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东顺异型板厂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5219039
Email:syhbj3282@126.com;
通讯地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联炬智慧城一楼环保窗口,邮编22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
宿迁东顺异型板厂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陈祥
4.22(批注)东顺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4.23
宿迁东顺异型板厂拟投资1200万元在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旋切、划圆、雕刻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2m排气筒(DA001)排放;调胶、涂胶、热压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2m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S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宿迁东顺异型板厂编制日期: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5、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16、结论.......................................................................................................................74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证附件3委托书附件4信用承诺书附件5入园合同附件6法人身份证附件7原材料MSDS附件8宿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9环评编制单位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附件10生态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附件11环保局现场检查笔录附件12项目验收报告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现状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泗阳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图附图5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附图6泗阳县区域水系图附图7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图附图8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项目代码2409-321323-89-01-1813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 118度37分0.4152秒,33度49分12.36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1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人造板制造 202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宿迁泗阳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泗阳数据备[2024]159号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4.16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2016年10月1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因项目环评批复遗失,现重新办理环保手续。用地(用海)面积(m2)14666.7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2025版),项目涂胶、拼版和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被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且项目厂界外500 m范围内有居民点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故设置大气专项。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20-2030年)审查单位:/审查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宿环建管〔2022〕20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园区规划概况根据《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项目属于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北片工业园区,位于三庄镇北部,北至夫团线,南至邵毕线(规划),西至325省道,东达宿众线,规划面积167.52公顷。北区主导产业定位为:主导产业为服装纺织、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建材。2、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或禁止的范围,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产业定位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宿环建管〔2022〕2003号),产业园区定位为:服装纺织、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建材。本项目为多层板生产,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用地规划。4、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使用脲醛胶树脂,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及限制准入产业范围(园区禁止引入的产业范围见表1-1),符合规划环评要求。表1-1 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禁止引入产业一览表类型内容相符性禁止引入清单1、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明确的限制类、禁止类或淘汰类项目;2、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企业或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3、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4、化工、印染、纯电镀、印刷线路板、造纸、化肥、染料、农药、酿造、电石、冶炼、铁合金、焦炭、制革等重污染项目;5、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的项目,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反应型生产的企业。本项目主要生产多层板,不属于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禁止引入产业。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⑴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泗阳县中运河姜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距离保护区北边界约11.5km,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具体情况见表1-2。表1-2 与项目距离最近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水厂名称水源地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泗阳县中运河姜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泗阳城西水厂、新一水厂河流水域:以取水口为中心,向东1000米,向西10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水域:一级保护区以外向东延伸2000米,向西延伸2000米,以及与之平交的成子河上溯950米的水域范围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水域:二级保护区以外向东延伸2000米,向西延伸2000米的水域范围陆域: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②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六塘河(泗阳县)洪水调蓄区,具体情况见表1-3。表1-3 与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与本项目距离六塘河(泗阳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六塘河两岸河堤之间以及两岸河堤外100米陆域的范围2.19WS3.1km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距离六塘河(泗阳县)洪水调蓄区边界最近距离约3.1km,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苏政发〔2020〕1号)规划的范围内。③《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 号)相符性分析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三庄乡工业集聚区)属于宿迁市泗阳县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单元要求分类内容相符性分析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三庄乡 工业集聚区)重点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不得引进以下项目:(1)高能耗、 高污染、高排放和采用落后技术、 落后工艺、落后装备的项目;(2) 化工、印染、印花、电镀、造纸、 化肥、染料、农药、酿造、电石、 冶炼、铁合金、焦炭、制革、电镀等重污染项目;(3)重金属项目;(4)有毒有机有害气体项目;(5) 日排放废水50吨以上的项目。限制引入废旧资源再加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左侧项目范畴。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600t/a,其中COD0.120t/a、氨氮0.018t/a、总磷0.002t/a、总氮0.021t/a、SS0.090t/a,废水总量纳入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总量内,不需单独申请;废气总量为:颗粒物(含烟尘)0.233t/a,非甲烷总烃0.333t/a,SO20.086t/a,NOx0.128t/a,氨0.055t/a,汞及其化合物0.000015t/a,在泗阳县范围内进行总量平衡。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并落实园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本项目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于园区形成联动。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要求。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要求。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相关要求。⑵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质量:本次评价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泗阳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8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其中轻度污染占17.0%,中度污染占2.5%,重度污染占0.8%,严重污染占0.5%;PM2.5、PM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SO2、NO2、CO等6项污染物的日评价达标率分别为90.4%、93.7%、91.0%、100%、99.7%。与2022年相比,泗阳县环境空气中SO2、PM10、NO2和CO年均值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28.6% 、3.4%、12.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同比上升10.0%,SO2、PM10、NO2、CO、指标浓度为7.72μg/m3、63μg/m3、26μg/m3、1mg/m3,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同比下降1.2%,O3指标浓度为167μg/m3。2023年我县共超标76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占39.5%,为O3占比42.1%,为PM10占比18.4%。其中,O3、PM2.5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故本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2023年全年共测降水样品41个,降水量1196.5mm,pH值在6.62-7.20之间,无酸雨。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上升的势头,宿迁市制 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 2023 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宿政办发〔2023〕3 号),主要从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 战、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 坚战、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几个方面对大气进行防治。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泗阳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全年,9个省考断面年均值有3个达II类水,6个达III类水,达标率为100%。