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运车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5日10时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373/01?spm,户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刑事追缴】被执行人名下的五菱牌LZW6430KF小型普通客运车一辆
车辆品牌为五菱,车系为国产,年款为2014款,车型为LZW6430KF,排量为1260mI,注册日期为2014年4月21日,出厂日期2014年3月22日。车辆已停放两年半,目前无法正常启动,具体请以车辆现状为准。
起拍价:540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同时,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16时止仅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73-273181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关纳税主体承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账号:31111300087900050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3-27318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400号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普通客运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