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具体公示内容和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二、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三、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提出意见有以下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 邮政编码:365300 联系人:蔡晖雄 联系电话:13960051237 邮箱:491905953@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征求项目周边的桐坑村、黄家寨、半畲、温郊乡等相关个人、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 【联星环保】公众意见表.pdf
 联星环保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01.pdf
 联星环保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02.pdf
 联星环保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03.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概述1总则1.1编制依据1.2评价原则1.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4评价标准1.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6评价重点1.7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1.8环境保护目标1.9评价工作技术路线2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2.1企业概况2.2现有工程分析2.3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2.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2.5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6现有工程环境管理现状2.7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要求3扩建工程分析3.1扩建项目概况3.2扩建工程建设内容3.3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4元素、水与物料平衡3.5运营期污染源分析与源强核算3.6清洁生产分析I,3.7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3.8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3.9选址合理性分析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周边污染源调查4.3园区基础设施调查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5.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6声环境影响分析5.7碳排放影响评价6风险评价6.1风险评价总则6.2现有风险应急措施现状及有效性分析6.3风险调查6.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6.5风险识别6.6风险事故情形及源项分析6.7风险后果预测6.8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6.9应急预案6.10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II,7.1水污染防治措施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7.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7.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7.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7.6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1经济社会效益8.2环境效益分析8.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4结论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1环境管理9.2环境监测9.3污染物排放清单与管理要求9.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9.5排污许可管理10评价结论10.1工程概况10.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3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0.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5评价结论10.6对策与建议III,概述一、项目由来(1)企业现状概况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附件2: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联星环保”或者“建设单位”)位于福建省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桐坑87号(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内),主要从事新型环保涂料生产。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委托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27日通过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见附件3),申报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26666m2(40亩),总建筑面积12178m2,建设甲类生产车间、水性生产车间、仓库及储罐区,建成后预计年产1500t水性涂料、2000t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500t无溶剂型等新型环保涂料,年生产天数300d,每天8h工作制,定员60人。由于受疫情影响工期收到影响,该项目未完全建成投产;同时由于建设单位的股权发生变更,企业的发展计划进行了调整。由于产品及产能发生变化,因此建设单位需重新进行环评报批手续,并于2022年5月委托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设计产能为:年生产水性涂料20000吨、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19000吨(其中,氟碳涂料5000吨)、无溶剂型涂料1000吨,并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明环评清函〔2022〕2号(见附件4)。现有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分阶段建设,现阶段已建成年生产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14000吨(不含氟碳涂料5000吨),于2024年6月完成阶段性验收报告(见附件5)。其余产品包括水性涂料、氟碳涂料、无溶剂型涂料等均未建设投产。(2)本次扩建项目由来在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对于高性能新材料的需求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特别是在光伏产业、3D打印、UV喷墨、光刻胶等高新领域,市场对于具有卓越耐候性、耐化学品性能以及优异机械强度的材料需求尤为迫切。UV氟改性丙烯酸酯树脂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凭借其在恶劣环境下的稳定表现,已经成为高端制造业、印刷行业以及汽车制造等领域的宠儿。然而,目前市场上此类高性能材料的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鉴于目前UV产品良好的市场发展势头,建设单位决定投资7000万元扩建含氟丙1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设计年产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合计2900吨。本次拟建设的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已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闽工信备[2023]G040008号(见附件3)。二、项目特点(1)项目已经在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详见备案文件(闽工信备[2023]G040008号)。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符合当前要求化工项目入化工园区的环保要求;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区域电力、给水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已建园区污水处理厂(福宝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闽政文[2010]215等文暂停审批范围。(2)项目在原有地块内进行扩建,洗涤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回用。反应生成水、设备洗涤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生化处理后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无机废气采用三级降膜吸收副产盐酸及一级碱洗副产亚硫酸钠,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新增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2台燃气锅炉和1台燃油备用锅炉废气通过3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D005、DA006)。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属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评价内容。(3)项目周边主要为化工集中区的地块和工业区道路,相距居住区较远,区域声环境不敏感。因此,噪声不是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内容。(4)对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项目涉及的三氯化磷、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三氟乙醇、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环己烷、二乙胺、氢氧化钠、硫酸属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现行国家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5)项目周边最近居民点为桐坑村,距项目最近距离约为930m。(6)项目使用较多的化学品原料,其中大部分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风险评价是本项目评价关注的重点。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管理2要求,该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因此,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1:委托书)。本次环评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评价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方案(设备、原辅材料、平面布局及污染治理等)等有关资料,先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判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第二阶段: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了解环境现状情况;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各污染因素污染源强,然后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结合建设单位对项目所做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可行结论。在上述基础上编制单位完成了《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项目已经通过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闽工信备[2023]G040008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化工园区(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内,并已在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4年9月10日获得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根据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及产业链关联产3业,支持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升发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及产业链关联产业,用地性质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3.8-2,根据表3.8-2分析可知同时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产业准入及选址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关系见图0.4-1和0.4-2。(3)与三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规划范围内,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突破当地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到的能源主要有水、电,总体用量不大,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①对照《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三明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明环规[2024]2号〕(具体见表3.8-1),本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符合其生态环境准入要求;②对照《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3.8-2),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项目与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对照《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具体见图0.4-3。(5)项目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查询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本项目位于三明市重点管控单元——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具体见图0.4-4。(6)与禁限控目录的符合性对照《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及产业发展指引》,本次扩建项目涉及的原料和产品均不属于上述目录范围内,符合要求。4(7)与《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0〕14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闽环发[2020]18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等工作的通知》,项目选址所在的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安全风险等级属于园区的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安全风险(C类)。项目建设符合上述文件要求。(8)项目与《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园区已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同时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事故应急池并制订应急方案,以防止消洗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造成环境风险。