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站招标采购公告(2025)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7日受理并拟批准的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80282729
传真:0516-80282712
邮箱:xzsthjspc@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市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

建设单位
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5年4月17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7000万元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利用采煤塌陷区形成的坑塘水面建设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为103.69128MWp(交流侧80MW),采用功率为620Wp单晶N型双面组件,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项目总占地面积1593.5亩,光伏区占地1591亩,升压站占地2.5亩。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按照《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印发徐州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要求,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在施工场地进出入口处对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硬化、遮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不设生活区,施工人员依托垞城电厂生活住宿,光伏场区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村庄公共卫生间处理,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垞城电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和沉淀池沉渣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程挖方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建筑垃圾按《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光伏区桩基施工避开鱼类产卵期,水体清空过程,尽力降低对水体冲击力,减缓对水体鱼类、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野生鸟类的栖息环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鱼类放养等措施加快生态恢复。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旧太阳能光伏板、职工生活垃圾、污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弃物、淘汰的设备(电池组、蓄电池)、配件及变压器废油等。废旧太阳能电板由厂家拆除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弃配件、下脚料等,,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池组、蓄电池、变压器废油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和升压站生活污水,项目依靠区域降水冲刷光伏板,清洗废水回流鱼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光伏场区箱变、升压站等变电装置,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场站内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降噪。废旧太阳能光伏板由厂家拆除后回收利用;废弃配件、下脚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淘汰的电池组、蓄电池和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合理控制光伏板间距以及与水面距离,维持鱼类生长环境;光伏组件选择低反射率、散射光为主玻璃,减少光对周边居民及鸟类的干扰。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附件下载:
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稿.pdf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企业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5建设项目生态空间管控区图;附图6建设项目施工期平面布置图;附图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9项目地块坐标拐点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苏能新能为项目公司的情况说明;附件4-1柳新镇渔光互补项目土地租赁合同;附件4-2升压站租赁协议;附件4-3垞城电厂土地证;附件5-1柳新镇选址初步意见;附件5-2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附件5-3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关于《关于商请出具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涉及重要水利设施的函》的复函;附件6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7环评协议;附件8环评委托书;附件9企业声明;附件10公示说明;附件11报批请示;附件12现场踏查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411-320353-89-01-26698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198****170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地理坐标升压站:N117度7分54.629秒,E34度24分11.282秒;北侧光伏场区:N117度7分39.673秒,E34度24分50.228秒;南侧光伏场区:N117度7分42.724秒,E34度22分58.412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D4416太阳能发电用地面积(m2)光伏区:约1060666.6(1591亩)升压站:约1666.7(2.5亩)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柳新镇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文号柳政经发备〔2024〕79号总投资(万元)37000环保投资(万元)360环保投资占比(%)0.9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设置原则本项目价的类别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项目为采煤塌陷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区光伏发电项目,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故无须设置该专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项评价。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项目为采煤塌陷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区光伏发电项目,地层隧道的项目故无须设置该专地表水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项评价。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无须设置该专项评价。项目为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故无须设置该专项评价。项目为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故无须设置该专项评价。项目为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故无须设置该专项评价。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审批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22〕685号2、规划名称:《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审批机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23〕1254号3、规划名称:《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苏政复〔2023〕20号4、规划名称:《徐州市柳新镇天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铜政复〔2024〕5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苏发改能源发〔2022〕685号)指出,“三、重点任务(二)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光伏+’综合利用。结合生态立体土地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光伏发电与农林牧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渔业发展协同优势,在确保农林牧渔业稳产保供前提下,依托农业种植、渔业养殖、生态修复等,因地制宜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沿海滩涂、养殖鱼塘、农业大棚、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开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在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体开发条件的地区,优化推进‘光伏+’基地化开发。鼓励推广‘光伏+’生态旅游、光伏特色小镇等,促进光伏与多种产业有机融合,扩展集中式光伏发电发展空间。稳步有序开展海上光伏建设。到2025年,全省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本项目属于利用采煤塌陷区形成的坑塘水面开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要求。2、与《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符合性分析《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苏发改能源发〔2023〕1254号)第六章建设灵活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一)构建多元低碳电源结构规范有序开发集中式新能源。