影响。2.7.5土壤新平县土壤有红壤、红色石灰土和水稻土等四类。土壤呈微酸性至中性。项目区属红壤区,主要以红壤为主,易侵蚀,土壤厚度20~80cm,土壤垂直分布不是十分明显,只是由于地形、土质以及人为利用上的差距,形成了土壤的地带性水平分布上的不同。峨山县内的成土母质主要有花岗岩、石灰岩、昆阳群板岩、砂岩和紫色页岩。根据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按岩类母质、剖面性态、理化性质和土壤肥力等因素区分,全县土壤共划分为红壤、紫色土、赤红土和水稻土四个土类。这四个土类可进一步划分为十个亚类,四十一个土种。根据现场踏勘及主体资料分析,项目内土壤主要以红壤为主,表层土壤厚度为10~20cm。2.7.6植被由于项目区内海拔和地形的差异,水热条件等气候要素以及地质、土壤的不同,造成区内植物资源丰富,同时也形成了植被在地域分布上的差异性,新平县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特殊性,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干热河谷稀树灌木草丛植被型和暖热性针叶森林植被型两种。海拔800m~1300m,绝大多数为灌木,其次为杂草,稀疏的小树所覆盖;海拔800m以下主要为灌木和杂草所覆盖;1300m以上多为小松树覆盖。项目区主要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目前大部分为林地覆盖,主要植被为一般灌木林,植被覆盖率约99%。2.7.7其他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项目区内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3水土保持评价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约束性条款,将本项目的情况列表对比分析。分析详见表3-1、3-2、3-3。表3-1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符性分析表条款水保法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所述区域符合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砂壳、结皮、地衣等。本项目不涉及所述区域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该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活动符合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活动符合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本项目新平县扬武镇属于市级划定的漠沙江沿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为一级标准符合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活动符合表3-2本项目与GB50433-2018相符性分析表序号GB50433-2018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主体选址(线)应避让: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2、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点观测站。本项目新平县扬武镇属于市级划定的漠沙江沿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为一级标准符合2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选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或挖深大于30m的,应进行桥本项目不属于道路工程符合2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垫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护坡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本项目不属于道路工程符合3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本项目不位于城镇区符合4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本项目不涉及取土(石、砂)场符合5严禁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符合6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治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本项目符合上述标准符合7施工活动应控制在设计的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内;施工开始时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和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裸露地表应及时进行防护,减少裸露时间;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先通过泥浆沉淀池沉淀,再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本项目已进行表土剥离,符合其它规范要求符合8弃土(石、渣)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措施,弃土(石、渣)应有序堆放;取土(石、砂)场开挖前应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取土场符合9土(石、料、渣、矸石)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治沿途散溢。本项目按要求实施符合表3–3与《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中各条款相符性分析表序号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符合2实行分期建设,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编报、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等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的项目不分期建设符合3位于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内的保护区、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项目不在水功能一级区符合4对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项目不会对饮用水水源区造成影响符合经过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1、本项目与水保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冲突、与GB50433-2018中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相符、与《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相符性分析相符合;项目区不在水土流失重点试验区、定位观测站等敏感地区,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2、本项目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3、本项目占地内无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不良工程地质情况。4、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综上所述,主体工程选址(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体工程不存在水土保持约束性因素。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2.1建设方案评价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对本项目的约束性规定中与本项目有关系条款分析详见表3-4。