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用车招标采购公告(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拍卖公告
受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山西金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8点至16点(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现状对51辆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具体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51辆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包括奥迪、本田、大众、别克等多个品牌。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网络拍卖。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和竞价。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为成交价款的1.5%。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单辆标的:人民币1万元;10辆标的:人民币3万元;通拍:人民币8万元。竞买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息,以金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详见竞买须知)。本次拍卖车辆收取诚信资格审查服务费及资料费200元。
五、预展时间:2025年4月20 日-4月22日。
六、预展地点:晋中市:晋KV0222,查看标的联系人:李先生15343460220;长治市:晋D58001,查看标的联系人:杨先生18636524576;吕梁市:晋JA9199,查看标的联系人:刘先生18103583300;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军民路18号:其余48辆车,查看标的联系人:姚先生13994206060。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8时止。
联系人:董女士13753102208 张女士:13643457576
八、特别提示:
1、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次拍卖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2、拍卖成交后,从车辆移交至买受人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事故、车辆过户产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山西金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 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受委托,山西金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定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8点至16点(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依法按现状对51辆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人已于2025年4月16日在《山西青年报》发布了拍卖公告。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51辆公务用车(奥迪、本田、大众、别克等多个品牌)。委托单位是“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次处置车辆均按现场状态进行拍卖和交接(未过户前,误检车辆未交交强险的必须由拖车进行转运,不能上路),委托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只做参考,不作为任何担保,车辆存在脱保、逾期未审等情况,请意向买受人慎重考虑,如不能顺利过户,保证金不退。
四、竞买资格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于2025年4月23日18点前将竞买保证金数额交至拍卖人账户(以到账为准)。
户 名:山西金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国贸支行
账 号:0400 2001 0400 16418
对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如拍卖会上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品且无违约情形时,拍卖人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竞买人竞拍成功,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完成标的的过户手续并交由拍卖人查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报名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8时止。
八、竞买提示:
1、意向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中拍平台账号的通过实名认证即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help/helpcenter_buy.html)。
2、本次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8小时0分0秒;限时竞价时间:15分0秒(竞拍最后15分0秒内,若有用户出价,即再次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3、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拍卖成交确认书》中买受人的姓名必须与网络报名的竞买人姓名相一致。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变更买受人姓名及付款期限等其他条款的要求。
九、瑕疵告知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车辆是以现状进行拍卖,是指车辆在展示期间竞买人查验时车辆的型号、新旧、颜色、内装、配置、性能、使用时间、使用状况、有无损伤等现状情况,竞买人必须自行前往车辆展示地现场查看,自行评估车辆现状价值,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车辆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保证,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评估车辆价值,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拍卖人对委托人所告知的已知的或未知的瑕疵或风险已合法披露,委托人和拍卖人均对已知的或未知的瑕疵或风险不构成任何担保或承诺。
2、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网络)参加竞拍应价时,则表示竞买人已知道并认可所竞拍车辆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及各项网络故障风险,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车辆过户所有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买卖双方全部税、费,车辆因过户需要发生的修理费等)。竞买人自行到国家车辆管理部门咨询和调查二手车过户、转户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异地购买车辆过户政策规定)。如因竞买人对二手车过户、转户的相关政策规定不知晓而造成的车辆不能过户,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过户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一经出价,既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报价达到保留价且为最高应价时,即成为所竞拍标的的买受人。
2、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自费到标的所在地取车。
3、本次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0.15%。
4、本次收取竞买人参加车辆拍卖诚信资格审查服务费及资料费200元。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详细了解查验核实车辆各种信息。涉及车辆的有关问题如:车辆办理过户(车辆所在地和落户地的过户规定)、提档、违章、罚款、扣分、改色、是否年检、是否续保、税费和过户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自理。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后2日内将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拍卖成交价的1.5%)交付拍卖人(户 名:山西金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账 号:0400 2001 0400 16418),并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手续和提车,《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2日内未按要求提车的买受人,每停放一天每车收取50元停车费。
7、车辆自移交之日起视为交付。在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出现的任何交通事故责任及其他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即成为该标的的买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车牌号不随车走。
9、买受人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将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交至拍卖人。拍卖人查验无误后,原路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10、买受人在标的过户时,所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金额必须与拍卖成交金额一致,低于或高于都不可以。如金额不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全部或部分)。
十一、竞买人承诺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的标的展示阶段亲自查看拍卖标的,对拍卖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来源、外观、内饰及生产、购置、使用时间等现状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品的品质及价值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2、竞买人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全部真实、准确、有效,并自愿为其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关于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竞买的违约责任:竞买人如提供虚假的报名资料或在拍卖中恶意串通、胁迫、恐吓他人竞买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所交保证金、成交价款(若有)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关于买受人拖延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违约责任: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立即提供与拍卖标的及成交金额一致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要求买受人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则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划转至委托方账户。
3、关于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的违约责任: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等费用的,则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及后续支付的部分价款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预期佣金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划转至委托方账户。
4、关于买受人根本违约的责任:买受人在成交后确定违约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佣金、成交价款和违约金,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人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关于买受人未按时受领拍卖标的的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办理拍卖标的提车、过户、注销等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导致拍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保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十三、纠纷解决:双方经协商同意,因本次拍卖所发生的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同时,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提起诉讼,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每件(宗)诉讼所发生的代理人薪酬(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的损失。
十四、其它:
1、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2、若有其它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3、本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提示:竞买人一经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和参加竞买,即视为了解并认可本竞买须知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履行本竞买须知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如不履行,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介绍
1YI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