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体招租招标采购公告(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
挂牌价
178,000
元/年
保证金
50,000元
租赁期限
五年
租赁面积
1892.91m2
承租押金
10000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项目名称
乌海市海勃湾区东环路东(原电业局物资供销公司)房屋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178000元/年,租期5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3144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17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3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乌海市海勃湾区东环路东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综合用房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
1892.91
租赁期限
五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1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75000.00 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1-15
评估机构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78000.00 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2024年第十三次领导班子全体会议纪要(领导班子会〔2024〕13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247358898。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1年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3、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本次招租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勘验现场,如因房屋本身原因(管路渗水无法修复等)导致承租方承租后房屋无法移交的,承租方有权提出退租申请,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参与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房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4、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5、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7、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10、房产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出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4-17 09:00:00 至 2025-04-23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年租金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4-17 09:00:00-2025-04-2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申请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宇锋
咨询电话
18604733432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神华街一号
技术支持
项目报名:李经理:13074779186
其 他
现场勘验:张经理:15247358898
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名称):我方就乌海市海勃湾区东环路东(原电业局物资供销公司)房屋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178000元/年,租期5年)(项目编号:N0109FCZZ2513144)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租赁面积、范围、现状与瑕疵等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租赁面积、范围、现状与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8、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授权须提供4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原S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整体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