全年12个月水质均达标的有南颜倪河生化厂、淮沭河庄圩大桥两个断面。其它七个断面全年均有一次或两次。本项目外排废水接管至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邢西河。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质量:根据《泗阳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泗阳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5.0 dB(A),为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水平,昼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总体“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42.1 dB(A),为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水平,夜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总体“较好”。 2023年,泗阳县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1.2~64.3dB(A),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8)评价本年度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相应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无超标现象。2023年,泗阳县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8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0.8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监测路段中未有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限值。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⑶资源利上线相符性项目选址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用地为园区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土地资源可得到保障;电力资源与用水由园区集中供给,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根据宿迁市及泗阳县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5。表1-5 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是否属于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3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管控区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4属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中规定的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5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属于6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不属于7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回顾性环评的工业园区(高新区、产业集中区)内的工业项目不属于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及许可项目不属于9《宿迁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5本)》内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不属于10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不属于11国家、江苏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属于12泗阳县三庄镇工业集中区准入清单中禁止引入的项目不属于结合表1-5可知,项目不属于宿迁市及泗阳县规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⑴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表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 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项目自建1台2.5t/h生物质导热油炉。符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符合 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⑵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表1-7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遗失,重新报批。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达90%,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 项目使用脲醛胶树脂,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对VOCs的含量要求。符合 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⑶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 《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 大气办〔2021〕2 号)要求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文件中对胶合板生产行业的企业要求:本项目使用的脲醛胶树脂VOCs含量未检出(检测报告见附件),本项目符合《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要求。⑷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符合性表1-8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本项目调胶、涂胶、热压工序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固体废物、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均得到收集和处理;脲醛胶树脂密闭储存。符合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⑸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表1-9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聚焦工业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项目使用脲醛胶树脂,VOCs含量未检出,为低VOCs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符合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⑹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符合性表1-10 苏环办〔2019〕36号文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为环评批复遗失,重新报批,满足区域环境要求。符合二、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为环评批复遗失,重新报批,符合要求,不在禁止类别内符合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照要求申请总量符合四、(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已经取得批复,项目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使用的脲醛胶树脂VOCs未检出,为低VOCs原料符合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置,符合要求符合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要求。⑺与“263”专项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本项目符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的要求。 ⑻与《宿迁市木材加工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表1-11 《宿迁市木材加工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宿迁市木材加工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新建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合法批准成立的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避免分散布局。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本次环评为环评批复遗失,重新报批。相符2、企业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厂区布局合理规划,用地面积须满足生产工艺及总平面布置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相符3、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本次评价为环评批复遗失,重新报批,取得了项目备案,符合区域规划。相符4、排放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和生产(工艺)废水的建设项目须建在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并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排放的工艺废水须接管至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不涉及工艺废水排放。相符5、在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性质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用地符合规划。相符6、建设项目应与居民区或城市规划的居住区保持一定缓冲距离。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生产车间与居民区有一定缓冲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符7、鼓励建设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设备,减少手工操作。本项目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相符8、采用热压、烘干技术的建设项尽可能依托区域集中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得新建供热锅炉。区域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建设项应采用电、天然气、轻质柴油等清洁燃料,禁止使用煤、焦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区域目前未实现集中供热,项目自建生物质导热油炉。相符9、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供热装置需配套高效除尘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控制要求;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降噪措施;边角料粉碎装置需配套除尘装置,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项目自建生物质导热油炉。相符10、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须根据本指导意见配备相应三废治理设施,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配备与生产规模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的生产管理体系中,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顺利实施。企业积极应开展先进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不断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本项目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相符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宿迁市木材加工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⑼与《关于贯彻落实(GB37822-2019)的通知》(宿污防指办〔2019〕55号)符合性表1-12 宿污防指办〔2019〕55号文符合性分析《宿迁市“关于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通知》的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强化源头与过程治理。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人造板制造等行业的相关企业,VOCs物料全部采取密闭储存,VOCs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确实无法密闭(封)或不能实施密闭(封)作业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本项目VOCs密闭储存,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非甲烷总烃产生工艺无法密闭操作,设置了集气设施对其收集处理符合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水平。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的各相关企业,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强化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配套VOCs高效治理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催化燃烧(RCO)、蓄热式热氧化炉(RTO)等处理技术。