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9)项目与《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氟化工,位于专业化工园区,对照《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本项目符合该指导意见要求。(10)与《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闽政办(2024)12号)、《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政办〔2021〕10号)符合性分析对照闽政办〔2021〕10号、闽政办(2024)12号文,本项目属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位于已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内,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福宝片区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t/d,已完成尾水提标改造工作,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期工程已建成,总体工程处理能力为3000t/d,由于废水量不足,二期工程尚未验收。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符合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企业已实现雨污管网“四全一明”建设。本次扩建项目符合《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政办〔2021〕10号)、《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闽政办(2024)12号)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项目选址合理。五、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周边敏感目标情况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及山体,周边村庄距离项目最近为桐坑村5930m、半畲1500m。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图1.8-1和表1.8-1。(2)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工艺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气/燃油锅炉废气以及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等。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土壤等环境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建设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①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优化调整意见;②项目废水处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的影响;③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④项目涉及的危化品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⑤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3)环境影响分析①大气环境影响i、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大气污染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其中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值为二氧化氮88.62%、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HCl16.85%;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一类区≤10%),其中年均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二氧化硫3.06%(一类区为二氧化硫0.01%)。ii、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与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其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都能达到评价提出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iii、综合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次扩建后全厂最终环境防护距离为:以水性生产车间、甲类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为边界外延50m包络线范围内。iv、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因子SO2、HCl的网格点浓度和敏感点浓度预测值大大增加,其中网格点和部分敏感点出现超标。综上所述,项目投建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在接受范围内,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②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福宝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福宝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至外环6境,不会对地表水造成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在生产车间等采取一定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建设项目对厂区以及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严格按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在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处理后,不会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显著影响。④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在30~55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昼间及夜间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实地勘察,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最近的敏感点距离项目930m,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敏感目标造成污染影响。⑤固废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工艺生产的过滤渣、精馏釜残,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固废、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膜及废过滤砂等,其中:工艺生产的过滤渣、精馏釜残、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固废、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纯水废膜、废过滤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⑥环境风险项目用地属化工园区中的三类工业用地。风险预测结果表明,本次工程重点风险源主要是罐区、甲类仓库、生产装置,最大可信事故为环己烷、三氯化磷、氯化亚砜的泄漏。泄漏发生后主要通过大气以及可能从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途径进入环境,对环境造成影响。环境风险的控制措施: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采取减少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对设备、容器、管道采取安全设计,采取防火、防爆、防泄漏、溢出措施;在工艺过程中采取事故自诊断和联锁保护;对危险源进行规划布局;对危险物质和危险装置进行监控;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决策支撑系统和事故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建立环境风向事故响应和报警系统;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监测和报警系统、危险物料溢出报警系统、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火灾爆炸报警系统、通讯监控系统和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等,起到事故预警的作用。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措施的基础上,同时做好环境风险应急工作,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企业在项目正式投产前应完成应急预案的修编及报备工作。7六、评价结论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选址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联星环保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选址可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并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参说明,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的任何意见。总之,该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8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福宝)(2023-2035)片区N0.5015030500土地利用规划图图例三类工业用地1283330停车场用地0供水用地n供电用地000排水用地(Ha00消防用地UE防护绿地规划道路城镇开发边界规划范围水清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园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3.7项目位置图0.4-1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9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产业规划修编(2023-2035年)福宝片区产业布局规划图N050150300M图例主要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氟盐、含氟聚合物主要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氟盐、含氟聚合物辅以发展氯化氢综合利用辅以发展氯化氢综合利用规划范围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08项目位置图0.4-2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布局图10图例园区四至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T米12项目位置图0.4-3本项目与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关系图11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成果查询当前访问量:EE白工具成果查询X家合管控单元列表显示图层H35042320002色司HT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管控单元所属地市所民区县清流县元查看管控单元分类点营控单元项目位置营控单元准入要区域总体管控的市业及产业族关联产业,支持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理升发展,2产格控制氟化江行业低水平护张,原刈上不再新建氨酸、氣加等初级产品项目,禁止建设非白用氯烃项目,3不再新增非原料白用的酸生产装置,4与产业不特的现有项目不得犷建,引导其逐步关停并转成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同时莲花山保护区设置缓冲隔商带,在隔离带范围内不新增废气排放装置和生产单元6园内涉及基本农田区域在上址性质凋整及占补措施答实潮应暂爱共1量50D地南审图号:间S[2024]110号图0.4-4本项目所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示意图12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修订,2022年6月5日执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1.1.2部门法规、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施行;(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年8月8日;(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修订;(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13号;(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16)《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18)《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19)《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2019年3月28日;(20)《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2018年7月3日;(21)《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2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12月20日;(2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2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25)《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26)《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7)《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8)《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29)《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30)《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2021年07月27日;14(31)《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32)《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33)《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2024年1月19日;(34)《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2025年4月10日。1.1.3地方法规、规章(1)《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2)《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1月;(3)《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闽政文[2004]3号),2004年1月;(4)《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24〕361号,2024年11月1日。