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4月1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04月14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2822069
邮 ?箱:hpc@hbj.suzhou.gov.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链接)

1
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
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PDF-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1.概述1.1.建设项目背景1.2.建设项目特点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4.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5.评价重点及评价等级2.6.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7.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8.环保相关政策文件等相符性分析3.现有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1.现有项目概况4.本期扩建项目工程4.1.本期扩建项目概况4.2.影响因素分析4.3.污染源强核算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自然环境概况5.2.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分析5.3.环境质量现状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6.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6.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6.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6.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6.7.地下水影响分析6.8.土壤影响分析7.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7.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7.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7.6.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7.7.环保措施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I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1.经济效益分析8.2.社会效益分析8.3.环境投入效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1.环境管理9.2.环境监测计划9.3.总量控制分析10.结论与建议10.1.建设项目概况10.2.环境质量现状10.3.污染物排放情况10.4.主要环境影响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0.6.环境风险评价10.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9.总结论10.10.建议II附件:1.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3]921号);4.登记信息单;5.产业园二期不动产权证及租赁协议,土地性质承诺书;6.关于项目使用溶剂型原料(涂料、清洗剂)咨询行业协会不可替代说明;7.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8.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报告(Dr2024061202);9.项目排污许可登记(证书编号:91320581MA27GEWX66001X)10.污水入网排水许可证;11.危废处置协议、处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12.油漆、清洗剂(洗枪水、无水乙醇)的VOC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13.4号楼与相关民宅间距测量成果图;14.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意见书、建设项目环评申报现场核查表;15.环评报告建设单位确认书;16.报告书公示说明;17.报告书全本公示截图;18.常熟中介超市中选告知书;19.中介超市中选结果的公告;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21.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常熟市董浜镇徐市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3.常熟市董浜镇总体规划修改用地规划图4.常熟市水系图;5.常熟市生态红线图;6.现有项目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7.现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8.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图;9.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图;10.厂房平面布置图;11.项目四周现状图;12.厂区平面布置图;13.现状监测布点图;14.常熟市董浜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15.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III1.概述1.1.建设项目背景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为汽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提供了保障。得益于国内经济稳步增长、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得以快速发展。这些政策为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扩大提供了有力支持,市场规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需要在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做出积极应对。未来,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汽车零部件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随着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升,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将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发展,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智能化、轻量化、节能环保等新技术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向更加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铝轮装饰盖、车身LOGO及汽车内、外饰件的研究制造,产品以一级供应或二级供应方式为国内外多家品牌汽车厂提供配套服务。目前已成为大众、凯迪拉克、奇瑞、比亚迪、北汽集团、华晨汽车、日产、上汽通用五菱、中兴汽车、印度马恒达、石桥(普利司通)、WEDS、TOPY、邓禄普、AUTOBACS、DBV、AUTEC等汽车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轮毂装饰盖已覆盖国内,部分产品已远销日本和欧美市场。除此之外,公司还为国内整车厂提供汽车前后标、字标、方向盘标等整车标识系统以及汽车进气格栅、装饰条等各类内外饰件。目前,公司有两个厂区,分别为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5号厂区(1号及3号厂房)及常熟市董浜镇望贤路80号厂区(天玺董浜智造园3号及4号厂房),其中民丰路35号厂区厂房总建筑面积11094.18m2;望贤路80号厂区厂房总建筑面积3500m2,厂房均为租赁。公司公司设有民丰路一期项目“新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2月1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批文,文号为:苏环建[2023]81第0055号,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与环评有较大变化,因此进行重大变动。公司民丰路35号厂区一期新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项目(重大变动)项目设有汽车零部件300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评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苏环建[2023]81第0447号),并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司望贤路80号厂区二期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设有汽车零部件100万件/年及汽车料轮毂镶件点漆5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评于2024年3月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苏环建[2024]81第0055号),项目一阶段(汽车零部件80万件/年及汽车料轮毂镶件点漆50万件/年)于2024年6月15日完成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满足市场的需求,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租赁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常熟新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房进行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增加地轨喷涂线、平面喷涂线、注塑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增产汽车零部件2000万件。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14日取得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320581-89-01-615667,备案证号:常行审投备[2023]921号(详见附件)。1.2.建设项目特点(1)扩建项目租赁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常熟新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现有园区(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产业园二期)及厂房,不新增用地,对园区进行整体租赁并实行独立管理,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2)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录(2024年本)》等文件,属于允许类。(3)扩建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徐市社区,镇区内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可充分依托区内基础设施。(4)根据《常熟市董浜镇总体规划(2010-2030)》(修改),常熟市董浜镇产业发展规划为:大力实施二产强镇战略,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形成以新兴产业为主导,“钢铁板材、机械冶金、五金冲压件”三大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全镇将集中建设工业园区,基本形成“四区”的工业空间格局,并在全镇形成沿高速公路工业带。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车用精密模具,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满足常熟市董浜镇的产业发展定位,满足准入的要求。(5)本项目大轮毂罩、插件产品为塑料注塑成型制品,表面的涂装不仅能够提升车辆整体的美观度,还可以起到保护轮毂的作用,因此涂装对产品涂层的厚度、耐冲击性、耐候性、耐水性、耐热性等性能都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如使用水性涂料涂层对该产品存在易失光、脱落等缺陷,无法满足产品色泽饱满度、颗粒感等产品质量要求,故现阶段仍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暂无可替代的水性涂料。