其中,高浓度有机废气(VOCs初始浓度≥5000ppm)的废气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低浓度有机废气(初始浓度VOCs≤1000ppm),宜采用减风增浓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再处理。含卤元素、硫元素的有机废气不得采用RCO、RTO等处理技术。不能实现改造或建设RCO、RTO等高效处理系统的相关企业,需提供相应说明材料,经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后,可以采取其它废气治理措施。但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冷凝、吸收、吸附等废气治理技术,并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若所采用废气处理技术为首次应用,必须附相关技术试验可行性报告和中试规模的运行数据。除用于恶臭异味治理外,不鼓励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废气收集处理技术。严禁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单级废气处理工艺。必须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制定活性炭定期更换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有关企业应依据收集设施的集气罩的设置控制风速须符合GB/T16758的相关规定,处理效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建设单位生产过中将制定严格的活性炭更换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本项目风机风量严格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本项目风机风量严格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本项目集气设施设置、控制风速严格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规定设施,处理效率(90%)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不低于80%)符合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各相关企业在整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设施(备)的安全因素,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环保等有关手续。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要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特别是涉及易燃爆物料的装置。本项目设备安装、检修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等要求符合建立管理台账资料。建立完善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等,包括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和压力、催化剂吸附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等关键运行参数,并制定例行监测、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计划等,每年至少自行各监测1次,并将监测结果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将建立完善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等,并制定例行监测计划,每年监测1次,并将监测结果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5年)符合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贯彻落实(GB37822-2019)的通知》(宿污防指办〔2019〕55号)要求。⑽与《关于进一步明确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宿环办〔2020〕11号)符合性表1-13 宿环办〔2020〕11号文符合性分析宿环办〔2020〕11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项目排放标准审查凡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和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等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相关标准限值符合规范项目原辅料源头替代审查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应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VOCs含量应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3500-2019)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应通过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控制VOCs产生量。项目使用VOCs,VOCs含量未检出,为低VOCs原料,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重点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评价审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人造板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涉VOCs物料全部采取密闭储存,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详细描述物料配料、转移、储存、使用、收集等环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并分析采用的工艺技术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凡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有关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充分论证采取的VOCs无组织控制措施,VOCs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凡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明确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脲醛树脂胶水采取密闭储存,物料转移、输送、使用等作业环节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本项目设备较少,不需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符合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和台帐管理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应烧尽烧”的原则,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强化建设项目含VOCs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VOCs高效治理设施,应优先采用催化燃烧( RCO或CO)、蓄热式热氧化炉(RTO)、直燃式焚烧炉(TO)等处理技术,未采用焚烧处理技术或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的应充分说明依据和原因。其中,高浓度有机废气(VOCs初始浓度≥5000ppm)的废气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中等浓度或低浓度(初始浓,度VOCss1000ppm)、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浓度后焚烧处理。含有有机卤元素、硫元素成分的VOCs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含酸、碱大气污染物的有机废气,应取中和等措施预处理后,方可采用RCO、CO、RTO、TO等处理技术。除用于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严禁采用活性炭吸附、喷淋等单级废气处理工艺。必须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制定活性炭定期更换管理制度,并做好台账。喷漆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涉VOCs改扩迁建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现有项目的生产工艺、治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同步进行技术升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中应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及涂装、涂胶总面积等生产基本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含VOCs原辅材料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保存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生产基本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含VOCs原辅材料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保存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活性炭)购买处置记录,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结合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宿环办〔2020〕11号)要求。⑾与《关于印发《全市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0〕21号)相符性分析表1-14 宿办发〔2020〕21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使用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设备。项目不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设备符合2调胶、涂胶、热压、烘干和黏合等应采用自动化密闭生产设备及工艺。胶及其他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储存、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各环节设置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废气,并采用多种技术工艺组合进行处理,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达90%以上,鼓励企业采用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全过程控制VOCs 产生和排放。禁止露天干燥、黏合操作。项目采用自动化密闭生产设备及工艺。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储存、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各环节设置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3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必须收集,并配套建设粉尘处理设施。除尘系统应规范采用控爆措施,集尘器、管道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本项目粉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符合4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达标排放。待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企业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符合5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依法向社会公布,组织应急演练,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物资。项目实施后将制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物资。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全市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0〕21号)要求。⑿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表1-9与《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具体内容相符性分析三庄镇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一、产业定位:北片区:服装纺织、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建材。二、禁止引入项目类:(1)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明确的限制类、禁止类或淘汰类项目;(2)纳入《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企业或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3)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4)化工、印染、纯电镀、印刷线路板、造纸、化肥、染料、农药、酿造、电石、冶炼、铁合金、焦炭、制革等重污染项目;(5)专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反应型生产的企业。三、按照园区主导产业方向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的引进应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四、临近敏感目标的区域应尽量布局无污染项目。