(6)《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发[2011]20号,2011年12月;(7)《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函》,闽环保防〔2015〕16号,2015年05月11日;(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215号文,2010年6月;(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号,2015年6月;(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2016年10月15日;(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8〕15号);(12)《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13〕56号;(1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8〕15号);(14)《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工信石化[2018]29号),2018年12月12日;15(15)《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9]6号);(16)《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9〕22号);(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0号),2021年2月5日;(1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11月6日;(19)《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闽环发〔2020〕18号);(20)《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闽应急〔2020〕3号);(21)《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0〕14号);(2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大气〔2019〕6号);(23)《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59号),2021年10月21日;(2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明环[2019]33号;(2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9〕101号;(26)《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6〕40号,2016年4月22日;(27)《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政文〔2014〕67号,2014年3月24日;(28)《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7〕31号,2017年3月30日;(29)《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支持氟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政〔2019〕6号,2019年6月20日;16(30)《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等5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闽应急〔2023〕6号),2023年1月8日;(31)《三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明政办〔2021〕66号,2021年12月30日;(32)《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授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审批具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环评〔2023〕8号)。1.1.4相关规划(1)《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2)《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1.1.5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50483-2019);(1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17)《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2月20日;(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19)《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17(20)《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21)《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22)《氟化工行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B35/T1626-2016)。1.1.6有关产业政策(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2010年2月6日;(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1.1.7项目有关文件与参考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3]G040008号);(3)《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8月;(4)《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5)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明环评[2024]34号,2024年9月10日;(6)《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2日;(7)《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明环评告清(2019)12号),2019年11月27日;(8)《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月;(9)《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明环评清函(2022)2号),2022年5月31日;(10)《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阶段性(年产14000吨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6月23日;(1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18(1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1.2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施工期由于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厂房,施工期主要作业为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时间短,影响相对较小。(2)运营期①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有机废气,是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要素,是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评价内容,重点关注废气排放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不排放生产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宝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不大。③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工艺生产的过滤渣、精馏釜残,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化验固废、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膜及废过滤砂等,其中:工艺生产的过滤19渣、精馏釜残、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固废、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纯水废膜、废过滤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④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但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声环境评价范围内现状及规划均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⑤环境风险影响因素识别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生产车间、储罐区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风险。本次环境影响矩阵识别见表1.3-1。表1.3-1环境影响矩阵识别表环境因素工程行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风险生态环境设备安装-2S施工期设备调试-1S物料运输、贮存-1S-1S废水-1L-1L废气-2L-1L-1L运营期固废-1L-1L-1L-1L噪声-1S环境风险-2S注①“+”“-”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S表示短期影响,L表示长期影响;②数字“1、2、3”分别表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评价原则,结合工程特点、排污特征、当地环境现状和规划功能和环境影响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评价时段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评价要素为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和环境风险,其次为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和固体废物。1.3.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以及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对项目的污染因子进行了筛选,建立了评价因子筛选表,见表1.3-2。表1.3-2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类别污染因子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环境SO2、NO2、PM10、PM2.5、NH3、H2S、二甲苯、HCl、硫酸雾、NMHC、TVOCSO2、NO2、O3、CO、PM10、PM2.5、NH3、H2S、二甲苯、HCl、硫酸雾、NMHC、TVOCSO2、NO2、PM10、PM2.5、HCl、硫酸雾、NH3、H2S、二甲苯、TVOC、NMHCSO2、NO2、NMHC地表水环境pH、COD、BOD5、SS、氨氮、总磷pH、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分析废水处理设施以及纳入园区污水处理COD、氨氮类别污染因子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地表水环境pH、COD、BOD5、SS、氨氮、总磷挥发酚、甲苯、石油类厂处理的可行性COD、氨氮地下水环境COD、BOD5、SS、氨氮、总磷8大离子:钾、钠、钙、镁、碳酸根、重碳酸根、氯酸根、硫酸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耗氧量/声环境等效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土壤环境丙烯酸、环己烷、二甲苯建设用地土壤45项、石油烃、氟化物、二噁英二甲苯、丙烯酸、环己烷(石油烃)/环境风险氯化亚砜、三氯化磷、环己烷/氯化亚砜、三氯化磷、环己烷、次生污染物CO/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1.4.1.1大气环境根据《清流县城市环境规划(2003-2020)》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规划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温家山保护区环境空质量规划为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本次评价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4-1。表1.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一级二级年平均2060GB3095-2012SO₂24小时平均501501小时平均150500年平均4040NO₂24小时平均80801小时平均20020024小时平均40004000CO1小时平均1000010000日最大8小时平均100160O₃1小时平均160200PM10年平均4070O₃24小时平均50150O₃年平均1535PM2.524小时平均357024小时平均15HCl1小时平均50二甲苯1小时平均200NH31小时平均200HJ2.2-2018附录H2S1小时平均10D1小时平均300硫酸雾24小时平均100TVOC8小时均值600NMHC1小时平均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1.4.1.2地表水环境根据《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和《三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桐坑溪、罗峰溪规划为景观、娱乐、一般渔业、工业和农业用水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1.4-2。表1.4-2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单位:mg/L(pH为无量纲)序号分类Ⅲ类序号分类Ⅲ类1pH6~96总磷(以P计)≤0.22高锰酸盐指数≤67氟化物≤13化学需氧量≤208石油类≤0.054五日生化需氧量≤49挥发酚≤0.0055氨氮≤110甲苯≤0.71.4.1.3地下水环境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并参照工业用水水质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化工园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执行。分类指标见表1.4-3。表1.4-3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摘录)检测项目单位IV水质指标限值pH无量纲5.5-6.5或8.5-9.0总硬度mg/L≤650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硫酸盐mg/L≤350氯化物mg/L≤350挥发性酚类mg/L≤0.01耗氧量mg/L≤10.0氨氮mg/L≤1.50亚硝酸盐mg/L≤4.8硝酸盐mg/L≤30.0硫化物mg/L≤0.10氟化物mg/L≤2.0苯mg/L≤0.12甲苯mg/L≤1.4二甲苯mg/L≤11.4.1.4声环境项目区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1.4-4。表1.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执行标准昼间夜间3工业区65551.4.1.5土壤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项目所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M3),周边为其他园区建设用地,且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农田。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氟化物参考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具体见表1.4-5。表1.4-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序号检测项目单位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管控值1砷mg/kg601402镉mg/kg651723铬(六价)mg/kg5.7784铜mg/kg18000360005铅mg/kg80025006汞mg/kg38827镍mg/kg90020008四氯化碳mg/kg2.8369氯仿mg/kg0.91010氯甲烷mg/kg37120111,1-二氯乙烷mg/kg9100121,2-二氯乙烷mg/kg521131,1-二氯乙烯mg/kg6620014顺-1,2-二氯乙烯mg/kg596200015反-1,2-二氯乙烯mg/kg5416316二氯甲烷mg/kg6162000171,2-二氯丙烷mg/kg547181,1,1,2-四氯乙烷mg/kg10100191,1,2,2-四氯乙烷mg/kg6.85020四氯乙烯mg/kg53183211,1,1-三氯乙烷mg/kg840840221,1,2-三氯乙烷mg/kg2.81523三氯乙烯mg/kg2.820241,2,3-三氯丙烷mg/kg0.5525氯乙烯mg/kg0.434.326苯mg/kg44027氯苯mg/kg2701000281,2-二氯苯mg/kg560560291,4-二氯苯mg/kg2020030乙苯mg/kg2828031苯乙烯mg/kg1290129032甲苯mg/kg1200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57057034邻二甲苯mg/kg64064035硝基苯mg/kg7676036苯胺mg/kg260663372-氯酚mg/kg2256450038苯并[a]蒽mg/kg1515139苯并[a]芘mg/kg1.51540苯并[b]荧蒽mg/kg1515141苯并[k]荧蒽mg/kg151150042䓛mg/kg12931290043二苯并[a,h]蒽mg/kg1.51544茚并[1,2,2-cd]芘mg/kg1515145萘mg/kg7070046石油烃mg/kg4500900047氟化物mg/kg5938/48二噁英(毒性当量)mg/kg4×10-54×10-4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4.2.1废水(1)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标准现有工程(含在建及拟建)不排放生产废水,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原环评报告及排污许可证,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见表1.4-6。