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喷涂过程中使用溶剂型涂料且用量大于10吨,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收资。听取了建设方对公司概况、工程设想等内容的介绍,踏勘了本工程周围环境现状,收集了评价区域内的基础资料等。在调研与资料整理过程中,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意见,并与协作单位积极沟通、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相关专题工作,于2024年7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1。侬据相关规定定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I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湿分新3开展步的环境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划和评价西子筛选2明迎价重点和环烧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部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环状调容建设项目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1各源境要素环境形响预测与评价2名专心环烧形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递行按水经济论证2绘出污染物排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源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修做告书《表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对项目分析判定的相关情况,其初筛分析详见表1.4-1。表1.4-1项目初步筛查情况分析序号分析项目分析结论1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性常熟市董浜镇产业发展规划为:大力实施二产强镇战略,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形成以新兴产业为主导,“钢铁板材、机械冶金、五金冲压件”三大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全镇将集中建设工业园区,基本形成“四区”的工业空间格局,并在全镇形成沿高速公路工业带。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满足常熟市董浜镇的产业发展定位,满足准入的要求。2选址与用地规划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徐市社区规划范围内,拟租赁现有新建园区及厂房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和构筑物;根据《常熟市董浜镇徐市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项目土地证等(见附件),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即用地与规划相符。3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本项目产品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苏发改规发[2024]3号)限制类、淘汰类及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环境部2021年10月25日修订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中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之列。4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本项目新增的废气污染物总量在常熟市董浜镇内平衡;无新增工艺废水排放;新增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项目所在的常熟董浜镇徐市社区配套有完善的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求。6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①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为西北面的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9.7km,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控区内;②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复函),距离厂界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项目所在地北面的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距离约为10.0km,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管控区内。环境质量底线①根据《2023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从单项指标来看,2023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五项监测项目年度评价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年度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目日达标率在85.5%~100%之间。其中臭氧日达标率最低。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50号),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通过采取如下措施: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2)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降低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3)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5)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6)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7)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决策科技支撑);8)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标准引领、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9)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全民行动)。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②根据《2023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盐铁塘水质为良好,与上年相比3条河道水质状况保持不变。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和公辅废水外排,新增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对区域地表水水体影响不变。③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④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⑤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以上。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区域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建设不超过区域资源上限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符合常熟市董浜镇“大力实施二产强镇战略,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形成以新兴产业为主导,“钢铁板材、机械冶金、五金冲压件”三大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产业定位的要求。①对照“常熟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内容;②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禁止建设的内容(见第2.8.6章节);③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中;④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禁止类、淘汰类项目。⑤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苏发改规发[2024]3号)限制类、淘汰类及禁止类项目。6清洗剂、涂料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配件及装饰件,不属于苏大气办[2021]2号中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重点行业;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溶剂型涂料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喷涂,油性漆是保证本项目大部分产品品质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而稀释剂则为油性漆的辅助材料,可以降低树脂粘度,改善其工艺性能而加入的与树脂混溶性良好的液体溶剂。建设单位一方面考虑到部分海内外客户对产品的颜色持久度、硬度等要求较为严格,而目前水性漆的耐高温和耐磨性能不如油性漆,且颜色过于单调,尤其多重颜色调配喷涂时,透明度低、颜色模糊,不能满足上述特殊群体客户的要求。且若产品表面漆耐水、耐高温性能不足,会造成产品漆面脱落等不良外观现象,造成产品客诉、退货或者乃至赔偿等严重情况。因此该部分产品在生产时需要使用油性漆对产品进行涂覆保护,用于保护产品表面免受坏境的侵蚀,从而提高并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产品外观舒适性、完整性;此外,项目需使用到溶剂型清洗剂对喷涂设备等进行定期清洗。企业已取得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使用溶剂型原料方案不可替代说明(详见附件)。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气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常环发[2021]118号)相符。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营运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1、通过规划相容性分析,评价本项目是否符合项目地区的产业导向及功能定位,是否符合规划环评要求。2、通过工程分析,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噪声等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是否按环境管理要求合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是否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4、分析各类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的环境风险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可控。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及建设内容符合常熟市董浜镇的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经预测,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未有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馈意见;在严格实施本次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实施是可行的。