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建设 拌合站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受理情况的公示

编号:〔2025〕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联系电话:0439-5256005(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5256021(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站前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临江市南围子街、政府3号楼3层生态环境局
  邮编:1346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
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勘文保(吉林)设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报批).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兆祥联系方式18585556222建设地点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地理坐标(126°48′57.281″,41°52′37.00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5.石膏、水泥制品及其类似制品制造3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7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35.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于2024年5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临政函[2024]275号可知,同意项目先行建设,同时报批环评文件。用地(用海)面积(m2)17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2、“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4〕12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环函〔2024〕158号)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4〕11号),项目位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吉林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22068120004),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其他自然保护区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区,故本项目符合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吉林省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2023年白山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经核算本项目装卸贮存废气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罐顶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头道沟河,属鸭绿江水系,根据《2024年7月吉林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月报》,鸭绿江水体达标。本项目无外排废水。综上,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期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等资源,项目所在区域能源、水资源充足,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吉林省、白山市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1 吉林省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内容本项目情况全省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引入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应制定调整计划。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应制定整治计划。在调整、整治过渡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生产规模,禁止新增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符合,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强化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备案。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在防止污染转移的基础上,应积极承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球团、焦炉、高炉等设备。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符合,本项目为水泥制品项目,不涉及两高行业,不建设燃煤锅炉。重大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以及涉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高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应当在依法设立、基础设施齐全并具备有效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内布设。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准入条件,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不涉及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引领化工园区从规范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逐步推进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不涉及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行秸秆全量化处置,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提标改造。超负荷、满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及时实施扩容,出水排入超标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要因地制宜提高出水标准。环境风险防控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不涉及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水源安全。不涉及资源利用要求推动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园区。火电、钢铁、造纸、化工、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应推广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鼓励钢铁、火电、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企业,水资源用量不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黑土地保护,加大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可持续发展。不涉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和减量(等量)替代管理。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松花江流域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合理规划松花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纺织印染等产业发展。不涉及辉发河、饮马河、伊通河等重点支流及查干湖、松花湖等重要湿地要实施生态修复、合理建设生态隔离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不涉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施雨污分流。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适时进行扩容和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入江(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控入江、河、湖、库污染源。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量控害技术和统防统治,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加大查干湖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护岸和湖滨生态隔离保护带建设,形成岸上、水面和水下“立体防护网”。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沿江环境风险,优化松花江干流和嫩江、辉发河、饮马河、伊通河等重点江河沿岸现有石油化工、制药、尾矿库等高风险行业空间布局,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防控。不涉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资源利用要求引导推动造纸、石油化工、玉米深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建设节水型企业。不涉及统筹流域来水、水利工程与任务,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按照流域生态流量调控方案,统筹调控新立城、石头口门水库及辉发河上游蓄水、引水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和供水任务,保障饮马河、伊通河、辉发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YLJ流域总体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控制YLJ流域矿产加工制造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建设。不涉及实施生态修复,合理建设生态隔离带。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人参开垦坡度不得超过二十五度。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蔸等。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施雨污分流。不涉及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量控害技术和统防统治,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水环境风险。建立防渗层系统防止尾矿坝的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设置截洪沟、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尾矿坝和污染地表水,强化尾矿坝边坡的护坡、拦渣、植被措施防止尾矿坝滑坡等突发环境事件对水体的环境污染。