建立徐州新能源资源“一张图”,有序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推广新能源开发和生态治理协同发展模式,鼓励沛县、铜山、贾汪等地利用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电站,加快推进沛县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在丰县、睢宁县等地探索建设农光互补发电工程,利用沛县、新沂等地的坑塘水面开展渔光互补发电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已开发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存量风电改造升级。到2025年,徐州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总规模超过200万千瓦;到2030年,再新增100万千瓦。因此,本项目位于徐州市柳新镇,利用采煤塌陷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0年)》相关要求。3、与《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到:“第165条能源利用:有序推进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大力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第166条供电设施规划:推进现有煤电项目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技术改造。优化电源结构,推进电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园本项目位置图1-1本项目在徐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中的位置关系本项目升压站租赁垞城电厂用地,位于《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集中建设区,光伏片区租赁坑塘位于《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发展区中的一般农业区,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利用采煤塌陷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规划要求。4、与《徐州市柳新镇天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本项目升压站及北侧光伏片区位于新桥村,南侧光伏片区位于天齐村、柳新村,其中新桥村、柳新村村庄规划未组织编制。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徐州市柳新镇天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并取得了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魏庄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铜政复〔2024〕55号)。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N(个微山湖10KM5图例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乡村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中心城区范围省界市界区县(市)界21徐州市人民政府编制2023年08月北侧光伏片区升压站位置南侧光伏片区根据《徐州市柳新镇天齐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南侧光伏区用地性质为陆地水域,本项目与规划相符。南侧光伏片区图1-2本项目与天齐村村庄规划位置关系至至任庄变N型新桥村露0112.5225450m220kV电力线u家至桃园变菜坨城村110kV电力线孙大庄村至桃园变至110kV电劳线P规划110kV电力线至茅村镇电力线陆港李庄村大规划220kV电力线道柳新村至城区变图~例现状地类规划地类现状地类大惠真陈塘村大惠因味N有用至费注查通柳新镇直属至枢北变陆地中城文化用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①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小沿河(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东侧约3.08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故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表1-1项目周边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2)小沿河(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水域为取水口以下100米上溯至黄庄航道东侧500米,全长7800米的小沿河的水面以及黄庄航道东500米为半径的扇形湖水面范围;陆域为该段小沿河河堤向两侧陆地延伸50米以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黄庄航道东侧小沿河航道附近的水域,包括鱼塘和芦苇区。准保护区为小沿河东侧约2.5公里以西、北延至黄岛南侧的部分水域,西至该区域汇水区分水岭以内的区域100.9②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运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东侧约2.27km。表1-2项目周边的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京杭运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京杭运河水体及两岸各1000米范围/38.8038.80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等有关文件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①大气环境根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发布的《2023年徐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现平稳态势,优良天数比例66%。与上年相比,6项主要指标中,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两项指标数据小幅下降,二氧化氮(NO2)指标浓度基本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浓度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173微克/立方米,呈现小幅上升。降水酸度相对稳定,全年未发生酸雨污染。全市12个国家级点位降尘平均值为3.4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5.6%,好于目标要求。徐州市区域2023年度主要超标因子为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为不达标区域。为改善徐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徐州市人民政府实施了《徐州市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聚焦PM2.5和VOCs双下降,实施源头治理、本质治污,坚持以减排为核心,突出源头治理,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随着方案的实施,徐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改善。通过切实有效的区域治理,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将趋于好转。②水环境:根据《2023年徐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徐州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为94.1%和97.7%,分别高于年度工作目标5.9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城市在用市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③声环境:2023年,徐州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保持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二级(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区域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三级(一般),平均等效声级为45.3分贝。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强度评价为一级(好),平均等效声级为66.8分贝;夜间噪声强度评价为一级(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2.6分贝。从声源构成比例看,社会生活噪声仍然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主导因素,其余依次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根据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苏庄、后祁楼声环境质量良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选址在柳新镇。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本项目利用采煤塌陷区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项目用电来自当地变电所,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项目的水、电及土地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①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非挖沙、采砂项目,符合文件要求。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文件要求。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符合文件要求。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生产性捕捞项目,符合文件要求。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符合文件要求。11禁止新建、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由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②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一、河段利用与(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及过长江通道项目。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通道项目。(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不涉及挖沙、采矿。