五、上位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区内一般农田及部分冲突区域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本项目属于多层板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严格落实用地政策,不属于不得引进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工业园区要立足清洁化、循环型的要求,拓展产业链条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强度。2、提高工业园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提高入区企业技术装备、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治理水平,从源头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要求入区企业装备水平全部达到国际或国内最先进水平,对区内污染物治理设施要求全部达到目前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最佳可行技术要求,以减轻工业园区发展对周边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和环境影响。3、各企业废水不得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确保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4、地下水保护实施源头预防,分区防治,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5、入区项目禁止使用煤炭等非清洁燃料作为能源。6、对于挥发性及有机物VOC控制:①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②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含VOCs产品及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环节加强废气治理及收集。7、优化能源结构,积极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热源。8、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及厂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无异味、无积尘,厂区无裸露地面,除绿化带外均应硬化,无散状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及周边道路无积尘。9、推进铸造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0、规划期末,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6.8807t/a;氮氧化物:11.4935t/a;烟粉尘:12.8620t/a;挥发性有机物:4.5206t/a。北片区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258176m3/a、COD:12.909t/a、氨氮:1.2909t/a。南片区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4.195t/a;氮氧化物:7.157t/a;烟粉尘:9.1311t/a;挥发性有机物:5.0881t/a。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600t/a,其中COD0.120t/a、氨氮0.018t/a、总磷0.002t/a、总氮0.021t/a、SS0.090t/a,废水总量纳入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总量内,不需单独申请;废气总量为:颗粒物(含烟尘)0.233t/a,非甲烷总烃0.333t/a,SO20.086t/a,NOx0.128t/a,氨0.055t/a,汞及其化合物0.000015t/a,在泗阳县范围内进行总量平衡。环境风险防控1、应严格控制具有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工业生产项目进入,并必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远离居民区布置,同设计做好防渗、围堰及事故池等,防治危化品泄露、事故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工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4、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建设生产单元一级、企业二级、工业园区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各装置区设截流措施,厂区设置事故水池,避免事故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外环境。应根据工业园区内企业布局情况合理确定工业园区事故水池位置及容积。事故池设置外排闸阀,正常情况下打开闸阀将雨水排出,事故状态下关闭闸阀防止事故水外泄。5、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管理体系并演练。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贮存原辅材料,设置满足容量要求的事故废水池。资源开发率要求1、工业园区内企业用水由工业园区统一供给,禁止私自新打井开采地下水。2、对拟入区项目的用水强度应进行控制,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进入。3、入区项目最大程度使用再生水,鼓励利用污水处理厂的中水。4、土地利用强度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5、水资源利用上线以水利部门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水量为准。本项目工业用地规模符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1、项目由来胶合板能提高木材利用率,是节约木材的一个主要途径。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市场上对胶合板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中国不仅是胶合板出口大国,还是世界第一大胶合板生产国。随着中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与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加强,胶合板的市场潜力巨大。鉴于胶合板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结合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项目区域周边的人力资源优势,宿迁东顺异型板厂拟投资1200万元在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新建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66.74m2,总建筑面积约为6500m2,购置扒皮机、旋切机、涂胶排版流水线及热压机等生产设备开展胶合板生产,厂区共有职工100人,年运行2400h,建成后年产胶合板1.2万m3。宿迁东顺异型板厂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于2007年1月11日经泗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环评批复文号:泗环评[2007]65号。2016年10月1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验[2016]089号。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13237974184382001X,有效期至2025年4月。后因企业搬迁、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文件遗失,经向环保部门查询,未获得存档文件。因此,拟重新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已经取得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泗阳数据备[2024]159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七、33木材加工201和35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4人造板制造 202、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凡实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阐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由建设单位呈报审批。项目类别环评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34人造板制造 202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2、产品方案及建设内容表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年运行时数胶合板12000m3/a2400h本项目位于依托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6709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约为2456m2,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表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主要设置各类生产设备,内部按照生产工序划分扒皮、晾晒、过胶、排版、热压、划圆(雕刻)等各功能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456m2贮运工程原材料运输厂内依靠人力及叉车运输/仓库储存原料及产品1#仓库,建筑面积1056m2,2#仓库,建筑面积1056m2,3#仓库,建筑面积1956m2辅助工程配电室/单层建筑,建筑面积70m2 传达室/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2m2锅炉房2.5t/h导热油锅炉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3m2公用工程给水项目厂区内配套建设给水管网,用水量为750m3/a。区域供水管网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60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区域雨污管网供电150万kWh/a,厂区配电系统处理后使用。区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旋切、划圆、雕刻颗粒物风量20000m³/h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2m排气筒(DA001)排放调胶、涂胶、热压工序非甲烷总烃风量20000m³/h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2m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风量10000m³/h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S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化粪池50m³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固废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约30m2。位于厂区东南角危废暂存间约30m2。位于厂区东南角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箱,委托环卫清运,占地面积30m2。位于厂区东南角3、主要生产设备表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锯木机/台22上木机/13扒皮机/14旋切机/35涂胶排版流水线/条16热压机/57雕刻机/28划板机/149导热油锅炉2.5t/h110电动叉车/3经查询,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2-4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年最大储存量形态包装形式备注1原木板材15000m3/a5000m3/a固态/折合13500 t/a、外购2杨木单板2500万张/a500万张/a固态/外购3脲醛胶树脂120t/a10t/a液态100kg/桶装PH值7.0-9.5,固体含量≥4.0%,粘度60mPa.s,固化时间≤120S,适用期≥120min,游离甲醛含量≤0.3%,VOCs未检出4生物质燃料1276t/a300t/a固态散装外购5导热油2t/a2t/a液态200kg/罐每年更换一次表2-5 部分物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脲醛树脂是尿素与甲醛在催化剂(碱性或酸性催化剂)作用下缩聚成初期脲醛树脂,然后再在固化剂或助剂作用下形成不溶、不熔的末期热固性树脂。固化后的脲醛树脂颜色比酚醛树脂浅,呈无色、白色或浅黄色,半透明状,耐弱酸,耐弱强,绝缘性能好,耐磨性极佳。PH值7.0-9.5,固体含量≥4.0%,粘度60mPa.s,固化时间≤120S,适用期≥120min,游离甲醛含量≤0.3%,满足《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GB/T14732-2017)的相关要求不易燃/甲醛沸点-15℃、闪点64℃,通常为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和乙醚,水溶液浓度最高可达55% ,能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按任意比例混溶,不溶于石油醚。导热油导热油具有抗热裂化和化学氧化的性能,传热效率好,散热快,热稳定性很好。烷基苯型(苯环型)导热油这一类导热油为苯环附有链烷烃支链类型的化合物,属于短支链烷烃基(包括甲基、乙基、异丙基)与苯环结合的产物。其沸点在170~180℃,凝点在-80℃以下,故可做防冻液使用,此类产品的特点是在适用范围内不易出现沉淀,异丙基附链的化合物尤佳。属于石油化工产品的润滑剂系列易燃/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d,年生产时数2400h。6、周围环境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度37分0.4152秒,北纬33度49分12.3672秒),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厂区东侧为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景祥苑(距离项目105m);南侧为吴江路农田及邵道徐庄(距离项目310m)、梨园孙庄(距离项目315m)、朱庄(距离项目380m)、毕滩丁庄(距离项目163m)、宋庄(距离项目490m);西侧为光大路、邵道社区(距离项目25m);北侧为华富路、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厂区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2。