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
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87-8224160
联系人:赵*艳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文号
日期
文件名称
1
香环审〔2025〕10号
2025年4月15日
香环审〔2025〕10号 关于《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迪庆藏族自治州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文件香环审[2025]10号签发人:闵献能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你单位委托丽江骏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范围为纳赤河中上游段,以场地东南侧桑那水库脚下的东环内路为起点,沿桑那河两侧由东南向西北延伸至香巴拉公园,场地范围北至香格里拉路,南至东内环路,西至滨河南路,东至滨河北路,全段长度约1.85km,占地面积约11.53公顷。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防洪加固工程(生态护坡3.73km、河道清淤27370m3以及拦砂坝9座);水土保持工程(基底整治51500m、河岸生态隔离带107569m);水质净化工程(水生植物恢复14330m、一11-生态岛1287㎡、生态截污3654m);巡护管护工程(巡护道8681.1m、观测点9处、管护站点1处、巡护桥1座、隔离防护栏5015m);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功能性照明设施、环卫设施、标识系统、给水设施)。该954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7.5万元,占总投资的2.38%。经我局研究,同意《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同意按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内容、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二、《桑那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为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和建设依据,项目应严格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施工期环境空气:施工期扬尘经降尘措施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2.施工期生态影响:不得对项目区域动植物生存、水生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产生影响;施工期间不得令河流断流,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度、渣土防护、表土保护、林草植-2-被恢复、林草覆盖须满足环评提出的标准;工程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土石方临时堆放要做好拦挡及覆盖,不得超范围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样。3.施工期水环境: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容积:5m)内进行处理,静置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基坑、围堰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及其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及时清扫,物料堆放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严禁冲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附近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水体;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不得外排;施工材料设置四周围挡并覆盖,远离水体堆存;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对河道水质不得产生影响。4.施工期声环境: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及22:00~次日6:00作业,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3—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即:昼间≤70dB,夜间≤55dB。5.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临时堆场周边要设置防护拦挡等措施,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集中收集,请贵单位按照香格里拉市住建部门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及标准,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淤泥进行临时中转和干化后用于植草植树,回用不完部分及时运走,外运淤泥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带走依规处置,不得在项目施工场地暂存。(二)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水体富营养化。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2.合理利用河道沿线的土地资源,保护好河道沿线植被,减少土木工程、土壤裸露等所流失的水土和营养;3.选择适宜的河道生态绿化植物,加强种间和种内不同生态型和变种的选择和筛选,促进栽培植物及建成群落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4.加强河道、景观绿化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建设;5.河道维护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河道拦污垃圾应根据垃圾性质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按要求妥善处置,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不得项目区内堆存。-4-(三)加强施工和运营期环保管理:落实环保投资,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运营期环境监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各项指标达标。(五)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投资,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实施建设。《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三、该项目涉及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由业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项目建成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调试、竣工环保监测及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程序。-5-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正式投入生产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的,我局将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六、建设项目实施后,由我局监察大队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工工运口2025年4月15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25年4月15日印-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