(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二、区域活动(七)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在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km范围内。(九)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3km范围内。(十)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十一)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项目不在沿江地区。(十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十三)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十四)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没有化工企业。三、产业发展(十五)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新增产能项目。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十七)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及独立焦化项目。(十八)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其他规定。由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关要求。③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相符性分析:经查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符合市场准入。④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录》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五项“新能源”第5条“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本项目已经取得柳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柳政经发备〔2024〕79号)。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项目规划选址相符性拟建项目选址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商请出具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涉及重要水利设施的函〉的复函》,本项目地块范围内为大小不同村民的养鱼塘,无河道、湖泊、水库行滞蓄洪区等重要水利设施,不涉及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水利功能,均在河湖管理范围外,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规划布局要求,项目选址可行。(3)其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①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分析如下:表1-5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关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小沿河(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东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约3.08km,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运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项目东侧约2.27km,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关要求。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能源为太阳能,无废气产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项固废就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符合文件要求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符合文件要求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文件要求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无总量控制要求。环境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地双源供水。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地保护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施工现场及升压站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本项目利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采煤塌陷的坑塘水面进行建设,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通过合理设计规划,实现渔光互补。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主要能源来自太阳能,符合文件要求三、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1、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3、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项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无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其他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②对照《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徐环发〔2020〕94号)、《徐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对照《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徐环发〔2020〕94号)、《徐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可知,其中北侧光伏场区与升压站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内,南侧光伏场区位于一般管控单元柳新镇。表1-6与《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徐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关性分析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含徐州淮海国际陆港铁水联运中心)空间布局约束优先发展现代物流、枢纽产业、生产生活服务业、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科技产业。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新能源产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不属于燃煤发电、供热项目;不涉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空间布局约束优先发展现代物流、枢纽产业、生产生活服务业、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科技产业。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区域内原则上禁止布局高污染项目。胶粘剂。不属于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区域废水污染防治,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区域废气污染防治,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废气无组织排放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整治。本项目无需申请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园区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编制园区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监督及指导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园区内涉气企业应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加强运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文件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文件要求柳新镇空间布局约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徐州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商请出具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涉及重要水利设施的函〉的复函》,本项目地块范围内为大小不同村民的养鱼塘,无河道、湖泊、水库行滞蓄洪区等重要水利设施,不涉及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水利功能,均在河湖管理范围外,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镇区域持续提高配套管网覆盖率与管护,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水污染治理以及黑臭水体治理。(2)农村区域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长效运维,加强农村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二是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实施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工作计划,落实农村河道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示范,建立健全河道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农业污染治理。调优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水产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严控农药化肥面源污染,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减量化和替代利用。严禁秸秆堆放河道及岸坡或在岸坡焚烧。