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类型:房产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房屋户型:无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建筑面积:236.63平方米
挂牌价:4.9168万元/年
保证金:4.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6时30分00秒
房产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西路的5间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无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房屋建成时间:1990年12月31日
建筑面积:236.63平方米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房屋用途:商业
房屋总层数:1层
房屋所在层数:1层
小区或院落名称:无
出租时长:3.0年
室内配置:无
附属设施:无
标的状态:现场现状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标的展示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西路
联系人:张永均
联系人电话:17307469877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位置
建筑 面积 (米2)
第一年 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累计 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出租年限
保证金(万元)
1
永州市冷水滩区 潇湘西路的5间商铺 三年租赁经营权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西路
约 236.63米2
4.9168
14.7504
3
4
备注:标的的年租金均不递增。
一、
二、标的简介:
祁阳一中教工公寓一楼5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年、㎡
说明:本次拍租均为现状拍租,中标人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
二、租赁要求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2.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3.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三、租期及租金增长方式
标的的租赁期限为3年,既从2025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标的的每年年租金均不递增。(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移交
标的以现状形式自行移交,标的均无免租装修期。
标的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确认款项到账后五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场和接管标的,出租方和代理人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清场等各项事宜,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等相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五、其他说明
1.佣金、交易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本次拍租标的承租方(标的竞得人)须按拍租标的(第一年年租金)成交价的5%向代理人拍卖公司支付拍租佣金(可提供电子普通税务发票),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代理人拍卖公司账户,并联系代理拍卖公司办理支付完佣金、交易服务费、租金、租赁押金后续原数原路退还竞租保证金相关手续。
(2)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委托人(出租方)和买受人(承租方)各承担交易服务费的一半。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费须自行缴纳,佣金付至以下账户:(户名:永州市竞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逸云路支行;帐号:597672383312。)
2.押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拍租成功后,标的的承租方需缴纳租赁押金均为成交价(第一年年租金)的50%。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如数退还(不计息)。
(2)承租方每年的租金一次性交清。即承租方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按标的年租金成交价一次性交清标的第一年的年租金至出租方账户,2026 年 月 日前交清第2年的租金,以此类推。如租金没有按时足额交清,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以上款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937 7006 0759;开户行:中国银行永州市中山路支行)。
3.其它租赁条件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要求执行各项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职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等开户并承担全部费用。
(2)标的承租方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出租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3)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房屋增建和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花卉树木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新建大型建筑物,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出租方同意及按程序报建后,方可进行。
(5)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含承租方建设、安装的房屋、固定装修装饰和固定设施设备等)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视作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出租方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9)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委托方(出租方)及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租赁)转让合同,收回本次(租赁)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该资产处置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转让方(出租方)向竞得人出具正式租赁发票或收费收据(最终以出租方出具为准)。
(12)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13)保证金约定事项: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14)在承租方承租期间,标的物受到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因自然因素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维护、维修费用;因第三人原因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因承租方原因损害的,应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拍卖业务联系电话:19330192909(文)
交易条件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2.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3.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竞租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租赁用途要求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要求执行各项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职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等开户并承担全部费用。
(2)标的承租方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出租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3)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房屋增建和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花卉树木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新建大型建筑物,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出租方同意及按程序报建后,方可进行。
(5)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含承租方建设、安装的房屋、固定装修装饰和固定设施设备等)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视作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出租方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9)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委托方(出租方)及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永国资〔2025〕167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6时30分0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6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起始价:4.9168万元/年
交易方式:
增价幅度:0.05万元/年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确定竞得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西路的5间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8间商业门面3年租赁经营权、永州市零陵区芝山路14号美伦大厦第2层部分3年租赁经营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0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出租数量
标的所在地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西路的5间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无;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236.63平方米
冷水滩区
4.9168
4万元
0.05
2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区芝山路14号美伦大厦第2层部分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无;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650平方米
零陵区
6.084
5万元
0.05
3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一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54.93平方米
冷水滩区
1.3183
1万元
0.05
4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二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50.38平方米
冷水滩区
1.2091
1万元
0.05
5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三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50.05平方米
冷水滩区
1.2012
1万元
0.05
6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四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48.78平方米
冷水滩区
1.1707
1万元
0.05
7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五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49.15平方米
冷水滩区
1.1796
1万元
0.05
8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六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49.55平方米
冷水滩区
1.1892
1万元
0.05
9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七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49.55平方米
冷水滩区
1.1892
1万元
0.05
10
永州市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九嶷小区(十二中旁)(面向门面左起第八间)商业门面1间 3年租赁经营权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53.8平方米
冷水滩区
1.2912
1万元
0.05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5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5月15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15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永州市竞利拍卖有限公司 17307469877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46-8368758
永州市竞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5日
受让人资格条件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2.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3.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文件下载
250415潇湘西路5间门面评估报告.pdf
250422城发租赁合同样本.doc
CA证书与电子印章办理手册.pdf
国有资产操作手册(竞买人).pdf
交易服务费交纳流程.pdf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