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25)
南通市如皋市皋南市场综合楼1、2、3幢底层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名称
南通市如皋市皋南市场综合楼1、2、3幢底层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FC25008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5-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宣化南路皋南市场综合楼1、2、3幢底层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806.03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358.88
使用期限
2052年11月14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综合用地/商贸综合楼
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东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无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无
欠费情况
无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南通市如皋市主城区,交通便捷,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6007300.00
评估基准日
2024-10-24
评估机构
江苏政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60073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11521726N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通国资发〔2024〕140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需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 2016第32号)关于交易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与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05230,1381360703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4-22 09:00:00 至 2025-05-0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五、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61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2、《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四、处置方式:(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存量房买卖合同.pdf
收购承诺函(资产转让).docx
开票信息.docx
不动产权证.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朱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95转让方:徐先生 联系方式:0513-55005230,1381360703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收购承诺函申请受让的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 意向受让方名称住 所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基本情况(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基本情况(法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意向受让方承诺我方决定报名受让本项目公告所示转让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公开转让的 (标的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转让信息公告中所列转让底价之价格受让该标的;2、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开转让信息公告及资产转让合同(公告附件)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特别告知”涉及的所有条款;3、决定报名参与本次受让是我方基于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收购承诺函》所表述的意向受让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受让标的不符,由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假;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我方接受一切项目资料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江苏产权通过本承诺函中我方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所快递、邮寄、发送的任何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未能被我方接收,由我方承担一切后果;5、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标的受让方的任何障碍。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不以此为理由拒绝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拖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期限;6、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7、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产权制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8、我方知悉并遵守E交易电子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电子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9、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江苏产权确定为受让方,在江苏产权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851号)(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中“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的规定(公告对服务费另有要求的,按公告要求为准)向江苏产权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产权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江苏产权可采取通知我方另付或直接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等方式向我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1、一旦被江苏产权确定为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合同(合同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2、我方一旦按照江苏产权的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若我方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我方知晓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江苏产权有权冻结我方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3、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或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江苏产权无关;14、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江苏产权无关。签章:年 月 日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填写以下内容:开票信息(成交后交易所给成交方开具服务费发票时使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地址:电话:(如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上述全部信息;如开普通发票,请仅填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可。)收票人:收票人电话:(发票开具后将以短信形式把发票下载链接发送至“收票人电话”载明的号码上,收票人可按链接自行下载发票)收票人邮箱:注:1.上述内容请以WORD形式上传,不要以PDF、照片等形式上传,请勿手写。2.“个人”不开具发票,此页可不填,直接空白上传即可。3、开票结束后,交易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到收票人手机上,请自行关注,我司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发票跨年等发票无法重开的情况,由收票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