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规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颁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9)《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修订;(1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2022年2月8日起施行;(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施行;(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生态环境部令第36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6)《******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19)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2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2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2021.3;(2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3[31]号);(25)《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2021年8月4日;(26)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019年6月26日;(27)《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2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30)《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31)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2022年1月19日;(3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3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3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3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2.1.2.地方法规和政策(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2021年9月29日实施);(2)《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3日修订;(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修订;(4)《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订;(5)《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8日修订;(6)《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1日起施行;(7)《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苏环办[2022]82号);(8)《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的通知》(苏环办[2018]18号);(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1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8]44号);(1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1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1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办环评[2024]41号);(1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15)《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8年5月1日施行;(16)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17)《关于进一步严格产生危险废物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4]294号);(1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2021年7月6日;(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2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制要点的通知》(苏环办[2022]338号);(22)《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23)《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24)《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6号);(26)《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27)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28)《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29)《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3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359号)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3日);(31)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及《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5日);(32)《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管字[2019]53号;(33)《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府[2019]19号;(34)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35)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2022年6月15日;(36)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环发[2021]3号2021年11月11日;(37)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管理》;(38)《常熟市市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39)《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复函),2024.4.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40)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41)《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气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4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4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44)《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45)《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6号);(46)《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苏环发[2023]5号);(47)《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48)《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指南》;(49)《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2.1.3.环评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017.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2019.3.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2018.12.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2021.12.24;(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1.7;(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169-2018),2019.3.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2019.7.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20)《蓄热式焚烧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DB32/T4700-2024);2.1.4.其它相关资料(1)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3]921号);(2)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的批复等;(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2.2.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2.2.1.评价目的评价目的和意义在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和其选址的可行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可靠性及其环境经济损益、实施环境监管监测要求与公众信任度,反馈于工程建设,以促进“三同时”、“三效益”的统一,维护生态平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为今后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达到:(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分析环境功能现状和承载力,了解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背景值和对比性的基础资料;(2)通过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明确项目工程及其污染排放特征,论证项目的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对策建议;(3)预测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提出满足环境功能目标的总量控制值、优化的环保措施和评价后监督管理及监测要求,以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4)明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及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2.2.2.评价工作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a)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b)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c)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3.1.环境影响识别根据项目的特征及“三废”排放状况的分析,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结果见表2.3-1。表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筛选结果环境要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社会经济△△△△△△环境风险++注:严重影响++++一般影响++重大积极作用△△△△一般积极作用△△较大影响+++轻微影响+较大积极作用△△△轻微积极作用△2.3.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业主提供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流程,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现状以及相关的标准,确定项目的环境评价因子如下:表2.3-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评价内容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O3、CO、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TVOC、臭气浓度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地表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COD、氨氮、总氮、总磷地下水pH值、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硬度、溶解性固体、CODMn—地下水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地下水水位;CODMn—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特征因子石油烃C10-40、pH石油烃、二甲苯—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环境风险—预处理剂包装桶泄露—固废工业固废固废排放量固废排放量备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包含二甲苯、甲苯、苯系物,苯系物包含二甲苯、甲苯。