7、平面布置本项目地块呈规则几何体,出入口设置在地块北侧。项目共建设1栋车间和3栋仓库,其中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部,车间内设置2台锻木锯、一台上木机、一台扒皮机、三台旋切机、5台热压机2台雕刻机和一条涂胶排板流水线,车间内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相衔接。1#、2#仓库位于厂区东北,3#仓库位于厂区西部,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东南角,锅炉房位于车间北侧,厂区内道路南北贯通,平面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8、水平衡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管理人员用水定额可取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50L/人·班”,故本项目人均用水定额按50L/人·班,则生活用水量为750m³/a,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00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 TP、T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三庄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三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用水量为7500m3/a,使用区域自来水。损耗150生活用水600化粪池新鲜水7500600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t/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本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原料断面、扒皮-->s1下脚料G2非甲烷总烃G1颗粒物旋切个-7s2下脚料-无醛胶水—--G3非甲烷总烃调胶涂胶业G4烟尘、SO2、NOX、排版氨、汞及其化合物生物质燃料一热压导热油炉热压--G5非甲烷总烃G6颗粒物划圆(雕刻)53下脚料质检-N包装入库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产品为胶合板,工艺流程如下:(1)断木、扒皮:原木切断,断成一小段一小段,去掉树皮,该过程会产生下脚料S1。(2)旋切:将断木芯板、杨木单板切割成形状统一的板材后送去晒干,晾干后再次进行处理,使板材边缘整齐,便于后续工序加工。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气G1、下脚料S2。(3)调胶和涂胶:外购合格的原木板材送入涂胶机进行进行涂胶处理,胶料为脲醛胶树脂,用涂胶机将其涂抹在板皮上,施胶量要均匀,保证无空白点,调胶和涂胶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G2、G3。(4)排板:利用板皮的重力实现的均匀铺装,铺装量由皮带杆控制,铺装后的板坯十分蓬松,一般为成品厚度的15-20倍,厚板坯内含有大量的空气,给后续工序带来困难,为此,采用负压抽吸对板坯进行预压,使板坯厚度减少到约产品的十分之一,增加了板坯的强度。(5)热压:通过热压可使环保胶部分浸入到木材细胞中,并加速胶的固化, 提供胶挥发水份所需的热量,使得各层单板紧密结合,并达到成品所需含水率的要求。热压压力一般为1.4~1.8MPa,热压温度一般为140~180摄氏度。热压用热由2.5t/h生物质锅炉提供,该工序会产生生物质燃烧废气G4、非甲烷总烃废气G5。(6)划圆、雕刻:热压成型后的胶合板,用划圆机划割板材,使之边缘整齐,处理后进行二次划圆。通过雕刻机进行处理,通过两次雕刻,确保板面的平整度和光洁度,从而提高产品的精度,增加产品的光滑度,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气G6及边角料S3。(7)产品质检、入库待售。2、产污环节废气: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旋切、划圆、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导热油炉产生的烟尘、SO2、NOx、氨、汞及其化合物;废水:生活污水;固废: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脲醛胶树脂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收集的烟尘;噪声:锯木机、旋切机、热压机、雕刻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产生的运行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泗阳县三庄镇邵道工业集中区,项目于2007年1月11日经泗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环评批复文号:泗环评[2007]65号。2016年10月1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验[2016]089号。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13237974184382001X,有效期至2025年4月。后因企业搬迁、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文件遗失,经向环保部门查询,未获得存档文件。因此,拟重新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污染情况见工程分析和第四章评价结论。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选取2023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泗阳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8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其中轻度污染占17.0%,中度污染占2.5%,重度污染占0.8%,严重污染占0.5%;PM2.5、PM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SO2、NO2、CO等6项污染物的日评价达标率分别为90.4%、93.7%、91.0%、100%、99.7%。与2022年相比,泗阳县环境空气中SO2、PM10、NO2和CO年均值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28.6% 、3.4%、12.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同比上升10.0%,SO2、PM10、NO2、CO、指标浓度为7.72μg/m3、63μg/m3、26μg/m3、1mg/m3,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同比下降1.2%,O3指标浓度为167μg/m3。2023年我县共超标76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占39.5%,为O3占比42.1%,为PM10占比18.4%。其中,O3、PM2.5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故本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2023年全年共测降水样品41个,降水量1196.5mm,pH值在6.62-7.20之间,无酸雨。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泗阳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泗阳县2024年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泗污防攻坚指办〔2024〕15号),泗阳县从①推进结构调整、布局优化;②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③强化扬尘源污染治理;④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⑤强化面源污染治理;⑥强化大气精准化治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各项大气治理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泗阳县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全年,9个省考断面年均值有3个达II类水,6个达III类水,达标率为100%。全年12个月水质均达标的有南颜倪河生化厂、淮沭河庄圩大桥两个断面。其它七个断面全年均有一次或两次。本项目外排废水接管至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邢西河。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表水环境质量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西侧距离邵道社区最近距离为25m,因此委托安徽威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周边及敏感目标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表3-2 监测结果统计监测点位2024.11.10标准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邵道社区58.3/6050达标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没有列入国家重点生态保护目录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的相关内容,且周围无特殊保护物种、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5、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无电磁辐射影响。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表3-3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规模(人)相对方位相对最近距离(m)X(°)Y(°)景祥苑118.61956633.821121居民人群《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350EN105邵道社区118.61418433.819835居民人群900W25,距离污染源85m毕滩丁庄118.61419233.817833居民人群132WS163邵道徐庄118.61695533.816339居民人群75S310梨园孙庄118.61482933.81641居民人群80WS315朱庄118.6134633.810051居民人群10WS380宋庄118.61325433.815452居民人群5WS490小官庄118.60801133.815970居民人群5WS760大官庄118.60431033.816870居民人群10WS1200秦庄118.60787633.808845居民人群30WS1400梨园徐庄118.60886933.807045居民人群35WS1600邵道邵庄118.59996633.812179居民人群45WS1700邵道毕庄118.60181633.806854居民人群50WS2000邵道杨庄118.61350633.803253居民人群20S1800李庄118.59883733.820692居民人群10W1600刘圩子118.59594933.820917居民人群10W1800于庄118.59892733.824441居民人群30WN1700杨圩118.62252733.810124居民人群360ES1100杨圩居委会118.62243833.809903行政办公人群10ES1200后陈庄118.63078833.809571居民人群56ES1700戴陈庄118.63030033.806655居民人群45ES1800高庄118.63921433.805607居民人群50ES2400邵道史庄118.62786933.817894居民人群5ES990小刘庄118.63538033.818544居民人群5ES1600孔庄118.62786933.799496居民人群49ES2400杨圩村小学118.62721133.810489师生人群100ES1400三李四组118.62846933.822998居民人群5EN1100三朱七组118.62472933.825721居民人群30EN762三朱五组118.62377533.827207居民人群35EN915三朱庄118.63380433.830666居民人群45EN1800三朱三组118.62788633.834106居民人群55EN1800夫子家园小区118.62286233.834873居民人群384EN1500三朱二组118.62364433.839942居民人群15EN2100东庄118.61257033.830636居民人群20WN1100后园118.61181833.832660居民人群50WN1400张桃园118.60421833.830581居民人群35WN1600园东六组118.60333233.832274居民人群20WN1700胡庄118.61048533.827160居民人群30WN850汉庭苑小区118.61792833.836387居民人群500N1600中国邮政118.62055633.839393办公人员人群10N2100泗阳县中医院118.61632033.839371医疗人员及病患人群100N2000三庄初级中学118.60948333.840774师生人群300WN2300三庄中心小学118.60798733.841436师生人群500WN2300泗水嘉苑118.6132933.84142居民人群500WN2300夫庙刘庄118.59921533.831145居民人群50WN1900小刘庄118.59503633.828968居民人群32WN2300黄徐王庄118.59882433.826493居民人群26WN1600其他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地表水邢西河E335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声环境邵道社区W25900《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2类生态项目不在泗阳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的排放标准;生物质导热油炉燃料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标准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表4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4。 表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515m/厂界0.5非甲烷总烃4015m/厂界4厂内1h平均6任意一次20生物质导热油炉颗粒物1030m///SO235///NOx50///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氨3.8///汞及其化合物0.03///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5。表3-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因子执行标准pHCODSS总磷氨氮总氮污水厂接管标准6~9≤280≤180≤3≤35≤70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6~9≤50≤10≤0.5≤4(6)≤12(15)注:水温低于12℃时采用括号内数值。