对省考以上断面周边制定农田退水改排方案,确保退水不影响断面水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采煤塌陷区形成的坑塘水面建设渔光互补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通过合理设计规划,实现渔光互补,符合要求。③与《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苏政发〔2021〕2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苏政发〔2021〕20号)“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1千米的范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距离大运河岸线最近距离约3.3km,不在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的要求。④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通知》(徐政规〔2023〕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通知》(徐政规〔2023〕4号)“核心监控区,为大运河徐州段主河道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核心监控区由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及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组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距离大运河岸线最近距离约3.3km,不在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内,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通知》(徐政规〔2023〕4号)的要求。⑤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7本项目与(苏环办)〔2019〕36号)文件相符性对照表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本项目不涉及总量申请。符合四、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九、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途径。——《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十一、(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属于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4)与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符合性分析: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该项目与《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相符合。(5)与《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1075-2023)符合性分析保护耕地的原则: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应体现科学、合理的用地原则。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林地,并尽量避开特殊保护区域。节约用地原则: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在满足安全运行、方便管理等条件下,综合考虑光能利用、土地集约、工程投资、环境保护等,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优化站区总平面设计,紧凑布局,减少用地面积。本项目升压站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升压站区域用地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对站区平面进行了优化,尽量少占用地。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本项目符合《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1075-2023)相关要求。(6)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符合性分析表1-8本项目与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件相符性对照表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光伏场区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符合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场区租赁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符合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本项目升压站及光伏方阵占地不涉及林地。项目不涉及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符合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升压站租赁土地为工业用地,光伏场区租赁已取得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意见,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光伏场区已与地方签订租赁协议,见附件。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中相关要求相符。(7)《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相符性分析表1-9本项目与林资发〔2015〕153号文件相符性对照表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本项目不涉及以上区域符合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本项目电池组件阵列不占用林地符合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本项目电池组件阵列不占用林地,均为养殖池塘。符合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本项目电池组件阵列不占用林地,均为养殖池塘。符合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光伏场区已与地方签订租赁协议,见附件。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占地不涉及林地,与《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要求相符。(8)与《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符合性分析意见中要求: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关于商请出具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涉及重要水利设施的函〉的复函》,本项目地块范围内为大小不同村民的养鱼塘,无河道、湖泊、水库行滞蓄洪区等重要水利设施,不涉及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水利功能,均在河湖管理范围外,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综上,本项目不会妨碍行洪通畅,不会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符合《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件要求。(9)与《徐州市铜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符合性分析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面积186.99公顷,规划要求:(1)加强渔业管理,推进水域确权。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2)夯实产业基础,推进转型升级。池塘养殖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与养殖废弃物相适应的处理设施,采用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实现渔业尾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养殖品种上推广低负载、低排放的品种,如虾、蟹等,逐步减少肉食性常规品种养殖比重,降低养殖密度。对于不连片的低小池塘养殖水域,通过逐步引导其转产,降低点源污染。(3)加强政策引导,防范养殖风险。围绕产业发展及治理关键环节和短板,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参与的高效治理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渔业,实施渔业绿色生产。本项目光伏场区租赁的养殖坑塘水域属于水域滩涂规划中的养殖区域。本项目属于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鱼塘养殖由后期养殖户自行管理。本项目建成后,环评建议养殖区域确定合理的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开展鱼、虾、蟹混养模式。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养殖区域面积,与规划相符。本项目所在地图1-3本项目在徐州市铜山区规划养殖区的位置关系图(10)与《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进铜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养殖区)1:400,000图例养殖区一步做好市场化并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633号)符合性分析表1-10本项目与苏发改能源发〔2023〕633号文件相符性对照表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商请出具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是否各地要认真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指导督促光伏投资开发企业加强项目选址论证,及时与项符合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区规划建设部出具的《关于门沟通,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垞城矿采煤塌陷区100MW确保符合国家及我省用地用海、河湖管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理、生态环保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本项目光伏片区用地性质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管控区和耕地,外,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另外根据企业提供的升压站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投资开发企业可即时登录管理平台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对于具备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备案证、正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配建新型储能方案、项目建设承诺函和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部门出具本项目已通过“江苏省新能的支持性意见或相关文件等内容,并同步源管理平台”进行市场化并上传配置储能项目投资备案证(购买或合网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项目符合建新型储能的应同步提供相关协议)、用地预审意见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支持公示性意见的项目,将即时纳入项目库并列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在管理平台上同步推送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可据此办理接网业务。