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围网场地场地合作运营招标采购公告(福建省福州市润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地场地合作运营项目

起始价

6666.67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1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30

加价幅度

100

计租面积

618.9平方米

租期

36月

保证金金额

20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5-05-06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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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地场地合作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受福建省福州市润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已分别在福州新闻网和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网站发布关于标的(标的名称: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地场地合作运营项目,项目编号:250632678)招租公告。至2025年4月30日,该挂牌信息公告期已满。
2025年5月6日,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按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办理规程(试行)》组织电子竞价。最终该标的月固定保底分成款以6666.67(元/月)成交,中标人为苏博儿童游乐园管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竞价活动已经结束,该项目相关的交割手续将于近期办理。现将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公告期: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对本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署名反映。
特此公告。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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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合作协议.docx

合作协议甲方:福建省福州市润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丙方(担保方):身份证号:本协议由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合作运营项目2、合作场地:协议中乙方所使用的场地特指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润楼体育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以下简称“西河下层西侧围网场”3、合作期限三年,即2025年4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第二条、合作方式甲方提供位于西河智慧体育公园内的下层西侧围网场属于甲方使用的相关场地,供乙方经营和使用,乙方在指定场地运营合作项目,乙方按保底金额以逐年递增的方式。首年保底金额为万元;第二年保底金额为万元;第三年保底金额为万元。合作分成方式说明:甲方全年累计分成不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含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甲乙双方按照2:8进行分成,即甲方收取全部营业收入的20%,乙方收取全部营业收入的80%;甲方全年累计分成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甲乙双方按照1:9进行分成,即甲方收取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全部营业收入的10%,乙方收取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全部营业收入的90%;分成款按月结算,当分成款未达到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全部营收进行2:8分成,当分成款达到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剩余全部营收进行1:9分成3、保底收入:乙方应确保每月甲方分成收入不低于月固定保底分成款(当甲方年累计分成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后,不做每月保底收入约束)。本月度甲方分成收入不足当月固定保底分成款的,乙方应在该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为分成费用直接抵扣完保底收入后,将剩余收入付至乙方,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4、履约保证金:乙方于合作协议签订时向甲方缴纳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提供收据。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出合作场地,缴清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费、违约金等),若有剩余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收据以及保证金退款函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费用结算:合作期间收取的经营收入费用统一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分成结算每月一结,于次月10日之前核对上月所有收入明细,核对无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专用普通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并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4、装修期:30天(不含在租赁期限内)。用途:体育类(除儿童体适能、中考体育培训、篮球培训、足球培训等公园已有项目)文旅文创、儿童体验游乐、儿童玩具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未经业主方或业主方授权的管理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在甲方整体管理和使用的范围内,乙方具有完全的独立经营权和使用权;后续因甲方整体设计规划调整或相关上级部门要求甲方调整场地用途,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搬离场地,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场地供乙方经营;4、收款方式:使用甲方指定的二维码进行收费,由甲方进行监督和核算。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保障水、电供应线路的正常运行。水电工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时缴纳水电费后,乙方需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所产生的水电费。2、甲方负责辅助监管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和保障相关游客的安全等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主要的安全和保障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现问题后甲方应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3、乙方负责合法经营,使用甲方指定的二维码进行收费,由甲方进行监督和核算。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确认已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前已对场地的位置、面积、高度、电力状况等物理状况进行了实地全面勘验,确认场地完全符合乙方的使用要求,并同意按本合作协议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2、乙方确认甲方已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前向其充分告知该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管理权状况,本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对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的资格或本合作协议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3、甲方仅负责提供必要的电源及消防设备,相关乙方设置的专业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购买和安装,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享有,乙方自行设置的设备及其内存财物等保管及损毁灭失等的全部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负责场地及其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服务,维持场地及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可视性。5、乙方保证对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使用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场地内的整体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如下:(1)乙方应自行办理符合乙方经营条件的消防手续、审批程序等,并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项目消防相关管理规范,服从项目整体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关消防管理和整改要求。(2)乙方装修、经营使用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地方及项目消防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材料。乙方应对其装修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交底培训,并在装修施工队动火作业时办理动火证,向甲方提供动火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3)乙方不得堵占消防通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场地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应在场地内自费配齐消防器具,承担场地内各类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义务,不得污损、遮挡、毁坏消防设施。如场地内消防设施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如场地存在消防隐患,乙方应立即自行整改,予以消除。乙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未能消除消防隐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7、甲方允许乙方在场地内安置相关的监控系统(如需),但其位置、方式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8、乙方负责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立即予以修理9、对于第三人行为导致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不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者遭到灭失、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行向第三人主张权益,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10、乙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合作协议的资格以及开展经营项目的主体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保证场地的使用用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城管、卫生、工商、国税、地税等),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并将相关审批手续文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应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如因违反国家、地**府规定或与相邻人产生纠纷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11、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对其经营活动承担一切责任。12、乙方在场地使用期限内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设备、设施等,若造成本项目公共设施、设备、建筑或任何商铺设施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13、甲、乙双方合作协议约定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管理费用等,均属商业机密,乙方应予保密,如发现乙方有泄漏现象,甲方则有权收回场地并解除本合作协议,乙方已付活动管理费不予退还。