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3-6。表3-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类别昼间夜间执行标准26050(GB 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点和环保部门有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⑴废气:颗粒物(含烟尘)0.233t/a,非甲烷总烃0.333t/a,SO20.086t/a,NOx0.128t/a,氨0.055t/a,汞及其化合物0.000015t/a,在泗阳县范围内进行总量平衡。⑵废水: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600m³/a,COD0.120t/a、氨氮0.018t/a、总磷0.002t/a、总氮0.021t/a、SS0.090t/a;废水排入外环境量:废水排放量为600m³/a,COD0.030t/a、氨氮0.003t/a、总磷0.0003t/a、总氮0.009t/a、SS0.006t/a。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总量纳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总量内,不需单独申请。⑶固废:项目所有工业固废均进行合理处理与处置,无需申请总量。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补办手续,不涉及建筑工程施工。故本次评价不做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见大气专项。2、废水⑴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管理人员用水定额可取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50L/人·班”,故本项目人均用水定额按50L/人·班,则生活用水量为750m³/a,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00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 TP、TN等。表4-15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表产污环节废水量m3/a污染物名称进入化粪池前产生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量处置措施排放情况排放去处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接管浓度mg/L接管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600COD3500.210 2000.120 经污水管网接入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500.030 邢西河SS2500.150 1500.090 100.006 氨氮350.021 300.018 50.003 TP40.002 3.50.002 0.50.0003 TN400.024 350.021 150.009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邢西河。①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见下图。粗格栅污水沉砂外运处理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房细格栅栅渣多功能预处理池生物转盘滤布滤池消毒栅渣栅渣外运处理空气鼓风机空气污泥脱水系统剩余污泥达标排放污泥外运填埋粗格栅污水沉砂外运处理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房细格栅栅渣多功能预处理池生物转盘滤布滤池消毒栅渣栅渣外运处理空气鼓风机空气污泥脱水系统剩余污泥达标排放污泥外运填埋图4-1 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三庄镇污水处理厂位于三庄乡镇区东南,夫团路与泗水路交叉处东南角,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t/d。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为COD≤280mg/L,SS≤180mg/L,氨氮≤35mg/L,TP≤3mg/L,总氮≤40mg/L,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邢西河。②废水水质可行性分析 项目废水中主要含有COD、SS、氨氮、总磷、总氮等常规指标,经预处理后均可达到接管标准,可生化性好,污水处理厂对本项目废水去除效果较好,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三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水质角度考虑是可行的。③废水水量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水量为600t/a(2t/d),三庄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处理能力约1200t/d,余量800t/d,本项目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的0.25%,对其正常运行几乎没有冲击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在水质、水量上均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同时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具备接管可行性。因此,本项目废水经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⑶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4-16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 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总氮进入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非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TW001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清净下水排放口温排水排放口车间或车间处理设置排放⑷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4-17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b)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18.61608833.820510600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非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COD503SS104氨氮55TP0.56TN15⑸监测要求表4-18 项目废水监测要求排放口编号/监测点位排放口名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指标监测设施监测频次DW001污水总排口流量、pH、COD、SSNH3-N、TP、TN手工1次/年3、噪声(1)源强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锯木机、旋切机、热压机、雕刻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声源强度值为65~90dB(A),具体噪声源强见表4-19。表4-19 工业企业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情况(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相对位置声源源强(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1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0m3/h20501.285基础减振、消声8:00-16:002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20000m3/h-20501.2853导热油炉废气处理风机风量10000m3/h-20-401.280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坐标:118.6167834499,33.820024027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表4-20 工业企业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情况(室内声源)序号声源位置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距室内边界距离(m)建筑物插入损失(dB(A))*运行时段建筑物外噪声XYZ声功率级(dB(A))建筑物外距离/m1生产车间锯木机-30201.285基础减振、房屋阻隔、绿化隔声等W:3030.68:00-16:0054.412上木机-10151.280W:4530.649.413扒皮机-2051.280W:7030.649.414旋切机-2001.285W:11030.654.415涂胶排版流水线-15-51.280W:9030.649.416热压机-20-31.280W:11030.649.417雕刻机-10-101.280W:6030.649.418划板机-20101.280W:7030.649.4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坐标:118.6167834499,33.820024027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2)影响预测。1)噪声预测模式①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a.某个点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和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其计算方式分别为:Aoct bar=Aoct atm=α(r-r0)/100;Aexc=5lg(r-r0); b.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 co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Lcot=Lw cot-20lgr0-8 c.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A声级LA: 式中ΔLi为A计权网络修正值。 d.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的合成 ②室内点声源的预测 a.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r1为室内某源距离围护结构的距离; R为房间常数; Q为方向性因子。 b.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c.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总的声压级:Loct,1(T)=L0ct,1(T)-(Tloct+6) d.室外声压级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Lw oct=Loct,2(T)+10lgS 式中:S为透声面积。 e.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f.声压级合成公式 n个声压级Li合成后总声压级Lp总计算公式总=③点声源迭加计算公式④噪声预测值计算公式L预=L新+L背景 式中:L预=噪声预测值; L新=声源增加的声级; L背景=噪声的背景值。2)预测结果与分析本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情况见下表4-21。表4-21 最近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情况 单位:dB(A)厂界名称噪声背景值噪声标准噪声贡献值噪声预测值超标和达标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东厂界55.4--605048.3256.18达标达标南厂界55.3--605045.3155.71达标达标西厂界57.6--605035.8157.63达标达标北厂界58.1--605045.1958.32达标达标邵道社区58.3--605033.6258.31达标达标上表可知,在采取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能够做到厂界达标,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叠加现状值后,邵道社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3)降噪措施针对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处理:①从声源上降噪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关键部位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底座固定并垫橡胶垫,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②从传播途径上降噪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室内,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车间墙壁及顶部安装吸声材料。③合理布局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25dB(A)以上。(4)监测要求表4-22 项目噪声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执行标准监测设施监测频次东厂界外1m昼间、夜间Leq(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手工1次/季南厂界外1m西厂界外1m北厂界外1m4、固体废物(1)产生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脲醛胶树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收集的烟尘。①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50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7.5t/a,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②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年用原木板材量约15000t(以0.9t/m3计),类比现有项目,则边角料产生量约13.5t/a,收集后外售。③收集粉尘(木工粉尘)本项目划圆、雕刻工序采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颗粒物。