不涉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资源利用要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加大水土保持恢复力度,改善水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不涉及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态利用,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土著鱼类的种群丰富度,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提升水生态能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2 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下列林地的采伐迹地种植人参:(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及其附近林地;(2)江河源头和两岸林地;(3)水库、湖泊周围等生态重要区位林地;(4)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第一层山脊内林地;(5)坡度在25度以上的林地;(6)山脊、沟壑等林地;(7)不符合人参种植标准和要求的其他林地。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质量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左右;2035年允许波动,不能恶化(沙尘影响不计入)。不涉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不涉及资源利用要求水资源2025年用水量控制在2.24亿立方米,2035年用水量控制在4.8亿立方米。项目用水量小,对水资源影响不大。土地资源202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59.01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8.7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84.25平方千米以内。项目不占用耕地。能源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51.74万吨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不涉及与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3 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ZH22068120004临江市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重点空间布局约束1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宜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2重点矿区严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准入管理,新建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符合1本项目为保障性临时工程,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实行秸秆全域禁烧。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道路扬尘控制。2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养殖业大气氨减排。1不涉及。2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管理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新建、改扩建项目。2污染地块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阶段实施土壤与地下水风险管控,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实施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再开发利用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危化品仓储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1不涉及。2本项目为临时工程,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服役期后将对场地进行恢复。3、与《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2016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根据该条例要求:“第十九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本项目采用密闭罐车或者苫布遮盖等措施,运输物料,装卸物料采取密闭等方式扬尘污染,符合《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4、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该文件要求:(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本项目采用密闭罐车或者苫布遮盖等措施,运输物料,装卸物料采取密闭等方式扬尘污染,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5、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2024年4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引发印发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文件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能置换等相关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相关目标控制要求,坚决遏制盲目上新“两高一低”项目。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规范施工场地、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和城市道路、裸地扬尘污染管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 造价。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项目运营期采用密闭罐车或者苫布遮盖等措施,运输物料,装卸物料采取密闭等方式扬尘污染,并将其治理费用纳入环保投资,满足吉林省人民政府引发印发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与《白山市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白山政办发〔2021〕3号)相符性分析表4 本项目与白山政办发〔2021〕3号符合性分析表项目要求符合性分析白山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到2021年底,市中心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6%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优的天数比例达到35%左右;重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5%以下。符合,本项目装卸贮存废气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罐顶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不存在散乱污情况。重点任务(一)深化燃煤污染控制。1.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推进清洁供暖。3.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4.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5.强化燃煤锅炉监管。(二)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6.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7.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8.加强“散乱污”企业监管。9.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水平。(三)深化农业源污染控制。10.加强秸秆综合利用。11.严格秸秆禁烧管控。12.强化农业源氨排放控制。(四)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13.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14.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15.推广新能源汽车。16.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五)深化扬尘污染管控。17.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18.强化公路道路扬尘管控。19.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六)积极应对污染天气。20.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21.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22.降低采暖期污染物排放负荷。23.夯实应急减排措施。24.强化联防联控。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下沉管理层级。(三)加大资金投入。(四)加大宣传力度。白山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行动目标在水环境方面,全市国、省考断面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Ш类水体标准。在水资源方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在水生态方面,主要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得到提升,主要河流和重要湖库生态缓冲带建设初见成效,河湖口湿地、尾水湿地面积不断增加,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有效提升。符合,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主要任务(一)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1.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强化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3.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和尾水净化改造。4.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5.强化工业企业排水管理。6.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治理。7.推进“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8.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二)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9.实施河道生态修复。10.实施湖库生态修复。11.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三)实施水资源保障工程。12.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13.推进节水行动。14.着力保障重要江河生态流量。15.加强江河源头区涵养林建设。(四)实施水安全保障工程。16.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7.开展环境风险预防性设施建设。18.探索开展流域应急处置工程建设。19.提高水环境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二)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三)强化资金政策扶持,增强污染治理能力。