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招标采购公告(2025)



镇江市蓝阳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1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江市蓝阳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1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置1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经开区大港凤栖路3号
建设单位:镇江市蓝阳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朱紧根
联系电话:18912727385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蓝洋验收意见及签到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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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蓝阳工业固废验收报告(3.9打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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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