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 电磁辐射类招标采购公告(2025)
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A幢10层
项目概况:现企业拟投资200万元,新租赁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A幢10楼的闲置房屋,新增蛋白纯化系统、离心机、蛋白测定仪、均质机、冻干机、细胞粉碎机、灭菌器、干燥箱、摇床、培养箱、振荡器、生物安全柜等设备,建设实验室,从事重组蛋白原料的研发,年研发36批次。本项目仅从事重组蛋白原料研发,不以实验名义从事生产活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天马路1688号杭州湘湖生科创新中心科创园1幢623室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13777462829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3幢70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1-86506689
邮箱:/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2):
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示稿.pdf
1-备案承诺书--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报日期: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A幢10层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1018.4建设单位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25.06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承诺备案依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辐射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废☑噪声□生态影响□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无环保措施:直接通过排放至。☑有环保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园区(贝遨大厦)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洗涤废水、辅助设备排水措施后通过园区综合废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废☑噪声□生态影响□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实验室试剂挥发废气、消毒废气采取空调换气系统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大气环境;☑细胞培养呼吸废气采取生物安全柜滤芯过滤+空调换气系统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大气环境;☑实验设备、通风设备等噪声采取自带减噪设备、厂房隔声、作业时关闭门窗等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厂界。☑固体废物中前两道清洗废水、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空调滤芯采取分类收集等措施后通过资质单位处置排放至/;☑固体废物中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一般包装材料采取分类收集等措施后通过环卫部门清运或外售综合处置排放至/。□其他措施:/。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实施后以CODCr:0.011t/a、氨氮:0.001t/a作为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以VOCs:0.047t/a作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非工业性项目,故项目新增CODCr、氨氮、VOCs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承诺: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杭环滨备【202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报日期: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A幢10层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1018.4建设单位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25.06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承诺备案依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辐射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废☑噪声□生态影响□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无环保措施:直接通过排放至。☑有环保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园区(贝遨大厦)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洗涤废水、辅助设备排水措施后通过园区综合废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废☑噪声□生态影响□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实验室试剂挥发废气、消毒废气采取空调换气系统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大气环境;☑细胞培养呼吸废气采取生物安全柜滤芯过滤+空调换气系统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大气环境;☑实验设备、通风设备等噪声采取自带减噪设备、厂房隔声、作业时关闭门窗等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厂界。☑固体废物中前两道清洗废水、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空调滤芯采取分类收集等措施后通过资质单位处置排放至/;☑固体废物中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一般包装材料采取分类收集等措施后通过环卫部门清运或外售综合处置排放至/。□其他措施:/。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实施后以CODCr:0.011t/a、氨氮:0.001t/a作为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以VOCs:0.047t/a作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非工业性项目,故项目新增CODCr、氨氮、VOCs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承诺: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杭环滨备【2025】号。杭州市滨江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承诺书项目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承诺方(甲方):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乙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一、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刘向东(三)拟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A幢10层(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00万元,新租赁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A幢10楼的闲置房屋,新增蛋白纯化系统、离心机、蛋白测定仪、均质机、冻干机、细胞粉碎机、灭菌器、干燥箱、摇床、培养箱、振荡器、生物安全柜等设备,建设实验室,从事重组蛋白原料的研发。(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气:(1)呼吸废气:项目细胞在培养过程中所用培养基主要为一些营养物质,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排放。实验过程中,主要产生CO2和水,无有毒有害废气产生,仅呼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感官异味(恶臭),且较为微弱,经生物安全柜精密过滤器吸附后再通过经空调换气系统排往大气环境;(2)试剂挥发废气、消毒废气:加强场所通风,经空调换气系统排往大气环境。废水:项目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洗涤废水、辅助设备排水汇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噪声:项目实验设备自带减噪、厂房隔声、作业时关闭门窗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水、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空调滤芯分类收集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中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一般包装材料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或外售综合处置。(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总量来源项目实施后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为CODcNH-N、VOCs、。其中CODcr:0.011ta、NH-N:0.001t/a、VOCs:0.031t/a。(七)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拟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计3万元。二、承诺内容(一)甲方事项1、甲方承诺本项目不属于《滨江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中的项目。详见附件。2、甲方承诺项目建设期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1)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项目建设过程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项目符合项目所依托的工业有关专项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按法律法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3、甲方承诺项目生产期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6)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7)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8)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须符合总量控制要求。(9)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自觉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检查。(10)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二)乙方承诺内容事项乙方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意见。三、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今后项目环评改革政策,按现有审批程序办理。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方(甲方):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行政主管部门(乙方):(盖公章)年月日杭州市滨江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承诺书项目名称: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承诺方(甲方):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乙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一、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刘向东(三)拟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A幢10层(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00万元,新租赁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68号A幢10楼的闲置房屋,新增蛋白纯化系统、离心机、蛋白测定仪、均质机、冻干机、细胞粉碎机、灭菌器、干燥箱、摇床、培养箱、振荡器、生物安全柜等设备,建设实验室,从事重组蛋白原料的研发。(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气:(1)呼吸废气:项目细胞在培养过程中所用培养基主要为一些营养物质,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排放。实验过程中,主要产生CO2和水,无有毒有害废气产生,仅呼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感官异味(恶臭),且较为微弱,经生物安全柜精密过滤器吸附后再通过经空调换气系统排往大气环境;(2)试剂挥发废气、消毒废气:加强场所通风,经空调换气系统排往大气环境。废水:项目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洗涤废水、辅助设备排水汇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噪声:项目实验设备自带减噪、厂房隔声、作业时关闭门窗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前两道清洗废水、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培养基、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空调滤芯分类收集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中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一般包装材料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或外售综合处置。(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总量来源项目实施后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为CODcNH-N、VOCs、。其中CODcr:0.011ta、NH-N:0.001t/a、VOCs:0.031t/a。(七)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拟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计3万元。二、承诺内容(一)甲方事项1、甲方承诺本项目不属于《滨江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中的项目。详见附件。2、甲方承诺项目建设期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1)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项目建设过程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项目符合项目所依托的工业有关专项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按法律法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3、甲方承诺项目生产期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6)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7)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8)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须符合总量控制要求。(9)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自觉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检查。(10)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二)乙方承诺内容事项乙方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意见。三、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今后项目环评改革政策,按现有审批程序办理。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方(甲方):杭州普罗米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行政主管部门(乙方):(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畜禽 电磁辐射类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