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底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洪山路 2 号
建设单位: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洪山路2号(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本项目租赁湖南站元鞋业有限公司整个生产厂房建设年产橡胶鞋底610万双、IP鞋底280万双、MD鞋底260万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橡胶鞋底生产线、IP鞋底生产线和MD鞋底生产线;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库和成品库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和员工宿舍楼;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7日
联系人:汪紫懿
联系电话:18073451201
邮箱:306480270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备注:

附件1:文件1.pdf
附件2:文件2.pdf

衡阳市生态司三蒸环评函[2024]19号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请示》和湖南鑫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洪山路2号租赁湖南站元鞋业有限公司整个生产厂房建设年产贴合鞋底350万双、橡胶鞋底610万双、IP鞋底280万双、MD鞋底260万双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p53539m,总建筑面积3713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栋车间(占地面积7530m,建筑面积8312m,拟布置为IP鞋底生产线)、B栋车间(占地面积12449m,建筑面积13679m,拟布置为贴合鞋底生产线、橡胶鞋底生产线、MD鞋底生产线)、C栋车间(占地面积7229m,建筑面积7843m,作为仓库)、危化品库(建筑面积43m²)、1#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5376m2)、2#办公楼(建筑面积1760m2)、门卫(2栋,建筑面积125m2)、供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鑫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本《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项目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着重注意以下问题:(一)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加强车间通风;MD鞋底、贴合鞋底的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贴合鞋底打粗的上处理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的集气罩后再经各自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贴合鞋底打粗的调胶、刷胶、贴合、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后再经各自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橡胶鞋底的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料室+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橡胶鞋底的密炼、开炼、打样、油压成型(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器+2次“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2”.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并在开炼工序设置二次密闭收集措施;IP鞋底和MD鞋底的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IP鞋底和MD鞋底的密炼、开炼、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区域+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IP鞋底的射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鞋底的发泡、模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区域+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该项目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须采用高效治理设施。(二)加强废水的污染防治。采取雨污分流制,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所有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池+调节池+三级反应池+沉淀池+砂滤+清水池)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衡阳西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蒸水。(三)加强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原料包装外售回收站;布袋收集的粉尘、边角料、次品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放电机油、废油罐、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于危废,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暂存工作,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3(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厂区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核定下达的指标内:COD≤1.04t/a、NH-N≤0.104t/a。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报送我局备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4五、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本意见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项目如涉及土地、规划、应急、消防等方面,请按规定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六、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该项目纳入日常监管并履行项目建设及运营后现场监管职责。生市衡阳市生态环境2024年6月20日091815衡阳市生态=同蒸环评函[2024]19号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请示》和湖南鑫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衡阳站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洪山路2号租赁湖南站元鞋业有限公司整个生产厂房建设年产贴合鞋底350万双、橡胶鞋底610万双、IP鞋底280万双、MD鞋底260万双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p53539m,总建筑面积3713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栋车间(占地面积7530m,建筑面积8312m,拟布置为IP鞋底生产线)、B栋车间(占地面积12449m,建筑面积13679m,拟布置为贴合鞋底生产线、橡胶鞋底生产线、MD鞋底生产线)、C栋车间(占地面积7229m,建筑面积7843m,作为仓库)、危化品库(建筑面积43m²)、1#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5376m2)、2#办公楼(建筑面积1760m2)、门卫(2栋,建筑面积125m2)、供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鑫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本《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项目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着重注意以下问题:(一)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加强车间通风;MD鞋底、贴合鞋底的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贴合鞋底打粗的上处理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的集气罩后再经各自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贴合鞋底打粗的调胶、刷胶、贴合、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后再经各自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橡胶鞋底的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料室+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橡胶鞋底的密炼、开炼、打样、油压成型(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器+2次“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2”.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并在开炼工序设置二次密闭收集措施;IP鞋底和MD鞋底的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IP鞋底和MD鞋底的密炼、开炼、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区域+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IP鞋底的射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鞋底的发泡、模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区域+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该项目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须采用高效治理设施。(二)加强废水的污染防治。采取雨污分流制,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所有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池+调节池+三级反应池+沉淀池+砂滤+清水池)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衡阳西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蒸水。(三)加强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原料包装外售回收站;布袋收集的粉尘、边角料、次品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放电机油、废油罐、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于危废,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暂存工作,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3(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厂区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核定下达的指标内:COD≤1.04t/a、NH-N≤0.104t/a。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报送我局备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4五、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本意见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项目如涉及土地、规划、应急、消防等方面,请按规定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六、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该项目纳入日常监管并履行项目建设及运营后现场监管职责。生市衡阳市生态环境2024年6月20日0918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鞋底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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