表1.4-6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单位:mg/L。pH除外)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6-9化学需氧量500五日生化需氧量300悬浮物400氨氮(以N计)45总氮(以N计)70总磷(以P计)8动植物油100(2)本次扩建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有机废水,本项目主要生产含氟树脂及单体,涉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修改单,下同,不再另行备注说明)等行业特别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上述行业标准及福宝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严值,部分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具体见表1.4-7。表1.4-7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水处理站执行排放标准表序号污染物标准限值,单位:mg/L,pH除外(GB31571-2015)特别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执行标准1pH//6-96-92COD//3003003BOD5//1001004SS//1001005氨氮//40406总氮//60607总磷//228石油类15//15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55/510丙烯酸55/511二甲苯0.4//0.412氯化物//2000200013硫酸盐//1800180014溶解性总固体//4000400015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6.0m3/t产品(氟树脂)/6.0m3/t产品(氟树脂)备注:当国家、地方或行业有新标准发布时,按新标准执行。待《闽江流域氟化工、印染、电镀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正式发布后,生产废水具体排放标准以正式稿为准。园区污水厂执行标准:福宝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1.4-8。表1.4-8园区污水排放执行标准限值表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值CODBOD5SSNH3-NTNTP氟化物25一级A6~9≤50≤10≤10≤5≤15≤0.5≤21.4.2.2废气(1)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标准现有工程目前有一个排放筒(编号:DA001),其废气从严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排放限值。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执行标准见表1.4-9。厂界及厂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见表1.4-10。表1.4-9现有工程各废气排放口执行标准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依据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二甲苯20150.6DB35/1782-2018中其他行业、(GB37824-2019)中表1NMHC100151.8DA001颗粒物3015/甲醇*5015/参考GB31571-2015*备注:涉及甲醇原辅材料的产品目前未投产。表1.4-10现有工程企业边界及厂房外、厂区内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二甲苯颗粒物NMHC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0.21.02.0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1h平均——8mg/m3任意一次浓度——30(2)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含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及备用燃油锅炉废气。工艺无机废气采用三级降膜吸收副产盐酸及一级碱洗副产亚硫酸钠,工艺有机废气及罐区大小呼吸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最终通过新增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通过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新增2台燃气锅炉及1台燃油锅炉(备用)通过新增的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DA006)。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从严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因子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排放标准。天然气及燃油锅炉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排放26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分别执行表2新建燃气锅炉及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次扩建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1.4-11。(备注:硫酸雾厂界标准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执行)。表1.4-11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执行标准排放类型排气筒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依据标准DA001(现有工程排气筒)颗粒物30/GB37824-2019DB35/1782-2018其他行业二甲苯200.6(15m)NMHC1001.8(15m)DA002(新增工艺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100/GB31571-2015GB31572-2015DB35/1782-2018其他行业氯化氢30/丙烯酸20/二甲苯200.6(15m)环己烷100/NMHC1001.8(15m)有组织DA003(新增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氨30/GB14554-93DB35/1782-2018其他行业硫化氢5/NMHC100/DA004、DA005(新增2台燃气锅炉排放口)颗粒物20/GB13271-2014燃气锅炉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200林格曼黑度1(无量纲)/DA006(新增燃油锅炉排气筒)颗粒物30/GB13271-2014燃油锅炉二氧化硫200/氮氧化物250/林格曼黑度1(无量纲)/厂界内NMHC1h均值:8/DB35/1782-2018任意一次值:30/GB37822-2019无组织废气厂界氯化氢0.2/GB31571-2015GB31573-2015GB14554-93硫酸雾0.3/颗粒物1.0/氨1.5/硫化氢0.06/臭气浓度20(无量纲)/二甲苯0.2/DB35/1782-2018其他行业NMHC2/1.4.2.3噪声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见表1.4-12。27表1.4-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Laeq(dB)昼间夜间3工业区65551.4.2.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时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1.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HJ2.3-2018、HJ2.4-2021、HJ610-2016、HJ19-2022、HJ169-2018和HJ964-2018中关于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依据及对该项目周围环境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如下:1.5.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本评价主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中“AERSCREEN筛选计算与评价等级”进行计算,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评价等级划分依据根据工程分析结果,计算主要污染因子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其对应的达到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计算公示如下:Pi=Ci/Co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小时值),m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按照下表进行判定。表1.5-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分级判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28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2)估算软件及其版本号本评价采用的估算软件为EIAProA2018版中“AERSCREEN筛选计算与评价等级”模块进行估算,软件的版本为Ver2.7.573版。(3)估算模型参数表1.5-2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39.4最低环境温度/℃-8.9土地利用类型针叶林、工业区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条件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是■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4)项目污染物源强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污染源排放源强见表5.1-3。(5)估算结果估算结果见表1.5-3。(6)等级判定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排放时,污染物落地浓度最大PMAX值为249.02%,D10%最远为1150m。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表2判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一级,评价范围不小于厂界外2.5km。(6)评价范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评价范围设为边长5km×5km的矩形区域。29表1.5-3各种废气最大污染物占标率估算结果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离源距离(m)SO2|D10(m)NO2|D10(m)PM10|D10(m)PM2.5|D10(m)HCl|D10(m)硫酸雾|D10(m)NH3|D10(m)硫化氢|D10(m)二甲苯|D10(m)NMHC|D10(m)TVOC|D10(m)1DA00277160.19|6750.00|00.00|00.00|0249.02|11500.00|00.00|00.00|021.67|12521.70|10036.16|2002DA0037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2|04.07|00.00|014.37|10023.95|1253DA004773.83|076.03|3502.66|02.6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DA005773.83|076.03|3502.66|02.6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生产车间210.00|00.00|00.00|00.00|017.37|253.64|00.00|00.00|03.71|012.33|2520.54|506污水处理站2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00.07|00.00|00.00|00.00|07罐区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82|01.37|08最大值--160.1976.032.662.66249.023.640.724.0721.6721.736.16301.5.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为水污染影响型,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属于间接排放,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1判据,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B,重点分析项目废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1.5.3地下水环境(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评价等级判据,本项目生产不采用地下水,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含水层为弱透水层,不易受污染;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内,不在水资源保护区及环境敏感区内,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均采取防渗措施。根据导则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表1.5-4地下水影响评价工作级别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级一级二级较敏感一级二级三级不敏感二级三级三级(2)评价范围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1.5.4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进行评价工作等级划定,建设项目位于GB3096-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3类声环境功能区,周边主要为工业用地、道路、山体,项目厂界外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主要分析厂界达标排放情况。1.5.5环境风险(1)评价等级本项目所所用的原辅材料涉及危险物质主要有氯化亚砜、三氯化磷、环己烷、丙烯酸等,涉及的危险化学工艺为氯化工艺;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根据《建设31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第6章风险评价章节,本项目风险潜势划分为IV,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评价。(2)评价范围结合毒性终点浓度预测结果,本次评价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风险源为中心,半径为5000m的圆形区域。1.5.6生态环境本项目在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简单分析。1.5.7土壤环境本项目属于污染型建设项目,全厂占地面积约为2.6666hm2,周边土壤环境主要为工业用地、林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农田,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土壤环境敏感为不敏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4分级依据,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及外围200m。