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 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城街道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跃进河(珠江路-漓江路)、兴西河(东环路-峨眉山路)和中心河(珠江路-漓江路)

环评单位 
江苏大平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概况
本工程项目主要对跃进河(珠江路-漓江路)、兴西河(东环路-峨眉山路)和中心河(珠江路-漓江路)进行生态修复和功能强化,全长4800m。该工程主要包括基底修复、水生植物恢复、生态护岸修复、岸坡植被修复、曝气增氧设备、MABR膜等。项目代码:2412-320971-89-01-33984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清淤淤泥恶臭。增加道路及施工场地洒水频次,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扫;加强对燃油机械的保养,尾气净化装置能够正常使用;加强淤泥恶臭防治措施的实施,清淤作业的施工段周围建设围挡,淤泥输送全过程密闭,排土场选址远离敏感目标。(2)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和清淤泥浆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住宅及施工地附近公共设施,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至河道。(3)声环境:使用低噪声机械、设置围挡、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淤泥、建筑垃圾、废旧净化设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淤淤泥经沉淀稳定干化后用于绿化填土;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废弃净化设施由专业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5)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陆生生态: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占用征地范围外的用地进行作业;施工时禁止砍伐和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林木和植被;施工过程中注意防火;施工过程中做好围挡,做好施工垃圾、扬尘控制的处理工作。水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序。尽可能选择枯水期施工,防止对周边环境水质造成污染。施工弃渣不得将其倾倒在水体中;污水不得随意排入河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二、运营期:本项目河湖整治工程建成后主要承担改善区域环境等作用,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和固废产生。通过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可以大量削减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质,从而有效地改善区域内的水体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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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