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薄膜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 局 拟对受理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 做出批复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首页公告,公示期自信息发布起 7 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792-7190219通讯地址: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邮编:332700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
关于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 的批准公告

环评批复文号:
彭环评〔2025〕5号

环评批复时间:
2025-04-25

批复文件:
17.荣通项目承诺制批复.docx

彭环评〔2025〕5号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关于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荣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410-360430-04-01-965844)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形式审查,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数字产业园C区8栋,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29°51′25.712",E:116°35′33.036",项目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厂房,总占地面积为1150.28m2,总建筑面积4969m2,主要建设PET薄膜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PET薄膜的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5%。根据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容通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彭泽县PET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投入运营前,应按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5日(此页无正文)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ET薄膜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