14、因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出现任何安全、故障问题导致造成他人或甲方产生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及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导致甲方损失(包括正常经营损失或导致甲方向受害人作出赔偿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场地及场地内乙方所属设备设施上设置与乙方经营无关的宣传标识、广告等。16、乙方应在场地内悬挂经营主体信息,向消费者就经营主体进行解释说明。不得对外宣传项目为甲方经营项目。否则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悬挂经营主体信息或对外宣传项目为甲方经营项目,第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第二次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以此类推,且第三次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五、丙方(担保方)权利义务4.1担保方在本合作协议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乙方在本合作协议项下应向甲方支付和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底收入、分成收入、履约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等费用)]。本合作协议项下的担保期间为本合作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4.2担保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乙方不按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方清偿,担保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4.3担保方知悉并同意本合作协议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作协议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4.4担保方保证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六、保险条款1、乙方应根据自身经营项目自费投保覆盖其经营项目的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责任、服务场所责任)。乙方应将甲方列为本险种共同被保险人,并保证该保险在合作协议期限内持续有效。乙方购买的责任保险明显不能覆盖其经营项目或保额明显不合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变更购买保险。若乙方经营项目系水域类的,乙方应向具备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购买覆盖其经营项目的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责任、服务场所责任),在购买之前,须将保险类型与保额事先与甲方确认,或者与甲方沟通协商由保险公司单独设计经营所需的保障类型和保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进行保险购买。乙方应于进场前向甲方提交购买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交甲方核对。2、甲方有权于乙方进场前调取查阅乙方购买保险的凭证。如乙方未投保或不能提供相应保单/保险凭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3、乙方投保开始时间不得晚于本合作协议开始时间,保险结束时间不得早于本合作协议结束时间,合作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进行分期购买保险的,不允许存在保险中断情况,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经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保险的费用。4、甲方不负责乙方在该场地内非因甲方直接原因所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和风险,无论乙方是否购买上述相关保险,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合作协议期内如该场地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乙方应积极向有关保险公司理赔,并将自保险公司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或自其它机构取得的相关赔偿款项专项用于修复受损财产或向受害人作出赔偿。如乙方怠于履行理赔义务,给甲方营业场所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的权利,不承担任何后果。第七条、设备的安装和运输及维修保养,设备的折旧和归属1、相关设备的安装、运输及维修保养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设备进场前,乙方需向甲方报备进场安装方案流程,安装施工等流程需提前现场查勘及沟通,公园禁止吨位超过20吨的吊车等大型运输车辆进入。若在设备进场过程中造成园区场地损坏,乙方需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及安全责任。2、在协议终止时,乙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设备,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阻扰,所因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相关设备,需要更换、添加的均由乙方提议,由甲方确认后进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来的旧设备,则由乙方处理,所得利益由乙方享有。但是设备更换时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4、本合作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在7日内撤场,将所有设备物品搬离并将场地交还甲方。乙方逾期不搬离的,应按300元/天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场地内物品、收回场地,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费用与结算1、双方按月结算营业额;(结算日为每月10日之前进行)2、双方在收款的事项上,另一方均有权通过收款系统实时监督。3、乙方提供收款系统,乙方根据收款系统制作日报表和月报表,并提供收款系统权限配合甲方随时抽查和确认;1、合作项目收取的费用统一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录入收款系统),并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定期向乙方支付分成,账户收款信息如下:甲方信息:公司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润楼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34L8M61K公司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56号二楼02室0591-87305223开户行及账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庆城支行银行账号:100063516510010001乙方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银行账号:2、保底收入:乙方需保证每月甲方分成收入不低于元。本月度甲方分成收入不足当月度保底额的,乙方应在该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为分成费用直接抵扣完保底收入后,将剩余收入付至乙方,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3、履约保证金:乙方于合作协议签订向甲方缴纳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提供收据。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出合作场地,缴清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费、违约金等),若有剩余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收据以及保证金退款函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保底收入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费用结算:合作期间收取的营业收入统一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分成结算每月一结,于次月10日之前核对上月所有收入明细,核对无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并转入乙方指定账户。5、退费条款(1)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时,客户退费流程具体由乙方负责测算需要退费的客户数量及金额后,经与甲方核对无误后3日内,乙方将其所需退还费用支付给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应退费金额确认盖章后提交甲方存档,由甲方将应退费的金额统一退还客户。①合作协议期满双方经协商均不续约的,甲乙双方需要按照收入分成比例退回所有已缴费用。若因乙方未妥善处理该等费用退还工作,导致充值方要求甲方退还费用或导致甲方损失(包括退还费用损失、名誉损失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②合作协议期内乙方单方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终止或解除合作协议的,所有已缴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若乙方逾期支付退费款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3)若因退费导致甲方分成少于保底收入,乙方立即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6、在合作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报尚未核销的费用统计情况,并提前向充值用户说明后续运营计划,明确是继续运营还是终止合作协议,妥善处理充值用户的问题。7、发票:乙方于甲方结算日(每月10日)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本次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得视为违约。8、合作期限内,乙方履约信用好,无违约情形,如约完成保底收入若乙方在合作协议期内完成上述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合作协议的权利。在合作期间,如乙方有任一年未完成上述考核,甲方有权不予续约。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达60日,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如确认乙方有欠缴的违约金、赔偿金、退费金额等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里扣减,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应另行支付。扣减后履约保证金不足5000元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补足,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期间如甲方场地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作业务停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退还费用时由乙方进行退费。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20000元。3、合作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作协议的,除按本合作协议约定退还费用外,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4、该场所合作期限届满或合作协议解除的,乙方应如期退场。乙方逾期退场,按每日【300】元支付场地占用费。5、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权益向乙方追偿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严禁贿赂:甲乙双方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双倍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得到另一方的许可,否则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文件资料、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5、本协议有关内容不得与国资有关规定冲突,如有冲突,以国资管理相关规定为准;如遇国资有关规定调整,本合作协议有关内容应相应调整,调整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6、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丙方是否签字不影响甲乙双方关于本合作协议内容的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约日期:乙方:签约日期:丙方: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围网场地场地合作运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