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每半年向社会集中公布。对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以及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管理平台文件要求根据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关于涉及重要水利设施的函〉的复函》,本项目地块范围内为大小不同村民的养鱼塘,无河道、湖泊、水库行滞蓄洪区等重要水利设施,不涉及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水利功能,均在河湖管理范围外,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根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坑塘水面为主,项目不占用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租赁协议及土地证,本项目每半年公示一次,目前尚未中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根据上表,与《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做好市场化并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633号)要求相符。二、建设内容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需求将不断增长,我国化石资源已日趋紧缺,能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已日益突出。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光伏发电,由于其所特有的可再生性,在产生能源的同时,极少地消耗其他资源和能源,保护了生态环境,改善了电力能源结构,进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创造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3年11月,江苏徐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徐州垞城综合能源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内容为:利用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坑塘水面建设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024年3月江苏徐矿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与柳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备案主体及后续建设公司。在此背景下,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投资37000万元建设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采煤塌陷区形成的坑塘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03.69128MWp(交流侧80MW),采用功率为620Wp单晶N型双面组件,逆变器暂定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6日取得柳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柳政经发备〔2024〕79号),由于本项目在运营期将会产生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一、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中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本项目规模80MW,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因此,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项目由来价组,经过现场勘查及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编制了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仅对光伏阵列及升压站房建部分进行评价分析,升压站运行期辐射环评另行评价,单独申报。渔业养殖不包括在本次评价中。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位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涉及新桥村、天齐村、柳新村三个村。本项目由三个地块组成,各地块中心点坐标为:北地块(东经117°7′37.56567″,北纬34°24′52.09263″)、南地块(东经117°7′40.87586″,北纬34°22′59.68637″)、升压站地块(东经117°7′54.47524″,北纬34°24′11.34393″)。具体见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示意图。项目组成及规模2.2项目组成及规模2.2.1项目工程概况依据方案设计,本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情况概况见表2.2-1。表2.2-1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表名称单位数量备注北侧光伏片安装167244块620Wp单晶硅组件,区m2436000总项目规模80MW,267台300kW南侧光伏片组串式逆变器,23台3300kVA箱m2624666变、1台3000kVA箱变、1台光伏区.67箱变。发电1200kVA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升压站装置室、二次设备舱、消防水池、事m21666.7故油池等,站区南北长50m,东西长33m。升压站入口位于站区西侧办公办公区位于升压站站区北侧,靠近进站出区m2542入口。配电单层框架结构室室m250运营供水//市政供水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35kV配电公用工程期供电//采用双电源,一路引自厂用电,另一路由站内35kV母线,经35kV站用变压器降压到0.4kV作为备用电源供电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由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在水面上,清洗用水为当地降雨,降雨时雨水对光伏板进行冲刷,实现清洗,清洗水直接进入光伏板下方的坑塘内。临时工程施工临时用地m21000全部布置在本项目租赁范围内。临时堆土场m2100位于升压站西侧生活营地//不设生活营地,依托垞城电厂闲置厂房住宿临时办公区m2100位于升压站东北侧储运工程检修道路本项目光伏阵列区道路采用已有道路改造拓宽以及新建道路,采用砂石路面,其中已有道路改造长度为5000m,新建道路3000m,路宽4.0m。环保工程废气施工期:临时工程周边设置围挡,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雨水:电缆沟内的水通过管道排至站区雨水管网。光伏板清洗废水:水源来自雨水冲刷,不使用清洗剂,就近排入场区水塘。消防废水:经雨水口收集排入雨水管道,通过闸门转换井排入消防废水回收池,由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固废一般固废m210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固废暂存要求危险废物m220废变压器油不储存,更换新油时,委托资质单位当即转运,废弃蓄电池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临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等。运营期:运营期噪声主要产生于升压站,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以及门窗墙体隔声生态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清洗废水水质简单,直接进入坑塘,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在升压站设置100m3事故油池,用于变压器泄漏、事故排放等变压器油的收集,事故油池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在升压站综合楼内设置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收集、储存危废水土保持项目施工前制定水保方案,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水土保持2.2.2工程具体情况1、生产规模及方案本工程设计安装167244块620Wp单晶硅组件,总项目规模80MW,267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23台3300kVA箱变、1台3000kVA箱变、1台1200kVA箱变。每28个组件连接成一个组串,每个标准方阵由22/23个组串构成,接入单机功率不低于300kW组串式逆变器,11台300kW逆变接入1座3300kVA箱式变压器,10台300kW逆变接入1座3000kVA箱式变压器,4台300kW逆变接入1座1200kVA箱式变压器,每台逆变器输出电压为800V三相交流电,通过断路器接到升压变压器的一个低压绕组上,经3300/3000/120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高压。将变压器经35kV集电线路并联后,通过高压开关柜接入35kV母线上,共设计4回集电线路。经计算,预计电站25年总发电量315743.52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12629.74万kWh,首年发电小时数1280.08h,25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218.01h。本项目光伏场区在坑塘水面进行建设,建成后,不改变鱼塘范围,鱼塘养殖由后期养殖户自行管理。(1)电气一次本项目光伏规划总装机容量80MW。