2.4.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4.1.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具体为: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环办[2022]82号),项目纳污水体盐铁塘暂未划定水功能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满足地表水Ⅳ类水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水质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块为常熟市董浜镇,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常熟市市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2.4.2.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SO2、NO2、PM10、TSP、CO、O3、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推荐值;二甲苯、甲苯、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参考限值。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见表2.4.2-1。表2.4.2-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标准来源年平均6015050070150357520030040802001602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年平均PM1024小时平均年平均PM2.524小时平均年平均TSP24小时平均年平均NO2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O3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410mg/m3CO1小时平均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二甲苯1小时平均200μ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甲苯1小时平均200μg/m3苯1小时平均110μg/m3TVOC8小时平均600μg/m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环办[2022]82号),本项目纳污水体盐铁塘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2.4.2-2。表2.4.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盐铁塘《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IV类pH无量纲6~9CODmg/L≤30氨氮mg/L≤1.5总磷mg/L≤0.3总氮mg/L≤1.5DOmg/L≥3BOD5mg/L≤6石油类mg/L≤0.5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块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为规划的工业园区,项目厂界东北侧紧邻民丰路,东南侧为项目纳污水体金泾,金泾对面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南侧46m处的黄石村居民区(该敏感点距项目最近的生产车间4号楼53m,详见附件测绘成果图),《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将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且结合《常熟市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的规定》—董浜镇声功能区划分图(见附图),项目所在区域划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具体见表2.4.2-3。表2.4.2-3声环境质量标准位置功能区名称执行的标准与表号标准值dB(A)昼间夜间项目各厂界2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6050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详见表2.4.2-4。表2.4.2-4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编号水质指标I类II类III类IV类V类1pH值(无量纲)6.5≤pH≤8.55.5≤pH<6.5,8.5pH<5.5或pH>92氨氮≤0.02≤0.10≤0.50≤1.50>1.503硝酸盐(以N计)≤2.0≤5.0≤20≤30>304亚硝酸盐(以N计)≤0.01≤0.10≤1.00≤4.80>4.805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1≤0.001≤0.002≤0.01>0.016耗氧量(CODMn)≤1.0≤2.0≤3.0≤10>107总硬度≤150≤300≤450≤650>6508氰化物≤0.001≤0.01≤0.05≤0.1>0.19氟化物≤1.0≤1.0≤1.0≤2.0>2.010氯化物≤50≤150≤250≤350>35011硫酸盐≤50≤150≤250≤350>35012六价铬≤0.005≤0.01≤0.05≤0.10>0.1014锰≤0.05≤0.05≤0.10≤1.50>1.5015镍≤0.002≤0.002≤0.02≤0.10>0.1016铜≤0.01≤0.05≤1.00≤1.50>1.5017砷≤0.001≤0.001≤0.01≤0.05>0.0520镉≤0.0001≤0.001≤0.005≤0.01>0.01编号水质指标I类II类III类IV类V类21铅≤0.005≤0.005≤0.01≤0.10>0.1022铁≤0.1≤0.0001≤0.001≤0.002>0.00223汞≤0.0001≤0.2≤0.3≤2.0>2.024锌≤0.05≤0.5≤1.00≤5.00>5.0025铝≤0.01≤0.05≤0.20≤0.50>0.5026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27总大肠菌群*≤3.0≤3.0≤3.0≤100>10028菌落总数*≤100≤100≤100≤1000>100029二氯甲烷*≤1≤2≤20≤500>500注:*二氯甲烷单位为ug/L,总大肠菌群单位为MPNb/100mL或CFUc/100mL,菌落总数单位为CFU/mL。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值,评价范围内居民区或规划的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值,具体见表2.4.2-5。表2.4.2-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20601201402镉2065471723铬(六价)3.05.730784铜2000180008000360005铅40080080025006汞83833827镍15090060020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0.92.89369氯仿0.30.951010氯甲烷123721120111,1-二氯乙烷3920100121,2-二氯乙烷0.525621131,1-二氯乙烯12664020014顺-1,2-二氯乙烯66596200200015反-1,2-二氯乙烯10543116316二氯甲烷946163002000171,2-二氯丙烷15547181,1,1,2-四氯乙烷2.61026100191,1,2,2-四氯乙烷1.66.8145020四氯乙烯115334183211,1,1-三氯乙烷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0.62.851523三氯乙烯0.72.8720241,2,3-三氯丙烷0.050.50.5525氯乙烯0.120.431.4.326苯14104027氯苯682702001000281,2-二氯苯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5.6205620030乙苯7.2287228031苯乙烯129012901290129032甲苯120012001200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6357050057034邻二甲苯222640640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347619076036苯胺92260211663372-氯酚2502256500450038苯并[a]蒽5.5155515139苯并[a]芘0.551.55.51540苯并[b]荧蒽5.5155515141苯并[k]荧蒽5515550150042䓛490129349001290043二苯并[a,h]蒽0.551.55.51544茚并[1,2,3-cd]芘5.5155515145萘2570255700其他项目46石油烃(C10-C40)8264500500090002.4.3.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参考江苏省地标《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范围: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表面涂装作业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项目表面涂装作业过程包含预处理喷涂、调漆、喷涂、流平、烘烤工序,喷枪清洗及抽样检验工序不纳入表面涂装作业范围。(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排气筒DA001: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9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排气筒DA002~DA005:预处理喷涂、调漆、喷涂、流平、烘烤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预处理喷涂、调漆、喷涂、流平、烘烤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枪清洗及抽样检验过程产生的甲苯与二甲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废气应同时满足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并按其中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执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5.6条:“塑料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其涉及到的合成树脂种类:分别执行表4或表5的标准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除外)”,根据3.19条:塑料制品工业是以合成树脂为原料,通过挤出、注射、吹塑、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成型各种制品的工业,以及利用废弃的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工业,因此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不执行GB31572-2015中表5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限值要求。(2)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注塑成型工序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调漆、喷涂、流平、烘烤、喷枪清洗及抽样检验工序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全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颗粒物、二甲苯、甲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标准具体详见表2.4.3-1。表2.4.3-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排气筒/m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非甲烷总烃6029/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DA001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表9排气筒非甲烷总烃40291.84《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甲苯与二甲苯150.80.2甲苯100.20.2排气筒二甲苯100.720.2DA002~DA005苯系物201.00.4TVOC602.0/颗粒物100.60.5排气筒臭气浓度—296000(无量纲)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备注:项目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需要,不需额外补充空气(氧气),且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高于进口废气含氧量,则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因此在出口烟气含氧量不高于进口废气含氧量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需要按照基准含氧量进行折算。