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店面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食品研究所2025)



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号食品研究所103、104店面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号食品研究所103、104店面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
项目编号
GL2025ZJ1009846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食品研究所
转让底价
8.87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4-28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5-14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号食品研究所103、104店面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

披露价格
8.87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4-28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5-14

资产属性
A17002
标的所在地区
鹿城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2.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3.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请承租人参与竞价时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人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7.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8.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9.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10.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11.房产租赁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食品研究所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