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文物保函〔2025〕57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再次上报华电新和县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请示》(新文物字〔2025〕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方案。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各塔基施工范围考古勘探报告,如有发现文物遗存,应根据最新考古勘探结果调整线路方案,避免文物遭到破坏。

(二)进一步完善线路设计,加大线路弯折角度,尽可能让线塔G134、G135远离文物本体,优化线塔G133位置,使其移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三)完善线路比选相关说明,补充方案一未继续沿南疆铁路铺设的具体原因和方案三中基本农田的范围,并说明比选中涉及的相关规定来源和具体要求。

(四)加强施工管理,结合施工设置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布置,严格控制范围,加强施工培训与人员教育,保护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4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