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建设办公楼、食堂、厂房建筑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信息 2025-04-22

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5-00032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2

有效性

有效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中心坐标:东经103°26′32.651″,北纬24°21′6.172″;
建设规模: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拟投资16.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509.59亩,建筑面积23.2万m2,并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公辅设施:其中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设计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设计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
二、环评报批稿全文网络链接
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环评报批稿:见附件
三、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四、公开时间
2025年4月18日公开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qq.com;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 公参说明-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pdf】

附件【附件 (报告书报批稿)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2).pdf】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说明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扫描全能王创建目录1概述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2公开方式2.3公众意见情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3.2公示方式3.2.1网络3.2.2报纸3.2.3张贴3.2.4其它3.3查阅情况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其它公众参与情况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1概述本项目主要从事高品质玻璃水晶饰品及CVD培育钻石的生产。水晶饰品主要分为水钻、平底钻、烫钻,以晶质玻璃为原料,经过不同的切割方式及工艺流程处理而成的饰品,主要用于服饰鞋帽、箱包、饰品及工艺品等;CVD培育钻石又称合成钻石,通过化学气相沉淀法在高温低压环境下采用科学方法人工合成的金刚石,其中质优粒大可以用于制作首饰的宝石级人造金刚石,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主要作为装饰品、首饰或者收藏品,在工业上也用于切割玻璃的钻头和开采矿洞的工业探头上。现有水晶钻石市场主要为中东,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开拓东南亚和非洲市场。伴随着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整体生产力的提升,人均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在日益增长,预计未来5年内国际水晶钻石市场的消费规模将增加3倍,预计每年120亿元。我公司为行业的头部企业,为了抢占日益扩大的市场份额,急需扩大规模、增加产能,保住现有的市场份额,为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所以公司计划在云南弥勒设立全资子公司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中部水晶钻石生产基地现有规模4倍产能扩充规划。弥勒宇星整体投产后,精品AAA水晶饰品年产值38.8亿元,占市场份额25%左右。弥勒宇星新材料将弥勒作为产业发展基地,开展CVD培育人工培育钻石研发,为公司即将下一步实施培育钻石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未来将不断延伸培育钻石产业链,从钻石毛坯生产、切割、打磨到珠宝首饰设计及成品定制,助力弥勒旅游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时培育钻石项目实施可助推带动云南相关钻石产业的发展,填补云南钻石产业的市场空白。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于2023年6月28日首次取得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6-532504-04-01-394786。建设单位经多次变更后备案证建设内容为: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拟投资16.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509.59亩,建筑面积23.2万m2,并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公辅设施:其中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设计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设计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我单位于2023年7月1日委托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我单位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5日(10个工作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ml.gov.cn/zfxxgk_15889/fdzdgknr/zdlyxxgk/hjbhxxgk/hbxzjdygl/xzxk/202307/t20230712_646974.html)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2024年12月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的要求,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日10日(10个工作日)同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view/xfgt/1/98/view/2184.html)、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管委会、章保社区、永红村、东红村、中以则社区徐家寨信息公示栏、红河日报(两期)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项目建设意见。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4月7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2)选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26′32.651″,北纬24°21′6.172″。(3)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征地509.59亩,规划建设办公楼、食堂、厂房建筑等设施45.2万m2。项目总投资11.6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382.59亩,总投资9亿元,总建筑面积33.4万m2。二期占地127亩,总投资2.6亿元,总建筑面积11.8万m2。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88520865(邱红武)邮箱:365146934@qq.com地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2.2公开方式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5日,我单位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ml.gov.cn/zfxxgk_15889/fdzdgknr/zdlyxxgk/hjbhxxgk/hbxzjdygl/xzxk/202307/t20230712_646974.html)截图如下图所示:★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合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政府微信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ml.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投资弥勒魅力弥勒合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行政监督与管理行政许可请输入搜索关键字Q搜索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文章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作者:发布日期:2023/08/18浏览次数:0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2)选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2632.651”,北纬24°216.172”。(3)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征地506余亩,规划建设办公楼、食堂、厂房建筑等设施45万m2。项目总投资15.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384余亩,总投资11.6亿元,总建筑面积30万m2,设备等固定资产(原材料生产熔炉设备20台、自动磨抛设备450条、配套加工设备200余台套、用电用气配套设施、110千伏变电站)。二期占地123余亩,总投资4.2亿元,总建筑面积15万m2,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自动磨抛设备150条、配套加工设备50余台套、用电用气等配套设施)。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88520865(邱红武)邮箱:365146934@qq.com地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见附件1:公众参与表。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8月18日相关附件: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阅读下一篇图2.2-1网络第一次公示2.3公众意见情况第一次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在《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报告书查阅方式等相关内容通过网络、当地报纸和现场张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限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日10日,共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QWu3GPQ6z-fv-uenK2tQ提取码:22bs。纸质版报告存放于弥勒市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或其它团体等。(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38114239@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qq.com;(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浩浩、18213539676、383907385@qq.com。本次公示按照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时限为十个工作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3.2公示方式3.2.1网络我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日10日(10个工作日)同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view/xfgt/1/98/view/2184.html),公示期共10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中“第十一条-(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的规定。公示截图详见图3.2-1。小U八LWWWHHML.GOV.CN政府信息公开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政策文件+索引号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hhzsthjjmlf/2024-0008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文号发布日期2024-12-27开指南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图开制度有效《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法定主动公创开内容十参与公开信息市级部门信目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政府信息公号),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相关意见。开年度报告(一)项目概况依申请公开+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见附件纸质版报告存放于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政策文件+索引号hhzsthjjmlf/2024-0008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政府信息公发布日期文号发布日期2024-12-27开指南有效性有效政府信息公图开制度《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法定主动公创十开内容参与公开信息市级部门信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宇星钻石产业园息公开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政府信息公号),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相关意见。开年度报告(一)项目概况依申请公开+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见附件纸质版报告存放于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图3.2-1网络第2次公示3.2.2报纸我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在红河日报进行了第一次报纸公示,于2025年1月1日在红河日报进行了第二次报纸公示。公示截图详见图3.2-2和图3.2-3。