1.6评价重点根据工程的特点,重点评价内容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论证、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一般评价内容为: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通过评价工作,促进项目实现清洁生产、污染物有效治理,不使区域环境质量恶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1.7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1.7.1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类别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322012)二级标准;温家山保护区环境空质量规划为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桐坑溪、罗峰溪属Ⅲ类功能水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项目区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三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1.7.2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3年7月编制的《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总面积267.36hm2,由福宝片、大路口片、金星片三个片区组成。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完成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4年9月10日获得三明市环境生态局的批复(见附件7)。本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下面主要介绍福宝片区的规划情况。1.7.2.1规划范围福宝片位于清流县桐坑村,规划范围:南至县道X791,东、西、北三面至自然山体,用地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宽约2.4公里,四至范围142.819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面积142.8197公顷。1.7.2.2规划规模福宝片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42.819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15.9158公顷,占81.16%;规划总人口5740人。福宝片区土地利用规划见图0.4-1。1.7.2.3产业规划重点发展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及产业链关联产业,支持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升发展。1.7.3.4产业布局福宝片在现有氢氟酸、无机氟化物中的特种氟盐和电子化学品产业基础上,主要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聚合物、氟盐等项目并支持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升发展产业链,即在现有无机氟化物(特种氟盐和电子化学品)的基础上新增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聚合物两个大类。具体包括电解液电解质及添加剂等产品链、电子化学品产品链、氟硅树脂产品链、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链、含氟合成树脂产品链、特种氟盐产品链。1.8环境保护目标33(1)大气环境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居民集中区、村庄等敏感目标,主要包括桐坑村、半畲、黄家寨等,区域大气环境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水环境桐坑溪、罗峰溪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3)环境风险根据风险导则规定一级评价的评价范围不低于5km,因此本次风险保护目标为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目前主要包括桐坑村、半畲、黄家寨、莒林、黄郊、雾露坑、温郊乡以及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1。表1.8-1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因素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规模(人)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桐坑村-745-867居民区1180二类区WS930大气、风险半畲1772-490居民区隶属于桐坑村二类区ES1500黄家寨-1512177居民区二类区N2050黄郊-3372264居民区二类区W2900莒林3463-604居民区二类区E3050温郊乡-27282252居民区2200二类区WN3050风险雾露坑-974-3619居民区隶属于桐坑村二类区WS3600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保护区)-23103330自然保护区553.5hm2一类区WN3750噪声厂界3类“工业区”标准桐坑溪Ⅲ类地表水460m地表水罗峰溪2400m土壤环境周边规划用地、山体厂址及周边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以生态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工程区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IV类34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北千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20obim大气评价范围5km×5km温郊乡项目位置黄家寨半畲桐坑溪黄家寨温郊乡项目位置黄郊半畲好中的莒林桐坑溪罗峰溪雾露坑风险评价范围R=5km图1.8-1环境保护目标及大气、风险评价范围图351.9评价工作技术路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详见图1.9-1。图1.9-1项目评价技术路线图362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2.1企业概况联星环保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26666m2(40亩)。现有工程产品方案、环保手续及验收手续情况见表2.2-1和2.1-2。表2.1-1企业现有工程产品方案情况一览表单位:t/a序号环评报告产品数量(t/a)备注设计产能其中已建其中已批在建其中已批未建1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水性涂料1500///未投产及验收,产品调整,重新报批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2000///无溶剂型涂料500///2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水性涂料20000//20000重新报批后各产品设计产能均有所增加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1900014000/5000无溶剂型涂料1000//1000表2.1-2企业现有项目环保及验收手续概况报告类别名称审批规模审批文号及时间验收情况及时间报告表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年产各类环保型涂料4000t明环评告清[2019]12号未投产及验收,产品调整,重新报批报告表联星新型环保涂料生产技改项目年产水性涂料20000吨、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19000吨(其中,氟碳涂料5000吨)、无溶剂型预料1000吨明环评清函[2022]2号2024年6月完成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14000吨(不含氟碳涂料5000吨)2.2现有工程分析2.2.1现有工程主要经济指标及建构筑物现有工程主要经济指标见表2.2-1及建构筑物一览表见表2.2-2。表2.2-1现有工程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266662建筑用地面积m2266663总建筑面积m213003.58地上面积m213003.58其中地下面积m204建构筑物占地面积m210709.95建筑系数/40.166计容面积m219196.387容积率/0.728非生产性用房用地总用地面积m22.299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7.9610绿地面积m23069.3911绿地率%11.5112停车位辆14表2.2-2现有工程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m2)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高度(m2)(m2)(m)备注门卫1707070民用二级3.45办公综合楼454022652265民用二级15.45辅助用房1336336336丙类一级4.75消防水池225225丙类仓库一55502891.752891.75丙类二级21.15丙类仓库二35001698.751698.75丙类二级12.75未建水性车间1127212722544甲类二级9.45附属用房298.4217.88217.88丙类二级7.5甲类生产车间11879.52591.23759甲类二级10.45甲类仓库一1748748748甲类一级7.4甲类仓库二1748748748甲类一级7.4甲类仓库三1165165165甲类一级7.3含危废库停车位506506事故应急池300300-3污水池1、2100*2100-32未建地磅4848埋地罐区336336甲类-3卸车位241241回车场及临时停车场18131813丁类部分作为一般固废堆场管廊8484序号123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2.2现有工程组成企业现有已建工程组成见表2.2-3,现有工程已建现状照片见图2.2-1。38表2.2-3现有工程组成一览表(含未建部分)工程类别规模及主要内容备注主体工程水性车间生产车间1:一层,占地面积1272.10m2,建筑面积1272.00m2,厂房已建,设备未安装,未投产甲类车间生产车间2:一层,占地面积1879.50m2,建筑面积2591.20m2,主要布置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生产线(位于车间南侧)。车间北侧为本次扩建项目使用。公用、辅助工程办公综合楼四层,占地面积540m2,建筑面积2265m2。辅助用房一层,占地面积336m2,建筑面积336m2,含控制室、空压室等。附属用房二层,占地面积98.40m2,建筑面积217.88m2。供水依托园区供水系统供电依托园区供电系统甲类仓库一一层,占地面积748m2,建筑面积748m2。甲类仓库二一层,占地面积748m2,建筑面积748m2。甲类仓库三一层,占地面积165m2,建筑面积165m2。丙类仓库一五层,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2891.75m2。丙类仓库二三层,占地面积550m2,建筑面积1698.75m2。未建储罐储罐区位于厂区西侧,设置4个40m3埋地储罐。其中一个为乙酸仲丁酯,其余3个空置。环保工程废气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投料、研磨、调色、包装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一同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DA001)DA001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福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至生产。(水性涂料车间未投产,现有工程无生产废水。)未建固体废物设置危废储存库一间,面积28m2,位于甲类仓库三;设置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区,占地30m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防治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建设900m3应急事故池,300m3初期雨水池,均位于丙类仓库一旁;设750m3消防水池一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渗防腐工程对危废储存库、污水三级沉淀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对车间、罐区、仓库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39水性涂料车间(厂房已建,设备未安装,未投产)丙类仓库一甲类车间及废气处理设施埋地储罐区甲类仓库三及危废仓库甲类仓库二41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内气体泄漏检测仪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42地下水监测井环境GEMW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禁止破坏,违者必究政管电话:12389图2.2-1现有工程现状照片图2.2.3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图项目因地形局限,项目厂区地块总体走向为东北至西南,从东往西,厂区分别布置办公楼、丙类仓库、生产车间、甲类仓库及罐区。现有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雨水、污水管网图见图2.2-2。43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北3消防木池3辅助用房图例H法江水综合有1T6004C24.D.005用DLnn6丙类仓军一10m房前设备区地及事故应总次DriI17生6丙类仓库二D83035国车场及临时停车场卸车位水性车间1少EO埋地罐区点.甲类车间50mx4器00区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一图2.2-2现有工程平面图(含雨水、污水管网图)442.2.4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情况现有工程仅生产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其余产品未投产。现有工程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2.2-4(黑体为已建产品原辅材料)。表2.2-4现有工程年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一览表原料名称环评设计年用量(t/a)实际年用量(t/a)设计存储量(t)储存场所储存方式运输方式性状包装规格C9溶剂1501505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PM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36528543.2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氨基树脂1375137525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丙二醇150/5汽运液态200kg桶丙烯酸树脂37002250115汽运液态200kg桶醇酸树脂33503350100汽运液态200kg桶二甲苯95016038.9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芳香烃S-1001001003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芳香烃S-15075753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氟碳树脂1200/40袋装汽运半固态200kg袋环氧树脂1200120040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甲醇50/8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马林酸树脂55055018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去离子水4250///////乳液300/10丙类仓库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氨基树脂750/25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丙烯酸树脂3450/115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醇酸树指3000/100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环氧树脂3000/100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聚氨酯1500/50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水性色浆50/2袋装汽运液态20kg桶添加剂(分散剂、消泡剂、固化剂等)145554549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无溶剂环氧树脂700/23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无水乙醇210/7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硝化棉801605硝化棉仓库袋装汽运固态25kg袋含硝化棉溶液80/3.5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颜填料4280900143丙类仓库袋装汽运半固态25kg袋乙二醇丁醚27525010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乙酸正丁酯1602059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乙酸乙酯80067040.5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乙酸仲丁酯1675170038.7埋地罐区槽罐槽车液态/异丙醇50/2甲类仓库二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正丁醇75753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PM(丙二醇甲醚)200/7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DMP(领苯二甲酸二甲脂)50/2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MIBK(甲基异丁基酮)25/1桶装汽运液态200kg桶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452.2.5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现有工程仅生产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其余产品未投产。