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翠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翠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关联稿件

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各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将《乌翠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事项清单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
我区依据《伊春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按照自上而下、逐级向下覆盖的方式编制区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
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后,将统一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平台”管理。要对照《指导目录》规范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办理环节、备案材料等,确保实现同一行政备案事项在全市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备案实施机关要优化完善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补充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服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优化行政备案服务
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各单位(部门)应当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及乌翠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等便利化举措,确保行政备案便捷高效。
附件:乌翠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翠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主项)
子项名称
行使层级
实施部门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发行单位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
出版物零售单位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3
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4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5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6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出版物销售活动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7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印刷登记内容备案

区级
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8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

区级
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9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出版局)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备案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备案
区级
电影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

10
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网小型基建项目备案

区级
发展改革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16号)

11
区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区级
发展改革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办规〔2017〕35号)

12
区发展和改革局
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设施项目备案

区级
发展改革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黑发改规〔2017〕2号)

13
区发展和改革局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区级
管道保护主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14
区发展和改革局
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备案

区级
管道保护主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15
区教育局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

区级
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6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民爆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

区级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2〕4号)

17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宗教教职人员在省内跨行政区域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备案

区级
宗教部门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18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三个月以下)备案

区级
宗教部门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19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研讨会、讲坛、庆典等活动的备案

区级
宗教部门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20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金额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备案

区级
宗教部门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21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国际联网备案
个人国际联网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

22
单位国际联网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

23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戒毒条例》

24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治疗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戒毒条例》

25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工业用大麻种植、销售、加工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

26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7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机动车登记规定》

28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情况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9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备案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变更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0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变更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1
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机动车驾驶人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2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3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处置方案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34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35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6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37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8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9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民用爆炸物购买情况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0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爆破作业项目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2〕240号)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41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2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83〕公发〔治〕31号)
《***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23号)

43
市公安局乌翠分局
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备案

区级
公安机关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44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区级
民政部门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

45
区民政局
养老机构备案

区级
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6
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区级
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47
区民政局
慈善信托备案

区级
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48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变更情况备案

区级
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49
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

区级
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50
区司法局
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备案

区级
司法行政部门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51
区司法局
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辞退和除名备案

区级
司法行政部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5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劳动关系管理事项备案
劳动用工备案
区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53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
区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54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区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98号)

55
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6
区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调查报告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7
区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8
区生态环境局
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9
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60
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61
区生态环境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62
区生态环境局
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备案

区级
生态环境部门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3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6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65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主委员会备案

乡级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物业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66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承接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67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合同备案
物业合同订立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68
物业合同变更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69
物业合同解除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7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前期物业招标备案
物业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71
物业中标备案
区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72
区交通运输局
老旧运输船舶备案
购置或者光租外国籍四、五类船舶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73
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74
区交通运输局
船舶管理协议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75
区交通运输局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76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77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78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79
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80
区交通运输局
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81
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固定经营设施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82
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址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83
区交通运输局
运营企业配备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84
区交通运输局
运营企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乘务员相关培训、考核情况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85
区交通运输局
运营企业行车作业计划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86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87
区交通运输局
权限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88
区交通运输局
省际包车客运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89
区交通运输局
定制客运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0
区交通运输局
班车客运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车辆号牌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1
区交通运输局
班车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2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3
区交通运输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94
区交通运输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暂停或终止经营、暂停或终止分时租赁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95
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96
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事项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97
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98
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
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9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00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01
变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事项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02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03
区交通运输局
客运站经营者设立停靠点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04
区交通运输局
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05
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备案

区级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06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成果文件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107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开工情况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108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法人验收鉴定书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109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

110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111
区农业农村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3
区农业农村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区级
水利部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114
区农业农村局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15
区农业农村局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16
区农业农村局
仅从事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经营个人和单位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17
区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场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18
区农业农村局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19
区农业农村局
受污染耕地修复备案

区级
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20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区级
商务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121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洗染经营者注册备案

区级
商务部门
《洗染业管理办法》

122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国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区级
******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23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区级
******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24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区级
******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125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区级
******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公厅关于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81号)

126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区级
******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27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备案

区级
******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

128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在其他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设立、变更备案

区级
******门
《******关于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19〕129号)

129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设立分社、变更、注销备案

区级
******门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130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区级
******门
《旅行社条例》

131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区级
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32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备案

区级
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33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

区级
文物部门
《博物馆条例》

134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国有馆藏文物退出馆藏备案

区级
文物部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文物博发〔2018〕9号)

135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区级
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36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委托承办艺术考级活动备案

区级
******门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137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备案

区级
******门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138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艺术考级结果备案

区级
******门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139
区卫生健康局
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40
区卫生健康局
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141
区卫生健康局
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16号)

142
区卫生健康局
诊所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143
区卫生健康局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
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黑卫职业健康规发〔2019〕15号)

14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变更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黑卫职业健康规发〔2019〕15号)

145
区卫生健康局
托育机构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

146
区卫生健康局
义诊活动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卫医发〔2001〕365号)

147
区卫生健康局
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148
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

区级
卫生健康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3〕4号)

149
区应急管理局
重大危险源备案

区级
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50
区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区级
应急管理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51
区应急管理局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区级
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152
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区级
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3
区应急管理局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除龙煤集团及各矿业公司、煤矿)
区级
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54
区应急管理局
重大危险源备案

区级
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5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15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15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经营(不含小餐饮)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15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备案
公司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59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0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1
合伙企业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2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3
个体工商户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4
分支机构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区级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166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备案

区级
广电部门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167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储备目录、维护更新情况备案

区级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执法指导目录〉的通知》(黑广电发〔2024〕8号)

168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单位播映节目单备案

区级
广电部门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169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其他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备案

区级
体育部门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170
区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种子经营者经营行为备案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71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72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73
区林业和草原局
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174
区林业和草原局
以翻耕草原植被方式建设草原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

175
区林业和草原局
草原承包合同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

176
区林业和草原局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77
区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林草用地修复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区级
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78
区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收购备案

区级
粮食物资储备
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179
区发展和改革局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区级
粮食物资储备
部门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180
区发展和改革局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

区级
粮食物资储备
部门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181
区税务局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182
区税务局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183
区税务局
税收减免备案
天使投资个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84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85
境外投资者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报告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

186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187
区税务局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188
区税务局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189
区税务局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备案

区级
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190
区应急管理局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区级
地震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191
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

区级
消防救援机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注: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改为备案事项的,不在本次公布之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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