4社会纵横·广告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红的的责编/邢丹笛美编何慧录校/马琳E-mailhhzrbs@126.com“红融研学”小记者走进红河红超联赛圆满收官革命军事馆开启研学之旅记者杨幼媛杨涓记者张吴富水文/图足球队、开远永利足球俱乐部本报讯近日,40余名红本报讯12月29日,中国“红融研学”小记者在家长的陪队、个旧斗牛士足球队、个旧足球队、个旧星耀起点足球同下,走进红河革命军事馆进杯第四届红河州城市足球超茂林足球队、开远市教育体育行参观,开启了一场意义非凡细聆析讲解员讲述先辈们的革级联赛暨开远市第二十一届局足球队、开远DZP足球队、的红色研学之旅。命故事,更加深刻地理解革命“复兴杯”足球赛在开远市体育沙每大通实业足球队分别荣获红河革命军事馆是云南首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关键信中心圆满落下帷幕。第一至第八名。家省军区系统革命军事场馆,胜利的来之不易。有的小记者本次联赛自11月23日开幕本届比赛中,开远赤诚FC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7息,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以来,吸引了来自红河州的19足球队,开远齐明禧客足球月建成,展陈面积共300D多平一件件实物承载着一个个支球队、近700名运动员及教练故事,一幅幅图片讲述着一段员,裁判员参加,共进行了48球队奖。李俊辉获得最佳射手件、馆内划分为印象红河、烽场精彩对决。比赛现场吸引了奖,武扶义获得最佳守门员火红河、革命红河,新生红迹见证着荣誉、弘扬着精神。近3万名足球爱好者前来观看,奖,李国豪获得最佳教练员河、浴血红河、精兵红河和强子们开阔了眼界,丰富了历史通过13县(市)同步直插,全奖,李承获得最佳截判员称军红河7个邵分,全方位、系网观看量、间读量突破1000号:建水健腾足球队、开远长知识储备,还在他们幼小的心万+,赛事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青足球俱乐部足球队、开远市的军事发展历程。灵中种下了爱国爱党的种子。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同开远赤诚FC足球队获本届红超联赛冠军教育休育局足球队获得体育道小记者们在讲解员的带领时,开远市幸福之城、足球之德风尚奖。下,通过参观英模英烈名录、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乡的良好形象也随着赛事得到场上尽情挥西汗水,展现出了市永利足球俱乐部足球队获得本次联赛的成功举办,将吸军政历史沿革等内容,了解红解放军战士,为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力量。了广泛宣传,广大球员,球迷精湛的球技与强的拼搏精亚军。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足球运河州军事方面的综合情况:仔在开远感受如画的自然风光神,为球迷献上了一场场视觉闭幕式上,主办方为获奖动,为红河州足球事业的发展注深厚的文化底和丰富的特色球队颁发了奖杯和奖牌,现场《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开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rxaniaiducom/s/1z-OWu3GPQ62-lv-纸质版报告存放于弥勒市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等。(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20181024665329html。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m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美食。球大战,开远赤诚FC足球队获观众用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向河州能涌现出更多优秀的足球人人新的活力和动力,期待未来红比赛期间,球员们在绿茵得本届红超联赛的冠军,开远所有参赛球员表示祝贺和敬才,推动足球运动迈向新的高度。《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开信息金平县沙依坡乡开展“驻村小爸妈”情暖校园迎新年活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记者胡艳辉李彬歌载舞,展现了沙依坡乡多姿多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通讯员胡霞文/图彩的民族文化。报告书方式和途径游园活动的各个环节更是精链接:https://rxaniaiducom/s/1z-OWu3GPQ62-lv-本报讯近日,金平县沙依彩不断、趣味横生。毛笔书春坡乡在沙依坡小学举办“校地结的、巧手剪窗花、绳艺编福结、纸质版报告存放于弥勒市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对”暨“驻村小爸妈·守护我成黏土塑春意等传统手工艺活动,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长”2025年迎新年游园活动。让孩子们在动手实践中感受到了此次活动以“已已如意,心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慧心猜年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等。心向党”为主题,由沙依坡乡党俗、彩笔绘年画等互动游戏,让(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委和政府、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孩子们在欢乐中增长了知识,加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院驻沙依坡乡工作队和沙依坡小深了对中国传统年俗的了解。沙201810/20181024665329html。学联合举办,旨在通过丰富的传包掷靶盘、欢乐踩气球、红绸舞统文化体验活动,让师生们浸秧歌等趣味体育活动,更是发式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了孩子们的参与热情,现场笑单位反馈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力,共同迎接2025年新年的声,欢呼声此起彼伏。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mqqcom到来。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活动在孩子们精彩的舞龙表丰富了沙依坡乡师生的校园生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演中拉开序幕,民族课间操和民活,为他们带来一场文化盛宴,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族歌舞打跳更是将现场气氛推向还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家心2024年12月31日高潮,师生们身着节日盛装,载里扎了根孩子们剪窗花图3.2-2报纸第一次公示4社会纵横·广告2025年1月1日星期三责编/郉丹笛美编何慧录校马琳-mal:hhzrbs@126.com泸西县以“四个最”推动“家长夜校”见成效建水县总工会:以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竭诚服务职工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李立章为重婴载体,以家为核心坚持记者周页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在泸本报2024年以来,建水动中心100多名群众整齐就座。方式,改善亲子关系,促进家庭法所同发力,联合开展活动示范带动上下共推,坚挂足不同职工体对工会服务的五个建水”工作目标,致力于在白水镇巨木村的灯光球支涵盖县妇联班子成员,乡(镇)最严要求”,西县妇联通过需求,力发工会话力,有效建水县总工会通过加强与县级南场上众正聚精会神地听着该邀请法律、心理,家教育等领门联动,认真分析研判,有力促镇妇联主席张讲解图守儿量识:联合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师资力量,破解“来讲难题妇联千部理论知识水平与宣讲发展建水县总工会结合县城企业内容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专属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家庭教从城市到乡村,灯火通明的“接单”的方式,分批次,分时段下讲队伍,购建起县级妇联干部自的良好风尚。立党组织的企业积极建会,以务热线平台共接到信访件29件,2024年,“12351”职工权服沉基层,深入群众,无偿送教上以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组建一个。带动一批”的方已办结2件,追回欠工资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闸2024年以来,全县共开办形式多式,推动“三新”领域企业建会70550元。工作,井多次深入各乡(镇)同时,建水县总工会紧扣产法夜校”205场次,盖群众题,讲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罪集家风家教主题,树立“最地,遵循实用,简便,有效原则。43000余人次。准完,规范组织建设,着重职工技能水平、政发创新活力和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的方高标杆”。国绕立德树人根本目采取老师授课,交流分享、亲子“把普法讲堂开到家门法,依法解决矛眉纠份的途径标,泸西县妇联紧扣家长如同教互动、观看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行,为全县工会事业健发展打开展各类职工劳动技能竞赛话一场场“家长夜校”,让家长们听式,营造上下齐心、人人能讲,处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让我们在下坚实基铝。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得津津有、人脑入心,为乡村题,细分家庭教育理论,亲子关系处开讲的宜讲氛国,让广大家长农闲时,足不出户就能学列法律20024年,全县新建基层工会办红河州2024年职工职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等板块,因地学有所获。点亮法律明灯,照亮幸福之制宣,按设置,持续丰富和完统筹联动谋实落细,力求间楼受法治教育的问题,这样新增工会会员594人。截至目和瓷设计竞赛,让各位技艺大路泸西县妇联系统充分发竞善课程内容,将家教育、余子最好成效”泸西县妇联将家的家长夜校,我们打心底里喜师同台切磋,宣扬陶瓷文化:在的群团组织作用,以家长夜校”沟通,法治,安全,民族团结进步长夜校当作做好家庭家教家风欢。家长们纷纷表示。领城企业其建工会149家,有会代农业产业开晨“技能大比员8029人:已完成2家乡(镇)·乡村工匠身手劳动竞赛,助力乡村产业编兴:在建水在建设中:新建“爱心妈妈屋"伍专业技能一建水县总工会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关心关爱立足实际,聚集县域内多个重点行业,依据不同行业特性与技能要求,设置岗位技能竞赛、安全工工作,2024年以来,共走访慰生产竞赛等竞赛项目。2024年,9082万元:积极开宸“金秋助场次,近800名职工参与,有效累计组织职工技能竞赛活动10余学”活动,助力16名学子求学,发放助学金共8万元:发放“贷度,形成了农厚的竞技氛图。拓展了技能竞赛活动的广度与深(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开信息感受着大自然的宁静与规定,规对宇星站石产业园项目环影响投告书证求意见进行摄影报道一)环境彩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精全文的网络接及查阌纸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纸质版报告存放于勒市弥勒产业园区创天道-15号张勒河口发现柿科新物种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等。记者普薇通员张贵良邹春玉梁志缘雨林中,日已知分布区域包折河口(模式产地)、马关。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本报讯近日,云南大国据悉,柿科柿属植物种类金平和麻栗坡等地。中越边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繁多,全球已知超过800种的石灰岩地区不仪植物多样性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qqcmm大学与广西植物研究所的联区,目前,我国已记录属植国山柿的分布区域极为有限。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合研究人员,在国际植物科弥勒字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学期刊Tawan上发表了种,此次新发现的大山柿位熟期较早,是培育,载培树2024年12月31日科新物种于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研究工作。的优质种质资源。图3.2-3报纸第二次公示3.2.3张贴我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日10日期间在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管委会、章保社区、永红村、东红村、中以则社区徐家寨信息公示栏采用现场张贴公告方式进行了张贴公示,共10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均为评价范围内周边民众易于知悉的公示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中“第十一条-(二)-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的规定。公示截图详见下图。5小南勒你产幼业立园管理有委会员员会图3.2-4园区管委会张贴公告公示照片中登国勒市共福产城街党道章府新大家新保社区永红关于限清地上物及物的公支部委员图3.2-5章保社区永红村张贴公告公示照片弥阳镇章保社区东红小花偕方行存款连公开楼料目余额表蛋产负债表现金逐笔公开收支明烟表提取现金H44428、66星石产业园项环告2951866原小迎家本日会站3828663838.66现金逐笔公开料目余额表收支明烟表行存款连公开楼蛋产负债表H提取现金44428、66星石产业园项环告2951866原小迎家382866本日会站3838.66图3.2-6章保社区东红村张贴公告公示照片本院地地:弥勒市称阳镇温象路延长线社联系电话:编:652399发展小生物降解不产生白色污染绿色环保区《字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电报告书》征求意见热公众参与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彭电评价法)等相关法法规,《字星钻石产业园项目)乘开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日前已完求意见,根据(环项影价公众参与办生态环境令第4号),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公众相关意见(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张勒产业园区量田片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年产CVD钴石3.6万克拉。徐二)证求意见全文的网络销接及查美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链接htpspnbiacom/zQWoorafuk2Q街取码:2mm纸质版报告存放于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助产业因区创智大道P-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三)征求意见的公众围包括项目区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四)公众意见康的网络镇接链接htp/wwwmgonlo21Vogoo21802081024.66532hml(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部件方式反馈意见,电子訇箱:3814239@mcm(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家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qoom(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云南博环境影响价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及联系方式:杨浩治、18213539676、38390738弥勒宇寨居民图3.2-7中以则社区徐家寨张贴公告公示照片3.2.4其它无。