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中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崇发改社会〔2025〕1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德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核准的请示》(新发改报〔2025〕76号)及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查报告以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德天瀑布景区接待能力,促进崇左市旅游业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同意建设德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新县中国·德天跨国瀑布景区游客集散中心东侧。
三、项目代码:2412-451400-04-05-474194。
四、项目单位:广西大美大新旅游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文化街建筑3500平方米(含餐厅、咖啡厅、酒吧、厨房、厕所)、德天景区观光车管理中心2500平方米。观光车管理中心层数为4 层,其余建单体层数为2层。共设停车位102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工程、标识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7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7.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31万元,预备费11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有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德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400202500002号)、《崇左市广西花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具德天景区游客中心增补等5个项目涉及花山风景名胜区的情况说明》、《关于同意那莲民宿、那瓦集民宿、田方里民宿、泊岸仙河民宿、德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建设的请示》(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示件)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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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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