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申请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本局提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要求开工建设洞头区全域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外岛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大门片区管网(东南段)),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周边农村,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核发编号:330*************0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书内容附后,现予以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建设单位湿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名称洞头区全域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外岛片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大门片区管网(东南段))建设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周边农村建设规模长度:0.00米:跨度:0.00米合同工期2025-4-30至2025-12-26合同价格2318.6027万元参建单位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限公司浙江天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达水业有项目负责人周敏捷,赵德刚施工单位浙江南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胡慧慧监理单位温州众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垒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备注多合一施工许可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0520250427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温市洞头区住8减乡建设局注意事项: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发证日期月2025年4月27日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扫描二维码核对证照信息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