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昆山市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E〔2025〕02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昆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昆)地呈字[2025]第2号昆山市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巴城镇凤凰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8178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公顷,合计0.8178公顷土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4月1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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