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9-330825-07-01-146536
项目名称
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04-17 16:04:05.0
衢发改中〔2025〕10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03-06 17:14:33.0
建字第3308252025GG003858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5-02-12 11:37:06.0
地字第3308252025YG0014510号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03-06 21:22:25.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5-01-21 15:06:47.0
地字第3308252025YG0012513号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4-09-13 09:39:42.0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衢发改中〔2025〕10号关于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及审查申请等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衢发改发〔2021〕68号)等文件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投资8930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82731.00万元),在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建设厂房、仓库、消防水泵房等设施,配置氮气电加热器、合格胶液增压泵、冷冻机组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形成年产3万吨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年产14500吨超支—1—化聚烯烃弹性体,计划于2026年3月建成投产;二期年产15500吨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计划于2027年3月建成投产。二、政策符合情况本项目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节能报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基本准确适用,能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算基本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项目年消耗电力4914.65万千瓦时、天然气747.76万标准立方米、蒸汽333281.63吉焦、氢气(原料用能)9.6吨、甲醇(原料用能)120吨、新水190438吨。项目年综合能耗等价值为34409.23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34537.33吨标准煤)、当量值为26491.72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26619.82吨标准煤)。其中项目一期年综合能耗等价值为16631.14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16693.06吨标准煤),当量值为12804.36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12866.28吨标准煤);二期年综合能耗等价值年综合能耗为17778.08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17844.26吨标准煤),当量值为13687.37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为13753.55吨标准煤)。四、项目能效水平本项目达产后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单位产品能耗(含原料用能)888.96千克标准煤/吨。其中一期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单位产品能耗(含原料用能)888.96千克标准煤/吨,二期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单位产品能耗(含原料用能)888.96千克标准煤/吨。折算为2020年可比价,年产值为106781.57万元,工业增加值为69783.8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含—2—原料用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其中一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含原料用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二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含原料用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9吨标准煤/万元),低于浙江省“十四五”末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五、节能有关要求(一)项目新增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应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1级水平,锅炉、变压器、空压机、暖通空调、冷却塔、焊机、注塑机、电梯、照明器具等应选用1级能效指标的产品,其他用能产品设备应选用2级及以上能效指标的产品。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二)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依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政策。(三)建设单位应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四)项目新建建筑符合光伏安装条件的,要求配套建设屋顶光伏电站。光伏项目原则上要求和厂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3—(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节能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具备节能验收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通过节能验收后,应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再次组织节能验收。(六)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建设单位应提交变更申请。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申请节能审查。(七)龙游县发改局应根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过程中节能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龙游县发改局项目代码:2409-330825-07-01-1465362025年4月17日印发—4—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一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鼎新路。架结构,占地1共10幢建筑物,总占地面积7881.51平方米,建筑435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8.3平方米,高22.3米,中心控制室,两层,框架结构,占地82761.8平方米。其中现场机柜间,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面积均为514.96平方米,建筑1327.24平方米,高118.7平方米,高61.1米,泡沫站,一层,框架结构,占地.9米,包装车间,两层局部四层,框3308252025GG0038589,方米,高1建筑均为100.5米,甲类仓库,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均为1,0.31平方米,高6.9米,变配电所,三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779.19平方米,高715.69平方米,建筑面积2.5米,化学品及废品暂存场所,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均为2147.07平方米,13.7米,公用工房,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均为145.22平方米,高6.9米,综合仓库,557.67平一层,占地建筑均为6方米,高10.5米,甲类仓库,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均为142.38平方米,高8.8米,挤压造粒厂房,二层,框架结构,占地679.19平方米,高7.5米,化学品及废品暂存场所,一层,框架结构,占地建筑均为2,97.1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35.72平方米,高23.3米。45.22平方米,高6.9米,综合仓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3月06日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B030(2)地块)龙游县人民政府龙资规字(2024)163号龙游经济开发区内,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道路,3308252025YG0014510北至星传新材。52189平方米三类工业用地≥31313.4平方米出让龙告字(2025)1号出让拍卖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2月12日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B030地块)龙游县人民政府龙资规字(2024)62号龙游经济开发区内,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道路,3308252025YG0012513北至规划鼎新路。31613平方米工业用地≥18967.8平方米出让龙告知(2024)20号出让拍卖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1月21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日期:2024年09月13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409-330825-07-01-146536项目名称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级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详细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区块化工集中区国标行业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所属行业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树脂:用于生产乙烯等产品的电加热蒸汽裂解技术,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及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满足5G应用的液晶聚合物、电子级聚酰亚胺等特种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拟开工时间2024年11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03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是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亩)152.13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308252024B000419总用地面积(亩)152.13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7606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760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76065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89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2731万元,新增用地152.13亩,新增建筑面积76065平方米,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总投资589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5271万元,新增用地140.49亩,新增建筑面积55898.2平方米,主要购置挤出机、切粒机、脱挥系统、包装机、风送系统、反应器和公用工辅设备,建设1.45万吨/年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生产线。第二阶段总投资25478.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631.61万元,新增用地11.64亩,新增建筑面积7760平方米,主要购置挤出机、切粒机、脱挥系统、包装机、风送系统、反应器,建设建设1.45万吨/年和1000吨/年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生产线。另建设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项目新建包装厂房,总投资4828.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828.39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郑创项目联系人手机17826873400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3号1幢5层502-1室项目投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82731.0000万元建设期利铺底流动资情况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息资金89302.000010382.000040594.000017022.000010500.00004233.00001461.0000511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89302.00000.000026790.600062511.4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衢州星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825MA2DLJLK6A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80-1号研发楼第一层116室成立日期2024年02月注册资金(万)100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吴安洋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5868845209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09月13日备案日期2024年09月13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4年09月24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5年03月10日第3次变更日期2025年03月11日第4次变更日期2025年03月21日第5次变更日期2025年03月31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支化聚烯烃弹性体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