(四)抓好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五)加强调度督办,确保任务落实。(六)严格考核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白山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按照纳管、生态处理、集中收转运、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四种治理模式开展试点示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化肥利用率逐步提高。/重点工作任务(一)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程。1.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管控。2.加强建设用地流转管控。3.推进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二)实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4.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5.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6.制定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清单。7.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建设。/(三)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工程。8.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9.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动。10.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果。11.加强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五)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行动。12.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3.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行动。14.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15.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6.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二)加大资金投入。(三)强化科技支撑。(四)加强环境监管。(五)积极谋划项目。(六)加大宣传力度。符合3.7、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东侧、南侧为林地,西侧为工区钢筋加工场,北侧隔村路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50m处椴木松沟里村,本项目厂区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本项目属于临时工程,主要为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K111+850-K116+364段落的路基防护、桥梁、涵洞及隧道供应混凝土。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4〕12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环函〔2024〕158号)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4〕11号),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吉林省、白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中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故本项目厂址选址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为确保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K111+850-K116+364段落的路基防护、桥梁、涵洞及隧道混凝土供应需要,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拟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处建设3#拌合站,为临时工程,计划2026年2月28日关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16号令),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57万元生产规模:年产商品混凝土80000m3建设地点: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项目东侧、南侧为林地,西侧为工区钢筋加工场,北侧隔村路为林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50m处椴木松沟里村。3、建设内容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3#拌合站建设项目位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土地用途为临时拌合站(用地手续详见附件),占地现状为荒地。占地面积为17000m2,总建筑面积为2880m2。主要建设办公室、作业区等,设置2套搅拌设备,年产商品混凝土80000m3。项目设备定期由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护,厂区内不进行机修及维护作业。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1 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作业区占地面积1200m2,位于厂区中间,主要进行搅拌工序。已建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960m2,建筑面积2880m2,3层,框架结构,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已建试验室位于办公室内,建筑面积20m2,主要对试产商品混凝土及水稳拌合料成品进行性能监测,包括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坍落度、扩展度等物理实验。已建储运工程水泥储罐占地面积150m2,位于作业区东侧,设有6个100t水泥储罐用于暂存水泥,圆形,钢结构,高度15m。已建粉煤灰储罐占地面积30m2,位于作业区东侧,设有2个100t粉煤灰储罐用于暂存粉煤灰,圆形,钢结构,高度15m。已建外加剂储罐占地面积10m2,位于作业区东侧,设有2个10t外加剂储罐用于暂存外加剂,配套设置0.5m高围堰。已建原料仓库占地面积2400m2,位于厂区中间区域东南侧,用于存放砂子、石子等原材料,封闭库房,内部设有喷淋装置。已建洗车台占地面积60m2,洗车水池尺寸为13m*4m*2.5m,位于厂区北侧入口处。已建沉淀池1占地面积40m2,位于洗车台东侧,用于暂存并沉淀洗车废水。已建沉淀池2占地面积48m2,位于洗车台东侧,用于暂存并沉淀设备清洗废水。已建公用工程给水由厂区内深井水提供,不设置储存装置。/排水搅拌用水进入产品中;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供热生产不用热,冬季不生产,无需生活用热。/供电由当地国家电网统一供给。/环保工程废水搅拌用水进入产品中;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废气原料装卸、堆存废气:洒水降尘;///储罐废气:布袋除尘器+15m罐顶排放;搅拌废气:布袋+15m高排气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对主要产噪设备加隔声罩和消声器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转运。/除尘灰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沉淀残渣、试验固废:封闭暂存于仓库内,定期外卖综合利用/表2 主要建筑物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数备注1办公室960m22880m2钢结构3层新建4、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3 生产设备一览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搅拌机HZS120台2水泥罐100T台6粉煤灰罐100T台2外加剂罐10T台2运输车辆10/14/18方台20铲车50台1传输传送带套8喷淋装置/套1袋式除尘器/套105、原辅材料本项目新增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表4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消耗量单位运输方式存放方式存放位置最大储存量1水泥26300吨汽运(罐车)密闭储罐水泥储罐6002石子47400立方米汽运散装,苫布苫盖原料仓库195003砂子39700立方米汽运散装,苫布苫盖原料仓库336004外加剂640吨汽运,包装方式桶装密闭储罐外加剂储罐205粉煤灰5800吨汽运(罐车)密闭储罐粉煤灰储罐2006水13450吨厂区水井///表5 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外加剂学名为聚羧酸减水剂(Polycarboxylate Superplasticizer)是一种高性能减水剂,由聚乙烯醇单甲醚和甲基丙烯酸先酯化再和甲基丙烯酸缩合而成的大分子链化合物,是水泥混凝土运用中的一种水泥分散剂。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梁、大坝、隧道、高层建筑等工程。6、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6 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类别数量规格备注1混凝土10000m3/aC202346kg/m32混凝土10000m3/aC252367kg/m33混凝土30000m3/aC302378kg/m34混凝土30000m3/aC352388kg/m3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产品均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局部修订版)及《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中相关标准,详见下表。表7 产品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控制目标值允许偏差1强度等级C20C25C30C35/2抗压强度13.416.720.123.4/3抗拉强度1.541.782.012.20/4坍落度≤40mm±10mm50-90mm±20mm100mm≤x≤180mm±30mm5扩展度350mm≤x≤550mm±30mm7、平面布置厂区西北侧为大门,入口处设有洗车台及沉淀池;西侧为办公室;办公室东侧区域为作业区,设有2套搅拌设备,作业区南侧为原料仓库。本项目厂区规划已经完成,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抗震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此外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合理,符合环保、防火、卫生规范及各种安全规定和要求。8、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厂区内地下水井统一供给,水井出水量约为10t/h,可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本项目用水包括:员工生活用水、搅拌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项目总用水量为2510.82t/a,其中新鲜水为2024.82t/a。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故无废水产生。