3.3查阅情况本项目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纸质版报告存放于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内,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在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到此进行查阅。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表,未收到公众通过其他途径反馈的意见或建议。为了进一步了解距离项目最近的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及项目区周边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意见,2025年3月,建设单位联合园区管委会给项目建设地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村委会、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每户一份)发放了公众意见调查表,共收回267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中,当地团体单位提交了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居民提交了25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主要为东红村40份、永红村41份、徐家寨村172份。调查结果为:14份团体意见中无反对建设意见、253份个人意见中无反对意见。部分提出的意见为企业需加强环保投入及管理,减小对环境的污染。建设单位表示均对团体及个人提出的意见进行采纳。4其它公众参与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规定:“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一)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应当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参加。(二)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技术方法、导则、理论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应当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列席。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请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公众参与的协调指导。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指导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及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质疑性意见,本项目可不进行深度公众参与。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为了进一步了解距离项目最近的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及项目区周边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意见,2025年3月,建设单位联合园区管委会给项目建设地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村委会、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每户一份)发放了公众意见调查表,共收回267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中,当地团体单位提交了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居民提交了25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主要为东红村40份、永红村41份、徐家寨村172份。调查结果为:14份团体意见中无反对建设意见、253份个人意见中无反对意见。部分提出的意见为企业需加强环保投入及管理,减小对环境的污染。建设单位表示均对团体及个人提出的意见进行采纳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诚信承诺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时间:2025年1月11日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目录概述一、任务由来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四、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五、结论1总则1.1编制依据1.2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3评价因子筛选1.4评价标准1.5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6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7环境保护目标1.8评价工作程序2拟建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及投资情况2.2项目建设地点2.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2.4项目建设内容2.5总平面布置2.6主要生产设备2.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2.8投资情况2.9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工程分析3.1施工期工程分析3.2运营期工程分析3.3污染物汇总3.4清洁生产分析4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4.1自然环境概况4.2环境质量现状4.3工业园区概况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2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5.3声环境影响分析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5.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6.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4声环境影响分析6.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6.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6.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8环境风险评价7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可行性论证8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8.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8.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8.3项目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符合性分析8.4项目与行业相关政策及规范符合性8.5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8.6项目与《地下水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8.7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8.8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2社会效益9.3结论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0.1环境管理10.2环境信息公开10.3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0.4环境管理及监理计划10.5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排污口设置10.6环境监测计划10.7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10.8总量控制10.9项目与排污许可证衔接11评价结论11.1项目概况11.2环境质量现状11.3总量控制11.4影响分析11.5公众参与调查11.6评价总结论11.7建议及要求附件:附件1基础信息表;附件2委托书;附件3投资备案证;附件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5项目入园批复;附件6最近关心点测绘报告;附件7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协议;附件8项目“三区三线”查询文件;附件9弥勒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红环函〔2022〕130号);附件10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1土壤有机物监测报告;附件12技术咨询合同;附件13两级审核表及进度管理表;附件14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签名页;附件15修改对照表。附图:附图1项目大气、风险评价范围;附图2项目地下水、噪声、土壤、生态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4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图;附图5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区水系图;附图7项目区水文地质图;附图8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0项目与产业园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1项目与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位置关系图。概述一、任务由来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晶玻璃饰品及CVD培育钻石的生产。本项目水晶玻璃饰品主要分为水钻、烫钻,主要以是高纯度石英砂为原料熔化制成水晶玻璃,在经过不同的切割方式及工艺流程处理而成的饰品,主要用于服饰鞋帽、箱包、饰品及工艺品等,因形状、色彩及工艺不同分为水钻、烫钻;CVD培育钻石又称合成钻石,通过化学气相沉淀法在高温低压环境下采用科学方法人工合成的金刚石,其中质优粒大可以用于制作首饰的宝石级人造金刚石,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主要作为装饰品、首饰或者收藏品,在工业上也用于切割玻璃的钻头和开采矿洞的工业探头上。现有玻璃水晶饰品市场主要为中东,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开拓东南亚和非洲市场。伴随着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整体生产力的提升,人均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在日益增长,预计未来5年内国际玻璃水晶饰品市场的消费规模将增加3倍,预计每年120亿元。我公司为行业的头部企业,为了抢占日益扩大的市场份额,急需扩大规模、增加产能,保住现有的市场份额,为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所以公司计划在云南弥勒设立全资子公司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弥勒宇星整体投产后,精品AAA玻璃水晶饰品年产值可达38.8亿元,占市场份额25%左右。弥勒宇星新材料将弥勒作为产业发展基地,开展CVD培育人工培育钻石研发,为公司即将下一步实施培育钻石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未来将不断延伸培育钻石产业链,从钻石毛坯生产、切割、打磨到珠宝首饰设计及成品定制,助力弥勒旅游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时培育钻石项目实施可助推带动云南相关钻石产业的发展,填补云南钻石产业的市场空白。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于2023年6月28日首次取得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6-532504-04-01-394786。建设单位经多次变更后备案证建设内容为: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拟投资16.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509.59亩,建筑面积23.2万m2,并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公辅设施:其中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设计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设计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内容进行评价,项目拟建设的110千伏变电站单独另行立项及办理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最终产品为高品质玻璃水晶饰品及CVD培育钻石,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于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电镀及喷漆且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另根据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中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最终确定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经过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后,编制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023年7月1日,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调查及实地踏勘,重点调查了项目区及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目前项目场地情况,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以及生态环境等,同时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5日(10个工作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www.hhml.gov.cn/zfxxgk_15889/fdzdgknr/zdlyxxgk/hjbhxxgk/hbxzjdygl/xzxk/202307/t20230712_646974.html,公示内容有: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以及提供了《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项目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7日委托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土壤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地表水环境现状引用《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部分相关监测数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同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http://www.xfgtgroup.com/view/xfgt/1/98/view/2184.html)、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管委会、章保社区、永红村、东红村、中以则社区徐家寨信息公示栏、红河日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共两期)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公示期间,项目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为了进一步了解距离项目最近的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及项目区周边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意见,2025年3月,建设单位联合园区管委会给项目建设地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村委会、东红村、永红村及徐家寨村居民(每户一份)发放了公众意见调查表,共收回267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中,当地团体单位提交了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居民提交了25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主要为东红村40份、永红村41份、徐家寨村172份。