光伏并网电站系统由25个方阵组成,每个方阵由若干个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变组成,每台逆变器输出电压为800V三相交流电,通过断路器接到升压变压器的一个低压绕组上,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高压。将若干台变压器经35kV集电线路并联后,通过高压开关柜接入35kV母线上,共设计4回路,35kV电气接线拟采用单母线接线的方式。35kV侧主变进线柜1面,光伏进线柜4面,无功补偿进线柜1面,母线设备柜1面,站用变柜1面,接地变柜1面。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建设1台容量为80MVA的主变压器。户外三相铜芯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容量80MVA,电压115±8×1.25%/37kV,接线组别YNd11,阻抗电压12.5%,主变采用常规敞开式配电装置(AIS)。110kV电气接线拟采用双母线形式,利用原1号主变进线间隔,在拆除原配电装置后,新建相关的配电装置。(2)电气二次升压站采用二次设备集中布置方式,布置在生产预制舱二层的二次设备室内,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层工作站、网络接口柜,远动通讯柜、电度表屏、继电保护设备屏、故障录波柜、自动装置柜、直流系统柜、UPS柜等均布置于保护盘室,电控楼内设置独立的蓄电池室。35kV保护测控装置及电能表等设备就地分散布置于35kV配电装置上。电气二次工程主要包含新建光伏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以及保护、直流、火灾自动报警、安全警戒等系统。本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方式设计,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系统结构,由间隔层和站控层组成。升压站内主要电气设备(110kV线路、主变压器、35kV配电装置等)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根据有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规程规范及当地电网实际情况进行配置,继电保护选用微机型保护装置。(3)通信本工程系统通信拟采取光纤通信方式。通信信息主要有继电保护信息、远动信息、计量信息、行政及调度电话信息等。光伏场区箱变的通信采用光纤通信方式。2、主要设备表2.2-1本项目电气一次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一110kV升压站设备1主变压器系统电力变压器SZ20-100000/110台1中性点成套设备套12110kV配电装置110kV主变进线间隔成套装置套1110kV电压互感器(线路型)台3110kV避雷器Y10W-102/266W附在线监测仪台3钢芯铝绞线LGJ-240/30m300设备线夹SY-240/30B个30设备线夹SYG-240/30B个9端子箱XJ-1台3动力箱XLW-1台135kV干式穿墙套管只335kV母线桥铜母线TMY-100x10m150支柱绝缘子ZSW-40.5/8L只30335kV户内配电装置光伏进线柜630A面4接地变兼站用变柜630A面1无功补偿柜630A面1母线设备柜面1主变进线柜2000A面135kV动态无功补偿系统SVG:±30Mvar套14站用电系统接地变兼站用电35kV额定容量:1100kVA台1施工变兼临时用电干式变压器250kVA套1低压配电屏800×600×2260面1室内照明项1室外照明项15站内电缆及防火堵料高压动力电缆ZRC-YJV23-26/35kV3×50mm2m110高压动力电缆ZRC-YJV23-26/35kV3×300mm2m1101kV电缆YJV22-0.6/1kV3x240+1x120m200站用电缆YJV22-1kVm5000电力电缆NH-YJV-1kVm140035kV电缆终端套4电缆防火-防火堵料无机防火堵料WFDt0.16电缆防火-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F2Dt0.22电缆防火-防火涂料t0.12电缆防火-防火隔板无机耐火隔板δ=6mmm280电缆防火-阻火包t1塑料波纹管DN80m800电缆保护管钢管DN100m140电缆保护管钢管DN150m2006升压站防雷、接地工程接地线镀铜圆钢φ12m2300接地母线-铜材BVR1×50m500接地母线-铜材BVR1×100m500接地线铜排-40x4m1000垂直接地极镀铜钢棒φ14,2500mm根100保护管-热镀锌钢管DN40m200避雷针根17储能系统配置容量为10MW/20MWh,租赁徐州垞城电厂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储能系统套1二光伏场区设备1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组件单晶双面组件N型620Wp块167244固定支架吨3849.382箱式中压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300kW台267华式箱变35kV1200kVA台1华式箱变35kV3000kVA台1华式箱变35kV3300kVA台263电缆工程直流电缆光伏专用电缆H1Z2Z2-K-1×4mm2km1200低压交流电缆ZRC-YJLHV23-1.8/3kV-2×185mm2km36低压交流电缆ZRC-YJLHV23-1.8/3kV-2×240mm2km72高压动力电缆ZRC-YJLV23-26/35kV3×70mm2km3.6高压动力电缆ZRC-YJLV23-26/35kV3×120mm2km2.4高压动力电缆ZRC-YJLV23-26/35kV3×150mm2km2.4高压动力电缆ZRC-YJLV23-26/35kV3×240mm2km2.4高压动力电缆ZRC-YJLV23-26/35KV3×300mm2km108高压电缆终端套69高压中间接头套6防火堵料无机防火堵料WFDt1.5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F2Dt1.5防火涂料t1防火隔板无机耐火隔板δ=6mmm2600电缆桥架6000×200×150(长×宽×高)m15000电缆桥架6000×400×150(长×宽×高)m5040电缆桥架6000×800×150(长×宽×高)m1500保护管DN50m340保护管DN100m600保护管DN200m1054光伏场区接地接地母线-型钢热镀锌扁钢-50×6km36接地母线-铜材BVR1×6km24接地母线-铜材BVR1×16m1200接地极热镀锌角钢∠50×50×6,L=2500mm根420保护管钢管DN100m3105光伏区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套2表2.2-2本项目电气二次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1监控系统站控层设备主机/操作员站套1操作员工作站2/微机五防工作站套1主机加固软件面1激光打印机A4/A3黑白激光HP台1HP多功能机(含传真、打印、平板复印功能)台1打印机台1音响及语音报警装置套1操作台台1通讯光缆、附件等套1远动及通讯接口柜台1远动通信装置台1通讯转化装置台1以太网交换机(间隔层交换机)台2以太网交换机(I区、II区站控层交换机)台2GPS对时柜主机2套,互为备用,含在线监测功能面1公用测控柜面1主变测控柜面135kV光伏进线保护测控装置套535kV无功补偿开关柜二次设备套135kV接地变开关柜二次设备套135kV分段保护测控装置面1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80个点位)套1电能质量在线监测柜面12保护设备主变保护柜面1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柜面135kV母线保护柜面1故障录波柜面1保护信息子站面1防孤岛保护装置套1频率电压紧急控制柜面1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面13远动系统关口计量柜面1关口计量表只2电能采集终端台2主变低压侧电能表只235kV光伏进线电能表套635kV无功补偿电能表套135kV接地变电能表套2数据网络接入设备套2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套1生产管理信息屏套1电工实验设备套1同步相量测量屏面1AVC屏面1一次调频/AGC系统套1数据网接入设备套1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套1边界防护含正向隔离装置1台,防火墙2台套1光功率预测系统面121122111122611100.51111111UPS电源套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柜(200Ah/组)套直流馈线柜面4通信系统SDH光端机套IAD设备套综合配线柜台保护光配架台数字调度交换机套音频配线柜面安装市话部调度电话部无线对讲机部计算机网络系统套有线电视系统套5光缆及电缆控制电缆KVVP2/22-0.45/0.75kVkm铠装光缆单模24芯km6其他火灾报警系统套消防设备套给排水设备套调度实时计划子站面照明及动力项厂区消防设备项巡检设备项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3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3.1工程布局情况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结合场地面积等因素,本项目太阳电池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光伏阵列支架固定倾角取23°,支架基础采用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型号为:PHC-300(70)AB-C80。同一组支架单元,桩左右间距约为4.15m,前后排支架单元桩间距为8.0m。本项目总装机容量80MW。本项目共设置13个单元,每个单元里电池组件每26个1串,并列24路接总平面及现场布置入1台逆变器,每8/11台逆变器接入一台变压器。本项目升压站内设置35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舱、消防水池、事故油池等。升压站入口位于站区西侧。详见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2.3.2施工布置情况为便于工程施工管理,结合本项目现场条件,将生产区、办公区严格分开,各区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依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各施工阶段的用地需求,进行布置。设备基础施工场地及安装场地用地,包含在阵列区用地内,不计算临时用地。施工临设场地暂定布置在租赁的光伏厂区内,施工进场道路直接引入,方便人员和设备材料进出。施工生产区设有光伏组件与支架堆场、综合加工厂、综合仓库、机械停放场等。施工高峰期约50人。详见表2.3-1,施工布置图见附图6。表2.3-1施工场地设置一览表施工场地名称分区占地面积(m2)临时办公区100施工临设场地临时堆土场100机械停放场300施工方案2.4施工方案(一)土建工程总体施工方案(1)土建施工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依次施工办公、生产区、箱式变压器、光伏组件基础以及水平面以下地下设施。(2)接地网、地下管线主线与相应的地下工程设施(给排水、消防管道、电缆沟道)同步施工,电缆管预埋与基础施工应紧密配合,防止遗漏。(3)基础施工完成后即回填,原则上要求影响起重设备行走的部位先回填。起重机械行走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其下部的设备基础及预埋件。(二)光伏发电组件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前需将鱼虾类全部打捞出塘。施工方案光伏阵列基础施工无需清淤,光伏阵列基础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基础。桩机进场后就位,将管桩安装在压桩机架上,待桩位及垂直度用架设在下面和侧面的经纬仪校正合格后,即可施工管桩,直到达到设计深度为止。