①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无食堂,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5t/d,年工作210天,则年生活用水量为105t/a。②搅拌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商品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添加水量约为13450t/a。③设备清洗用水每日生产结束后需要对搅拌设备进行统一清洗,故废水内主要含有少量混凝土或水稳料残渣等固体残留。每日清洗用水约为2m3,则总设备清洗用水量为420t/a。④洗车用水运输车出厂前需要进行清洗,故废水内主要含有少量混凝土或水稳料残渣等固体残留。每日洗车用水约为1m3,则总设备清洗用水量为210t/a。⑤洒水降尘用水厂区每日洒水降尘4次,每年运营期结束前进行厂区整体扫除,并进行洒水降尘,用水量约为2.7m3/d,用水来源为沉淀后的清洗用水,则总洒水降尘用水量为567t/a。2)排水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随着搅拌进入产品中,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故新增产生废水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生产污水产生量为84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②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78t/a,主要含有少量水泥残渣等固体残留,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③洗车废水洗车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洗车废水产生量为189t/a,主要含有少量水泥残渣等固体残留,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1345013450工艺搅拌用水进入产品630清洗用水56763651降尘用水损耗567105生活用水84防渗早厕21工艺搅拌用水进入产品630清洗用水63567新鲜水65114185损耗降尘用水56710584生活用水防渗早厕21单位:t/a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3)初期雨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业,生产区由于输送物料时会泄露碎石料在地面上,因此在下雨天会产生含悬浮物的初期雨污水。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第五册),初期雨水量计算公式前15min初期雨水量,初期雨水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①暴雨强度估算公式如下:式中:q—暴雨强度,单位为L/s·ha,其中ha表示公顷;p—重现期,取1年;t—地面积水时间与管内流行时间之和,取15。②初期雨水量按估算公式如下:式中:Q—初期雨水排放量,m3;F—汇水面积,ha;Ψ—年径流系数,项目所在区域取0.7(综合径流系数);T—为收水时间,一般取15min。由以上公式计算出一次暴雨强度q为199.0L/s·ha,降雨历时15分钟,厂区道路、生产区和原料堆放区降雨量Q为59.5m3/次。根据白山市气象数据,年降水时间按120天计算,则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7140m3/a。初期雨水经自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容积60m3),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供热本项目无需供热。(3)供电由当地国家电网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9、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10日(每年4月-11月),1班制,每班8h。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艺均为物理过程。商品混凝土主要原料为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外加剂等。其中砂子、石子、石粉为干质原料,进场后暂存于原料仓库;外加剂为液态原料,进场后暂存于外加剂储罐内;水泥储存在水泥储罐内;粉煤灰储存在粉煤灰储罐内。1)试拌试验室在生产前采用现场原材料,根据生产配比,进行商品混凝土的试拌工作,对拌合物的物理性能进行检测工作。本项目试验室主要试验项目为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坍落度及拓展度等,仅进行物理实验,无化学实验,不涉及化验试剂。A.强度等级检测方法为砖试验法:通过在混凝土表面施加压力,观察是否破裂,根据破裂情况确定强度等级。B.抗压强度检测方法为:将试件整体均匀加压,记录破坏时荷载。C.抗拉强度检测方法为直接测试法:用钢模浇筑成型的棱柱体试件通过预埋在试件轴线两端的钢筋,对试件施加均匀拉力,试件破坏时的平均拉应力即为混凝土的轴心抗拉强度。D.坍落度、扩展度检测方法为:用一个上口100mm、下口200mm、高300mm喇叭状的坍落度桶,灌入混凝土分三次填装,每次填装后用捣锤沿桶壁均匀由外向内击25下,捣实后,抹平。然后拔起桶,混凝土因自重产生塌落现象,用桶高(300mm)减去塌落后混凝土最高点的高度,称为坍落度。如果差值为100mm,则坍落度为100。2)皮带输送系统水泥、粉煤灰在密闭输送管道中提升、称量而进入搅拌机内,可减缓物料飞扬现象。砂子、石子等骨料的配料及称量系统与料斗为一体设备,采用累计称量的方式称量砂子、石子,位于料斗卸料门下的水平皮带输送机将称量好的骨料运输到倾斜的皮带输送机上,整个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方式输送;外加剂与水均为液态原料,经称量后,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传送;3)搅拌系统经计量后的水泥、砂子、碎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原料由皮带输送机,投入钢结构封闭式搅拌站内的搅拌机中进行搅拌,搅拌楼内设置有储备室,内设空压机,搅拌机出料口下接料斗,每次搅拌完成倒入接料斗中,系统上料进入下一次搅拌,接料斗下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衔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接料外运。商品混凝土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见下图。图2-2 商品混凝土流程图及产排污节点2、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见下表。表8 物料平衡一览表输入输出项目输入量(t/a)项目输出量(t/a)水泥26400产品商品混凝土190000石子80546损失废气颗粒物0.9494砂子63400固废不合格产品20外加剂640沉淀残渣15.0506粉煤灰5800水13250合计190036合计190036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踏勘,企业于2024年5月在未取得环评文件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的环保违法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第十三条第三项第一款“违法行为(如“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可以免于处罚”之规定,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混凝土拌合站的施工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满足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本项目属于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满足予以审批管理条件。根据临政函[2024]275号可知,同意项目先行建设,同时报批环评文件。根据临政函[2024]275号可知,同意项目先行建设,同时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属于临时工程,主要为白山至临江高速公路BLTJ02工区项目K111+850-K116+364段落的路基防护、桥梁、涵洞及隧道供应混凝土。目前厂区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并未进行生产性活动,不存在现有的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1、环境质量现状1.1.1.1环境空气(1)达标区判定本项目位于白山市临江市花山镇花山村(K113+750左侧100m),属白山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采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吉林省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进行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详见下表。表1 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单位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ug/m3年平均质量浓度587082.86达标PM2.5ug/m3年平均质量浓度243568.57达标SO2ug/m3年平均质量浓度126020达标NO2ug/m3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55达标COmg/m3年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1.3432.5达标O3ug/m3年日最大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13016081.25达标根据上表可知,2023年白山市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CO、臭氧、PM2.5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白山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监测本项目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TSP,本次环评在评价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1)监测点位本次在评价范围内布设1个监测点,详见下表。表2 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说 明A1项目下风向200m了解项目所在地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监测项目TSP3)监测时间由吉林市万晟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3日,连续3天。4)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5)评价方法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4.2.2补充监测数据的现状评价内容,分别对各监测点位不同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对于超标的污染物,计算其超标倍数和超标率。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Ii=Ci/Coi式中:Ii─i污染物的标准指数;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μg/m3;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μg/m3。其中Ii ≤1.0时,表示该污染物不超标,满足其评价标准要求;而Ii>1.0时,则表明该污染物超标。6)监测与评价结果监测与评价结果见下表。表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结果监测点位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浓度范围(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1#总悬浮颗粒物(TSP)24h平均0.30.066-0.06822.670达标由上表可以看出,监测点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1.2.2.2地表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头道沟河,属鸭绿江水系,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9月6日发布的《2024年8月吉林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月报》,见下表。