表3-4与GB50433-2018相符性分析表(建设方案)序号要求内容分析意见符合性1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挖深大于30m的,应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工程符合2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本项目不属于城镇区的建设项目符合3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应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符合4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8m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耳阶梯式布置。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分点。本项目新平县扬武镇属于市级划定的漠沙江沿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优化方案,提高防治标准为一级标准符合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输电线路塔基建设,地表扰动较小,本项目道路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乡村道路,减少了道路施工造成的地表扰动。经分析,工程主体布局充分利用了工程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并从环境保护,保护水土资源角度出发,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是合理的,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3.2.2工程占地评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25hm2,其中永久占地0.11hm2,临时占地0.14hm2,其中塔基区0.11hm2,施工场地区0.14hm2。占地类型为林地0.25hm2。(1)经对照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2)从占地类型来看,本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不涉及地带性植被和生产力较高的水田等,不会对当地景观和农业生产力造成影响。(3)就占地面积看,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考虑了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综上所述,工程占地考虑了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亦不占用基本农田,使工程建设对原地表土壤、植被影响降到了最低,符合水土保持要求。3.2.3土石方平衡评价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土石方开挖1525m3(其中表土剥离350m3,一般土石方1175m3),回填利用1525m3(其中覆土350m3、直接回填1175m3),无永久弃方产生。土石方平衡评价:根据主体施工工艺,先进行表土剥离,后进行塔基基础施工,工程建筑物均布置在地面,基础开挖一次到位。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主要是剥离表土的临时堆存和塔基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其堆放时间最多不超过2周,这些临时堆土点占地面积非常小,堆土量也非常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只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出现不良情况的发生。临时堆土不存在水土保持相关的制约因素,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工程不会产生永久弃方,实现了土石方的合理利用,减少了水土流失。综上,本工程土石方平衡是合理的。3.2.4取土(石、料)场设置评价本项目砂、石料及土料均外购,不设置取土场。3.2.5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评价本项目无永久弃渣产生,不设置弃渣场。3.2.6施工方法分析评价(1)在工程建筑材料方面,项目区用的砂石可直接外购,控制了因自主开发这些建材而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不单独设置砂料场;(2)主体工程设计中,临时施工场地布设在场地内,不再单独另外设置施工场地,减少了扰动破坏土地面积;(3)主体工程设计中施工安排合理,尽量减少开挖量,土石方利用合理,无重复开挖和土、石的多次倒运。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一、主体设计中计入水保投资的工程(1)工程措施(一)塔基区1、表土剥离根据主体资料,本项目塔基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1hm2,共计剥离约16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水土保持评价:表土剥离有效地保护了项目区的表土资源,对于维护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按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其投资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二)施工场地区1、表土剥离根据主体资料,本项目塔基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4hm2,共计剥离约19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水土保持评价:表土剥离有效地保护了项目区的表土资源,对于维护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按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其投资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2)植物措施(一)施工场地区1、撒草绿化根据主体资料,施工场地区占用林地0.14hm2,根据征地要求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原状恢复,设计对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撒草绿化,绿化面积为0.14hm2,草种选择为狗牙根,撒播标准按60kg/hm2计算,需撒播狗牙根8.4kg,覆土厚度为20~30cm,覆土来源于前期剥离表土。水土保持评价:施工场地区临时占地的绿化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按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其投资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3.2.8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1、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原则(1)主导功能原则:应将主体工程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2)责任分区原则: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基于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公益性质的特点,需要将此范围的各项防护措施作为水土保持工程。(3)实验排除原则:难以区分是否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界定:即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计功能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2、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情况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的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将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情况详见表3-5。