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赤峰金旭药业有限公司口服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峰金旭药业有限公司口服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建设单位:赤峰金旭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姜丽梅
联系电话:188049426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金旭药业验收报告 (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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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旭药业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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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服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