(3)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2标准。具体详见表2.4.3-2。表2.4.3-2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监控点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4)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场地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具体见表2.4.3-3。表2.4.3-3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单位:μg/m3)污染物项目执行标准浓度限值TSP《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500PM10表180此外,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民丰路厂区重大变动项目与现有望贤路厂区技术改造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均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盐铁塘;两个排口均执行受纳生活污水的处理厂接管标准。扩建项目无新增生产和公辅废水排放,新增的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排口执行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具体详见表2.4.3-4。表2.4.3-4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排放口名称执行标准取值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无量纲6~9CODmg/L500SS400NH3-N45TN70TP8常熟市八字桥2026年3月28日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pH无量纲6~9SSmg/L10《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CODmg/L50NH3-N4(6)*TN12(15)*TP0.5污水处理厂排口2026年3月28日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C标准pH无量纲6~9CODmg/L50SS10NH3-N4(6)*TN12(15)*TP0.5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排放标准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已建生产车间进行装修、设备安装及生产,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限值见表2.4.3-4;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3-5。表2.4.3-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种类执行标准标准值dB(A)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夜间55表2.4.3-5厂界噪声评价标准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功能区名称标准值dB(A)昼间夜间项目各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4、其它标准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堆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2.5.评价重点及评价等级2.5.1.评价重点根据区域环境特点、项目污染特征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2.5.2.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AERSCREEN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值和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CPi100%iC0i式中:iP—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iC—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mg/m3;C0—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i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具体见表2.5.2-1。表2.5.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表评级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评价Pmax≥10%二级评价1%≤Pmax≤10%三级评价Pmax<1%根据排放参数,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型-AERSCREEN进行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判定,AERSCREEN模型的选项设置见表2.5.2-2。表2.5.2-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人口数)1710000最高环境温度/℃40.6最低环境温度/℃-11.7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是□√否海岸线距离/km/海岸线方向/°/本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对DA001~DA005排气筒进行预测,无组织废气主要对面源4号楼注塑车间、碎料车间、6号楼喷涂车间进行预测。经预测软件计算,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见表2.5.2-3。表2.5.2-3本期项目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D10%(m)判定评价等级DA001非甲烷总烃2000.01.43730.0719—三级DA002非甲烷总烃2000.02.71120.1356—三级TVOC1200.02.71120.2259—三级甲苯200.00.30920.1546—三级二甲苯200.00.21180.1059—三级颗粒物450.00.28810.0640—三级DA003非甲烷总烃2000.03.80850.1904—三级TVOC1200.03.80850.3174—三级甲苯200.00.41240.2062—三级二甲苯200.00.28120.1406—三级颗粒物450.00.38280.0851—三级DA004非甲烷总烃2000.04.13010.2065—三级TVOC1200.04.13010.3442—三级甲苯200.00.83870.4194—三级二甲苯200.00.36220.1811—三级颗粒物450.00.52530.1167—三级DA005非甲烷总烃2000.04.11830.2059—三级TVOC1200.04.11830.3432—三级有组织甲苯200.00.83630.4182—三级二甲苯200.00.36110.1806—三级颗粒物450.00.52380.1164—三级4号楼注塑车间非甲烷总烃2000.086.16404.3082—二级碎料车间颗粒物450.020.28704.5082—二级6号楼喷涂车间非甲烷总烃2000.066.36303.3182—二级甲苯200.010.78655.3932—二级二甲苯200.05.49262.7463—二级颗粒物450.06.08881.3531—二级TVOC1200.066.36305.5302—二级无组织备注:根据HJ2.2-2018第5.3.2.1章节,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根据导则规定,同一项目有多个污染源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综合以上分析,扩建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面源6号楼喷涂车间排放的TVOC,Pmax值为5.5302%,Cmax为66.3630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有关规定,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表2.5.2-4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注: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指标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A。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2.2.2的相关规定,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因此,本项目不做水环境影响预测,只进行水环境现状评价和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声环境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程度不大(3dB(A)以下),项目建成后受影响人口较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确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本报告书第4.2.4章节,扩建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5、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规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一览表及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见表2.5.2-5、表2.5.2-6所示。表2.5.2-5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分类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表2.5.2-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本项目区域特征等级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及其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分不敏感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布区等。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建设项目属于III类建设项目(“K机械电子中73、汽车、摩托车制造”中“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且不涉及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因此,根据导则的评价工作等级表,确定扩建项目的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6、土壤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根据评价项目类别、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进行划分。表2.5.2-7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敏感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根据本报告书大气预测内容可知,项目涉及各类污染物在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最大值为272m。扩建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根据现场勘查,除南面及东面为金泾、隔河道为董浜镇黄石村居民区(一类及二类居住用地),其余周边为工业企业和预留的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敏感点为项目南侧46m处的黄石村居民区(距最近生产车间4号楼53m,详见附件测绘成果图)、东南侧140m处的王石皮桥居民区、西南侧160m处的华夏苑、南侧234m处的徐市镇、西侧255m处的民智小区、北侧260m处的王湖浜居民区、西北侧292m处的民丰苑、东北侧401m处的周家巷居民区、西南侧517m处的旗杆村等2.5km范围内居民、学校、医院,即项目周边存在居民区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周边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表2.5.2-8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敏感程度I类II类III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租赁已建生产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该厂区占地面积11011.0m2(折合1.1hm2),故建设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5hm2)。