表3-5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工程界定情况一览表防治分区措施措施界定界定原因塔基区表土剥离计入水保投资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计入水保投资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撒草绿化计入水保投资绿化、美化环境的同时主要起到了水土保持作用通过分析,本项目设计的措施中应纳入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有:塔基区:表土剥离160m3;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190m3,撒草绿化0.14hm2。主体工程中具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见表3-6。表3-6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工程量和投资表防治分区措施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投资(万元)备注塔基区表土剥离m316080.13工程措施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m319080.15工程措施撒草绿化hm20.14120000.17植物措施合计0.453.3结论性意见3.3.1评价结论(1)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地表造成扰动,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周边造成不利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可以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以减免或防止的。(2)本方案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对主体设计的场址、占地及土石方进行了分析,认为主体工程设计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3)本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行过程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采用较为合理的施工方法与生产工艺,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4)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一些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能有效防护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体现了工程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的设计理念。3.3.2要求及建议(1)针对工程各阶段水土流失特点,做好水土保持防治工作计划,依据主体工程建设时序,调整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防治重点。(2)委托监测单位或自行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3)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优化施工、生产工艺,并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小地表扰动面积。(4)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对各主体工程防治区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但还存在水土保持薄弱环节,建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按照本方案分析评价以及新增措施设计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5)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4.1水土流失现状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项目区所在地新平县土地总面积为4223.00km2,微度流失面积3531.37km2,占总面积的83.62%,水土流失面积691.63km2,占总面积的16.38%;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466.37km2,占总面积的67.44%;中度侵蚀49.19km2,占总面积的7.11%;强烈侵蚀58.59km2,占总面积的8.47%;极强烈侵蚀84.75km2,占总面积的12.25%;剧烈侵蚀32.73km2,占总面积的4.73%。峨山县土地总面积为1972.00km2,微度流失面积1590.59km2,占总面积的80.66%,水土流失面积381.41km2,占总面积的19.34%;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288.47km2,占总面积的75.62%;中度侵蚀36.61km2,占总面积的9.60%;强烈侵蚀26.30km2,占总面积的6.90%;极强烈侵蚀23.87km2,占总面积的6.26%;剧烈侵蚀6.16km2,占总面积的1.62%。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4.2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预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25hm2,形成的扰动和损坏土地面积共计为0.25hm2。项目现状占地类型为林地,损毁植被面积为0.25hm2,主要为林地。4.3弃渣量预测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土石方开挖1525m3(其中表土剥离350m3,一般土石方1175m3),回填利用1525m3(其中覆土350m3、直接回填1175m3),无永久弃方产生。4.4土壤流失量预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的规定,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于2025年7月竣工,项目总工期0.25年。一、分析单元分析范围为项目区,总面积为0.25hm2。分析单元包括塔基区0.11hm2,施工场地区0.14hm2。二、分析时段根据建设类工程特点,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产生的因素与环节分析,将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预测划分为2个时段进行,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建设期0.25年和自然恢复期1年,总预测时段为1.25年。三、原生土壤侵蚀模数取值项目占用土地类型为林地,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方式,本方案水土流失现状分析中,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结合实地踏勘综合分析后进行取值。土壤侵蚀模数取值见表4-2。表4-2土壤侵蚀模数取值情况表序号地类自然因素侵蚀模数备注1林地一般灌木林覆盖,覆盖度较高300微度侵蚀根据项目区占地情况,加权平均计算得出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m²•a,详见表4-3。表4-3原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序号预测分区占地类型预测面积(hm2)侵蚀模数t/(km2·a)平均土壤侵蚀模数t/(km2·a)1塔基区林地0.113003002施工场地区林地0.143003003合计0.25300四、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取值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取值根据专家经验法以及以往的水土保持方案经验拟定得出。各个分区侵蚀模数取值如下:(1)塔基区施工期主要进行塔基基础开挖,扰动面积较小,故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取3000t/(km2·a)。(2)施工场地区施工期主要用作塔基建设施工场地,故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取3000t/(km2·a);自然恢复期临时用地进行撒草绿化,自然恢复期侵蚀模数取600t/(km2·a)。表4-4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表序号预测分区时段及土壤侵蚀模数(t/km2·a)建设期1塔基区30002施工场地区3000自然恢复期600说明:各分区土壤侵蚀模数取值均是根据同类工程经验进行取值五、预测结果本项目共计原生土壤流失量0.94t,扰动后土壤流失量2.72t(其中施工期1.88t、自然恢复期0.84t),新增流失量1.78t;主要流失时段为施工期,主要流失区域为施工场地区。