根据废气产排情况,收集粉尘量为2.97t/a,收集后外售。④废脲醛胶树脂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脲醛胶树脂桶,结合脲醛胶树脂消耗及包装情况,预计废脲醛胶树脂桶产生量1000个、单个约0.5kg,则脲醛胶树脂桶产生量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脲醛胶树脂桶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废活性炭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组织有机废气。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文中《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参照以下公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本项目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取800),单个容量为1m³,活性炭密度为0.5t/m³,2个活性炭箱一次装填活性炭量为1t,活性炭定期更换,更换周期计算公式如下:T=m×s÷(c×10-6×Q×t)式中:T—更换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本项目m为1000);s—动态吸附量%;取值10%;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取值20.2mg/m3;Q—风量,单位m3/h;取值20000m3/h;t—运行时间,单位h/d;取值8h/d。计算得单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周期为31天,项目年工作300d,则项目活性炭使用量9.67t,则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64t/a(含吸附有机物0.9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39-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⑥废机油项目机械设备维修更换机油过程产生少量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⑦导热油为保证导热油炉运行效果,每年需要对炉内导热油进行更换,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⑧收集烟尘本项目设置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结合废气产排情况,收集粉尘量为56.13t/a,主要成分为草木灰,由附近村民收集用于堆肥。(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根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表4-23。表4-23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名称产生工序是否属于危废危废类别1边角料锯边、砂光、打孔否--2木工粉尘废气处理否--3废脲醛胶树脂桶涂胶是HW49 900-041-49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是HW49 900-039-495废机油废气处理是HW49 900-214-086废导热油导热油炉更换是HW49 900-214-087收集烟尘废气处理否--(3)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见表4-20,一般固废产生与处置情况见表4-24。表4-24 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汇总表序号名称产生量t/a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废代码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废脲醛胶树脂桶0.5包装桶、脲醛胶树脂脲醛胶树脂HW49 900-041-491dT/In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废活性炭10.64废活性炭、有机物有机物HW49 900-039-4930dT3废机油0.1矿物油矿物油HW49 900-214-0830dT,I4废导热油0.5矿物油矿物油HW49 900-214-081aT,I合计11.74表4-25 一般固废产生与处置情况汇总表编号名称产生量t/a主要成分废物类别及代码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边角料13.5木材SW17900-009-S17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处、定期外售2木工粉尘2.97木粉SW17900-009-S17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处、定期外售3收集烟尘56.13草木灰SW03900-099-S03 由附近村民收集用作农肥合计72.6 (4)固体环保标识牌设置要求本项目固废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具体要求见表4-25:表4-25固废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览表排放口名称图形标志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图形标志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创厂区门口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蓝色白色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法人代表及电话:XXXXXXXXXXX环保负责人及电话:XXXXXXXXXXX危险废物产生规模:XXXXXX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危险废物购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X××平方米,储罐X××升厂区平面示意图危废名称危废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污染防治措施危废名称危废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污染防治措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监督举报热线:12369网上举报:http://222.190.123.51:8500/X××生态环境局监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长方形边框黄色黑色危险废物贮存设施X店单位名称:设施编码:危险废物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长方形边框黄色黑色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N收集HWO8废矿物油HW22含铜废物池HW49其他废物:900-041-49900-047-49池HWO8废矿物油HW22含铜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1-49900-047-49出入口贮存分区当前所处位置危险废物标签/桔黄色黑色危险废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废物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数字识别码:产生/收集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产生日期:废物重量:备注:(5)一般固废处置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处置过程中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的建设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厂区内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储存一般固废,可以满足项目固废存储要求。①贮存、处置场的设置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②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③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④单位须针对此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安全及防止污染的意识,培训通过后上岗,对于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要实施专人专职管理制度并建立好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6)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脲醛胶树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为30m2,可以满足本项目固废存储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厂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危险废物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危险固废必须放置在危废暂存库内暂存,贮存场地底部设置基础防渗层,场地地面进行耐腐蚀的硬化,四周设置导流沟;危险废物必须装入相容容器或防渗胶袋内贮存;场内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雨、防漏和防渗设施,以及防火消防设施,应建有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等;建设单位应履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识别标识。(3)生活垃圾等的处置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同时对垃圾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蚊虫,以免影响厂区内环境。若随意弃置,会影响市容卫生,造成环境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途径分析本项目污染土壤的途径主要为废气污染物通过降水、扩散和重力作用降落至地面,渗透进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环境;化粪池、污水管道等渗漏发生跑冒滴漏,渗入土壤对土壤产生影响;脲醛胶树脂、导热油、废机油等在厂区内储存及使用过程中泄漏进入土壤,危害土壤环境。①废气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大气沉降影响主要是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对于土壤产生的影响。非甲烷总烃为挥发性有机废气,涉及大气沉降的可能性较低,且项目废气污染物无相关土壤监测标准和评价标准,且不涉及持久性土壤污染物,经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收集,可减少无组织排放,经采用配套的有效的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质量产生明显恶化影响,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影响可以接受。②废水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废水对土壤污染的途径主要考虑生活污水配套的化粪池泄漏,污水输送管道破损引发的生活污水垂直入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化粪池拟配套基础防渗措施同时考虑项目废水污染因子浓度相对较低,水量较小,如若出现泄漏等事故情况,对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③危险化学品原料泄漏项目使用的脲醛胶树脂采用密闭塑料桶暂存,并储存于仓库中;导热油位于导热油炉内,考虑包装桶、导热油炉破裂或人为因素导致液体危化品原料发生泄漏,沿地面漫流渗入裸露土壤,此情况下假定防渗措施未起到防渗作用,污染物以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环境。④危废暂存间泄漏项目危废除废机油外均为固态危废,因此危废暂存间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较低,在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废机油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甚微。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要求,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见表4-26。表4-26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经表评价时段污染途经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渗入其他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跟踪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①从源头控制项目需以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为宗旨,减少污染物的产、排量。在生产过程中对化学品原料库、车间生产设备、管道、废水、固废等收集、贮运装置及处理构筑物均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②分区防治措施防渗处理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环保保护措施,也是杜绝地下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工艺布置、原料、生产成品、废料等的性质,评价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分区判别如下:a.装置区:生产装置区(涂胶区)属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他为一般防治区。b.储运工程区:原料库(脲醛胶树脂储存区)、危废暂存间等属于重点防治区,其他属于一般防治区。c.环保及公用工程区:属于一般防治区。d.辅助工程区:属于一般防治区。根据防渗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的防渗措施:1)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可通过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一般污染防治区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整体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2)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仓库(脲醛胶树脂储存区)、危废暂存间、生产装置区(涂胶车间)等单元采用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且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材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等防渗措施,再铺设2mm厚HDPE膜。