表4 2024年8月吉林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月报责任地市所在水体断面名称水质类别环比同比本月上月去年同期白山市鸭绿江鸠谷ⅡⅡⅡ→→葫芦套ⅢⅡⅢ↓→注:“㉿”表示考核断面,“/”没有监测。“×”未达到控制目标要求,“√”达到控制目标要求。“↑”水质好转,“→”水质类别没有变化,“↓”水质下降,“○”没有数据无法比较。由上表可知,鸭绿江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使用功能要求。1.3.2.3声环境(1)监测点布设根据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及工程可能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在项目区周围布设4个声监测点位。(2)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3)监测频率及监测方法分昼间和夜间二次监测,监测方法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要求执行。(4)监测时间委托吉林市万晟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进行监测,分昼间、夜间两次监测。(5)评价标准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功能区分类,本项目位于1类声功能区,本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6)评价方法采用直接比较方法评价声环境现状。(7)监测结果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序号监测点监测值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项目东厂界外1m514155452#项目南厂界外1m51423#项目西厂界外1m52414#项目北厂界外1m5342采用直接比较的方法评价项目处的噪声现状值,各个监测点昼、夜间的等效声级均不超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1.4.2.4地下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具备污染因子及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5.2.5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高空排放后,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落入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但颗粒物不属于土壤环境污染因子,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土壤评价。2.6生态环境现状(1)生态功能分区按生态功能三级区划要求,项目所经沿线依次为浑江上中游通化—白山城镇和工矿及林农生态功能区(Ⅲ3-3),鸭绿江上中游中低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生态功能区(Ⅲ3-2)。(2)地形地貌拟建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境内,属山岭重丘区地形。地貌基本形态类型分析,拟建项目位于白山南部的老岭中山区,项目占地范围内地势较为平坦。(3)土壤本区地带性土壤为暗棕壤,它是温湿条件下吉林东部山区的典型土壤,其中山地土壤多为灰棕壤、白浆土、石灰岩土,河谷与沟谷的土壤主要有白浆土、冲积土等。项目主要土壤类型为漂白棕壤。(4)植被沿线山地植被以森林为主,按植物地理区划属长白山植物区系,落叶阔叶林为其地带性植被的顶级群落,由于人类的干扰,使得长白山地区的原始森林植被大部分消失,现存的绝大部分属于天然次生林,山地分布的多为次生针阔混交林;谷地则多为次生的阔叶林,形成了大面积的杂木林、蒙古栎林、杨桦林、柞桦林、柞树榛子灌丛及色、椴、榆、枫、桦等组成的次生阔叶林。林龄一般在20~60 年,林分结构各异,生产力及林木质量差异较大。总的来说,评价区老岭山脉腹地成/过熟林比例相对较高,边缘地带则以近熟林和中/幼龄林为主。此外,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林地,占地现状为荒地。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表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对象相对场址方位相对场界距离/m规模保护内容环境空气(500m范围内)椴木松沟里西侧35023户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土壤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5、生态环境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1)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下表。表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2)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储罐废气及搅拌废气,废气均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下表。表8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摘录)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排放限值限值含义监控点颗粒物10mg/m315m0.5mg/m3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限值,运行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详见下表。表9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施工期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类554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确定厂区污染物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应执行其他行业排放管理。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予以豁免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核。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应自行建立统计台账,纳入环境管理。故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建筑物已建成,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施工期已结束,故本次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1.1、废气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储罐废气、及搅拌废气。1.2.1.1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原材料中水泥及粉煤灰经销售方自行运输至厂区范围内,直接灌装入100t水泥储罐及120t粉煤灰储罐内储存,外加剂为液态,储存于10t外加剂储罐内。砂子及石子等原料由销售方通过车辆运输至厂区原料仓库内进行装卸及贮存。由于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中水泥、粉煤灰、外加剂为储罐密闭储存,故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只对原料库房内砂子、石子进行核算。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给出的相关产排污系数进行计算。本项目产排污系数详见下表:表1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节选工段名称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末端治理效率(%)物料输送混凝土制品水泥、砂子、石子等物料输送储存所有规模废气量Nm3/吨产品22.0//颗粒物千克/吨产品0.12袋式除尘99.7直排/物料搅拌物料混合搅拌废气量Nm3/吨产品25//颗粒物千克/吨产品0.13袋式除尘99.7本项目物料输送储存分为原料仓库和储罐区两部分,故本次环评核算系数均以各原材料重量进行核算。本项目原料仓库内共储存石子80546吨,砂子63400吨,共计143946吨。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通过设置原料仓库为封闭库房,并对储存物料采用苫布苫盖,卸料过程采取喷淋措施降尘等措施。经洒水抑尘及重力沉降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约95%。企业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产排情况见下表。表2 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污节点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污染防治措施及效率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时长h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10.2817.274封闭库房+洒水降尘,95%0.510.8644320无组织粉尘经稀释扩散至厂界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1.3.1.2储罐废气本项目共设置8储罐,其中6个水泥储罐,2个粉煤灰储罐,储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取0.12kg/t原料,本项目水泥用量为26400吨,单个储罐累计储存量为4400吨,风机风量以1000m3/h计;粉煤灰储罐累计储存量为5800吨,单个储罐累计储存量为2900吨,风机风量以1000m3/h计。贮存粉尘经储罐顶部自带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储罐排尘管均与除尘器相连,收集到的粉尘可以回收利用。经罐顶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经罐顶排放,储罐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 正常工况下储罐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口风量m3/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1#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高于15m)0.940.00090.001582#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0.940.00090.001583#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0.940.00090.001584#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0.940.00090.001585#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0.940.00090.001586#水泥储罐1000TSP3140.310.5280.940.00090.001581#粉煤灰储罐1000TSP2070.210.3480.620.00060.001042#粉煤灰储罐1000TSP2070.210.3480.620.00060.001041#-6#水泥储罐及1#-2#粉煤灰储罐的储罐废气分别经过各自储罐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气体经过罐顶布袋除尘器排气口(储罐高15m)排放,8个储罐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1.4.1.3搅拌废气本项目设有2台搅拌机,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剂直接从储罐内以封闭方式输送至搅拌机内部,无粉尘产生,石子、砂子物料落入搅拌机时冲击过程会有粉尘产生。