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5)



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辽阳市灯塔市佟二堡镇佟二堡村,用地面积为3461.485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3.032246°,北纬:41.444174°;东至佟二堡村,南至佟二堡经济特区中心小学,西至佟二堡村,北至佟二堡村。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坑塘水面,为鱼塘,养殖草鱼),规划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修订)第四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灯塔市教育局委托沈阳荣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根据国家环境法规的要求,结合该地块开发计划,为调查污染状况,沈阳荣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分别与灯塔市生态环境分局、灯塔市自然资源局、灯塔市教育局、佟二堡经济特区中心小学工作人员、地块周边区域居民进行了访谈,信息整理分析后,对该场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场地的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场地环境污染初步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状况能够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沈阳荣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40201765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盖公章。

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