根据产品方案及生产工艺,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2019年修改),该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行业。根据HJ964-2018附录A“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该企业属于“制造业中‘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小类”,因此项目类别属于I类。综合以上判定,确定土壤评价等级为一级。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相关规定,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拟利用已建的生产厂房进行扩建,不在生态环境管控区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2.6.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6.1.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大气、水、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评价范围见表2.6.1-1:表2.6.1-1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汇总序号环境因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1地表水环境三级B—2大气环境二级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3声环境二级厂界外1m~200m范围内4环境风险简单分析—5地下水三级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边6km2范围6土壤一级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1km7生态环境简单分析直接占用区域以及污染物排放产生的间接生态影响区域2.6.2.环境敏感目标根据项目特征及周边现场踏勘,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6.2-1及表2.6.2-2。表2.6.2-1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规模(人)环境功能区黄石村26-97居民区人群南46(相对最近车间4号楼距离53m)75王石皮桥204-41居民区东南140126华夏苑-158-191居民区西南160528徐市镇86-334居民区南234453民智小区-31612居民区西255171王湖浜-45354居民区北26015民丰苑-268244居民区西北292303周家巷376270居民区东北40169旗杆村-564-181居民区西南517153杨家桥-500285居民区西北53327空气高浜230619居民区东北5826二类区徐市卫生院-697-222医院西南640/周家巷502437居民区东南62245北沈巷381-639居民区东南65075徐市派出所-716-312行政单位西南696/越雪佳苑65-820居民区南764222千人坑-230833居民区北88412徐市中心幼儿园-962165学校西北91562石灰巷-840-389居民区西南92485北盛巷837410居民区东北949120徐市中心小学-1022258学校西北9921219花家泾1155-92居民区东104799小团圩5871022居民区东北106536朱桥村3971144居民区东北110563横浜1060-681居民区东南116045塘角-740-1060居民区西南117312瞿家巷-172-1283居民区南119018陈家巷965866居民区东北1195135大水浜-1119-659居民区西南120272陈家坝-5501200居民区西北122015皇家巷207-1349居民区南1253135沈家巷-1024955居民区西北1305111陈艾角1439-437居民区东南138784陶家巷-1498-147居民区西1401132章家巷-1498153居民区西1405108胡栈1439599居民区东北144763智林村-9301278居民区西北1478123杨家溇-1214-1049居民区西南150145中沈巷871-1349居民区东南150593南盛巷-645-1472居民区西南1506165曾科浜1628-69居民区东151260叙奎闸-1498788居民区西北157218前沈巷776-1561居民区东南163466夏家角-4561690居民区西北165096沈巷村113-1772居民区南166763高松浜14391055居民区东北1673117陈巷-1593-826居民区西南169033朱家巷-14031144居民区西北1702105北字桥11551411居民区东北172293张家巷-1782432居民区西北173160李家泾1818242居民区东171957杨家巷-1782-459居民区西南172078张湖浜1723-759居民区东南1780102横浦村1913-192居民区东1819105王家桥7761768居民区东北182230七坊村3021935居民区北1849126水圩207-1950居民区南185927顾沟-1214-1550居民区西南186230秦家巷-835-1828居民区西南191015坟泾1723-1082居民区东南1931132吴家巷-1971632居民区西北1957165大鱼池-11191745居民区西北197218瞿家巷16281367居民区东北2025138南港村1913933居民区东北202136曹家巷-2066-748居民区西南209093刘家巷2197242居民区东210257王家巷-7402090居民区西北211787南金家14391690居民区东北2119105王家小桥-2256131居民区西2165183五万三10602024居民区东北217233盛家角-77-2284居民区南218615王家桥-1971-1160居民区西南217754蒲场-20661044居民区西北220763鱼池1723-1583居民区东南223881王家巷-1214-2006居民区西南224554陶湾-13082001居民区西北228930张家巷-550-2329居民区西南229345姚家巷-2662380居民区北229490张家桥681-2295居民区东南229578谢家巷18-2418居民区南231727陶家坝-16871734居民区西北231993朱家坝-2445-426居民区西238224巷门村1249-2151居民区东南238469陈家桥-10242280居民区西北2392102顾家角-2351944居民区西北242451徐巷-1971-1605居民区西南244212陆家巷1155-2273居民区东南245175王家浜22921133居民区东北245784殷家巷1818-1861居民区东南250015陆家桥2292-1238居民区东南250248沈家宅基-1214-2307居民区西南250560陶家巷12492313居民区东北251557黄泥浜-19711812居民区西北255754唐家巷14392269居民区东北257230花家坝1628-2162居民区东南259927田家巷21971701居民区东北267815朱巷-2066-1906居民区西南27026郑家巷-15932447居民区西北280715归市村2481-1616居民区东南285763沈家角2102-2117居民区东南288021赤丝浜-2066-2184居民区西南290112中遥路-24452035居民区西北305130胡家桥21972324居民区东北310557章家浜-22562447居民区西北322527金泾(雨水纳污河道)—河流地表水东南10小河Ⅳ类水体里睦塘—河流东南132小河Ⅳ类水体地表水白茆塘—河流东3500小河Ⅳ类水体盐铁塘(纳污水体)—河流西南4600小河Ⅳ类水体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潜水含水层不敏感区域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交通设施、共用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土壤环境二类用地黄石村26-97居民区土壤环境南46(相对最近车间4号楼距离53m)75一类用地王石皮桥204-41居民区东南140126一类用地华夏苑-158-191居民区西南160528一类用地徐市镇86-334居民区南234453一类用地民智小区-31612居民区西255171一类用地王湖浜-45354居民区北26015一类用地民丰苑-268244居民区西北292303一类用地周家巷376270居民区东北40169一类用地土壤旗杆村-564-181居民区西南517153一类用地杨家桥-500285居民区西北53327一类用地高浜230619居民区东北5826一类用地徐市卫生院-697-222医院西南640/一类用地周家巷502437居民区东南62245一类用地北沈巷381-639居民区东南65075一类用地徐市派出所-716-312行政单位西南696/一类用地越雪佳苑65-820居民区南764222一类用地千人坑-230833居民区北88412一类用地徐市中心幼儿园-962165学校西北91562一类用地石灰巷-840-389居民区西南92485一类用地北盛巷837410居民区东北949120一类用地徐市中心小学-1022258学校西北9921219一类用地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西北9.7km3.42m2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西北10km29.91m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备注:以项目厂区中心为原点(0,0),原点经纬度坐标(120.95980,31.67589)。表2.6.2-2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序号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位置/m距厂界最近距离/m方位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1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厂界四周2黄石村26-9746(相对最近车间4号楼距离53m)南《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砖混结构建筑,朝向西南,楼层2层,周边为住宅区、零散小型企业、道路、绿地及小河道3王石皮桥204-41140东南砖混结构建筑,朝向西南,楼层2层,周边为住宅区、道路、绿地及小河道4华夏苑-158-191160西南框架结构建筑,朝向西南,楼层6层,周边为住宅区、道路及小河道备注:以项目厂区中心为原点(0,0),原点经纬度坐标(120.95980,31.67589)。2.7.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7.1.《常熟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常熟市人民政府,二〇二一年三月)1、常熟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概况为切实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常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常熟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编制的《常熟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该方案如下:①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期间,常熟市将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战略机遇,全面接轨沪杭,融入苏州主城区,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的有效对接,逐步构成“一心四片、双轴四园”的总体空间格局。一心为常熟主城,由“1+4”个功能片区组成。“1”为常熟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产业;“4”为科创湖、文旅谷、智慧核、宜居城四大功能片区。其中,科创湖为昆承湖科教创新区,承担城市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核心功能,以设计研发、国际教育等为主;文旅谷为虞山尚湖文旅片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宜居城为东部生活片区,承担区域及城市服务功能,以生活居住、教育医疗、商业配套等功能为主。智慧核为北部城铁片区,重点发展城市信息服务、软件设计、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等产业。四片为沙家浜文旅片、支董协作片、沿江协作片、辛庄协作片。其中,沙家浜文旅片进一步加强文旅优势,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生态休闲等功能;支董协作片重点发展农业旅游、纺织服装制造及研发、金属制品、物流、批发零售等产业;沿海协作片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协同保护好沿江生态安全;辛庄协作片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科研服务等产业。双轴以通苏嘉、苏通两交通走廊串联、带动四个产业园区发展。其中,苏通交通走廊依托苏通长江大桥、常台高速等交通优势,加强与苏州主城区、南通市的协同发展,沿线带动常熟经开区、常熟高新区的发展;通苏嘉交通走廊则依托苏虞张公路、通苏嘉城际铁路等交通优势,加强与张家港,南通的协同发展,沿线带动新材料产业园、虞山高新区的发展。四园指常熟经开区、常熟高新区、虞山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四大产业园区。其中,常熟经开区以汽车为主的高端智造、生产性服务功能为主,加强与上海嘉定汽车城产业联系,融入区域产业链;常熟高新区以电子信息、科技研发为主;加强与区域产业联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基地。