调查结果为:14份团体意见中无反对建设意见、253份个人意见中无反对意见。部分提出的意见为企业需加强环保投入及管理,减小对环境的污染。建设单位表示均对团体及个人提出的意见进行采纳。2025年1月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2025年1月24日,报告通过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的技术评估会,会后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主要从事水晶玻璃饰品及CVD培育钻石的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对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及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中条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相关产业政策。2、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该片区以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烟草及配套为主导产业,以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消费品制造为辅助产业,项目为新材料及消费品制造产业,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符合红线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符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符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选址合理性判定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该片区以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烟草及配套为主导产业,以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消费品制造为辅助产业,项目为新材料及消费品制造产业,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符合红线条件。根据查询,该项目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相关要求。项目已取得园区入园批复,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各项污染指标均能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详细判定详见本报告“第8章”。四、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1)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2)项目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外排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是否具有可行性;(3)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4)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5)项目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6)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五、结论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选址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定位及占地类型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项目采取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调查,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实施)。1.1.2规章、规范性文件(1)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17日实施;(2)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实施,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实施);(3)国办发〔2016〕81号《******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11月10日实施;(4)国办发〔2014〕56号《******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年11月12日实施;(5)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起实施,2013年12月7日修订);(6)国办函〔2014〕119号《******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年12月29日实施;(7)国发〔201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2011年6月9日实施;(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9)《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10)《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1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5年1月1日施行;(13)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施行;(14)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年1月1日施行;(15)环发〔2015〕162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2015年12月10日施行;(16)环发〔2015〕4号“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5年1月9日施行;(17)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12月30日施行;(18)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7月3日施行;(19)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施行;(20)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发布2016年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的公告》,2016年12月13日施行;(21)环办〔2012〕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2年10月30日施行;(22)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11月14日施行;(2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2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5)《“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环环评〔2022〕26号);(2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环评〔2024〕79号);(27)环水体〔2016〕18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16年12月23日施行;(2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30)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31)环办〔2014〕33号《关于发布的通知》,2014年4月3日施行;(32)环发〔2015〕178号《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2015年12月30日施行;(33)环办监测函〔2016〕1686号《关于加强化工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20日施行;(34)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实施;(35)环土壤〔2018〕22号《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境保护部文件,2018年4月16日;(36)《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环办科财函〔2024〕27号);(37)《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环办科财函〔2022〕500号);(38)《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环办科财函〔2021〕607号);(39)《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5号);(40)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1.1.3地方法规、技术规范(1)《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2)《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10年9月;(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政发〔2014〕1号;(4)《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3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5)《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6)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2024年11月14日;(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2024.7.8);(8)《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27日);(9)《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10月10日);(1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4号);(11)《关于印发的通知》(云环规〔2021〕1号)(12)《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1.1.4导则、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1.5委托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投资项目备案证;(3)《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可行性报告》;(4)《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函(红环函〔2022〕130号);(5)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2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2.1评价目的本评价的根本目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事前预防污染,并为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监督管理,为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及日后的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1.2.2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评价因子筛选1.3.1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通过初步分析识别环境因素,并依据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等筛选本评价的各项评价影响汇总表1.3-1。表1.3-1项目环境影响识别汇总表影响因子建设施工期运营期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固废车辆交通地表水质量◇地下水质量◇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声环境●●水生生物陆域动物◇◇◇植被◇●◇水土流失◇公众健康◇●◇社会经济◇◇景观◇●★为重大影响●为一般影响◇为影响轻微1.3.