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7575191
电子信箱:bhqhjbhfjglk@wf.shandong.cn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潍滨环审字[2025]11号
2025.4.18
见附件

潍滨环审字〔2025〕11号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doc

潍滨环审字〔2025〕11号关于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潍坊恒丰锌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拟对现有年产5万吨氯化锌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含锌废物利用生产线原料新增电炉除尘灰、铅锌冶炼类等危险废物,新增对外经营类别及代码,技改后含锌废物利用能力不变,年利用含锌废物(HW23、HW48)42117吨;废盐酸利用生产线代码不变,设备进行改造,技改后废盐酸利用能力增加,年利用废盐酸(HW17、HW34)12000吨。项目总投资6858.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完成立项核准(项目代码为2403-370700-89-02-592656)。根据报告书结论,在你公司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二、原则同意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意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项目地面清洗排水、设备冲洗排水、喷淋塔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湿电除雾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地面清洗排水、设备冲洗排水、喷淋塔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湿电除雾排水暂存在氯化锌生产车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坊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由罐车送入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1.有组织废气:原料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与经雷蒙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碎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化合废气、沉降废气、调节废气、浓缩废气、不凝尾气、储罐呼吸废气、滤渣干化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危废库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全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酸浓缩废气、压滤废气、冷却破碎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控制氮氧化物,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由一根24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石墨板加热浓缩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三级水喷淋+一级碱喷除雾+一级湿电除雾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破碎废气、粉碎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要求。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化合废气氯化氢、锌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沉降废气、调节废气、浓缩废气、不凝尾气、储罐呼吸废气、滤渣干化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酸浓缩废气、压滤废气、冷却破碎废气、石墨板加热浓缩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基准氧含量执行表4其他工业炉窑9%);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2.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排放限值。(三)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酸渣、滤渣、废导热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废物、废包装物、废布袋、废滤布、废树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3、落实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仓库、罐区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四、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28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五、项目完成后,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办理或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投产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六、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和投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八、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污染物总量确认书)。2025年4月18日抄送: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2025年4月18日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