本次环评以产品总重量19万吨(单台搅拌机产品总量约9.5万吨)进行核算,搅拌生产过程每日生产时间为8h。本项目采用密闭式搅拌机,故无需额外设置集气罩。仅通过设置风机对废气进行集气。风机风量以10000m3/h计。搅拌废气经风机集齐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处理后的搅拌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4 正常工况下搅拌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污口风量m3/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1#搅拌废气10000TSP735.127.3512.3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15m排气筒2.210.020.0372#搅拌废气10000TSP735.127.3512.3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15m排气筒2.210.020.037搅拌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1.5.1.4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主要指装置在开、停车调试、检修及一般性事故时的“三废”排放,本项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出现的异常排放;②开、停车调试,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排放分析;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主要体现在废气处理装置,即布袋除尘器缺少日常监管维护,处理效率下降,各处理装置处理效率降至0%。本次针对各项工艺废气非正常排放进行分析,本项目无烟气旁路,布袋除尘器故障时,按污染物处理效率为0%进行计算。非正常工况情况下,在风机或布袋除尘器故障导致非正常工况下,使工艺废气直排入大气中。值班人员每小时检查一次,故事故发生后最大直排时间为1小时,发现后立即停止直排。日常检查中需加强检修管理。且各排气装置均设有独立风机,故非正常工况下风量以风机风量进行确定。表5 非正常工况下各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废气名称风量m3/h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发生频次排放时间污染物排放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kg/a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a1#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1次/1年1h3140.312#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3140.313#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3140.314#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3140.315#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3140.316#水泥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3140.313140.311#粉煤灰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2070.212070.212#粉煤灰储罐废气1000颗粒物2070.212070.211#搅拌废气10000颗粒物735.127.35735.127.352#搅拌废气10000颗粒物735.127.35735.127.35一旦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现象,立即查找事故原因并进行抢修,如短时间内无法找出原因及妥善处理,必要时应停止运行。此外,在平时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及检修,避免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导致的异常排放。1.6.1.5废气排放情况汇总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产排情况及排放口基本信息见下表。表6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产生量治理措施及治理效率排放形式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口基本信息mg/m3t/amg/m3t/a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TSP/17.292封闭库房+洒水降尘,95%无组织/0.865/1#水泥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1:15m;25℃;经纬度126.81578,41.87713,一般排放口2#水泥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2:15m;25℃;经纬度126.81577,41.87711,一般排放口3#水泥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3:15m;25℃;经纬度126.81579,41.87710一般排放口4#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4:15m;25℃;经纬度126.81582,41.87709一般排放口5#水泥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5:15m;25℃;经纬度126.81586,41.87711一般排放口6#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3140.52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940.00158DA006:15m;25℃;经纬度126.81586,41.87714一般排放口1#粉煤灰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2070.34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620.00104DA007:15m;25℃;经纬度126.81584,41.87716一般排放口2#粉煤灰储罐废气(正常工况)TSP2070.348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储罐顶部排放有组织0.620.00104DA008:15m;25℃;经纬度126.81582,41.87716一般排放口1#搅拌废气(正常工况)TSP73512.3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15m排气筒有组织2.210.037DA009:15m/0.3m;25℃;经纬度126.81582,41.87713一般排放口2#搅拌废气(正常工况)TSP73512.3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15m排气筒有组织2.210.037DA010:15m/0.3m;25℃;经纬度126.81584,41.87714一般排放口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经过有效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企业所在地周边区域影响较小。1.6废气治理措施与环境影响分析(1)有组织废气1)布袋除尘器本项目储罐废气及搅拌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99.7%以上,主要工作原理为:含尘气流由除尘器下部进入布袋,在通过布袋滤料的空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滤料的清洁气体由上部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以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定期排出。布袋除尘器是最古老的除尘方法之一,设备正常工作时,含尘气体由风口进入灰斗,一部分较粗的尘粒由于惯性碰撞和自然沉降等原因落入灰斗,其余大部分尘粒随气流上升进入袋室,经滤袋过滤后,尘粒被滞留在滤袋外侧,净化后的气体由滤袋内部进入上箱体,再由阀板孔、排风口排入大气,从而达到除尘目的。除尘效率可达99.7%以上。最小捕集粒径<0.1μm,由于其效率高、性能稳定、密闭性能好、清灰效果好、维修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而获得越来越广泛的应用。2)储罐废气排放口及搅拌废气排气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7),袋式除尘器为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本项目储罐废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排气口(储罐高15m)排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4.3.3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他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本项目搅拌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可满足相关要求。且根据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因此本项目工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无组织排放粉尘1)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如下: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厂区地面硬化、加强厂区地面清洁及运输车辆清洗等方式,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可降低罐车运输扬尘。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起尘主要是石子、沙粒粉尘的产生,较小粒径的沙粒、石子在风力作用下启动输送,产生一定的扬尘。本项目设置原料仓库存储散装物料,设置封闭库房,并对物料采用苫布苫盖,卸料过程采取喷淋措施降尘等措施。经洒水抑尘及重力沉降等措施对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控制。覆盖物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要有足够的强度、韧度,不易破损。要防晒、防风。场地硬化:全厂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硬化承载力能够满足场内作业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厂区无组织粉尘经稀释扩散至厂界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故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1.6.1.1.7废气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制定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下表。