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识别结果,结合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筛选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汇总如下:表1.3-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序号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影响分析因子1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TSP、NOx、TVOC、非甲烷总烃、NH3、HCl、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TSP、PM10、PM2.5、非甲烷总烃、NH3、HCl、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2地表水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3地下水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硫化物、铜、锌、镍、铊、银、石油类、K+、Na+、Ca2+、Mg2+、CO32-、HCO3-、Cl-、SO42-、水位。氨氮、总银、总镍4声环境等效声级leqdB(A)等效声级leqdB(A)5土壤占地范围内:①pH值、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饱和导水率/(cm/s)、土壤容重(kg/m3)、孔隙度;②(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③(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④(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占地范围外: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pH、苯、甲苯、二甲苯、银、镍6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分析项目处置、处理的可行性及可靠性7生态环境土地利用、动植物资源及种类等8环境风险/环境空气二甲苯、氨水地表水不外排可行性地下水氨氮、总银、总镍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关限值,TVOC、NH3、HCl、硫酸雾、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详见表1.5-1。表1.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污染因子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备注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SO2NO2500200150806040TSP/300200PM10/15070PM2.5/7535CO100004000/O3NOx200250160100/50非甲烷总烃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600(8h)//《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NH3200//HCl硫酸雾5030015100//苯110//甲苯200//二甲苯200//(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为甸溪河,甸溪河由北向南汇入南盘江,属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甸溪河弥勒农业、工业用水区”,该用水区由弥勒山外至弥勒矣厦,全长88.4km,流经弥勒市大庄-新哨-竹园-朋普等农灌区,以农业用水为主,202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质目标Ⅲ类。本项目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标准值详见下表。表1.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污染物名称pH(无量纲)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III类标准6-9≤20≤4≤1.0≤0.2≤1.0≤0.05污染物名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挥发酚氟化物硫化物砷铅III类标准≤0.2≤10000≤0.005≤1.0≤0.2≤0.05≤0.05污染物名称铜锌汞III类标准≤1.0≤1.0≤0.0001(3)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标准值详见下表。表1.4-3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单位:mg/L污染物名称pH耗氧量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Ⅲ类标准浓度限值6.5-8.5≤3.0≤250≤20≤1.00≤0.05污染物名称总硬度CuFePbAs汞Ⅲ类标准浓度限值≤450≤1.0≤0.3≤0.01≤0.01≤0.001污染物名称CdZnMn六价铬氯化物铊Ⅲ类标准浓度限值≤0.005≤1.00≤0.10≤0.05≤250≤0.0001污染物名称银镍溶解性总固体细菌总数总大肠菌数Ⅲ类标准浓度限值≤0.05≤0.02≤1000≤100CFU/ml≤3.0MPN/100mL或CFU/100mL(4)声环境本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下表。表1.4-4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类6555(5)土壤环境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标准值见表1.4-5。项目占地范围外周边土地主要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农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中“其他”土地类型标准;标准值见表1.4-6;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标准值见表1.4-5。表1.4-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管控制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一、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20601201402镉2065471723铬(六价)3.05.730784铜2000180008000360005铅40080080025006汞83833827镍1509006002000二、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0.92.89369氯仿0.30.951010氯甲烷123721120111,1-二氯乙烷3920100121,2-二氯乙烷0.525621131,1-二氯乙烯12664020014顺-1,2-二氯乙烯66596200200015反-1,2-二氯乙烯10543116316二氯甲烷946163002000171,2-二氯丙烷15547181,1,1,2-四氯乙烷2.61026100191,1,2,2-四氯乙烷1.66.8145020四氯乙烯115334183211,1,1-三氯乙烷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0.62.851523三氯乙烯0.72.8720241,2,3-三氯丙烷0.050.50.5525氯乙烯0.120.431.24.326苯14104027氯苯682702001000281,2-二氯苯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5.6205620030乙苯7.2287228031苯乙烯129012901290129032甲苯120012001200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6357050057034邻二甲苯22264064064035一溴二氯甲烷0.291.22.91236溴仿32103320103037二溴氯甲烷9.33393330381,2二溴乙烷0.070.240.72.4三、半挥发性有机物39硝基苯347619076040苯胺92260211663412-氯酚2502256500450042苯并[a]蒽5.5155515143苯并[a]芘0.551.55.51544苯并[b]荧蒽5.5155515145苯并[k]荧蒽55151550150046䓛490129349001290047茚并[1,2,3-cd]芘0.551.55.51548茚并[1,2,3-cd]芘5.5155515149萘2570255700四、其他项目50二噁英1×10-54×10-51×10-44×10-451锑201804036052钴2070190350表1.4-6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风险筛选值1镉其他pH≤5.50.35.56.5pH>7.50.62汞其他1.31.82.43.43砷其他404030254铅其他70901201705铬其他1501502002506铜其他50501001007镍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序号污染物项目风险管制值pH≤5.55.56.5pH>7.51镉1.52.03.04.02汞2.02.54.06.03砷2001501201004铅40050070010005铬80085010001300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①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②运营期项目水晶珠胚生产线产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水晶珠配生产熔炉为玻璃熔炉,将搅拌好的原料经密闭管道输送至电熔炉熔炼成玻璃液,熔制温度控制在1300℃左右,本项目电熔炉为冷顶电熔炉,冷顶电熔炉工作时原料从上部均匀加入熔炉内部,电熔炉的加热电极位于熔炉中下部,通过电加热使中部的原料熔化,熔炉上部设有1套自动定时推送物料设备,在电熔炉运行时,推送物料设备定时将配合料推送至熔炉内部,使得熔炉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玻璃顶部始终有未熔化的配合料覆盖,这部分原料阻隔了玻璃液向上部空间辐射的绝大部分热量,使炉内上部空间温度较低,保持在80℃左右,形成“冷顶”。这种“冷顶”既提高了热效率,又改善了熔炉操作环境,不会产生热力型氮氧化物,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不含硫,不会产生二氧化硫,本项目生产水晶珠配的主要原料为纯度为99.99%的石英砂,无需添加含有重金属的澄清剂,废气中无重金属),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烫钻、水钻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漆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化镀废气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PVC吸塑片生产线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废吸塑片回收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磨轮修复生产线产生的酸雾(HCl、NOX、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抛轮修复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厂界范围内无组织废气(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表1.4-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线生产工序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水晶珠胚生产线投料、电炉、滚抛颗粒物30//1.0《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银镜反应化镀废气氨/154.9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烫钻、水钻生产线喷漆、烘干、上胶颗粒物12015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12015104.0苯12150.50.4甲苯40153.12.4二甲苯70151.01.2PVC吸上料、搅拌颗粒物120153.51.0塑片生产线挤出、塑化非甲烷总烃12015104.0HCl100150.260.20破碎颗粒物120153.51.0废吸塑片回收沉淀反应HCI100150.260.20生产线硝酸银制备NOx240150.770.12磨轮修复生产线电解退砂、酸洗有组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HCINOx302001515//0.200.12硫酸雾3015/1.2抛轮修复生产线填料搅拌颗粒物12015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车间厂区内、车间外NMHC无组织厂内排放限值(mg/m3):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废水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线,部分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识别,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银、总镍,根据《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中含有第一类污染物总银及总镍,其中总银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标准要求;本项目磨轮修复生产线含有电解退镀工序,总镍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要求,本项目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排放协议,详见附件。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1.4-10水质执行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标准值标准来源备注1pH6.5-9.5项目废水总排口23CODcrBOD55003504SS4005总磷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6氨氮45表1中A等级标准7石油类158总银0.59总镍1.010总银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11总镍0.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3)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1.4-12。表1.4-12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见表1.4-13。表1.4-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5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5.1大气评价等级和范围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Ρ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小时地面空气质量浓度,mg/m3;ρ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下表。表1.5-1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根据工程分析内容及并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选择NO2、TSP、PM10、PM2.5、氨、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进行评价等级的确定计算,估算模型参数表见下表。表1.5-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农村城市/农村选项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36.4℃最低环境温度/℃-2.8℃土地利用类型农作地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考虑地形√是否是否考虑地形地形数据分辨率/m90考虑岸线熏烟是否是否考虑岸线熏烟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估算模式采用标准详见下表。