(三)光伏组件安装本工程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方式安装,待光伏组件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光伏组件的安装,光伏组件的安装分为两部分: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光伏阵列支架表面应平整,固定太阳能组件的支架面必须调整在同一平面;各组件应整齐并成一直线;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连接螺栓必须加防松垫片并拧紧。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工艺为:前期准备工作→安装支架基础槽钢→安装斜支架→支架总体调整→支架螺栓紧固→安装光伏组件支架檩条→校正檩条和孔位→紧固螺栓→复核光伏组件孔位。安装太阳光伏组件前,应根据组件参数对每个太阳光伏组件进行检查测试,其参数值应符合产品出厂指标。一般测试项目有: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应挑选工作参数接近的组件在同一子方阵内。应挑选额定工作电流相等或相接近的组件进行串联。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硬物刮伤和撞击表面玻璃。组件在基架上的安装位置及接线盒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组件固定面与基架表面不吻合时,应用铁垫片垫平后方可紧固连接螺丝,严禁用紧拧连接螺丝的方法使其吻合,固定螺栓应加防松垫片并拧紧。光伏组件电缆连接按设计的串接方式连接光伏组件电缆,插接要紧固,引出线应预留一定的余量。(四)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升压站场地清理,采用推土机配合人工清理。然后用10t振动碾,将场地碾平,达到设计要求。升压站内所有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采用小型挖掘机和人工开挖清理(包括基础之间的地下电缆沟)。升压站内主要建筑为框架结构。框架结构的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基础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框架柱、梁、板、屋盖混凝土浇筑—砖墙垒砌—电气管线敷设及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入室。结构施工设钢脚手架,柱、梁、楼板、屋盖施工采用满堂脚手架立模浇筑,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进行观察,如发现变形、移位时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质量。浇筑完毕后12h内应对其进行养护,在其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板或安装模架及支架。具体施工要求遵照施工技术规范执行。(五)施工工艺流程本项目现有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等,该内容由出租方自行拆除,净地交付。不涉及拆除相关产排污环节。本项目工程规模相对较大,为实现早日投产发电的项目总体进度目标,施工组织及安排需要精心设计,项目总工期的关键项目为光伏电池组件的安装、升压站土建施工、集电线路施工。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本项目施工总平面包括升压站、光伏电池组件的组装场地布置、设备材料临时堆放场地的布置、建材、钢筋等场地布置。整个光伏电站行与行之间的通道考虑安装和检修。本项目主要施工项目工艺流程:施工前准备→场地平整→光伏电池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光伏组件调试及发电投产→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竣工。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图2.4-1土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1)光伏区1)施工前准备:主要为施工道路准备工作、作业鱼塘鱼类打捞及鱼塘排水等工作。将作业鱼塘的养殖鱼等全部打捞出塘后,将水全部由泵将作业鱼塘提升到临近鱼塘,无需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及车辆尾气及水土流失;2)场地平整:整理光伏场地,主要是施工生产区(组件堆放场等)、集电线路区和逆变器及箱变场地,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及车辆尾气及水土流失;3)光伏电池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光伏组件安装包括支架安装和光伏组件安装。校正檩条和空位后,拧紧固定所有螺栓后,将各零部件安装设计图纸固定至对应位置,直至所有零部件安装完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废弃零件及建筑垃圾、施工废水。4)光伏阵列支架安装:采用钢结构,采用工厂化生产,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现场仅进行少量的钢构件加工,支架均采用螺栓连接。本工程太阳电池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待太阳电池组件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太阳电池组件的安装,太阳电池组件的安装分为两部分:支架安施工废水、噪声、车辆尾施工前准备施工废水、噪声、车辆尾、扬尘、水土流失光伏电池组件场地平整支架基础施工嗓声、固体废物、扬尘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噪声、面体「噪声、面体「噪声、面体废物、扬尘废物、扬尘!废物、扬尘逆变器及箱变逆变器及箱变电气设备安装光伏组件调试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及调试及发电投产嗓声、固体废物、扬尘、扬尘、水土流失光伏电池组件施工前准备场地平整光伏电池组件安装支架基础施工「噪声、面体「噪声、面体「噪声、面体废物、扬尘废物、扬尘!废物、扬尘逆变器及箱变逆变器及箱变电气设备安装光伏组件调试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及调试及发电投产工程竣工装、太阳电池组件安装。光伏阵列支架表面应平整,固定太阳电池组件的支架面必须调整在同一平面,各组件应整齐并成一直线,倾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连接螺栓必须加防松垫片并拧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废弃零件及包装材料。5)光伏组件调试及发电投产6)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升压一体机、主变等建筑安装工程、电缆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的并网运行调试等内容。所有零部件均应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表面防腐处理,保证不生锈,不腐蚀。同时检查电池板杆件的完好性根据图纸安装电池板杆件,为了保证支架的可调余量,不得将连接螺栓紧固。进行电池板的进场检验及其安装面的粗调,然后进行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最后进行太阳能电池板调平。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废弃零件及包装材料。7)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水。8)集电线路施工流程:①埋沟开挖:场地平整后,采用小型挖掘设备并辅以人工开挖电缆壕沟。开挖出的土方就近堆放在埋沟走向的迎风侧;②敷设电缆:进行电缆敷设,并验收;③埋沟回填:先用软土或砂按设计厚度回填,然后铺保护板,上部用开挖料回填至电缆沟顶部;④电缆接入: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设置保护管,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⑤植被恢复:电缆沟施工后立即进行场地平整,在电缆沟回填及周边扰动区域恢复植被。集电线路施工流程见下图。图2.4-2项目集电线路施工流程示意图(2)升压站土建施工:升压站区地基处理,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预制舱基础工程、电缆沟等。根据光伏电站的总体布局,站内道路已满足设备一次运输到位,方便支架及电池组件安装。设备运输按指定线路将大件设备如逆变器、主变、电柜等按指定地点一次运输并安装到位,尽量减少二次转运。(六)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施工期为12个月。(七)施工期产污环节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尾气、施工扬尘等。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挖机、桩机等设备及土建施工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八)施工工期及施工人数施工工期:12个月。施工人数:本光伏电站建筑施工及管理人员高峰50人。其他(一)方案比选该项目由于可选地很少,设计未提出方案比选内容。(二)退役及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全部拆除该项目运行期满(25年),确定光伏电站无利用价值后,全部设施采用破坏性拆除。光伏组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规范处置,组件支架等钢材由物资再生公司回收。升压站设置在垞城电厂内部,运行期满后,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垞城电厂协商根据运行需求,所有的建(构)物及其基础是否其他保留,用于电厂升压使用。如需拆除,则升压站所有的建(构)物及其基础由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拆迁公司拆除、清理。拆除后的地面恢复原状,交还电厂使用。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3.1.1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徐州市市政府2024年发布的《徐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现平稳态势,优良天数比例为66%。与上年相比,6项主要指标中,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两项指标数据小幅下降,二氧化氮(NO2)指标浓度基本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浓度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173微克/立方米,呈现小幅上升。徐州市区域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为不达标区域。主要超标因子为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主要超标原因为徐州市重工业较为发达,且受周边重污染城市影响程度较强等。针对区域环境超标问题,根据《徐州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徐污防攻坚指办〔2024〕22号),徐州市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主要措施如下: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2.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3.