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业用途房地产 钢筋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5年5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的10套工业用途房地产,总建筑面积:8516.14㎡,钢混结构,2011年建成,房屋用途:工业用房,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6年3月28日,标的物整体拍卖,基本状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结构
房屋建筑面积(㎡)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49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1层1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35
钢筋混凝土
843.74
402.75
2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0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1层2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36
钢筋混凝土
514.46
245.57
3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1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2层1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37
钢筋混凝土
1061.81
506.85
4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2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2层2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38
钢筋混凝土
669.34
319.5
5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3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3层1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39
钢筋混凝土
1061.81
506.85
6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4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3层2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40
钢筋混凝土
774.12
369.52
7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5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4层1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41
钢筋混凝土
1061.81
506.85
8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6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5层1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42
钢筋混凝土
1061.81
506.85
9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7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5层2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43
钢筋混凝土
774.12
369.52
10
鄂(2017)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958号
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8幢6层2室
420606006016GB00271F00010044
钢筋混凝土
693.12
330.86
合计
8516.14
4065.12
评估价:25914615元;起拍价:18140230.5元;
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包括8516.14房屋及分摊的4065.12㎡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工程及正常使用不可分离的附属设施设备、二次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不包括可移动的办公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经实地查勘,经实地查勘,目前除标的物6层2室为空置状态外,其余房屋均为租赁状态,其中标的物1层2室、2层2室已出租经营,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4日;其他标的物当事人未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无法了解真实的租约信息,可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2层1室与2层2室、3层1室与3层2室房屋已打通使用。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德旺房估字第20240415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其他欠费及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依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 道如数退还;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221;账号:99900016200108740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87951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99170327、0991-5816237
拍卖辅助机构:巴州仲诚安网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299440462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99148481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809942770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途房地产 钢筋混凝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