虞山高新区以智能装备、技术研发、总部经济为主;新材料产业园以新材料、氟化工及技术研发等为主。通苏嘉交通走廊新材料南苏通交通走廊n市产业园沿江协作片阳常熟经开区智慧核虞山高新区历史文化文旅谷宜居城无名城支董协作片常熟高新区钢科创湖辛庄协作片沙家浜文旅片竞山市南通苏嘉交通走廊苏通交通走廊n市新材料产业园沿江协作片常熟经开区阳智慧核虞山高新区历史文化文旅谷宜居城无名城支董协作片常熟高新区钢科创湖辛庄协作片沙家浜文旅片竞山市图2.7.1-1常熟市域空间结构图②实施期限实施方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时日止。③重大产业项目根据《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常熟市坚持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存量优化与增量扩大并举,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三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物流物贸、数字经济、氢燃料电池五大重点产业,改造提升智能货架、高端无纺、现代氟材料、玻璃模具四大特色产业,构建高质量发展特征更加鲜明的“354”现代产业体系。近两年需保障恒工流体机械核心部件项目、上海虞祁项目、永联科技产业制造基地、忠明祥和精工二期、丽瀑光能、康羽生命科学技术、百赛飞医用功能材料等项目。2、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属于该规划中的“支董协作片”,重点发展农业旅游、纺织服装制造及研发、金属制品、物流、批发零售等产业,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配件及装饰件,属于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符合《常熟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做大做强汽车及零部件支柱产业的发展要求。2.7.2.《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7年修改)》《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7年修改)》将城市的功能性质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的商贸城市和港口工业城市,山水城一体的风景旅游城市。该规划明确城市建设用地83.7平方公里(主城区57.9平方公里,港区25.8平方公里)。该规划明确城市布局为:形成主城区和港区为一体的“双城式”空间形态。主城区以通港路和海虞路为发展轴,主要向东北部和北部发展,形成“一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两个中心、两个工业区、四个特定功能区、五大居住片区、山水城融为一体”的布局结构,集中建设东南和西北两大工业区。港区的临江工业主要向东发展,以汽渡路、过江通道为分隔,形成东、中、西三大组团。该规划提出了城市主要公共设施规划:供水以长江水为主要水源,尚湖作为城区部分生活水源。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主城区布置城北、城南、城西污水处理厂,港区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形成城北、城南、城西、港区四大污水管网系统。燃气采用“西气东输”天然气气源,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气为辅的气源结构。2.7.3.《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规划概况根据2022年11月公示的《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南向融入苏州、北向辐射苏中苏北,构建“一主两副、一轴五片六组团”的开放式全域总体格局。“一主两副”:常熟主城、滨江新城、南部新城;“一轴”:G524南向发展轴;“五片”:城市中心区、创新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核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国际湖荡文旅区;“六组团”:苏州高铁北城、中新昆承湖园区、云裳消费小镇、虞山尚湖古城、数字科技新城、苏州·中国声谷。用IN通市市市新材料产业园苏州·中国声谷滨江新城海虞镇先进制造核心区常熟经济开发区梅李镇虞山高新区数字科技新城城市中心区尚湖镇常熟主城销虞山尚湖古城董浜镇古里镇产业发展协同区国际湖荡文旅区云裳消费小镇支塘镇高新区南部新城图例创新发展引领区城市中心区中新昆承湖园区产业发展协同区创新发展引领区沙家浜镇国际湖荡文旅区6524南向发展轴市辛庄镇主城中心新城中心销区苏州高铁北城水域规划区界线县(市)界州出市省辅市界IN通市市市新材料产业园用苏州·中国声谷滨江新城海虞镇先进制造核心区常熟经济开发区梅李镇虞山高新区数字科技新城城市中心区尚湖镇常熟主城虞山尚湖古城董浜镇古里镇国际湖荡文旅区产业发展协同区云裳消费小镇支塘镇高新区南部新城图例创新发展引领区城市中心区中新昆承湖园区产业发展协同区创新发展引领区沙家浜镇销国际湖荡文旅区6524南向发展轴辛庄镇主城中心市新城中心销区苏州高铁北城水域规划区界线县(市)界州出市省辅市界本项目图2.7.3-1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2)工业园区布局促进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提升地均效益,形成“三区一园九片”的工业园区布局结构,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支撑。①三区一园产业基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②九片镇级产业社区:梅李工业区、辛庄工业区、海虞(周行)工业区、海虞(王市〉工业区、常福(方浜)工业区、古里(白茆)工业区、董浜工业区、支塘工业区、尚湖〈翁家庄〉工业区。道AJLW市)e海门市拉芝家浴aB市新材料产业园VW家W江56张10网海虞(王市)工业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银梅李工业区海虞(周行)工业区至大18常福(方浜)工业区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U山董浜工业区m力)元铝尚湖(翁家庄)玉业区大众nBeIF01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火化支塘工业区古里(白茆)工业区stc元元18银市辛庄工业区市室室01拍州市市1民市团q1图2.7.3-2常熟市国土空间工业园区布局图2、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根据《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格局图本项目位于“五片”中的产业发展协同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符合产业发展协同区产业定位;根据常熟市国土空间工业园区布局图,本项目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董浜工业区”,所在地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用地的要求。2.7.4.《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于2025年1月12日取得了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5]8号)。根据公示的《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规划概况:①规划范围市域:市域规划范围为苏州市行政辖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6个市辖区和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4个县级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姑苏区行政辖区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的部分地区,面积849.49平方干米。②城市性质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③核心功能定位全国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综合型现代物流中心、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④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耕地保护、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空间、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创新策源、产业引领、门户枢纽等功能全面增强;公共服务和城市韧性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现代化城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建立绿色发展模式;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全国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成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完善链接国际国内的枢纽体系,成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综合型现代物流中心;建成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国际旅游影响力全面增强。展望至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成为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城市范例。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战略引领、落实责任;存量为主、集约高效;传承历史、彰显特色;严守底线、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幸福城乡;市域统筹、强化管控。具体落实规划发展内容:一、区域协同发展服务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推进区域一体化重点地区建设。二、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1)统筹划定三区三线: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市耕地保有量1291.80平方干米(193.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152.05平方千米(172.81万亩)。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50.71平方干米。主要分布在太湖及其周边东山、西山、穹窿山、天平山等水源涵养重要区域,阳澄湖、淀山湖、长漾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③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651.83平方干米。主要分布在苏州市中心城区,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四个县级市中心城区以及外围城镇、组团。(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对接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和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三区四带”生态屏障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主四副双轴、一湖两带两区”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三、农业空间整治提升(1)农业空间格局落实省级规划提出的“沿江农业区”发展要求,优化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体,以优质粮油、园艺作物、生态林地、特色水产、生态养殖为主导的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三片、多园”的农业空间格局。(2)耕地保护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动都市农业发展。(3)乡村振兴分类引导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生产空间,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1)生态保护格局落实省级规划提出的“重点保护支撑示续发展的生态绿心”、“系统保护连通江海河湖的生态涵养带”等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构建“三核四轴四片、多廊多源地”的生态保护格局。(2)生态修复衔接江苏省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统筹山水林田湖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降低城市发展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筑牢以山林生态屏障、河湖湿地斑块、水生态廊道与农田生态基质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增强。