现有工程已安装生产设备情况见表2.2-5。表2.2-5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环评设备数量已安装数量水性涂料生产线11t分散缸3/22t分散缸4/33t分散缸2/45t分散缸2/52t调漆缸3/63t调漆缸4/75t调漆缸2/810t调漆缸2/9落地分散机3/10卧式砂磨机7/11卧式砂磨机4/12卧式砂磨机3/13液压包装台1/14液压升降平台1/氟碳涂料生产线1落地分散机8/2落地分散机2/3卧式砂磨机4/4卧式砂磨机14/5地中衡7/6液压包装台4/7液压升降平台2/8电动葫芦3/高固体份环境友好涂料(氟碳涂料外)生产线和无溶剂环氧漆生产线1分散缸13102调漆缸17113落地分散机634溶解缸2个25卧式砂磨机15146液压包装台227液压升降平台11共用设备1水冷式螺杆冰水机112方形冷却水塔113冰水箱114离心泵605压缩空气机组1组16电子秤847行车2046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欢星家山村黄家寨中欣氟材地块二永福选矿厂福多邦中欣氟材地块项目位置雅鑫电子明盛萤石矿博思韬广茗林中欣氟材地块三桐坑溪雅峰溪睿鑫新材料陈家园水库泉南高速图4.1-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117宁林畲溪化嵩溪镇县龙津镇龙嵩田源沙芜溪柱永安长校镇赖坊长安汀市灵地镇县县项目位置图4.1-3清流县地表水系图118,表4.2-1周边主要污染源调查结果一览表企业名称(简称)废气来源已建/在建锅炉数量及吨位燃料类型污染物排放情况SO2NOx烟粉尘氟化物硫酸雾HClNH3NMHC硫铁矿制酸、AHF生产线、脱硫改造、煤改气工程已建28t/h余热锅炉/206.867160.45735.5637.79616.2160.2540.0174.027中欣氟材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部分已建5台天然气热风炉天然气1260万m3/a电子级氢氟酸、六氟磷酸钠电子级氢氟酸已建//电子级氢氟酸扩建在建//AHF生产线已建生物质锅炉1座,热风炉2台生物质、天然气58.8436.57.870.243////永福化工(福多邦)萤石矿选矿已建///0.16////萤石矿开采已建//2.70.75////雅鑫电子含氟树脂及单体、硝酸、氨水、硫酸、过氧化氢、氟化铵、蚀刻液生产线,硫磺制三氧化硫,无水氟化氢,电子级硫酸、电子级氟化氢部分已建燃气锅炉12t/h天然气760.32万m3/a18.37650.5738.0451.584.31200.489/睿鑫新材料氟化稀土生产已建2t/h燃气锅炉,烘干窑289.4万Nm³/a1.0155.1980.4100.063////博思韬一间苯三酚工艺、二2,6二氯苯酚、三氟化锂生产工艺废气部分已建燃气锅炉4t/h237.6万Nm³/a1.285.120.5120.075/0.515/9.650天泽丰建材生产线已建0.752119,4.3园区基础设施调查4.3.1福宝片区污水处理厂福宝片区内设置了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福宝污水处理厂,专门为氟化工园区设立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罗峰溪。一期工程1000t/d已经投入运营,二期工程改扩建后总规模为2*1500t/d,采用“化学混凝沉淀+A/A/O生化+次氯酸钠消毒”的主体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化机”的污泥处理工艺。尾水原设计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氟化物从严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直排限值),目前已完成尾水提标改造工作,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期改扩建工程目前建设完毕,由于目前废水量不足,尚未验收。4.3.2园区事故应急池福宝片目前已建园区公共应急池容积为2700m3(1700m3+1000m3,且已完成互联互通),并己完成与中欣高宝2500m3应急池互联互通。4.3.3公共管廊建设情况福宝片区设计建设长1.8km、宽2.0m公共管廊,包括应急管(DN300mm)和污水管(DN300mm)各1根,已于2024年10月底完成一期1.05km公共管廊,预计于2025年9月前完成福宝片公共管廊二期建设。4.3.4消防站建设情况福宝片目前己配备卫星消防站,正在按要求建设二级消防站,己基本完成土建工程。预计2025年6月可建成投入使用。4.3.5专用停车场根据银丰聚兴公司编制的危化品车辆聚集风险评估报告,目前福宝片区不存在危化品车辆聚集风险,暂时无须建设危化品车辆停车场,后续视入驻企业情况重新开展评估工作。4.3.6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园区依托清流县职业中学,按相关化工规范配套相关设施,建成了市级化工安全技实训基地。120,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4.1场地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位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联星环保现有工程占地250310.6m2,合约375.4659亩。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范围内,且在原有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区域主要为工业、矿业企业工业用地、园区配套设施道路及山体等,周边200m范围内无基本农田,周边1000m范围内无生态保护区。4.4.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为了解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流2020-2024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数据以及《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境质量数据。4.4.2.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经查询2020~2024年连续五年的《三明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清流县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清流县空气质量六个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的年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不存在超标情况,由此可见,近几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且总体趋势变化不大,并有向好趋势。清流县2020~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详见表4.4-1。表4.4-1清流县2020~2024年度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情况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达标情况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26.62519.423.41970均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15.11512.012.81135均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4.743.83.8360均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8.796.26.1640均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7008009177179004000均达标O38小时值均值88.897131.487.189160均达标由表4.4-1可见,SO2、NO2、PM10、PM2.5、CO和O3等6六项基本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4.4.2.2温家山一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本次评价引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中对温家山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4.4-2。121,表4.4-2温家山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与评价一览表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μg/m3)日均浓度标准值(μ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18~225044.0%达标PM2.5ND~133537.1%达标SO24~85016.0%达标NO26~108012.5%达标COND4000ND达标O3(8h均值)64~7110071.0%达标根据上表中监测结果可知:温家山监测点位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和O3(8h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4.4.2.3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1)引用监测点位引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中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引用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3年6月,为近三年的监测数据,项目引用数据时效可行。(1)监测因子:硫酸雾、HCl、NH3、H2S、二甲苯、TVOC、NMHC(2)监测时间及检测单位:2023年6月。监测单位:福建省闽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3)监测点位共布设2个监测站位,具体位置见表4.4-3和图4.4-1。表4.4-3监测站位一览表编号监测站位代表性引用监测项目功能区域1#A2温家山大气敏感点(下风向)日均值:氯化氢、硫酸雾小时值:氨8小时均值:TVOC一类2#A5桐坑村最近村庄居住区日均值:氯化氢、硫酸雾小时值:氨、硫化氢、二甲苯、NMHC8小时均值:TVOC二类(2)监测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及最低检出限见表4.4-4。表4.4-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及最低检出限监测项目方法来源最低检出限备注氟化物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0.06μg/m3氟化物955-20180.06μg/m3氯化氢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549-20160.003mg/m3硫酸雾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544-20160.005mg/m3氨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0.01mg/m3硫化氢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十一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0.001mg/m3邻、间、对二甲苯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4-20100.0015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D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GB/T18883-20220.0002mg/m3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0.07mg/m3(4)监测结果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4.4-5。表4.4-5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浓度范围(μg/m3)评标标准(μg/m3)最大占标率(%)氯化氢(日均值)硫酸雾(日均值)氨(小时值)A5桐坑村硫化氢(小时值)二甲苯(小时值)TVOC(8小时值)NMHC(小时值)氟化物(日均值)氯化氢(日均值)A2温家山硫酸雾(日均值)氨(小时值)TVOC(8小时值)123,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A2温家山联星环保新A5桐坑村1#2#桐坑溪3#4#罗峰溪5#北大气监测点地表水监测点200lin图4.4-1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站位设置图(5)监测结果分析由表4.4-5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氯化氢、硫酸雾日均浓度,二甲苯、氨、硫化氢、NMHC小时浓度,TVOC8小时浓度监测值能满足评价提出的标准要求。说明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4.4.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124为了解桐坑溪和罗峰溪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以及《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整改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ZHJ2402026,2024年2月18日)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因子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1)引用调查断面调查断面见表4.4-6和图4.4-1。表4.4-6水环境现状监测断面编号监测位置备注采样时间1#-W1桐坑溪(福宝污水厂排污口上游400m)控制断面2#-W2罗峰溪(福宝污水厂排污口上游200m)对照断面3#-W3罗峰溪(福宝污水厂排污口下游500m)控制断面2023.06.19-214#-W4罗峰溪(福宝污水厂排污口下游1200m)控制断面2024.02.02-045#-W5罗峰溪(福宝污水厂排污口下游4000m)控制断面(2)引用监测项目引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砷、硫化物和石油类。(3)监测结果及分析监测结果见表4.4-6。表4.4-7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检测项目单位III类水质标准检测结果W1W2W3W4W5pH无量纲6-9化学需氧量mg/L≤20高锰酸盐指数mg/L≤6五日生化需氧量mg/L≤4总磷mg/L≤0.2氨氮mg/L≤1石油类mg/L≤0.05挥发酚mg/L≤0.005氟化物mg/L≤1甲苯mg/L≤0.7(4)评价方法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附录D中水质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如下:标准指数Pi=调查断面地表水实测浓度/评价标准值本次地表水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25,pH的评价指数计算:当pH实测浓度≤7.0,评价指数=(7.0-pH的实测浓度)/(7.0-水质标准pH值下限);当pH实测浓度>7.0,评价指数=(pH的实测浓度-7.0)/(水质标准pH值上限-7.0);(5)评价结果表4.4-8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最大评价指数)监测W1W2W3W4W5pH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甲苯根据表4.4-7评价结果表明,桐坑溪1个监测断面(W1)、罗峰溪4个监测断面(W2、W3、W4和W5),各监测指标均可达地表水III类水质指标。4.4.