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路面材料还原 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招标采购公告(2025)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关于作出《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2日,我局对山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钢城环审〔2025〕14号、钢城环审〔2025〕15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31-75879709
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271104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钢城环审〔2025〕14号
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pdf
2
关于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钢城环审〔2025〕15号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项目.pdf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钢城环审(2025)14号关于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莱芜市瑞程公路材料有限公司高科路面材料还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南港村,位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以回收的道路废旧材料(废旧沥青道路材料、废旧砼道路材料、废旧水稳材料)为生产原料,通过破碎、精洗、振动、筛分、搅拌等工序,设计年产100万吨沥青拌和料、160万吨水稳碎石拌和料。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2-371203-07-02-521265)。我局受理该项目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1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小(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水稳碎石拌和料生产线上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沥青拌合料生产线投料、破碎、筛分、上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烘干废气、骨料筛分粉尘,经一级重力除尘+二级袋式除尘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204号)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储存、搅拌、出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气水分离+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做好各环节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控制工作。采取车间密闭、洒水降尘、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等措施,确保厂界沥青烟、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限值要求。(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水稳混合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原料库及厂区洒水抑尘用水最终随粉尘沉降后蒸发损耗;沥青旧料精洗废水经冲洗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下沉液经压滤车间压滤后回用于原料精洗;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洗车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搅拌罐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处理后进入防渗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后,回用作水稳混合料用水;沥青烟水喷淋塔定期捕捞沥青渣,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废活性炭、沥青渣、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废骨料、拌和残渣、布袋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制定并完善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非正常工况污染物要全部收集并妥善处置。(六)污染防治技术选用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三、项目建成后,颗粒物、SO2、NOx、VOCs年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5.671吨、1.72吨、5.36吨、0.365吨。四、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4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审批意见》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必须重新报我局审核。七、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做到依法排污。八、完善并落实监测计划,建立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开。九、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十、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钢城大队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5EE人田2625年4月行政中批722010273(10)抄送:区应急管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钢城大队。6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钢城环审(2025)15号关于山东鲁碧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鲁碧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山东鲁碧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玥庄村南莱钢集团内。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将热风炉燃料由天然气改为高炉煤气,产能不变,仍为钢(矿)渣微粉60万ta。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0万元(依托现有)。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11-371203-07-02-122856)。我局受理该项目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1扫描全能王创建热风炉燃烧烟气经现有低氮燃烧处理,依托现有34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三)制定并完善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非正常工况污染物要全部收集并妥善处置。(四)污染防治技术选用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三、项目建成后,热风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1.34吨、1.21吨、5.51吨。四、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或污染防治措施2扫描全能王创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审批意见》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必须重新报我局审核。七、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做到依法排污。八、完善并落实监测计划,建立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开。九、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十、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钢城大队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SE2025行海连月22日3701027(10抄送:区应急管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钢城大队。3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科路面材料还原 冶金固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