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实验室建设 二氧化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220104092301707K

建设单位法人:刘璐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成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834966998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256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61-M7461-环境保护监测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2566号

中心坐标:经度:125.40828 纬度: 43.8597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7-16

环评审批文号:长经环建表〔2024〕28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342.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5

运营单位名称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04092301707K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20104092301707K

验收监测单位 :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20101333977805L

竣工时间 :2024-12-01

调试起始时间 :2024-12-01

调试结束时间 :2025-04-08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4-16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5-15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huanbao58.com/edit.ph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迁建

实际建设情况 :迁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发生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342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面积1241平方米。建设检测实验室,建设内容为环境保护设施试验;水土保持设施试验;生态修复;监测及其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42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面积1241平方米。建设检测实验室,建设内容为环境保护设施试验;水土保持设施试验;生态修复;监测及其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发生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营运期主要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固废的质量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检测主要是由专业分析人员用仪器设备在室外分析和读取数值,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在室外检测完毕后,回到实验室将仪器与电脑相连,可将数据导入电脑存储,整个过程中无化学变化,纯物理的检测手段;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检测是在室外采集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预处理,通过化学试剂和检测仪器,运用物理、化学方法来检测土壤和水质,最终得到实验数据和结果,待得出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后,根据要求定期保留或处理相关样品。 2.自来水通过一体化纯水机经活性炭和反渗透膜过滤后制得纯水,过程产生浓水和定期更换产生的废PP棉、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

实际建设情况 :1.营运期主要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固废的质量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检测主要是由专业分析人员用仪器设备在室外分析和读取数值,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在室外检测完毕后,回到实验室将仪器与电脑相连,可将数据导入电脑存储,整个过程中无化学变化,纯物理的检测手段;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检测是在室外采集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预处理,通过化学试剂和检测仪器,运用物理、化学方法来检测土壤和水质,最终得到实验数据和结果,待得出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后,根据要求定期保留或处理相关样品。 2.自来水通过一体化纯水机经活性炭和反渗透膜过滤后制得纯水,过程产生浓水和定期更换产生的废PP棉、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发生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为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化学试剂的实验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2.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少部分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存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物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实际建设情况 :1.已落实,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化学试剂的实验废水和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吉林省泽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2.已落实,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24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少部分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要求。 3.已落实,本项目已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已落实,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存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已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间建设于室内,已设置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废液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密闭容器内,采取过道隔离的措施。废液密闭容器底部放置防渗托盘用以液体泄露堵截堵截设施容积为50L,贮存区域废液桶最大容积为25L,最高可容纳5桶,故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为12.5L,满足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的要求;且容器和包装物针对活性炭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容器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盛装废物时,容器内部已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渗漏或永久变形;容器外表面已保持清洁。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暂未产生废活性炭,待产生废活性炭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验清洗废水暂存危废间,排气筒高度变为24米并内部加装活性炭,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有关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对职工的环境安全培训工作,强化环境管理,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实际建设情况 :已按照有关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对职工的环境安全培训工作,强化环境管理,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47
0.0
0.0
0.0
0.047
0.047

COD(吨/年)
0.0
0.282
0.0
0.0
0.0
0.282
0.282

氨氮(吨/年)
0.0
0.003
0.0
0.0
0.0
0.003
0.003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229.0
0.0
0.0
0.0
229.0
229.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24米高排气筒
正常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正常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依托长春市永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排水依托市政管网,冬季供暖采用区域集中供暖,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项目依托长春市永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用水由供水管网供给,排水依托市政管网,冬季供暖采用区域集中供暖,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测实验室建设 二氧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