表1.5-3估算模式污染物评价标准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标准值标准来源1TSP二类区小时0.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小时值取日均值的3倍2PM10二类区小时0.4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小时值取日均值的3倍3PM2.5二类区小时0.2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小时值取日均值的3倍4NOX二类区小时0.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HCl二类区小时0.0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中浓度限值6非甲烷总烃二类区小时2.0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7氨气二类区小时0.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中浓度限值8硫酸雾二类区小时0.39苯二类区小时11010甲苯二类区小时20011二甲苯二类区小时200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相关规定,通过AERSCREEN模型对各污染源及各污染物进行估算,估算结果见表1.5-4。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5-4筛选结果统计表序号污染源名称TSP|D10(m)PM10|D10(m)PM2.5|D10(m)氮氧化物NOX|D10(m)氨|D10(m)硫酸雾|D10(m)非甲烷总烃|D10(m)HCI|D10(m)苯|D10(m)甲苯|D10(m)二甲苯|D10(m)1DA001:珠胚配料、搅拌废气1#排放口2.16|04.32|04.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DA002:珠胚配料、搅拌废气2#排放口2.16|04.32|04.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DA003:珠胚配料、搅拌废气3#排放口1.44|02.88|02.8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DA004:珠胚配料、搅拌废气4#排放口0.78|01.56|01.5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DA005:电炉熔化废气1#排放口0.15|00.29|00.2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6DA006:电炉熔化废气2#排放口0.15|00.29|00.2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DA007:电炉熔化废气3#排放口0.12|00.25|00.2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8DA008:电炉熔化废气4#排放口0.15|00.29|00.2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DA009:电炉熔化废气5#排放口0.12|00.25|00.2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DA010:电炉熔化废气6#排放口0.12|00.25|00.2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1DA011:电炉熔化废气7#排放口0.10|00.20|00.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2DA012:破碎、分筛废气1#排放口1.92|03.84|03.8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DA013:破碎、分筛废气2#排放口2.70|05.40|05.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4DA014:破碎、分筛废气3#排放口1.92|03.84|03.8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DA015:火抛滚圆废气1#排放口2.16|04.32|04.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6DA016:火抛滚圆废气2#排放口2.16|04.32|04.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7DA017:火抛滚圆废气3#排放口2.16|04.32|04.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8DA018:水钻银镜反应废气0.00|00.00|00.00|00.00|03.0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9DA019:水钻喷漆废气1#排放口5.40|010.81|65010.81|6500.00|00.00|00.00|025.93|13000.00|014.74|72516.21|75048.63|215020DA020:水钻喷漆废气2#排放口5.40|010.81|65010.81|6500.00|00.00|00.00|025.93|13000.00|014.74|72516.21|75048.63|215021DA021:烫钻喷漆废气1#排放口4.56|09.12|09.12|00.00|00.00|00.00|04.05|00.00|00.00|00.00|00.00|022DA022:烫钻喷漆废气2#排放口3.00|06.00|06.00|00.00|00.00|00.00|02.70|00.00|00.00|00.00|00.00|023DA023:烫钻上胶过程废气0.07|00.13|00.13|00.00|00.00|00.00|00.07|00.00|00.00|00.00|00.00|024DA024:吸塑片生产上料、搅拌废气0.43|00.85|00.8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5DA025:吸塑片生产挤出、塑化废气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8|00.00|00.00|00.00|00.00|026DA026:废吸塑片破碎废气0.08|00.17|00.1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7DA027:废吸塑片沉淀反应酸雾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1|00.00|00.00|00.00|028DA028:废吸塑片硝酸银制备酸雾0.00|00.00|00.00|019.67|7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9DA029:磨轮修复电解退砂工序0.00|00.00|00.00|022.70|7500.00|00.00|00.00|01.01|00.00|00.00|00.00|030DA030:磨轮修复酸洗、活化废气0.00|00.00|00.00|00.00|00.00|09.91|00.00|01.19|00.00|00.00|00.00|031DA031:抛轮回收填料搅拌废气1.14|02.28|02.2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T1:水晶珠胚生产车间28.15|157516.89|62510.13|22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3T2:水钻银镜反应车间0.00|00.00|00.00|00.00|05.7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4T3:水钻喷漆车间0.67|00.40|00.24|00.00|00.00|00.00|015.95|3250.00|08.61|09.47|030.00|97535T4:烫钻喷漆车间0.81|00.48|00.30|00.00|00.00|00.00|03.37|00.00|00.00|00.00|00.00|036T5:烫钻上胶车间0.77|00.46|00.28|00.00|00.00|00.00|00.37|00.00|00.00|00.00|00.00|037T6:吸塑片生产车间1.35|00.81|00.50|00.00|00.00|00.00|010.18|1000.03|00.00|00.00|00.00|038T7:废吸塑片回收车间0.36|00.21|00.13|035.38|4500.00|00.00|00.00|03.16|00.00|00.00|00.00|039T8:磨轮修复车间0.00|00.00|00.00|045.64|6500.00|021.13|2000.00|04.44|00.00|00.00|00.00|040T9:抛轮修复车间4.48|02.77|01.61|00.00|00.00|00.00|00.62|00.00|00.00|00.00|00.00|041各源最大值28.1516.8910.8145.645.7521.1325.934.4414.7416.2148.63根据筛选结果可知,项目最大占标率为水钻喷漆废气排放口中的二甲苯,占标率为48.63%,污染物最大占标率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2、大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预测,评价等级为一级,其最远影响距离(D10%)为2150m,评价范围为厂界外延2150m,结合厂界及导则要求确定评价范围为边长5km×5km的矩形区域。1.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评价等级规定: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A,根据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确定;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等级判定表见表1.5-5。表1.5-5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判定依据评价等级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注: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A),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注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过工程分析合理确定,应统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注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注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为受纳水体超标因子的,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5: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6:建设项目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受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注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万m3/d,评价等级为一级;排水量<500万m3/d,评价等级为二级。注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A。注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为三级B。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线,部分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定为三级B。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不设评价范围,重点分析废水进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及合理性。1.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下表。表1.5-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敏感护区;除集中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较敏感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5-7。表1.5-7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属于“117、工艺品制造”中的“有电镀工艺的”报告书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根据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资料,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结合“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确定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现状,反映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本次评价范围采用自定义法进行确定,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北侧以蚂蟥沟为界,东侧以跃进大沟为界,南侧以徐东村附近为界,西侧以甸溪河为界,经计算,该区域面积为14.78km2。1.5.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1、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按HJ2.4-2021)要求,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本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为3类区域。因此,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2、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1.5.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6.1.8”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本项目位于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的相关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区外扩200m范围。1.5.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1、评价等级本项目为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将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1.5-8。表1.5-8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敏感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表1.5-9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敏感程度I类II类III类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9.59亩(33.99hm2),为中型占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A.1,项目属于制造业中有电镀、喷漆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类;根据“表1.5-8”,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有耕地,因此敏感程度为敏感。