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3361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20250003361

项目名称
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岗山路12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岗山路12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m2,建筑面积约4508m2,租用已建成厂房建设,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5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注塑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碎料、混料、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噪声: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距离衰减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5-04-27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2880062

通讯地址
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