五、城镇空间集约提质(1)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全市形成由“1个苏州中心城区、4个县级市中心城区8个产城融合的副城区或城市组团、34个中心镇”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完善“一主四副双轴”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依托沪宁发展轴、通苏嘉发展轴为主骨架推动市域城镇空间集中集约、布局优化、品质提升。(2)创新空间集聚提升推动创新在城区集聚。积极参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完善市域创新空间布局。加强中心城区和沿江地区创新联动,以创新促进沿江地区产业转型。(3)产业空间提质增效统筹全市制造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在沿江转型,形成沿沪宁高速、沿苏嘉杭高速和沿长江三大产业发展带。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体,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向产业基地、产业社区集中。推动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集中布局,形成环金鸡湖、狮山、苏州高铁新城、太湖新城、花桥国际商务城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4)生活空间优化完善完善“市级-区级-片区-社区”四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网络。结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由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城市消费中心、片区消费中心、社区生活消费圈组成的四级商业消费中心体系。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1)历史文化保护目标保护以吴语为基础的“江南文化”,强化苏州“江南文化”的核心地位,建设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充分挖掘和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城乡历史文化聚落和江南水乡本底环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全域性、整体性的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体系。(2)历史文化保护格局深入挖掘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构建“两城、四点、三带、六廊、四区”的保护格局。(3)国土空间特色魅力塑造传承江南文化和苏州文脉,体现江南水乡山水环境和地域文化特色,彰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时代特征,塑造“青山清水、诗韵江南、繁华都景、精致时尚”的苏州特色魅力形象。形成以湖荡水网和江南水乡为生态基底、历史城镇和现代都市古今辉映、科技创新和先进产业交互融合、沿主要交通廊道景观带相互交织的魅力景观格局。七、综合交通高效绿色(1)提升枢纽能级建设高效链接国际、国内的集航空、铁路、公路、港航系统于一体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面提升苏州对外交通高效通达能力,增强面向全球、国家以及区域的辐射能力,实现苏州至上海大都市圈主要城市1小时可达,苏州至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2小时通达,苏州至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基本覆盖。(2)完善市域交通体系构建以市域高快速路、市域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市域一体化交通网络体系,提升市域各组团之间以及与苏州中心城区之间的高效通达能力,打造“45分钟市域交通圈”,实现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四个县级市中心城区至苏州中心城区45分钟可达,相邻市域组团之间实现30分钟互通。(3)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构建以人民为中心、公交和慢行优先、内外衔接高效、具有江南水乡魅力的高品质城市交通系统,塑造绿色低碳交通典范城市。依托绿色、集约、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系统,实现城市片区内出行15分钟可达,相邻城市片区间出行30分钟可达。八、基础设施安全韧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如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电力设施、燃气设施)、可持续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给排水设施、环卫设施、通信与智慧城市设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支撑体系(消防设施、人防设施、防洪排涝设施、抗震设施、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环境安全与卫生防疫设施)。九、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利用(1)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建设用地增量递减。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2)推进存量空间盘活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力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按照老中心区、老工业区、旧居住区、历史地区、板块边界低效区等分区推进存量空间盘活。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1)规划编制传导体系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建立全域覆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2)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动态完善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健全规划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管理。2、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属于先进高新汽车制造业,符合苏州市功能定位;项目位于苏州市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3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置在常熟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距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9.7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统筹划定的三区三线要求;公司以技术研发创新驱动产品技术革新,在切实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维护苏州市基础设施安全、践行各项规划。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2.7.5.《常熟市董浜镇总体规划(2010-2030)》(修改)(常政复[2017]143号,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熟市董浜镇于2017年9月7日取得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董浜镇总体规划(2010-2030)》(修改)的批复(常政复[2017]143号)。董浜镇总体规划范围为董浜镇域,面积为62.61平方公里。其综合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势,发展为依托常熟市、面向华东地区、辐射中西部腹地的汽车中高端零部件制造基地;增加高新技术的运用,鼓励发展新型工业,建设“新兴产业小城市”;依托良好的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利用丰富的水系,优化保护宜人的生活环境,建设“水乡宜居小城市”。(1)镇域建设空间规划东: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势、居住组团建设的趋势,与支董片区对接。南:以支梅公路为轴,沿两侧发展。利用原有资源特色,形成粮经发展片区。西:徐市社区向西限制扩张,董浜中心镇区区域向西拓展,结合现有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四区”工业空间格局。北:徐周路以北限制扩张。为果蔬生态农业发展提供空间。中:以董徐大道两侧街区为中心轴,提升董徐大道区域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董浜和徐市社区集约发展趋势。结论:发挥区位、交通与环境优势,实施“西扩、集约、向东呼应”的城镇发展方向,提高城镇区域竞争力。(2)镇域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将依托主要的交通干线形成“两纵两横、一带一心”的村镇空间格局,其中:“两纵”:指沿董徐大道和虞东路南北伸展形成的两条发展轴。其中沿董徐大道为城镇发展主轴,沿虞东路为城镇发展副轴。“两横”:指沿支梅公路形成的对外交通轴和沿董支线形成的区域联动发展轴。“一带”:依托董浜镇区和徐市集镇区,对其进行空间发展引导和功能协调后,联合形成功能一体的城镇带。城镇带的形成,有利于突出和强化中心镇区功能。“一心”:董浜发展现代化新型小城市形成的中心。(3)产业发展规划为:实施一产稳镇的战略。形成北部果蔬生产基地和南部优质水稻生产区。北部果蔬生产基地:打造精品蔬菜基地、循环农业产业区和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区,成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形成超市加合作社加农户的产销新模式;南部优质水稻生产区:优质水稻生产,传递董浜镇对科技、绿色、希望的不懈追求。大力实施二产强镇战略,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形成以新兴产业为主导,“钢铁板材、机械冶金、五金冲压件”三大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全镇将集中建设工业园区,基本形成“四区”的工业空间格局,并在全镇形成沿高速公路工业带。表2.7.4-1董浜镇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一览表(2030年)工业园区位置占地面积主导产业道口工业集中区董浜125公顷新兴产业、钢铁板材、机械冶金、五金冲压件旗杆工业集中区徐市114公顷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工业拓展区董浜56公顷新兴产业智林工业集中区徐市120公顷机械冶金、新兴产业以规划的镇区中心为核心,整合、优化用地,完善功能布局,集中设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还将大力发展商贸业、现代商务业、社区服务业和现代农业观光旅游业等第三产业。(4)镇域综合交通规划①区域交通1、城际铁路:沿江城际铁路规划自张家港进入常熟市后,从董浜镇域南部通过,并在支塘镇和董浜镇间设立站点。2、高速公路:董浜镇域有苏嘉杭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通过。沿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米以上绿带。3、快速路:区域快速路规划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远期对区域快速路重要节点采用立交形式,并与高速公路形成互通。在镇域西部和北部规划两条快速路。4、城市轨道交通:远期将从支塘至常熟市区规划一条轻轨线,通过镇区,并在镇区设置站点。本规划中建议其线路沿支梅公路设置。②镇域道路1、对外交通干道:包括虞东公路、支梅公路和支董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24-43.5米。2、综合性干道:指董徐大道和星安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2米和24米。3、生活性干道、生产性干道:生活性干道指华文路、民泰路、星站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36米。生产性干道指华烨路和华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6米和24米。4、乡村道路:由镇区连接农业产业区以及特色村庄的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8-12米。③交通设施:客运枢纽:在徐市民丰路与董徐大道交叉口西南侧,规划一处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各居民点、公建设施分别按要求配置停车位及停车场,全镇域共规划2处社会公共停车场(5)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汽车零部件生产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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