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3日10时—2025年 7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3),户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融城路98号花之林大厦1212号【权证号证:20240015906】,产权性质:商业,建筑面积:32.39平方米,建成时间:2023-1-3,登记时间:2024-01-11,占用情况:已腾,装修情况:毛坯(有电梯)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208818元 变卖价:125290.8元
预缴款: 125290.8元 增价幅度:2000元
保证金:18794 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特殊说明:此标的物协议价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在法院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一切程序合法,价格误差等一切法律责任由双方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已将本次变卖辅助工作委托长沙长银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冒用均违法,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变卖标的展示、咨询、引领看样等事项可与辅助机构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电话:17307372553(文女士)
看样情况:初步定于2025年 5月 9日下午3时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注意】: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意向买受人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购房资格与过户产生的税费问题,因当地房产政策导致不能过户情形,本院概不负责。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屋相关学位、户口问题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的悔拍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环节而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八、变卖阶段分为变卖预缴款和保证金。如果参与变卖成功后反悔不买,悔拍用户的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路支行
账 号:582080477744101979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7307372553 文女士
法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5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