表4-27 项目实施后全厂分区防渗要求防治分区分区位置防渗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仓库(脲醛胶树脂储存区)地面基础防渗和构筑物防渗等级达到渗透系数≤1.0×10-10cm/s,相当于不小于6m厚的粘土防护层危废暂存间依据国家危险贮存标准要求设计、施工,采用200mm厚C15砼垫层随打随抹光,并采用底部加设土工膜进行防渗,使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生产装置区(涂胶区)采用刚性防渗结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化粪池地面基础防渗和构筑物防渗等级达到渗透系数≤1.0×10-7cm/s,相当于不小于1.5m厚的粘土防护层③防渗工程设计规定A地面防渗方案可采用粘土防渗、混凝土防渗、HDPE膜防渗和钠基膨润土防水毯防渗层。B污染防治区地面应坡向排水口/沟,地面坡度根据总体竖向布置确定,坡度不宜小于0.3%。C当污染物对防渗层有腐蚀作用时,应进行防腐处理。D地基土采用原土压(夯)实,处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规定。E垫层宜采用中粗砂、碎石或混凝土垫层,处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规定。④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设置防渗层并设置围堰或导流沟等,以确保化学品的冒溢能被回收,从而防止环境污染。⑤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用桶或罐包装后存放,存放场地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施,以免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⑥污水管道采用PVC材质,其具有优异的耐酸、耐碱、耐腐蚀性能,抗老化性好,且不受潮湿水份和土壤酸碱度的影响,具有较好防腐防渗性能。⑦风险事故应急响应:一旦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污染了地下水,应通过抽水井或注水井控制流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对抽取出来的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处理。如果受污染的土壤和含水层范围不大,也可以将其挖除或采取截流工程措施将其封闭。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水平。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危险物质及风险源分布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使用量及临界量建表4-28表4-28危险物质使用量及临界量序号危险物质 名称可能存在最大数量 qn/t临界量 Qn/tq/Q 比值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备注1脲醛胶树脂1025000.004否原料仓库2危险废物5.87以储存 6个月清运计)2000.0294 否危废库3导热油225000.0008 否锅炉房、车间4机油0.525000.0002 否原料仓库项目 Q 值∑0.0344(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经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3。(3) 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可知,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Σqn/Qn﹤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详情见下4 -29。表4-29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规定的等级划分表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确定为简单分析。 (4) 影响途径(1)项目脲醛胶树脂、导热油、机油等物质等泄漏或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等风险事故,着火物质会对厂区工作人员和厂外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伤害,对人员健康与财产带来危害和损失。火灾伴生/次生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目标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2)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危险废物采用桶装及袋装,若贮存不当,造成泄漏,污染环境。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液体物料(脲醛胶树脂、导热油等)使用防范措施:①车间应加强排风,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料浓度符合有关规定。②针对现场电线、电器设备等不安全因素,车间建筑电器进行消防电气安全检测。车间的电器设备、开关选用均应考虑防腐蚀和密闭。线路的材料和安装件等必须采用具有防腐蚀性能的材质,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③原料储存输送装置每周应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④企业应制定液体泄漏物和包装物的废弃处理程序,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凡有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场所,都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须知卡》。⑤当液体原料发生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泄漏物料应收集处置。2)液体物料(脲醛胶树脂、导热油等)及危险废物储存防范措施:①尽可能减少危险品储存量和储存周期。②储存场所等应设立检查制度。③厂内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④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c、废气处理装置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检查,如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待设备检修完毕后,方可再次投入生产。(6)风险评价结论综上,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在采取:车间地面防渗处理;按照使用计划控制原料(脲醛胶树脂、导热油、机油等)的暂存量,及时清理危废;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采取以上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实施可行。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旋切、画圆雕刻DA001颗粒物集气设施收集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6.2m排气筒排放《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中表1标准调胶、涂胶、热压DA002非甲烷总烃集气设施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2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DA003颗粒物、SO2、NOx、氨、汞及其化合物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SCR脱硝+布袋除尘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取加强车间通风、规范操作等措施处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标准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泗阳县三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声环境设备等效连续A声 级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烟尘主要为草木灰,由附近村民收集用作农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渗:生产区、仓库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7cm/s;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地坪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渗透系数≤1.0×10-12cm/s。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事故预警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2.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和处理的高效率。备用设备或替换下来的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定期检查,使其在需要时能及时使用。3.企业应进行环保设施安全评价。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筹备、设计和施工建设不同阶段,均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能够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建立环境报告制度应按有关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此外,在项目工程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拟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时必须及时向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健全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将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一同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建立管理台帐。建立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条例建立并实施各级人员的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与奖惩制度结合起来。设置环境保护奖惩条例,在公司内部形成注重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氛围。建设单位应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授体系,执行环境监测计划、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张贴标识。企业需要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33人造板制造202”中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 2021 (年产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维板制造 2022、刨花板制造 2023、 其他人造板制造 2029(年产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属于登记管理。2)自行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HJ 1206—2021),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并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3)验收监测计划当本项目达到验收标准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写验收监测报告。六、结论1.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按照我国环保法的规定,凡从事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保处理措施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方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同时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确保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2.其它要求①项目如发生扩大规模、变更企业经营范围、改变生产流程和工艺等变动,应重新编制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②项目应尽快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并尽快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233 -0.233 +0.233 非甲烷总烃---0.333 -0.333 +0.333 SO2---0.086 -0.086 +0.086 NOx---0.128 -0.128 +0.128 氨---0.055 -0.055 +0.055 汞及其化合物---0.000015-0.000015+0.000015废水COD---0.120 -0.120 +0.120 SS---0.090 -0.090 +0.090 氨氮---0.018 -0.018 +0.018 TP---0.002 -0.002 +0.002 TN---0.021 -0.021 +0.0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13.5-13.5+13.5木工粉尘---2.97-2.97+2.97收集烟尘---56.13-56.13+56.13危险废物废脲醛胶树脂桶---0.5-0.5+0.5废活性炭---10.64-10.64+10.64废机油---0.1-0.1+0.1废导热油---0.5-0.5+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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