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场改造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惠来县隆江镇隆江生猪屠宰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地块名称:惠来县隆江镇隆江生猪屠宰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
调查面积:3450m2
地理位置:惠来县隆江镇“龙洋新区”后黄洋“石官片”
改造主体:广东德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惠来县食品集团公司隆江食品公司屠宰场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宇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8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等法律法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惠来县隆江镇隆江生猪屠宰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docx
惠来县隆江镇隆江生猪屠宰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稿)土地使用权人:唐俊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宇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摘要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惠来县隆江镇隆江生猪屠宰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调查面积:3450m2地理位置:惠来县隆江镇“龙洋新区”后黄洋“石官片”改造主体:广东德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惠来县食品集团公司隆江食品公司屠宰场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宇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8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等法律法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第一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根据《惠来县隆江镇黄洋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10月)、《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惠自然资规设(2024〕第012号),红线范围内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依据相关标准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前期收集的资料,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惠来县食品集团公司隆江食品公司屠宰场,屠宰场生产过程中,一般无污染,生猪屠宰场备用发电机柴油机的使用可能存在柴油滴漏进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对地块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风险。相邻地块历史至今主要由农用地、道路、商铺、居民区、龙洋冰厂、建材堆放区、许氏家私等组成,根据上述对相邻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相邻地块对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一般无潜在污染。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二、初步采样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于2024年11月19日~11月20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点位(S1~S4)及3个地下水监测井(W1-W3),钻孔深度均为6m,采样深度均达到5m以下,井深为6.1-6.3m。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DZ1、DZ2、DZ3)。初步调查在红线范围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4个,初步采样调查共采集16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及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pH值、水分、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共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7项及石油烃(C10-C40)。土壤筛选值:根据《惠来县隆江镇黄洋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10月)、《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惠自然资规设(2024〕第012号),红线范围内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道路用地(S),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地块优先采用对应污染物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砷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表A.1中砷在赤红壤中的背景值。地下水筛选值: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处于“韩江及粤东诸河揭阳惠来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的通知》(2024年10月15日),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没有的指标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采用全暴露途径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样品检测分析结果:①从土壤理化性质的检测结果可得,土壤样品整体土壤为酸性;土壤样品的各指标检测中除pH、水分外仅铜、镍、铅、镉、汞、砷、石油烃(C10-C40)7项检出,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土壤样品各检出项检测结果均未超本地块所选取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②地下水样品的各指标检测中除pH、水分外仅铜、汞、镍、铅、砷、石油烃(C10-C40)6项检出,所有检出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本项目所选取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中存在浑浊度超筛的情况,但由于浊度为地下水的理化性质,非毒理学参数,因此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四、初步调查结论综上,调查地块样品均无超本地块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猪屠宰场改造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