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为了解评价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整改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ZHJ2402026,2024年2月18日)中的监测数据,同时开展一期补充监测。(1)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见表4.4-8、图4.4-2。表4.4-9地下水引用监测点位点位编号监测位置引用来源DXS01厂内甲类车间东北侧补充监测DXS02厂内埋地罐区D26园区上游《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8月)、《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区域整改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ZHJ2402026,2024年2月18日)D30厂界外下游D36厂界外下游D38厂界外下游(2)监测时间:补充监测时间:2025年3月126,引用监测时间:2023年9月,2024年2月。(3)监测因子及引用监测因子本次评价补充监测因子:8大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本次评价引用以下监测因子:8大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氟化物、苯、甲苯。(4)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检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详见表4.4-9,评价结果详见表4.4-10。(5)地下水质量评价根据表4.4-10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可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氟化物、苯、甲苯。表4.4-10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览表项目单位IV类标准DXS01DXS02D26D30D36D38K+mg/L/Na+mg/L≤400Ca2+mg/L/Mg2+mg/L/CO32-mg/L/HCO3-mg/L/Cl-mg/L/SO42-mg/L/pH-5.5≤pH<6.58.5<pH≤9.0耗氧量(CODMn)mg/L≤10.0氨氮(以N计)mg/L≤1.50硝酸盐(以N计)mg/L≤30亚硝酸盐(以N计)mg/L≤4.8总硬度(以CaCO3计)mg/L≤650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硫酸盐mg/L≤350氯化物mg/L≤350氟化物mg/L≤2.0挥发性酚类mg/L≤0.01硫化物mg/L≤0.10苯mg/L≤0.12甲苯mg/L≤1.4二甲苯mg/L≤1.0表4.4-11地下水评价结果一览表项目DXS01DXS02D26D30D36D38Na+pH耗氧量(CODMn)氨氮(以N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类硫化物苯甲苯二甲苯128,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26AD38T5高塘源火饭材鑫新材科D30地下水监测点土壤监测点噪声监测点50m图4.4-2地下水、土壤、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站位设置图4.4.5包气带调查与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了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本次评价对包气带一期监测调查。(1)调查单位、调查时间、调查因子129监测单位:瑞得利(福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5年3月。调查因子,监测因子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选择,包括: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苯、甲苯、二甲苯,共11个监测因子。(2)调查点位及监测频次设置2个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基本情况见下表。表4.4-12包气带现状监测布点情况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浸溶因子/监测因子取样说明备注B1(包气带)厂内甲类车间旁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取样深度20cm对样品进行浸溶实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B2(包气带)厂内埋地罐区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苯、甲苯、二甲苯(3)分析方法本次包气带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8.3.2.2小节要求进行。样品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2010)进行浸溶,分析方法参照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的有关要求进行。分析方法见下表:表4.4-13包气带检测项目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检测分析方法使用仪器及编号方法检出限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便携式pH计PHBJ-260/(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11892-1989/0.5mg/L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T700B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0.025mg/L硝酸盐氮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T346-2007TU-1810PC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0.08mg/L亚硝酸盐氮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7493-19873×10-3mg/L溶解性总固体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23FA2004分析天平/(mg/L)硫酸盐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HJ/T342-2007TU-1810PC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8mg/L氯化物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11896-1989/10mg/L氟化物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7484-1987PXSJ-216F型离子计附氟离子选择电极0.05mg/L(4)监测结果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表4.4-14包气带检测项目分析结果采样点单位B1(厂内甲类车间旁)B2(厂内埋地罐区)地下水IV类水质标准采样深度20cm20cmpH值无量纲5.5-6.5或8.5<pH≤9.0高锰酸盐指数mg/L≤10氨氮mg/L≤1.5硝酸盐氮mg/L≤30亚硝酸盐氮mg/L≤4.8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硫酸盐mg/L≤350氯化物mg/L≤350苯mg/L≤0.12甲苯mg/L≤1.4二甲苯mg/L≤1.0(5)结论由上表可以看出,参照地下水IV类水质标准要求,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说明现状包气带受现有工程污染物较小。4.4.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为了解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对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一期监测,厂区外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1)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本项目设置土壤点位6个,具体见表4.4-14和图4.4-2。表4.4-15土壤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引用因子监测频次点位坐标T1,应急池旁表层样,pH、45项+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共1次;同时记录经纬度坐标。柱状样需拍照。T2,甲类车间旁柱状样(上):pH、45项+氟化项目占地范围内T3,储罐区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柱状样(中)(下),监测因子:T4,甲类仓库旁pH、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氟化物、石油烃(C10-C40)131,项目占地S26地块二东侧表层样,pH、45项+二噁英、石共1次N:26.215563°E:117.054899°范围外S38地块三北侧油烃(C10-C40)、氟化物N:26.212425°E:117.045458°(2)监测时间监测时间:T1-T4:2025年3月,S35、S38:2022年12月。(3)监测结果土壤监测结果见表4.4-15和4.4-17。表4.4-16土壤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检测项目监测结果建设用地T1T2T3T4S26S38筛选值第表土样0.2m柱状样0.2m柱状样0.2m柱状样0.2m表土样0.2m表土样0.2m二类用地pH无量纲/汞mg/kg38砷mg/kg60铅mg/kg800镉mg/kg65铜mg/kg18000镍mg/kg900六价铬mg/kg5.7氯甲烷mg/kg37氯乙烯mg/kg0.431,1-二氯乙烯mg/kg66二氯甲烷mg/kg616反式-1,2-二氯乙烯mg/kg541,1-二氯乙烷mg/kg9顺式-1,2-二氯乙烯mg/kg596氯仿mg/kg0.91,2-二氯乙烷mg/kg51,1,1-三氯乙烷mg/kg840四氯化碳mg/kg2.8苯mg/kg41,2-二氯丙烷mg/kg5三氯乙烯mg/kg2.81,1,2-三氯乙烷mg/kg2.8甲苯mg/kg1200四氯乙烯mg/kg531,1,1,2-四氯乙烷mg/kg10氯苯mg/kg270乙苯mg/kg28间,对-二甲苯mg/kg570苯乙烯mg/kg1290邻二甲苯mg/kg6401,1,2,2-四氯乙烷mg/kg6.81,2,3-三氯丙烷mg/kg0.51,4-二氯苯mg/kg201,2-二氯苯mg/kg560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132,36苯胺mg/kg260372-氯酚mg/kg225638硝基苯mg/kg7639萘mg/kg7040苯并(a)蒽mg/kg1541䓛mg/kg129342苯并(b)荧蒽mg/kg1543苯并(k)荧蒽mg/kg15144苯并(a)芘mg/kg1.545茚并[1,2,3-cd]芘mg/kg1546二苯并[a,h]蒽mg/kg1.547二噁英ngTEQ/kg4048石油烃mg/kg450049氟化物mg/kg5938表4.4-17土壤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单位监测结果建设用地筛选值第二类用地T2T3T4柱状样0.5m柱状样1.6m柱状样0.5m柱状样1.6m柱状样0.5m柱状样1.6m1pH无量纲/苯mg/kg4甲苯mg/kg120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570邻二甲苯mg/kg640石油烃mg/kg45002氟化物mg/kg5938(6)现状监测及评价结论由监测结果知,项目区土壤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4.4.7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现状及规划均不存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声评价范围内现状声源主要为周边企业的生产生活噪声。为了解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进行了一期2天监测。表4.4-18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测点位置监测结果dB(A)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厂区东侧N1昼间≤65dB(A)昼间≤55dB(A)厂区南侧N2厂区西侧N3厂区北侧N4133,由表4.4-16可见,根据项目区域的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各个监测点位均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4.4.8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位于清流县化工集中区福宝片区联星环保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周边未发现涉及有名木古树资源分布,未涉及有原生性或林木古老的群落类型分布,亦未发现涉及有重要野生动物或鸟类的集中栖息繁殖等敏感植被生境,无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系统等保护问题。134,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采用清流县气象站近20年统计资料以及2023年逐时逐日数据。5.1.1污染气象特征5.1.1.1气象概况项目采用的是清流气象站(58819)资料,气象站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167度,北纬26.1833度,海拔高度336.9米。清流气象站是距项目最近的国家气象站,拥有长期的气象观测资料,以下资料根据2003-2022年气象数据统计分析。5.1.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方法与内容5.1.2.1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主要为项目排放的基本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当项目排放的SO2+NOx年排放量≥500(t/a)时,评价因子应相应增加二次PM2.5;当项目排放的NOx+VOCs年排放量≥2000(t/a)时,评价因子应相应增加二次O3。项目主要环境空气影响因素为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SO2、NO2、PM10、HCl、硫酸雾、NH3、H2S、二甲苯、TVOC、NMHC等。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未达上述要求。根据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情况,本评价选择SO2、NO2、PM10、HCl、硫酸雾、NH3、H2S、二甲苯、TVOC、NMHC作为评价因子。5.1.2.2预测模型(1)预测模型选取结果及选取依据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一级,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类型为点源和面源,预测范围5km×5km,预测污染物为一次污染物。根据导则要求及有关规定,项目评价基准年不存在风速0.5m/s的持续时间超过72h和20年统计全年静风超过35%的情形,周边无大型水体(海或湖),污染物不含二次PM2.5和O3,因此确定选用AERMOD模型开展进一步预测一次污染物。预测软件为六五软件工作室开发的EIAProA2018(版本号:V2.7.573)。(2)气象数据135,本次评价采用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清流县观测气象数据和模拟高空气象数据,其信息见下表。表5.1-1观测气象数据信息气象站名称气象站编号气象站等级气象站坐标相对距离/km海波高度/m数据年份气象要素经度°维度°清流58819一般站116.79226.18924.33632023风向、风速、总云、低云、干球温度(3)地形数据地形数据采用“SRTM90mDigitalElevationData”,数据分辨率90m。本次评价采用实际地形进行预测,采用AERMAP地形处理模式对地形数据进行处理,地形数据范围如下:①数据列数:683,数据行数:623②区域四个顶点的坐标(经度,纬度),单位:度西北角(116.753333938889,26.4616672477778)东北角(117.321667272222,26.4616672477778)西南角(116.753333938889,25.9433339144444)东南角(117.321667272222,25.9433339144444)③东西向网格间距:3(秒),南北向网格间距:3(秒)地形等高线示意图见图5.1-1。(4)其他参数设置①不考虑建筑物下洗。②不考虑颗粒物干湿沉降和化学转化。③不考虑二次污染物预测。5.1.2.3预测方法说明(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由环境现状监测与环境预测增量叠加而成。环境现状监测值度量了评价范围内现有企业大气污染排放现状影响,环境预测增量值代表拟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预测影响。(2)预测网格取50m×50m,共计5049个点。计算坐标原点位于地块一厂区大门,X轴从西向东为正,Y轴从南到北为正。各环境敏感目标相对坐标见表5.1-2。