见表4-5~7。表4-5原生土壤流失量计算表项目分区水土流失面积(hm2)总时段(a)平均侵蚀模数(t/km2·a)原生流失量(t)塔基区0.111.253000.41施工场地区0.141.253000.53合计0.250.94表4-6扰动后土壤流失量计算表序号计算分区计算时段扰动后模数(t/km2•a)侵蚀面积(hm2)侵蚀时间(a)计算流失量(t)1塔基区施工期30000.110.250.832施工场地区施工期30000.140.251.05自然恢复期6000.1410.843合计2.72表4-7土壤流失总量情况表项目分区原生水土流失量(t)扰动后流失量(t)新增流失量(t)塔基区0.410.830.42施工场地区0.531.891.36合计0.942.721.784.5水土流失危害分析4.5.1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分析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区及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将遭受不同程度的扰动、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如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新增土壤流失量不仅影响工程本身的建设及安全,也将对该区域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其可能产生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土石方工程,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还对项目及周边的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2)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如不进行有效的治理,会对周边区域造成危害,也将影响该区域经济开发建设。(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不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地表径流将泥沙冲至下游,将对下游造成污染,严重者甚至造成淤积。4.5.2水土流失危害分析(1)影响塔基稳定,阻碍线路输送本工程输电线路建设跨距长、点分散,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会影响杆塔基础稳定,从而影响到线路的输送。(2)破坏水土资源工程施工将使工程临时占地区的土地遭到破坏,使土壤有机质流失,肥力下降,从而使立地条件恶化,使农业减产或弃耕。(3)不利于地方可持续发展由于水土流失造成土地生产力减退、水环境功能下降、生态环境恶化,不利于工程建设区周边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对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该工程的建设为进一步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工程建设区域可能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得不到有效防治,必将使建设区现有水土流失加剧,危及周边道路,给建设区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将会引发周边居民与建设单位的矛盾,直接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不利于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4.6指导性意见从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施工期对当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区的开挖扰动及土壤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为使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必须适时适地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以整个作业面施工期临时防护工作为重点,适时针对不同工程区域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本项目主要流失时段为施工期,主要流失区域为施工道路区,应当在施工期内对该区进行重点防治和监测。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及水土保持要求,本方案拟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1)防治措施的指导性意见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进行综合分析。项目区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具体结合建设工程的布局、施工工艺,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2)施工时序的指导性意见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为水力侵蚀,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在施工时相互配套,特别做好临时防护工程,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各期工程的建设时序,避免扰动区域分散,给防治带来不便。(3)水土保持监测的指导性意见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结论中的主要流失区域。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情况、各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量等因子的变化情况、林草的生长发育情况(树高、乔木胸径、乔灌冠幅)、成活率、保存率、抗性及植被覆盖率。5水土保持措施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1)塔基区:主体设计了开工前的表土剥离,本方案考虑施工期间塔基区临时堆土的临时覆盖措施。(2)施工场地区:主体设计了开工前的表土剥离及施工结束后的撒草绿化措施,本方案考虑施工期间临时堆土的临时覆盖措施。表5-1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体系表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备注塔基区表土剥离主体设计临时覆盖方案新增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主体设计撒草绿化主体设计临时覆盖方案新增5.2水土保持措施设计5.2.1塔基区一、工程措施1、表土剥离(主体设计)根据主体资料,本项目塔基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1hm2,共计剥离约16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二、临时措施1、临时覆盖(方案新增)本区域基础开挖施工过程中存在少量土石方临时堆存,由于单个塔基施工期不超过2周,工期较短,为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产生水土流失,本方案考虑在本区域实施临时覆盖,共需要密目网覆盖400m2。5.2.2施工场地区一、工程措施1、表土剥离(主体设计)根据主体资料,本项目塔基区剥离厚度考虑10-20cm,剥离面积为0.14hm2,共计剥离约190m3,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每个塔基区一角,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填于临时施工场地用于撒草绿化。二、植物措施1、撒草绿化(主体设计)根据主体资料,施工场地区占用林地0.14hm2,根据征地要求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原状恢复,设计对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撒草绿化,绿化面积为0.14hm2,草种选择为狗牙根,撒播标准按60kg/hm2计算,需撒播狗牙根8.4kg,覆土厚度为20~30cm,覆土来源于前期剥离表土。三、临时措施1、临时覆盖(方案新增)本区域基础开挖施工过程中存在少量土石方临时堆存,由于单个塔基施工期不超过2周,工期较短,为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产生水土流失,本方案考虑在本区域实施临时覆盖,共需要密目网覆盖800m2。