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租赁使用权 房屋招标采购公告(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2025)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5年4月30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分项拍卖以下房屋、门面相关期限的租赁经营权:

标的序号
房产位置
出租面积约(㎡)
租赁期限 (年)
年租金参考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1号门面1间)
27
3
29160
2000

2
十堰市房县红塔乡双溪村二组房屋
1935
5
41796
5000

3
丹江口市盐池河镇盐池路1幢1号房屋
60.2
2
3300
1000

4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南综合楼5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5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4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6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502号房屋
128
3
7680
1000

7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5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8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一单元502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9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一单元501号房屋
119
3
7140
1000

10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上津市场部综合用房东起第八间(临巷道)
12.96
3
3732
1000

11
上津站烟草办公楼一楼东起第十一间(临巷道)
12.6
3
3629
1000

12
上津镇银河街6号(原上津管理所(市场部)办公楼)
705.35
3
67714
5000

13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马安烟叶站综合用房
1005
3
48240
5000

14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站综合用房 (一楼西起第二间)
16.56
3
3974
1000

15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办公楼(东楼)沿郧马路一楼南起第一间至第五间房屋
98.64
3
17755
2000

16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大门(面朝郧马路)左侧北楼厂房二楼房屋
717.59
3
38750
3000

17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大门(面朝郧马路)左侧北楼厂房电梯口2间房屋
65
3
3510
1000

18
湖北口乡泗峡口集镇一楼门面
62
3
5208
1000

19
湖北口乡泗峡口集镇原烟草站三楼房屋
75
3
2700
1000

(二)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营销部门古市场部综合用房,建筑面积233.48㎡,未办理土地证,拍卖参考价161802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及竞买手续办理:以上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报名: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17时前自行登录中拍网络平台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持公司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户名: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襄阳建行樊城支行,账号:42001646108050006870,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获取拍卖资料,签署拍卖文件,激活竞买账号,取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五、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熊先生 13871748608
报名咨询电话:陈女士 18507275258 0710-3212617
微信公众号:湖北正佳拍卖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前进路31号世纪金源写字楼615室

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是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以下标的的《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请竞买人认真阅读,一旦签字确认,即构成法律文件,作为拍卖活动、签订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基础,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一、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公开拍卖以下房产及房屋租赁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二、本公司作为拍卖人,主持的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进行,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标的概况:
(一)分项拍卖以下房屋、门面相关期限的租赁经营权:

标的序号
房产位置
出租面积约(㎡)
租赁期限 (年)
年租金参考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1号门面1间)
27
3
29160
2000

2
十堰市房县红塔乡双溪村二组房屋
1935
5
41796
5000

3
丹江口市盐池河镇盐池路1幢1号房屋
60.2
2
3300
1000

4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南综合楼5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5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4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6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502号房屋
128
3
7680
1000

7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二单元501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8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一单元502号房屋
96
3
5760
1000

9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城关解放大道综合楼西楼一单元501号房屋
119
3
7140
1000

10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上津市场部综合用房东起第八间(临巷道)
12.96
3
3732
1000

11
上津站烟草办公楼一楼东起第十一间(临巷道)
12.6
3
3629
1000

12
上津镇银河街6号(原上津管理所(市场部)办公楼)
705.35
3
67714
5000

13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马安烟叶站综合用房
1005
3
48240
5000

14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站综合用房 (一楼西起第二间)
16.56
3
3974
1000

15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办公楼(东楼)沿郧马路一楼南起第一间至第五间房屋
98.64
3
17755
2000

16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大门(面朝郧马路)左侧北楼厂房二楼房屋
717.59
3
38750
3000