表7 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1#-6#水泥储罐排气口(DA001-DA006)颗粒物1次/两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1#-2#粉煤灰储罐排气口(DA007-DA008)颗粒物1次//两年搅拌废气排气筒(DA009-DA010)颗粒物1次//两年厂界颗粒物1次/季度2.2、废水2.6.2.2.1废水源强核算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随着搅拌进入产品中,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故新增产生废水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产生量为567t/a,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4t/a,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表8 生活污水产生情况一览表污染物CODBOD5SS氨氮产生浓度(mg/L)30015020030产生量(t/a)0.0252‬0.0126‬0.0168‬0.0025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2.6.3.2.2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1)沉淀池可行性分析本次环评在作业区内建设2个沉淀池,沉淀池容积分别为120m3、144m3,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产生量2.7t/d,可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本项目对罐车进行清洗时,在专门的清洗平台上进行,后由平台四周的水渠收集后,流入沉淀池沉淀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由场地四周的水渠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本次环评要求池底及池体做好防渗处理,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20cm的水泥浇底,池体内壁做环氧树脂砂浆防腐、防渗漏处理。防渗系数≤1.0×10-7m/s。沉淀池储存周期约为30日,位于作业区搅拌机东侧,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用水。每年项目结束后,沉淀池内清洗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内大扫除期间洒水降尘使用,扫除过后厂区结束本年度运营。(2)防渗化粪池可行性分析本次环评在厂区内建设1个地下防渗化粪池,沉淀池容积为30m3,本次环评要求池底及池体做好防渗处理,做到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抗渗等级不小于P8)+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结构型式(厚度不小于1.0mm),渗透系数≤10-7cm/s铺装并定期进行修补强化处理。防渗化粪池可有效容纳污水两星期以上,满足每2周清掏转运一次的暂存需求。(3)雨水收集本项目厂区雨污分流,由工程分析可知厂区降雨形成地面径流后15min内初期雨水最大产生量为为59.5m3/次,约7,140‬m3/a。本项目新建1座容积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由于场地会沉积粉尘,在雨天经雨水冲刷后会形成浑浊的初期雨水,对于此类雨水,建设单位需在厂界四周设置雨水沟收集雨水,雨水沟末端连通项目设置的雨水收集池,确保将渠道内收集的所有初期雨水均能汇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回用于产品生产。3.3、噪声(1)预测内容运行期昼夜厂界噪声。(2)噪声源强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搅拌机、传送带、投料设备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60-75dB(A)。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源强情况详见下表。表9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单位:dB(A)序号声源名称数量声功率级声源位置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1搅拌机2套75搅拌站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2水泥储罐6台65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3粉煤灰储罐2台65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4投料设备2台65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5传输设备6台65厂区内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6喷淋装置1套65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7袋式除尘器10套65基础防振,距离衰减8h(3)预测基础数据①预测模式预测选用噪声叠加模式和点声源随距离衰减模式,首先采用噪声叠加模式计算多个噪声源在某一点的合成噪声值,然后利用点声源随距离衰减模式计算距离r米处的噪声值,再与背景进行叠加生成预测值。室内生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点声源集合发散衰减模式:式中:Lp(r)-距声源r 米处声压级,dB(A);Lp(r0)-距声源r0米处声压级,dB(A);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监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噪声叠加模式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 ——室外声源个数;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②预测范围噪声评价主要预测厂区内的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并对该影响做出评价。③预测参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产生于投料、搅拌过程中,汽车运输过程中进入厂界后减速慢行,且运输时间较短,故本次环评不对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进行核算。预测计算中只考虑主要噪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衰减等主要衰减因子。为了计算简单化,将主要噪声源看作点声源,经噪声叠加后,然后计算点声源对各个监测点的噪声贡献值。根据经验估算,建筑隔声量一般在18~25dB(A)间,本项目设备均设置于厂区内,故本次环评设备噪声值不考虑建筑墙壁实际隔声量。(4)预测结果及评价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本项目投产后对厂界声环境质量的贡献值,以反映项目投产后对该厂影响情况,预测结果详见下表。表10 噪声源噪声值及到各厂界距离一览表噪声源噪声值dB(A)各车间距厂界距离(m)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厂区综合噪声79.771001206520表11 噪声预测结果统计表名称噪声值dB(A)预测点声压级dB(A)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厂区综合噪声79.7744.21 38.19 44.21 32.54 标准值dB(A)昼间55555555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厂界各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经现场踏查,建设单位针对各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噪声设备与厂界之间有围墙等建构筑物间隔,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为了进一步减轻各类噪声对工作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根据各类噪声的声源特征,本次评价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布局各生产设备,对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运输过程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夜间运输原材料及成品,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综上,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12 噪声监测计划监测类别排放源监测因子监测点监测频率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等效A声级厂界四周1次/季度 4.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为生活垃圾、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沉淀残渣、废布袋及试验固废。项目设备定期由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护,厂区内不设置机修人员及设备,维护修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废物均有维修人员带走处理,故厂区内不产生废机油。1)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210天,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2)除尘灰根据核算,除尘灰的产生量约为3.8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3)不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不合格产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量约为20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与其他原辅材料重新进行搅拌混合。4)沉淀残渣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沉淀残渣,约15.05t/a。主要成分为水泥残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5)废布袋本项目布袋约3个月更换一次,年约产生废布袋40个,约0.01t/a。6)试验固废本项目试验固废产生量约为0.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及《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名录》(部公告2024年第4号),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代码情况汇总见下表。表13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t/a序号固废名称产生环节产量物理性状性质代码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1生活垃圾日常生活1.05固态生活垃圾900-099-S64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2除尘灰生产过程3.85固态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回用于生产3不合格产品生产过程20固态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回用于生产4沉淀残渣生产过程15.05固态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5废布袋环保设施0.01固态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6试验固废生产过程0.1固态一般工业固废900-009-S59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2)环境管理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除尘灰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残渣及试验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A、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B、贮存、处置场的设置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C、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D、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以保障正常运行。