136,表5.1-2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相对坐标预测点名称相对坐标地面高程XY(m)1桐坑村-1367-911406.272黄家寨-9112114635.943莒林2624-656370.64温郊乡-29162351439.335雾露坑-1786-3572590.446半畲948-492423.097黄郊-3991292533.258温家山保护区-29163390581.985.1.2.4污染源源强(1)本项目污染源强(即新建源强)结合工程分析污染源强,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源强见表5.1-3。137,项目位置图5.1-1等高线示意图138,表5.1-3大气污染源强(本项目扩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流量(m3/h)出口温度(℃)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DA002二氧化硫0.6694.55150.81000025氯化氢0.1042.60二甲苯0.0080.03NMHC0.2920.97DA003氨0.001/150.1100025硫化氢0.000045/NMHC0.031/DA004颗粒物0.010/150.186260二氧化硫0.016/氮氧化物0.127/DA005颗粒物0.010/150.186290二氧化硫0.016/氮氧化物0.127/生产车间氯化氢0.0062/长40m,宽20m,源高10m硫酸雾0.0026/二甲苯0.0053/NMHC0.176/污水处理站氨0.00013/长20m,宽10m,源高5m硫化氢5E-6/NMHC0.023/罐区NMHC0.0048/长20m,宽20m,源高5m序号1235678备注:DA006为备用锅炉,使用时间少且不确定,不做预测分析。(2)在建及拟建源强本次评价无“以新带老”污染源和区域削减污染源,因此主要考虑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在建与拟建的企业中与本项目有共同污染源的主要为中欣氟材、雅鑫电子、博思韬。其污染源强如下:续表5.1-3大气污染源强(在建/拟建-中欣氟材)序号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流量(m3/h)出口温度(℃)1车间排气筒(DA019)HCl0.0286270.815000202DA004HCl0.002501.61500060氨0.0033DA005HCl0.002300.41500035硫酸0.104颗粒物0.15139,二氧化硫0.15NOx0.056NMHC0.5494甲类车间一NHMC0.170长80m,宽80m,源高12m5甲类车间二NHMC0.053长50m,宽20m,源高6m6罐区一NMHC0.012长97m,宽28.5m,源高6m7罐区二NMHC0.001长52m,宽28.5m,源高6m8罐区三HCl0.001长65m,宽38m,源高6m硫酸雾0.2249乙类罐组氨0.002长58m,宽20m,源高6m10酸碱罐组硫酸雾0.210长45m,宽20m,源高6m续表5.1-3大气污染源强(在建/拟建-雅鑫电子)污染源废气量污染物名称正常排放内径排气筒高度出口温度m³/hkg/hmm℃DA00730000颗粒物0.2261.24060二氧化硫0.616氮氧化物1.2硫酸雾0.838硫化氢0.00034DA00820802颗粒物0.2300.74550二氧化硫0.104氮氧化物2.72DA0097728二氧化硫0.6070.32525硫酸雾0.016DA010500硫酸雾0.0020.151525DA01115000硫酸雾0.0440.81525DA0132967颗粒物0.0760.31560二氧化硫0.404熔硫车间硫化氢0.00124×16×15m液体硫磺罐区颗粒物0.00136×36×12.6m硫磺制液体三氧化硫装置区二氧化硫0.00443.5×20×15m硫酸雾0.006硫酸罐区硫酸雾0.01663×44×12.6m续表5.1-3大气污染源强(在建/拟建-博思韬)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烟气流量出口温度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车间一排气筒P1NMHC0.96641.93320m0.8m20000m3/h20℃HCl0.03201.600车间二排气筒P2HCl0.04732.36725m0.8m20000m3/h20℃NMHC1.09812.196MVR蒸发器P4NMHC0.1370.27420m0.8m20000m3/h20℃危废仓库P5NMHC0.00290.02915m0.3m2000m3/h20℃车间一无组织NMHC0.426/长46m,宽16m,源高10mHCl0.0016序号12345140,NMHC0.484/罐区无组织HCl0.014/长30m,宽26m,源高5m65.1.2.5背景值取值说明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018:基本污染物SO₂、NO₂、PM10、PM2.5收集清流县自动监测站2023年全年逐日浓度和年均浓度作为背景值;其他污染物监测数据取监测结果最大值,未检出的取检出限的一半。具体见表4.4-1、表4.4-2和表4.4-5。5.1.2.6预测与评价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建设项目评价内容要求如下(达标区):(1)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贡献值,评价其最大浓度占标率。(2)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叠加在建、拟建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无日均浓度标准和年均浓度标准的,叠加小时值进行评价。)(3)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1h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占标率。5.1.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与评价5.1.3.1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浓度贡献值及最大浓度占标率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浓度贡献值及最大浓度占标率预测结果见表5.1-4,浓度分布见图5.1-1和图5.1-2。表5.1-4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浓度贡献值及最大浓度占标率预测结果污染物点名称浓度类型浓度增量(μg/m3)出现时间(YYMMDDHH)评价标准(μg/m3)占标率%是否超标SO2桐坑村1小时10.2769230816035002.06达标日平均1.24952308121500.83达标年平均0.1321平均值600.22达标半畲1小时5.4968230818235001.10达标日平均0.85422311131500.57达标年平均0.1787平均值600.30达标黄家寨1小时0.2784230727075000.06达标日平均0.01612303121500.01达标年平均0.0019平均值600.00达标黄郊1小时0.5239230418075000.10达标日平均0.03322306241500.02达标141,年平均0.0021平均值600.00达标莒林1小时3.0228231010235000.60达标日平均0.50522310061500.34达标年平均0.0975平均值600.16达标温郊乡1小时4.0684230102015000.81达标日平均0.24362306231500.16达标年平均0.0301平均值600.05达标雾露坑1小时0.6399231127085000.13达标日平均0.02912311271500.02达标年平均0.0026平均值600.00达标网格1小时279.26822306172050055.85达标日平均17.00623112915011.34达标年平均1.8341平均值603.06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4434230304081500.30达标日平均0.0279230704500.06达标年平均0.0028平均值200.01达标桐坑村1小时4.6668230816032002.33达标日平均0.5685230812800.71达标年平均0.0742平均值400.19达标半畲1小时2.5396230416212001.27达标日平均0.4032231006800.50达标年平均0.0987平均值400.25达标黄家寨1小时0.132230727072000.07达标日平均0.0075230330800.01达标年平均0.0009平均值400.00达标黄郊1小时0.2463230418072000.12达标日平均0.0152230624800.02达标年平均0.0009平均值400.00达标NO2莒林1小时1.5304231010232000.77达标日平均0.2402231006800.30达标年平均0.0521平均值400.13达标温郊乡1小时1.2705230712062000.64达标日平均0.1068230623800.13达标年平均0.0115平均值400.03达标雾露坑1小时0.3262231127082000.16达标日平均0.0148231127800.02达标年平均0.0012平均值400.00达标网格1小时177.24042306132420088.62达标日平均10.59922308248013.25达标年平均1.0457平均值402.61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2139230304082000.11达标日平均年平均0.0126230704800.02达标0.0012平均值400.00达标PM10桐坑村1小时0.3962230816034500.09达标日平均0.04762308121500.03达标年平均0.0063平均值700.01达标半畲1小时0.2287230416214500.05达标日平均0.0362311131500.02达标142,年平均0.0086平均值700.01达标黄家寨1小时0.0106230617094500.00达标日平均0.00072307011500.00达标年平均0.0001平均值700.00达标黄郊1小时0.0209230418074500.00达标日平均0.00132306241500.00达标年平均0.0001平均值700.00达标莒林1小时0.1343231010234500.03达标日平均0.02122310061500.01达标年平均0.0046平均值700.01达标温郊乡1小时0.109230712064500.02达标日平均0.00922306231500.01达标年平均0.001平均值700.00达标雾露坑1小时0.0292231127084500.01达标日平均0.00132311271500.00达标年平均0.0001平均值700.00达标网格1小时19.2106230603044504.27达标日平均0.912309031500.61达标年平均0.1323平均值700.19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195230304081500.01达标日平均0.0011230704500.00达标年平均0.0001平均值400.00达标PM2.5桐坑村1小时0.1981230816032250.09达标日平均0.0238230812750.03达标年平均0.0031平均值350.01达标半畲1小时0.1144230416212250.05达标日平均0.018231113750.02达标年平均0.0043平均值350.01达标黄家寨1小时0.0053230617092250.00达标日平均0.0004230701750.00达标年平均0平均值350.00达标黄郊1小时0.0105230418072250.00达标日平均0.0006230624750.00达标年平均0平均值350.00达标莒林1小时0.0672231010232250.03达标日平均0.0106231006750.01达标年平均0.0023平均值350.01达标温郊乡1小时0.0545230712062250.02达标日平均0.0046230623750.01达标年平均0.0005平均值350.00达标雾露坑1小时0.0146231127082250.01达标日平均0.0007231127750.00达标年平均0.0001平均值350.00达标网格1小时9.6053230603042254.27达标日平均0.455230903750.61达标年平均0.0662平均值350.19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097230304081050.01达标日平均0.0005230704350.00达标143,年平均0.0001平均值150.00达标桐坑村1小时1.741523081603503.48达标日平均0.2162230812151.44达标半畲1小时0.958223081522501.92达标日平均0.1384231113150.92达标黄家寨1小时0.043723061709500.09达标日平均0.0026230330150.02达标黄郊1小时0.085823041807500.17达标日平均0.005230624150.03达标HCl莒林1小时0.512823101023501.03达标日平均0.0823231006150.55达标温郊乡1小时0.660523010201501.32达标日平均0.04230623150.27达标雾露坑1小时0.105823112708500.21达标日平均0.0048231127150.03达标网格1小时38.2185230617205076.44达标日平均2.52722302171516.85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72223030408500.14未知日平均0.0045230704150.03未知桐坑村1小时0.2261231106211000.23达标日平均0.0192230814300.06达标半畲1小时0.1638231121061000.16达标日平均0.0151231121300.05达标黄家寨1小时0.0032230624081000.00达标日平均0.0002230624300.00达标黄郊1小时0.0036230418071000.00达标日平均0.0002230418300.00达标硫酸莒林1小时0.1039230830011000.10达标日平均0.0088230304300.03达标温郊乡1小时0.0217230417051000.02达标日平均0.0017230623300.01达标雾露坑1小时0.0048231127081000.00达标日平均0.0002231127300.00达标网格1小时7.4894231222191007.49达标日平均0.4668231223301.56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03230304081000.00未知日平均0.0002230704300.00未知桐坑村1小时0.0284230816032000.01达标半畲1小时0.0157230815222000.01达标黄家寨1小时0.0009230727072000.00达标黄郊1小时0.0015230418072000.00达标莒林1小时0.0093231010232000.00达标NH3温郊乡1小时0.0094230807222000.00达标雾露坑1小时0.0019231127082000.00达标网格1小时0.9069231104242000.45达标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013230304082000.00未知H2S桐坑村1小时0.007123080621100.07达标H2S半畲1小时0.003823091720100.04达标H2S黄家寨1小时0.000223072707100.00达标H2S黄郊1小时0.000423041807100.00达标H2S莒林1小时0.002323101023100.02达标H2S温郊乡1小时0.002423080722100.02达标H2S雾露坑1小时0.000523112708100.00达标H2S网格1小时0.25723110424102.57达标H2S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00323030408100.00未知H2S桐坑村1小时0.929230816032000.46达标H2S半畲1小时0.5281230815222000.26达标H2S黄家寨1小时0.0231230617092000.01达标H2S黄郊1小时0.0406230418072000.02达标H2S莒林1小时0.25230726242000.13达标二甲苯温郊乡1小时0.3378231025212000.17达标H2S雾露坑1小时0.0497231127082000.02达标H2S网格1小时20.68852309260320010.34达标H2S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0364230304082000.02未知H2S桐坑村1小时23.24832308160320001.16达标8小时6.82552307212420000.34达标H2S半畲1小时13.34892308152220000.67达标8小时4.95192311210820000.25达标H2S黄家寨1小时0.5982307270720000.03达标8小时0.09912306240820000.00达标H2S黄郊1小时1.09372304180720000.05达标8小时0.16292306240820000.01达标NMHCTVOC莒林1小时7.2552308300120000.36达标8小时2.06982310060820000.10达标H2S温郊乡1小时6.82942302280120000.34达标8小时1.21022307120820000.06达标H2S雾露坑1小时1.35922311270820000.07达标8小时0.19422311270820000.01达标H2S网格1小时507.009223122219200025.35达标8小时97.94822308240820004.90达标H2S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温家山片区)1小时0.93492303040820000.05未知8小时0.14062307042420000.01未知根据表4.1-4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主要大气污染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其中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值为二氧化氮88.62%、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为HCl16.85%;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一类区≤10%),其中年均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二氧化硫3.06%(一类区为二氧化硫0.01%)。5.1.3.2新增+在建拟建污染源叠加预测结果145,根据《环境影响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