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南京林业大学2025)
挂牌价
200,000
元/年
保证金
50,000元
租赁期限
5
租赁面积
50.10m2
承租押金
以2个月成交月租金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项目名称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原农行营业厅房产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0622-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枚皋路1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约(㎡)
50.1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15-30日历日(免租金)
承租押金
以2个月成交月租金为准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校园中心位置,校区食堂,教学楼交汇处,位置优越、人流量密集切较为稳定。
其他情况
此处房产顶面斜坡,部分区域层高低于2.2米,甚至无通风、渗水、无排水系统,此处房产总面积50.1 ㎡,层高2.2米以上的占23.51㎡。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0163.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10-21
评估机构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20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7633416L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南京林业大学校长办公会纪要〔2024〕2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京林业大学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五、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八、房屋租赁用途:通讯运营商营业厅。禁止经营网吧、足疗按摩、电子游戏机室、娱乐、重油烟餐饮、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或噪音的项目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如果需要增加其他经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并书面报学校批准同意。九、承租方如需要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报,待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十、如果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必须请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验算,设计图纸需甲方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制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应确保从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林业大学及其关联方(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 二、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联系学校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1.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25-85428822,13770677527;赵女士,13327737549。2 踏勘时间:时间由出租方安排,在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zcgs.njfu.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并提前电话联系踏勘事宜。3. 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报名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4-15 17:00:00 至 2025-04-28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4、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请上传word版本).docx
承租承诺函.doc
营业厅合同范本.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原农行营业厅.docx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76现场踏勘联系人/出租方:宋先生,电话:025-85428822,13770677527;赵女士,13327737549。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填写以下内容:开票信息(成交后交易所给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时使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如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上述全部信息;如开普通发票,请仅填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个人”不开具发票,此页可不填,上传空的即可。电话信息(用于交易所向承租方发送服务费电子发票)电话:(普票、专票均以电子发票形式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给报名人,请务必填写正确)注:该“开票、邮箱信息”请以WORD形式上传,不要以PDF、照片等形式上传。承租承诺函意向承租方名称住 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人基本情况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承租用途 意向承租方承诺我方决定承租本项目公告所示出租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公开出租的 (标的房屋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年租金底价之价格承租标的;2、已仔细阅读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如有)等公告附件; 3、符合并接受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所列的条件;4、决定本次承租是基于对该资产出租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承租承诺函》所表述的承租意向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承租标的不符,由我方全权自行承担责任;5、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6、不存在妨碍我方承租上述标的的任何障碍,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我方不以此为理由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拖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7、承租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承租;8、遵守江苏产权的交易规则;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9、对于参与本次承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承租之用途,不会用于本次承租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确认为承租方,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并按本项目公告中“服务费”条款中列示的收费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1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我方未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的,江苏产权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2、所提交的承租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承租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提交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2: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方):南京林业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6885L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些囍丙方(管理方):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7633416L法定代表人:3201022177951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61号为加强本合同中经营性房产的规范管理,提高经营性房产资源的利用率,确保甲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丙方受甲方的委托,结合甲方实际,代表甲方负责该房产的对外租赁和日常管理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2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产情况房屋坐落(门牌号)出租用途面积(平方米)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原农行营业厅通讯运营商营业厅50.1第二条租赁期限1、甲方给予乙方天的装修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第三条租金支付1、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第二年租金为¥元(大写:):第三年租金为¥元(大写:):第四年租金为¥元(大写:):第五年租金为¥元(大写:)五年合计租金为¥元(大写:2、租金按年度结算,乙方应在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总额,后续年度的租金须在该年度开始一个月前付清,甲方收取的租金按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甲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为户名:南京林业大学账号:32001597336050000659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东支行联行号:1053010008944、乙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两个月房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元(大写:),甲方开具收款凭证: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丙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与丙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甲方依据收款凭证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2)提供的上述房屋结构完整,水电安装进户。(3)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开具发票。(4)如因国家建设、政策原因、火灾、水灾、水管漏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5)委托丙方实施房产经营管理权,按照相关约定支付丙方委托管理费。2、乙方权利和义务:(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借4学校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不干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损害学校声誉,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2)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经营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对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负完全责任。接受甲方和丙方对安全、环境卫生、商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监督和不定期检查,自觉服从甲方和丙方的监督管理。(3)乙方须遵守租赁经营承诺和消防安全及用水用电补充协议,履行治安综合治理与防火安全责任,确保租赁场所无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食品安全与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如从甲方接用水、电,须按照甲方水电管理部门要求安全、规范接用,准时、足额交费(定期向丙方交验付费票据)。