5.3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5.3.1主体设计措施:1、工程措施:塔基区:表土剥离160m3;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190m3。2、植物措施:施工场地区:撒草绿化0.14hm2。表5-2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工程量统计表防治分区措施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投资(万元)备注塔基区表土剥离m316080.13工程措施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m319080.15工程措施撒草绿化hm20.14120000.17植物措施合计0.455.3.2方案新增措施:1、临时措施:塔基区临时密目网覆盖400m2,施工场地区临时密目网覆盖800m2。具体工程量为:密目网1200m2。表5-3方案新增临时措施工程量统计表项目分区项目数量密目网(m2)塔基区临时覆盖400m2400施工场地区临时覆盖800m2800合计12005.3.3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1)实施进度安排原则根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计划安排原则如下:①与主体工程相互配合、协调,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主体工程创造的水、电、交通等施工条件,减少施工临时设施区工程量。②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水土保持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及时防治新增水土流失。③施工进度安排坚持“保护优先、先拦后弃、科学合理”的原则,临建工程施工完毕后,按原占地类型及时进行恢复,植物措施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尽快实施。④水保工程措施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植物措施实施计划应充分考虑植物对季节的要求。(2)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按照水土保持措施与工程建设“三同时”原则安排。本方案就主体工程设计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实施进度安排详见表5-4。表5-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计划表时间项目2025年5月6月7月主体工程施工塔基区表土剥离临时覆盖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撒草绿化临时覆盖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新增:6水土保持监测6.1.1监测范围为了及时了解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情况和水土保持情况,应对项目的整个防治责任范围进行监测。6.1.2监测点布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工程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施工期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于塔基区和施工场地区,试运行期共计布设1个监测点,位于施工场地区。6.1.3监测时段及频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结合本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施工期0.25年(2025年05月~2025年07月),试运行期0.42年(2025年08月~2025年12月)。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R24≥50mm加测1次。6.1.4监测内容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5个方面:1、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2、水土流失情况监测;3、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及水土流失重大事件监测;4、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监测;5、水土流失因子监测。6.1.5监测方法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结合工程实际,综合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湿地调查量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进行定量监测和过程监测。一、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1、气象因子应当每月监测一次,降雨和风力等气象资料可以通过监测范围内或附近条件类似的气象站、水文站收集,或设置相关设施设备观测,统计每月的降水量、平均风速和风向。日降水量超过25mm或1小时降水量超过8mm的降水应统计降水量和历时,风速大于5m/s时应统计风速、风向出现的次数或频率。2、地形地貌状况可采用实地调查和查阅资料等方法获取。整个监测期应监测一次。3、地表组成物质应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获取。施工准备期前和试运行期各监测1次。4、植被状况应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获取,主要确定植被类型和优势种。应按植被类型选择3个-5个有代表性的样地,测定林地郁闭度和灌草地盖度,取其计算平均值作为植被郁闭度(或盖度)。施工准备期前测定1次。郁闭度可采用样线法和照相法测定。盖度可采用针刺法、网格法和照相法测定。5、地表扰动情况应采用实地调查并结合查阅资料的方法进行监测。调查中,可采用实测法、填图法和遥感监测法。实测法宜采用测绳、测尺、全站仪、GPS或其他设备量测;填图法宜应用大比例尺地形图现场勾绘,并应进行室内量算;遥感监测法宜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点型项目每月监测1次。二、扰动土地监测本项目每月监测1次,道路区域全线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典型地段每月1次。三、水土流失状况监测1、水土流失状况至少每月监测1次,发生强降雨等情况后及时加测。2、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不同时段的土壤流失量应通过监测点观测获得,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壤流失量可从三个不同的空间尺度(监测点、监测分区和整个监测范围)进行分析。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监测至少每季度监测1次,临时措施至少每月监测1次。四、水土流失危害监测1、水土流失危害的面积可采用实测法、填图法或遥感监测法进行监测。2、水土流失危害的其他指标和危害程度可采用实地调查、量测和询问等方法进行监测。3、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应完成监测工作。五、弃土弃渣量动态监测主要监测弃渣量、综合利用情况、弃渣流向,及对弃渣点进行调查监测。六、水土保持措施监测1、植物措施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植物类型及面积应在综合分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实地调查确定。应每季调查1次。(2)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状况宜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确定。应在栽植6个月后调查成活率,且每年调查1次保存率及生长状况。乔木的成活率与保存率应采用样地或样线调查法。灌木的成活率与保存率应采用样地调查法。(3)郁闭度与盖度监测方法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内植被状况监测方法一致,应每年在植被生长最茂盛的季节监测1次。(4)林草覆盖率应在统计林草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计算获得。2、工程措施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措施的数量、分布和运行状况应在查阅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勘测与全面巡查确定。