结合“表1.5-9”,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2、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照土壤导则规定,同时根据大气评价等级估算结果,项目最大落地浓度为水钻喷漆废气排放口中的二甲苯,占标率为48.63%,对应距离为613m,在占地范围外延1km的区域范围内,因此最终确定项目土壤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延1km的区域。1.5.7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和范围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的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物质的临界量(t)。当<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2)Q≥100。根据项目主要原辅料,其中硫酸、盐酸、硝酸、硝酸银、氨水、氢气、甲烷、油漆稀释剂(主要成分为二甲苯)、氢氧化钠、氯化镍、硫酸镍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氨气、硝酸雾、硫酸雾、氯化氢和废矿物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项目涉及的风险物储存量、临界量及Q值详见下表。表1.5-10项目Q值核算表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储存总量qn/t临界量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硫酸7664-93-98100.8盐酸7647-01-057.50.67硝酸7697-37-2157.52硝酸银/10.254氨水1336-21-64100.4氢气1333-74-00.00000950.0000018甲烷74-82-80.00054100.000054二甲苯1330-20-73100.3氢氧化钠1310-73-220500.4氯化镍7718-54-90.20.250.8硫酸镍7786-81-40.30.251.2氨气7664-41-70.1350.026硝酸雾10102-44-02.1512.15硫酸雾7664-93-90.64100.064氯化氢7647-01-00.0432.50.0172废矿物油/1.025000.0004合计12.8277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根据上述计算,本项目Q值为12.8277。(2)行业及生产工艺(M)的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按照表7.3.4-1评估本项目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将M划分为(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M1、M2、M3和M4表示。表1.5-11行业及生产工艺(M)行业评估依据分值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10/套等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5/套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罐区)管道、港口/码头等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10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10其他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5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本项目为高品质玻璃水晶饰品及CVD培育钻石项目,根据上表确定,本项目M=10,根据依据划分为M3,M值确定详见下表。表1.5-12本项目M值确定表序号评估依据生产单元及工艺数量/套M分值1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危险化学品存储库152危废储存库15项目M值∑210(3)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等级判断见下表。表1.5-1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行业及生产工艺(M)M1M2M3M4Q≥100P1P1P2P310≤Q<100P1P2P3P41≤Q<10P2P3P4P4根据上表判定,本项目危险物质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P3。(4)项目环境敏感程度(E)的确定①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下表。表1.5-14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大气环境敏感性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E1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E2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E3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本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居民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总人数约为26672人,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人数为1525,大于1000人。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1)。②地表水环境依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详细判定详见下表。表1.5-15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E)环境敏感目标地表水功能敏感性F1F2F3S1E1E1E2S2E1E2E3S3E1E2E3表1.5-16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敏感F1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较敏感F2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低敏感F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表1.5-17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S1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S2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S3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项目附近地表水为项目西面1750m为甸溪河,甸溪河由北向南汇入南盘江,属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属于“甸溪河弥勒农业、工业用水区”,202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质目标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性为敏感F2,而项目附近甸溪河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无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故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S3。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2)。③地下水环境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其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其中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见下表。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G分区或D分级及以上时,取相对高值。表1.5-18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E)环境敏感目标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1G2G3D1D2E1E1E1E2E2E3D3E2E3E3表1.5-19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敏感G1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较敏感G2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低敏感G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1.5-20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D3,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2,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1,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由于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故本项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为不敏感G3。根据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及地勘报告,场地深部下伏地层为上第三系河头组(N1-2h)泥岩地层,厚度25.1-136.2m,平均渗透系数为7.75×10-4cm/s;因此项目区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2,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环境低度敏感区(E3)。④环境风险潜势初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评价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判别依据见下表。表1.5-21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环境风险潜势IV、IV+Ⅲ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依据见下表。表1.5-2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表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区(E3)ⅢⅢⅡⅠ注:Ⅳ+极高环境风险根据上述判定,本项目危险物质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中度危害(P3),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1,因此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确定为厂界外延5km的范围。(2)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项目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项目事故废水经过事故池收集后,可做到调蓄和处理,可确保废水不外排,不设置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3)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为三级;根据现场调查及水文地质资料,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参照地下水评价范围,即项目区北侧以蚂蟥沟为界,东侧以跃进大沟为界,南侧以徐东村附近为界,西侧以甸溪河为界,经计算,该区域面积为14.78km2。项目大气、风险评价范围详见附图1,项目地下水、噪声、土壤、生态评价范围见附图2。1.6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6.1评价内容根据工程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概述、总则、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厂址选择及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1.6.2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厂址区域环境特征、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及筛选结果,确定评价重点如下:(1)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所在园区的规划;(2)突出工程分析,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源、排放规律及排放量,分析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从“达标分析”和“总量控制”的角度出发,为污染防治提供依据,对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与治理效果可行性进行重点分析,确保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3)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论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的可行性及可靠性,分析风险事故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1.7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厂区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及居民区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功能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主要关心点见下表。(2)地表水项目西面1750m为甸溪河,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甸溪河弥勒农业、工业用水区”,该用水区由弥勒山外至弥勒矣厦,全长88.4km,流经弥勒市大庄-新哨-竹园-朋普等农灌区,以农业用水为主,202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质目标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3)地下水项目区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天然泉点,因此地下水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4)声环境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主要关心点见下表。(5)土壤环境本项目土壤评价范围为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区及评价范围内土地,含周边耕地、居民区及学校等。(6)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扩5km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居民区及学校等。(7)敏感目标在评价区内主要敏感目标为附近居民村庄、农田、河流及周围植被、农作物。项目主要关心点见下表,见附图3。