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一拍)
(2025)桂0125执116号之一
本院定于2025年5月26日10:00至2025年5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32号新世纪花园3栋16号铺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32号新世纪花园3栋16号铺面。
标的物详情: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32号新世纪花园3栋16号铺面,商铺现有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2373666号”,证载:建筑面积85.16㎡、专有建筑面积73.97㎡、分摊建筑面积11.19㎡(面积如与过户时实际测绘的面积有误差的,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1994年1月10日至2064年1月10日。标的物登记抵押给本案申请执行人广西上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未腾空,由租客使用,现租客已书面向本院作出腾空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租户协商租用事宜,买受人也可申请由本院腾空后整体交付标的物。
特别提醒:
1、腾空问题。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或贷款首付款。标的物目前未腾空,买受人付清前述款项后,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如买受人选择由本院腾空后交付商铺的,须待本院强制迁出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若因特殊情况在45天内无法完成强制迁出工作的,本次拍卖作不成交处理,本院只负责退回买受人已交的定金、成交价款(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买受人亦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
2、贷款、全款支付问题。
(1)本次拍卖不可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2)本次拍卖竞买人以全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尾款)。
3、费用问题。(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违章罚款等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该由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款项,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被执行人(原房主)承担的部分先由买受人代缴,然后凭有关缴费凭证到本院申请返还,本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该代缴的款项。该由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款项的返还,本院只按买受人代缴的具体金额予以返还(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标的物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测绘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费等因标的物存续、使用、过户所产生的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该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交纳,本院不予返还。买受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承担并交纳该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成交后拒绝交纳造成无法过户的,视为买受人原因造成过户不能,按悔拍处理。
上述相关款项费用的具体金额,由买受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物业公司、水电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公司询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时所作的说明仅供买受人参考,相关款项以实际为准。
4、过户问题。本院完成强制迁出工作后出具法律文书至相关部门,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买受人需于本院完成强制迁出工作后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如因标的物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本院只负责退回买受人已交至本院的保证金、成交价款等款项(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买受人亦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如买受人自身怠于办理手续的,按悔拍处理。
5、交付问题。本院完成强制迁出工作且标的物办理完过户登记后,交付标的物。如买受人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的方式完成交付的,则在标的物办理完过户登记后,交付标的物。
6、本拍卖的标的物系按现状处置,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拍卖的标的物系按现状处置,请买受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时接受本院对本拍卖所作的特别限制。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一次网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5月26日10:00至2025年5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待定。
第一次起拍价357672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定向询价,获得该标的的计税价值为510960元,本院依法将一拍起拍价格定为510960元×70%,取整数以357672元作为起拍价。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买受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买受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19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请联系李主管(19968163139 0771-5832678)),需要提前致电预约,请携带身份证证明自行前往,具体事宜可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异议时间: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据材料。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买受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买受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按本公告前述期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林新明支行,账号:6228400837168593467),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将扣留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竞买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买受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771-5222796
法院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217号
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
辅拍机构:广西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电话:李主管19968163139 0771-5832678
2025年4月24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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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