17
十堰市郧西营销部观音镇香料烟加工厂大门(面朝郧马路)左侧北楼厂房电梯口2间房屋
65
3
3510
1000

18
湖北口乡泗峡口集镇一楼门面
62
3
5208
1000

19
湖北口乡泗峡口集镇原烟草站三楼房屋
75
3
2700
1000

(二)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营销部门古市场部综合用房,建筑面积233.48㎡,未办理土地证,拍卖参考价161802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四、竞买登记
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应提供其合法证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表授权人参加竞买时,其资格须经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认定。优先权人资格须经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认定。竞买人在本公司《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冲抵佣金;若竞买不成功,拍卖公司三天内按原账户全额退还保证金,无论成交与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均不计息。
五、拍卖规则
(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现状。若竞买人由于自身疏忽,对拍卖标的物未认真查看,或者不到现场查看的,竞买后不得以未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为由拒绝成交。
(二)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后,查阅并签署《竞买登记表》、《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等拍卖资料、领取网络竞价号牌。标的物质量及数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点击应价,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有充分的了解并完全接受《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内容及标的物现状、瑕疵,认可本公司拍卖规则,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拍卖公司、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现场标的物实物在数量、面积及质量上与《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描述有差异的,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款。
(三)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若竞买人竞买成交,成为买受人后,须在拍卖会后2日内与拍卖人(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悔拍,不得以没有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等理由拒绝成交;若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其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且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还应当另外补足差额。
(四)标的一的竞价以年租金竞拍,即成交落槌价为每年的年租金,以成交落槌价乘以出租期限即为最终拍卖总成交价(年租金*出租期限=总成交价)。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未达到保留价本次拍卖不能成交。
六、网络拍卖程序
本场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本公司协调网络平台设定拍卖自由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增价幅度,拍卖师点击“开始竞拍”按钮启动拍卖程序,竞买人点击“应价”按钮表示应价,当网上报价出现最高报价且在限时竞价时间内无其他竞买人再加价时,拍卖师点击“确认成交”按钮以示成交。最高应价者为本宗标的的买受人。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且应价达不到底价,拍卖师有权宣布收回标的。拍卖成交后网络平台自动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于拍卖会结束后2日内到本公司签署《拍卖笔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拍卖人、委托方、买受人各执一份。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及拍卖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竞拍前委托方或拍卖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本公司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退还保证金,本公司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总成交价(标的一是年租金乘以出租期限)的拍卖佣金,佣金直接在竞买保证金中抵扣,差额部分拍卖公司将实行多退少补。标的一的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租金。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应按应交年租金每天1‰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滞纳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15天的,视为买受人无故单方终止履约,拍卖人有权取消拍卖成交结果,并且,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标的二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成交金额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付清拍卖成交款后3日内与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八、拍卖标的移交
标的一的买受人付清佣金及与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后,约定标的移交时间及其他事宜。标的二的买受人付清佣金及与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予以配合,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办证过户税费按政策规定的征收对象及标准执行。房产过户完毕后,买受人与委托方房产属地管理部门办理出售房产的移交手续,并完成实物移交。
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人予以扣收,不予退回,拍卖人、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有权取消拍卖成交结果,买受人另应按照拍卖总成交价款(标的一是按照年租金乘以出租期限,标的二按照实际拍卖成交价)的20%向委托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支付补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的损失的,委托方有权向买受人追偿所造成的损失。
九、 须特别告知标的一竞买人及买受人(中标承租人)的事项
1、房屋租金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由中标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当年租金转到出租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下同)银行账户;租房保证金(押金)由中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到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合同期满,中标承租人若无违约和损坏设备设施等情形,出租人凭收据全额无息将租房保证金退还给中标承租人;若有违约和损坏设备设施等情形,出租人从租房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中标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及赔偿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中标承租人;若租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设备设施损失金额,由中标承租人另行赔偿)。
2、租期从中标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接收房屋当日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房屋当日起,承租人就须承担租金)。
3、买受人(即承租人)在取得租赁权承租期间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4、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中标承租人租赁期内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出租人按现状进行招租,包括房屋、供(排)水、供(用)电等设施设备等均按现状招租。相关约定、权利和义务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
6、承租人自接收房屋之日起,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环卫费(含化粪池清理费)、网络通讯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故意损坏房屋,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经营产生污水、烟雾、有毒气体、异味以及噪声污染等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8、出租人若将上述房屋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继续对外出租,可于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内,依法委托拍卖机构重新拍租,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本次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本次承租人在重新拍租时中标,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本次承租人在重新拍租时未中标,应于租赁合同期满十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归还出租人,并履行交接手续。
9、若房屋实际面积与拍卖招租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本次拍卖招租成交价格不受影响,不予调整。
10、标的展示期间竞买人务必到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和瑕疵。
十、拍卖附则
1、凡参加竞买者即表明已了解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竞买人、买受人均必须严格遵守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及其承诺,并自愿认可履行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拍卖法及其承诺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总成交价*1.5%)。
3、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湖北正佳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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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使用权 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