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追索滞纳金、停水停电等一切处罚措施。(4)乙方须负责所租房屋及周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确保环境整洁、不得超区域或占道经营。未经丙方书面批准,不得在承租房外墙和户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5)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上设定担保物权,不得以甲方或丙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6)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且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金额时,乙方应当按照丙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3、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要求,实施上述房屋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2)丙方负责与乙方办理具体房屋交接手续。(3)维护房屋正常经营环境秩序,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房屋外部、外部附属设施处于非正常、非安全使用状态时(如屋漏、外部水电线路不通等)或接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并核实后,及时安排维修,并向甲方报备。5(4)丙方书面批准乙方在承租房外墙和户外进行广告宣传活动,需向甲方报备,并对该宣传活动进行监管,如发现问题责令整改。(5)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范围、安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等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接受师生投诉,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如发现乙方违约,丙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通知甲方从乙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按每次壹仟元的标准酌情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金额,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个月内补足(6)依据本合同约定,做好乙方缴纳租金的催缴工作。第六条房屋装修1、乙方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在施工前,乙方应向丙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和装修设计及施工图,经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2、乙方房屋装修应向消防、市容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乙方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装修,甲方和丙方予以协助和配合。第七条房屋维修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告知丙方维修,乙方须积极配合丙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如乙方不按丙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乙方可申请继续履行合同,顺应延长租赁期限。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租赁合照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及相关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1027费用由乙方承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3、租赁期间,房屋内部、内部附属设施处于非正常、非安全使用状态时,乙方需自行维护、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64、租赁期间,房屋外部、外部附属设施处于非正常、非安全使用状态时(如屋漏、外部水电线路不通等),丙方负责进行维护、修缮等具体实施,甲方承担相关维修费用。第八条房屋转租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变更承租人名称,乙方亦不得以与第三人合作经营方式变相转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租赁房屋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第九条房屋返还1、租期届满或按本合同规定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提前做好搬迁,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并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丙方同意留存的物品,丙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由丙方与乙方具体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依据丙方房屋移交清单等相关履约完成证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租赁期届满,乙方可撤除用于经营的专用设备、设施,所增加的普通附属设施、装潢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金;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或甲方要求乙方房屋恢复到租赁前原样的,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由丙方监督实行。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乙方无权主张租赁房屋的装修损失。4、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第十条合同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1)乙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壹个月以上;(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贰仟元以上;(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2)甲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如政府对租赁户有专门补偿规定按规定执行,否则甲方无需给予乙方补偿;(1)房屋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收回的;(2)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或改造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附属设施毁损、灭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据实赔偿。3、乙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8物业管理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支付上述费用。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5、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两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以乙方名义办理的营业执照、专营特许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交丙方留存,相关证照上涉及的负责人、地址名称等信息须与合同上的相一致。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环保、市容、卫生、治安、食品安全及消防等问题,由乙方自行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2、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安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或储存有危险、易燃易爆、违禁物品。用电需求超出现有电容范围(如空调、大功率电器及以电为能源的加工工具等),在房屋具备增容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可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增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关增容设施无偿交付甲方。3、乙方应按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购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并摆放到位。乙方租赁房屋实行安全和卫生\"门前三包\",要规范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4、租赁合同到期,如甲方决定继续对外出租房屋的,甲方委托丙方在合同到期前的两个月内完成新一轮招租工作。5、乙方自第一年度合同签订生效后,租期未满一年,若提前终止合同,已预交租金不退:租期满一年后,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丙方,租金按房屋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因规划调整或自用需提前收回该房屋,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租金按房屋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本协议终止,三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96、经营过程中一切政策性收费、办证等费用由乙方自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丙方无关。在经营过程中乙方须规范用工,聘用的所有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属乙方行为,与甲方、丙方无关。在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乙方聘用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属乙方行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与甲方、丙方无关。但须提供员工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如人员调整应及时到丙方报备。7、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丙方无关。8、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丙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9、乙方需与丙方签订《消防安全及用水用电补充协议》、《租赁经营承诺书》、《治安综合治理、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责任书》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留存贰份,乙方留存壹份,丙方留存贰份。(以下无正文)10(以上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签署日期:11现场踏勘确认书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根据招租公告要求,各意向承租方对项目现场必须进行实地踏勘。现有意向承租方:已进行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原农行营业厅房产项目现场踏勘,获得参与招租所需要相关资料。1、经现场踏勘,该意向承租方对该项目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2、该意向承租方若中标,不对场地现状及配套设施提出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3、意向承租方明确房屋用途为,意向承租方保证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该房屋实际用途与上述用途一致,并保证该用途合法合规。特此证明。注:《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意向承租方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盖章确认;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意向承租方(踏勘人):出租方: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团结勤奋进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 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