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51-3180826
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杏花岭区北方广场B座1、2层)
邮编:030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杏审管环批〔2025〕1号
2025.4.14
附件:关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杏审管环批﹝2025﹞1号关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你单位报送的《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可行。二、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城巷12号院内,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0日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12-140107-89-05-512717)。依据《报告表》内容,该项目总投资24.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处理规模每天5立方米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改造,扩建后处理规模每天10立方米,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主要建设格栅井、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等。三、落实《报告表》规定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污染影响。四、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投加除臭剂,其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排放标准。(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废水经化粪池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原市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水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建设一座应急事故水池,其容积需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项目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强化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医疗废物贮存库、危废贮存库等区域的防渗,落实项目防渗要求,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全部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泥、栅渣投加石灰消毒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七、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八、《报告表》及其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必须逐项落实。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同时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九、项目建成运营后,必须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十、你单位开工前要及时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报送建设进度,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监察。2025年4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