E、单位须针对此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安全及防止污染的意识,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对于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要实施专人专职管理制度并建立好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等)、废水污染物(COD、BOD5、氨氮、SS等)以及固体废物等;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为垂直入渗,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已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具体如下:①源头控制企业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发酵还田,不外排。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基本可以避免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②分区防渗将防治分区分为简单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其中外加剂围堰内部及沉淀池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20cm的水泥浇底,池体内壁做环氧树脂砂浆防腐、防渗漏处理。防渗系数≤1.0×10-7m/s,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不会使废水或外加剂下渗到土壤中污染地下水;原料库房、作业区为一般防渗区,采用一般水泥硬化处理,防止雨雪天气造成不必要的入渗情况发生。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本项目防渗旱厕、外加剂围堰内部、沉淀池均采取防渗措施,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措施,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搅拌站配套布袋除尘器,原料封闭存储于原料库房内,本项目不存在污染途径,故本项目的建设基本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6、环境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本项目Q=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评价级别评定要求,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公司在容易发生事故位置主要在厂区内,主要风险为工作人员中毒、厂房火灾、设备故障。针对事故易发区,企业均采取了妥当的防范措施:1)应每日有专人巡检设备、沉淀池、外加剂储罐围堰完好情况,确认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2)工作人员应在事故处理全过程保证全身防护装置穿戴整齐,无暴露皮肤,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3)如在事故处理过程当中,有人员衣物被危险物质沾染的时候,应马上脱下被浸湿的外套、鞋袜等衣物,过程中注意动作缓慢,以防产生静电和皮肤中毒;4)在处理事故的同时,首先应保证绝对禁止产生明火、静电的行为。其次,对暂存区域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放置、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额外事故。事故发生后,必须依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认真分析、调查、总结;环境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强化运行过程的环境管理,是可以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综合以上分析,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措施切实可行。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后,其发生事故的概率降低,其环境危害也是较小的,环境风险达到可以接受水平。7、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临时拌合站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为建设单位拆除的搅拌设备、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沉淀池等固体废物影响及基础拆除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其具体环境保护措施如下:A.制定合理的基础拆除方案,缩小拆除的作业带。B.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拆除器械不得随意碾压、侵扰场区内的植被用地和绿化带。C.基础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钢铁、螺丝等不得随意丢弃在场地内,应妥善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D.沉淀池内清洗废水可用于在拆除过程中作为降尘用水,拆除顺序尽量安排在最后。工程拆除后,应及时对地表进行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生态修复方案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具体生态修复方案如下:A.组件及基础拆除后,先对基础占地区域进行回填。回填前应检查回填土中是否有混凝土、螺丝等细碎物件的残留。B.为避免大面积同时施工对现有植被造成破坏,应进行分区施工;必要时可与林业/农业种植单位结合,根据植被管理或耕作制度、轮作时间等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C.应采取边拆除、边恢复的方案。D.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表土,将表土单独堆放,并加盖防尘网,项目服役期结束后,应对占用场地时进行复垦;为保证植被恢复过程中乔灌木、农作物、绿化植物成活率,表层土壤应选择施工期剥离的表土。E.选择的林木、农作物、绿化植物应为当地常见物种。F.作为生态恢复方案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确保生态恢复后植被的成活率,对于未能成活的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进行补种。综上所述,项目服务期满后,经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生态环境会随着植被恢复逐步得到改善,对环境影响较小。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原料运输装卸、贮存、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封闭库房、苫布苫盖、洒水降尘《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6#水泥储罐废气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罐顶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2#粉煤灰储罐废气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罐顶排放1#-2#搅拌废气排气筒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用作农肥/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减振、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2)除尘灰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3)沉淀残渣及试验固废暂存于厂内,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外加剂围堰内部及沉淀池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20cm的水泥浇底,池体内壁做环氧树脂砂浆防腐、防渗漏处理。防渗系数≤1.0×10-7m/s,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措施,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搅拌站配套布袋除尘器,原料封闭存储于原料库房内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保养检修、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有关排污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1.2、“三同时”自主验收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单位应自主验收,根据报告提出的措施内容尽快完善厂区内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就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实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可以参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3、运营期环境管理及检查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应与之相协调统一。实行主任领导下的“一人主管,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基层,监督考核”的原则,建立以领导为核心,安全环保科为基础的全员责任制的环境管理体系。使环境管理贯穿于机构管理的整个过程,并落实到各个层次,分解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把机构管理与环境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不但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也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使机构的环境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实施应设置兼职环境管理机构,定员2人,可设兼职主管1名,兼职员工1名,由主管业务的领导直接管理,同时在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主要排污岗位也应设置兼职环保员,负责对环保设施操作进行维护保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做好记录,建立排污档案。4、监测计划企业结合“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中各要素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相应监测工作。5、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35.1%。表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治理措施金额1废气治理储罐废气:布袋除尘器+15m罐顶排放;搅拌废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洒水降尘及苫布遮盖;运输粉尘:苫布遮盖及洒水降尘。152废水治理沉淀池、防渗化粪池、雨水收集池43噪声治理减振、隔声、设备维护0.54固废治理垃圾桶0.5总计20六、结论本项目总体污染程度较低,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且可以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000.949400.9494+0.9494废水COD0000000NH3-N00000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0001.0501.05+1.05除尘灰0003.8503.853.85不合格产品00020020+20沉淀残渣00015.05015.05+15.05废布袋0000.0100.01+0.01试验固废0000.100.1+0.1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拌合站建设 拌合站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