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25年4月8日,我局组织市级专家对《平利县金城石料厂平利县长安七里沟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利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915-842184613891551889

附件:
《平利县金城石料厂平利县长安七里沟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

| 责任编辑:杨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