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4.聚焦重点行业,推进综合治理。5.开展VOCs大会战,持续压降VOCs浓度。6.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7.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加强污染过程应对。8.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监测监控能力,强化科技支撑;9.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各方责任。(2)声环境根据徐州市市政府2024年发布的《徐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3年,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保持稳定。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二级(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区域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三级(一般),平均等效声级为45.3分贝。从声源构成比例看,社会生活生态环境现状噪声仍然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主导因素,其余依次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所处地区的环境特征,在项目地周边苏庄、后祁楼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见附图。噪声监测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昼间,2024年8月2日夜间,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结果见表3.1-1。表3.1-1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dB(A)监测日期监测时间监测点位LeqdB(A)标准值达标情况2024.7.31昼间苏庄(N1)4955达标昼间后祁楼(N2)5155达标2024.8.2夜间苏庄(N1)4245达标夜间后祁楼(N2)4145达标根据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苏庄、后祁楼声环境质量良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1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根据徐州市市政府2024年发布的《徐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为94.1%和97.7%,分别高于年度工作目标5.9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城市在用市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3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沿线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与2022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4)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等文件,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无需现状监测。(5)水土流失现状本工程位于徐州市港务区柳新镇,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和《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属于江苏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项目区一级区属北方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km2·a)。结合现场调查,从引起水土流失的外应力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按地表物质侵蚀形态分析,则以面蚀为主。根据全国及省水土保持规划内容,结合当地水行政部门资料及现场调查,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微度,土壤侵蚀模数为180t/(km2·a)。3.1.2主体功能区划1、主体功能区区划说明:由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最新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暂无公布,故本次规划内容先对《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进行分析。本项目位于徐州市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4〕20号),第三章第二节主体功能区类型:“根据国家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和省级。”本项目应属于其中的重点开发区域,属于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工业、服务业和城镇开发的城镇化地区。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4]106号)全省划分为黄淮海平原、长江三角洲平原和沿海滩涂与海洋等3个生态区(一级区)以及7个生态亚区(二级区)。根据《江苏省生态功能区划图》,本工程所在区域位于三级生态功能区“Ⅰ1-1丰沛黄淮平原林农生态功能区”。沂沭泗平原农林丘岗生态亚区主要为黄淮沂沭泗冲积平原,属暖温带气候,气温和降水量相对较低。植被类型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是全省重要的农果基地。生态功能区基本特征见表3.1-2。表3.1-2生态功能区基本特征表生态区Ⅰ黄淮平原农业生态区生态功能分区单元生态亚区Ⅰ1沂沭泗平原农林丘岗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Ⅰ1-1丰神黄泛平原林农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3.1.3生态环境现状3.1.3.1陆生生态(1)植被区域典型的原生自然植被已经不存在,主要为人工植被和次生植被。乔木为杨树、油松、侧柏、旱柳。灌木优势树种为海棠、木槿、地柏、紫薇等。经济林主要树种有桃树。草本植物种类繁多,其中牧草、野草类主要有黑麦草、高羊茅、天堂草、结缕草、麦冬等。项目建设场地主要为水塘,周围以农用地为主,无珍稀保护植物。(2)动物两栖类:评价区域两栖动物资源较少,常见的有中华蟾蜍和黑斑蛙。前者生活于阴湿的草丛中、土洞里以及砖石下,评价区域偶有分布;黑斑蛙常栖息于池塘、水沟内或水域附近的草丛中,为常见广布种,但在评价区域鲜有分布。中华蟾蜍、黑斑蛙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爬行类:常见的有壁虎、蜥蜴。据资料记载,评价区域内还有乌梢蛇、赤链蛇分布,乌梢蛇多栖息在项目周边的草地、农田、村舍,赤链蛇常生活于田野村舍及水域附近。乌梢蛇、火赤链蛇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在评价区域鲜有分布。兽类:常见的有草兔、小家鼠、黄鼬、刺猬,草兔主要栖息于农田或农田附近沟渠两岸的低洼地、草丛、灌丛及林缘地带。主要夜间活动,以玉米、豆类、种子、蔬菜、杂草、树皮、嫩枝及树苗等为食。小家鼠主要栖于住宅、仓库以及田野、林地等处。黄鼬栖息环境极其广泛,常见于灌丛。其中黄鼬、刺猬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在评价区域鲜有分布。鸟类: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区域林业部门的陆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确定本工程评价范围内记录的鸟类主要有家燕、灰喜鹊、麻雀等常见鸟,其中家燕、灰喜鹊为省级保护鸟类。具体见表3.1-3。表3.1-3区域鸟类名录种名生境保护等级(一)燕科Hirundinidae//1、家燕Hirundorustica平原省(二)鸦科2、灰喜鹊CorvidaeDendrocittaformosae/平原/省(三)山雀科Paridae//3、(树)麻雀Passermontanussaturatus平原/3.1.3.2水生生态现状水生植物现状通过现场踏勘,记录下常见水生植物种类。鱼类资源现状参考已有资料。底栖生物资源参考本区域内已有统计资料。(1)水生植物根据现场调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生自然植被分布于池塘及沿岸,主要为芦苇-空心莲子草群落。芦苇-空心莲子草群落主要分布在。群落优势种芦苇多分布在靠岸区域,空心莲子草多分布在近水区,群落盖度在90%以上。常见的伴生种有水烛、藨草、水蓼、两栖蓼。(2)鱼类根据向水利部门咨询和实地勘察,项目评价区域内约有鱼类20种以上,其中以鲤科最多,其次是鲶科、鮠科和鳅科,其他种类较少。主要有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鳙鱼、鳜鱼、鳊鱼、黄颡、乌鳢、泥鳅、鳝鱼等,甲壳类有青虾、中华绒螯蟹等。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坑塘的动物主要为人工养殖的鲤鱼、草鱼、鲈鱼等。(3)底栖动物底栖动物是水生生态系统重要类群之一,它能加速水底碎屑分解,调节泥水界面物质交换,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此外,底栖动物具有个体较大、寿命较长、活动范围小以及对环境条件改变反应敏感等优点,因此常被作为评价水质的指示生物。根据相同区域同类项目资料显示,项目评价区域底栖动物主要有水丝蚓、螺类、河蚬和蛭类。主要以水丝蚓和螺类为主。(4)浮游植物浮游植物5门左右,其中硅藻门、绿藻门种类最多,硅藻门生物量最大,为优势种群,其次是绿藻门、蓝藻门和裸藻门,甲藻门最少。(5)浮游动物浮游动物45种左右,主要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浮游动物主要以小型原生动物为主,其次是轮虫、枝角类、桡足类。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3.2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利用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坑塘水面及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项目地现状图见图3.2-1。北侧光伏片区升压站南侧光伏片区图3.2-1项目所在地块现状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升压站所在位置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3-1,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附图。表3.3-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敏感保护保护环境功附近方最近目标坐标/°对象内容能区类工程位距离规模名称别(m)胡坑E:117.121081学校人群二类西约350社区N:34.419113北300人新桥居住北侧西约600新村区人群二类光伏南335人片区苏庄E:117.129697居住人群二类东约280区25人环境要素大气环境E:117.118570N:34.408609N:34.4091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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