其中距离较近的永红村、东红村、徐东村、徐家寨相对厂址的距离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测量,详见附图3.1。表1.7-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经纬度坐标保护对象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环境功能区经度纬度永红村103°26′27.61198″24°21′20.61468″居民北面105东红村103°26′41.45862″24°21′18.74142″居民北面52徐东村103°26′28.27824″24°20′37.51533″居民南面379徐家寨103°26′12.13349″24°20′43.69514″居民西南面244高宗堡下寨103°26′59.29316″24°21′48.27415″居民东北面1150高宗堡中寨103°27′8.75600″24°21′54.68571″居民东北面1500高宗堡上寨103°27′24.20552″24°21′56.69414″居民东北面1580环境功能农场村103°26′34.18769″24°22′7.54743″居民北面1200执行《环立新村103°27′31.08056″24°22′11.44844″居民东北面2200境空气质九益村103°27′56.64952″24°21′41.70811″居民东北面2150量标准》美丽家园小区103°27′52.03398″24°21′54.06772″居民东北面2250(GB309建新村103°27′24.64969″24°20′55.47540″居民西面10505-2012)二级标准清红村103°27′11.22792″24°20′36.66561″居民东南面930清水塘村103°26′41.83520″24°19′59.85712″居民南面1400小平地村103°25′46.08173″24°21′34.17646″居民西北面1000章保村103°25′49.40338″24°21′53.37249″居民西北面1350攀枝花村103°25′19.97203″24°21′40.58802″居民西北面1780扯龙村103°25′29.08726″24°21′14.71006″居民西面1300章保小学103°25′39.09881″24°21′58.78949″学校师生西北面1700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表1.7-2噪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经纬度坐标距厂界最近距离/m方位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经度纬度永红村103°26′27.61198″24°21′20.61468″105北面2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农村居民,最高楼层为3层东红村103°26′41.45862″24°21′18.74142″52北面序号12表1.7-3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类别名称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环境功能区1地表水甸溪河西面175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地下水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文单元,为第四系Q和上第三系河头组(N1-2h)两个含水层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3土壤项目占地及周边土壤、村庄厂区内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值,厂区外农用地执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7-4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敏感特征环境空气厂址周边5km范围内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功能、人口1永红村北面105村庄,256人2东红村北面52村庄,292人3徐东村南面379村庄,85人4徐家寨西南面244村庄,892人5高宗堡下寨东北面1150村庄,300人6高宗堡中寨东北面1500村庄,166人7高宗堡上寨东北面1580村庄,806人8农场村北面1200村庄,152人9立新村东北面2200村庄,160人10九益村东北面2150村庄,83人11美丽家园小区东北面2250村庄,5000人12建新村西面1050村庄,98人13清红村东南面930村庄,223人14清水塘村南面1400村庄,862人15小平地村西北面1000村庄,267人16章保村西北面1350村庄,1633人17攀枝花村西北面1780村庄,180人18扯龙村西面1300村庄,450人19宿母衣新村东面2900村庄,356人20小水塘村东南面4000村庄,78人21干冲村东北面3700村庄,245人22菜子哨村北面2700村庄,250人23石坝塘村东北面3800村庄,100人24白土洞村东北面4280村庄,145人25大黑泥沟东北面4000村庄,135人26小黑泥沟东北面4230村庄,150人27慈云洞村东北面4700村庄,115人28尤家寨北面3400村庄,670人29菜花村北面3780村庄,1788人30东门村北面4930村庄,298人31弥西哨西北面3900村庄,555人32拖白村西北面4100村庄,1200人33塘子心西北面4600村庄,1320人34小河边西北面2500村庄,420人35黑桥哨西北面3000村庄,280人36东风农场西面2700村庄,1260人37余家寨西北面3000村庄,72人38雨普村西面3200村庄,270人39永益村西北面3900村庄,88人40大龙潭村西北面3900村庄,180人41中以则村西南面2600村庄,1250人42明以**南面4200村庄,542人43红河黄冈实验中学东北面4200学校,2500人44章保小学西北面1700学校,500人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小计1525厂址周边5km范围内人口小计26672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值E1地表水序号受纳水体名称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24h内流经范围/km1甸溪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10内陆水体排放点下游范围内敏感目标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环境敏感特征水质目标与排放点的距离/km/////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2地下水序号环境敏感区名称环境敏感特征水质目标包气带防污性能与下游厂界距离/m////D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31.8评价工作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下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级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二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主体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三阶段图1.8-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2拟建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及投资情况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项目拟投资16.8亿元。2.2项目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26′32.651″,北纬24°21′6.172″。项目所在地距离弥勒市中心约7km,距离广昆高速、沪弥高速入口直线距离约为5km,距弥勒火车站3.5km,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4。2.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晶玻璃饰品及CVD培育钻石的生产。本项目水晶玻璃饰品主要分为水钻、烫钻,主要以是高纯度石英砂为原料熔化制成水晶玻璃,在经过不同的切割方式及工艺流程处理而成的饰品,主要用于服饰鞋帽、箱包、饰品及工艺品等,因形状、色彩及工艺不同分为水钻、烫钻;CVD培育钻石又称合成钻石,通过化学气相沉淀法在高温低压环境下采用科学方法人工合成的金刚石,其中质优粒大可以用于制作首饰的宝石级人造金刚石,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主要作为装饰品、首饰或者收藏品,在工业上也用于切割玻璃的钻头和开采矿洞的工业探头上。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生产水钻、烫钻。一期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设计年生产CVD钻石3.6万克拉。具体详见下表:表2.3-1项目产品方案分期产品名称规模备注一期水晶钻石水钻19140t/a2.9万t/a外售烫钻9860t/a外售二期CVD钻石3.6万克拉/a外售2.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509.59亩,建筑面积23.2万m2,并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公辅设施;其中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设计年生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设计年生产CVD钻石3.6万克拉。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后紧接着建设二期工程。一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10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计划于2026年11月建设,于2027年1月建成投产。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内容进行评价,项目拟建设的110千伏变电站单独另行立项及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厂外供水、排水工程由园区负责配套建设,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下表:表2.4-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建设主体工程珠胚生产车间1#车间建筑面积为18790.41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2米,设置6台原料搅拌机、15台10t电熔炉、24台粉碎机、24台筛分机、26台火抛炉,珠胚清洗设备1套。2#车间建筑面积为8289.3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2米,设置3台原料搅拌机、8台10t电熔炉、10台粉碎机、10台筛分机、10台火抛炉,珠胚清洗设备1套。磨抛车间水钻磨抛车间:共设置8个水钻磨抛车间(4#-13#),均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4#-10#磨抛车间建筑面积为6000m2;11#-12#磨抛车间建筑面积为6370m2;13#磨抛车间建筑面积为6000m2;每个车间分别设置60台全自动磨抛机。烫钻磨抛车间:共设置3个烫钻磨抛车间(14#-16#),均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建筑面积均为6000m2;每个车间分别设置60台全自动磨抛机。水钻生产车间共设置2个生产车间,均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18#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7533.15m2,平底下钻区(11台自动下钻机)、平底圆磨生产车间、水钻圆磨生产车间(九工位圆磨机35台)、银镜反应车间(银镜机42台、银镜清洗线6条)、喷涂车间(喷漆线6条);19#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7216m2,平底吸塑车间、水钻吸塑车间(自动吸塑机63台,人工吸塑机15台)、清洗区(洗片机12台)、烘干区(烘钻箱6台)、下钻车间(自动下钻机10台)、包装区(水钻自动包装机54台)。烫钻生产车间共设置1个生产车间,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20#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6976.26m2;生产车间布设洗裸钻区(裸钻清洗筒6台)、镀膜车间(镀膜机12台)、烫钻上胶车间(上胶机6台)、喷涂车间(喷漆线5条)、烫钻成品清洗区(成品清洗筒6台)、烫钻成品包装车间(烫钻包装机6台)、烫钻成品检验车间、分筛区(分筛机36台)、吸塑车间(自动吸塑机42台,人工吸塑机9台)、圆磨生产车间(九工位圆磨机大面机26台、九工位圆磨机小面机23台)。PVC吸塑片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5250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设置2台破碎机、2台磨粉机、5台压延机、4台切边机。废吸塑片回收车间建筑面积为1500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设置2台破碎机、2条清洗线、1台压滤机、2台离心机、2台烘干机、1台中频高温煅烧炉。磨轮修复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600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设置10个电解槽、40个上砂槽、2台车床、5个清洗槽。抛轮修复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440m2,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设置5台搅拌器、4台车床、6台磨床。贮运工程珠胚仓库设置1个珠胚仓库,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建筑面积为3000m2。危化仓库设置1个危化仓库,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建筑面积为475m2,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储存量约为50t。成品仓库设置1个成品仓库,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建筑面积均为5250m2;用于成品的暂存。配件仓库设置1个配件仓库,为一层建筑,层高为10米,建筑面积为3000m2公用工程办公楼设置1栋5层办公楼,层高为23.7米,位于项目区西北侧,占地面积为1277.25m2,建筑面积为6400.92m2。公用工程办公楼设置1栋4层研发大楼,层高为23.5米,位于项目区西北侧,占地面积为1726.56m2,建筑面积为5811.6m2。非机动停车棚占地面积为177.93m2,建筑面积为177.93m2。停车位设置98个小车车位,5个大车车位。给水本项目生产、生活给水用水使用自来水,由产业园给水管网供给。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本项目电源来自福城220kV变电站,电源为双回路,一回来自福城220kV变电站,一回为10kV环保工程废气珠胚生产线配料、搅拌废气(DA001-DA004):在每个搅拌机处设置1个集气罩(共计9个,罩口面积1.5m2,设计集气效率90%),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对配料搅拌粉尘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除尘器设计处理效率99%,共设置9套除尘器及4个15m高的排气筒(其中1#、2#排气筒分别配套3套除尘器、3#排气筒配套2套除尘器、4#排气筒配套1套除尘器);电炉熔化废气(DA0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建设办公楼、食堂、厂房建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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