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通宝路与珠城西路交口东北角300米处

建设单位:
中化学东华(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B2区通宝路与珠城西路交口东北角300米处,占地面积49.43亩,总投资约3033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50万元;项目建设制备车间、提纯车间、制浆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综合楼、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空压制氮等辅助工程,购置石墨烯反应器、提纯设备、制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吨石墨烯粉体联产4000吨石墨烯功能浆料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驰放废气和置换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内燃机发电装置发电,燃烧尾气经SCR脱硝处理达标后排放,粗品料仓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气送收尘及气粉收尘工艺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达标排放,干燥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提纯车间、制浆车间石墨烯料仓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功能浆料工艺废气及设备清洗废气经集气罩和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溶剂储罐呼吸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实验室废气、危废库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项目营运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1标准限值要求,内燃机发电产生的燃烧废气中的SO2、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工艺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以及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石墨烯滤饼洗涤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石墨烯滤饼洗涤废水经一套膜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m3/h)处理后与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一并通过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待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本项目废水接管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设88.2m2危废暂存间一座,废手套/废抹布/废拖把、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试剂及其包装物、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第一道和第二道)、废脱硝催化剂、废磁性物质、含酸硫酸铜溶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设13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脱盐水站废滤膜、废树脂、废滤渣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分子筛由厂家定期回收;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严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内制浆车间、化学品库、危废库、事故池、综合污水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围堰等实施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制备车间、综合品库、提纯车间、污水处理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注重与园区及新站区应急预案衔接,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 (七)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防护距离内拆迁未完成前,你单位不得生产运营,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单位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537078

邮箱:
hfssthjjck@163.com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碳基高性能材料产业示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