(2)重点区域应每月监测1次,整体状况应每季度1次。(3)对于措施运行状况,可设立监测点进行定期观测。3、措施实施情况可在查阅工程施工、监理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询问与实地调查确定。应每季度统计1次。4、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发挥的作用应以巡查为主。每年汛期前后及大风、暴雨后进行调查。5、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应以巡查为主。每年汛期前后及大风、暴雨后应进行调查。七、无人机遥感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要求,对区域水土流失情况调查,无人机遥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其宏观、快速、动态和经济的特点,成为土壤侵蚀调查的重要信息源。无人机可以在低空、低速的情况下对研究区进行拍摄,精确计算及绘制出各区的界限。通过设置的标识,可以提取到各区域及植物覆盖范围和土地的利用情况,再进行DEM数据分析,得到坡度信息之后,再综合土壤的侵蚀分类标准、土壤侵蚀方程,得到研究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状况、强度及分布情况。这对于利用GIS系统建立研究范围内水土流失本底数据库,确定土壤侵蚀类型、强度、程度以及地形、植被、管理措施等土壤侵蚀因子的届性提供了数据源。帮助了解区域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发生特点和现状等,以便做好区域水土保持工作规划,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根据监测地点的确定,无人机遥感技术通过拍摄得到的映像信息,再结合项目区域的相关布置图,精确计算及绘制出各个边区的界限。通过设置的标识,可以提取到各个项目区域及划分单元的植物覆盖范围和土地的利用情况,再进行DEM数据分析,得到坡度信息之后再综合土壤的侵蚀分类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对土壤的侵蚀度进行科学的划分。对于水土保持措施的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同样根据图像进行分析,计算出项目区域的工程和植物覆盖的面积,并设立地面的解释标识,对植被的覆盖率进行分析。对于水土保持效益的监测主要是结合以前的传统监测手段,分析已经做出的监测结果。最后是利用DEM的成果来更新相关项目区域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使用DEM技术和影像的成果,再使用相关的软件来完成对项目区域的三维模型的建立,通过虚拟的漫游技术和客观真实的现象来展现出相关项目的实际状况或者是该项目所在的整个区域范围的实际状况,不仅能够加强观察者的真实感还能十分真实的反应该项目的水土现状以及水土流失和治理的现象,有利于相关部门直面水土现状,更好的治理水土问题,解除相关隐患。6.1.6监测成果及报告一、监测成果要求每次监测结束后,需对监测结果和原始调查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做出简要评价,及时报送业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业主、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救措施。在每次定期监测完成后,需要采用次数分配、平均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几个方面应用统计学原理和方法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作为进一步研究搜索和资料整编的依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结束后,根据各阶段的监测情况,对水土保持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分析,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表,并协助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监测情况,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本项目监测过程中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成果进行公开、公示。二、监测成果形成(1)监测报告表:监测工作结束后,将监测资料、数据汇总,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表,作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依据。(2)严重水土流失事件专项报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生严重水土流失情况,应及时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严重水土流失事件专项监测报告,对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及水土流失危害。(3)数据记录册:在监测数据较多时,单独成册作为报告的附件。(4)附件及图像:可作为其它报告的附件提交。(5)图片影像资料:监测结束后,需对整个监测过程的图片影像资料进行整理,以图片集的形式提交。三、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三色评价结论是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参建单位责任、控制施工过程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三色评价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为基础,以监测获取的实际数据为依据,针对不同的监测内容,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进行量化打分。三色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为“绿色”,60分及以上不足80分的为“黄色”,不足60分的为“红色”。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7.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7.1.1编制原则及依据一、编制原则(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费用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监测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组成。(2)投资估算编制涉及的价格水平年、工程费率、主要材料价格等均与主体工程一致;(3)主体工程无定额的部分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等项目按照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进行参考补充;其他不足部分参考有关规定编制;(4)当地建筑材料、树、草种单价按当地市场信息价计列;(5)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次要材料价格和调整定额海拔高程系数等事项的通知系数等事项的通知》(2014年),项目建设区海拔位于2000m以下,人工系数和机械系数不作调整。(6)价格水平定为2025年3月;二、编制依据(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3)《财政部关于发布202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4年第5号);(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6)《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云水规计〔2016〕171号);(7)《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水利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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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属基复合材料建设 供电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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