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区用海招标采购公告(2025)



防城港市海洋局:
你单位报送的《江山半岛南部养殖区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用海环评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江山半岛南部养殖区用海项目,用海位于防城港市江山半岛南部海域,离岸较远,距白龙尾最近距离约4.4km。项目用海面积3610.9897hm2,用海坐标范围在东经108°11' 8.049"~108°17' 21.667",北纬21°23' 12.570"~21°28' 8.484"内。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网箱养殖,养殖品种为金鲳鱼、石斑鱼、鲷鱼、鲈鱼等经济鱼类。网箱选用深海抗风浪升降式网箱,网箱规格选用周长40米~120米,网箱高7米~12.5米,年产量约40吨~56吨。用海期限为15年。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总投资为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4%。
二、经审查,《报告书》编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生态环境》(HJ 1409-2025)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分析较客观,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应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轻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业主在建设管理中应注意做好以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一)确保养殖区与航路中心线间隔不低于200米,并布设明显助航灯标,有效减少对航路通船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时,必须采用新型环保材料。
(三)养殖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药物,需做好完整的养殖生产记录,确保后续的查询监管。
(四)加强营运期船舶的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处理,并保持对施工船舶的日常维修检查,切实防止溢油事故发生。
(五)做好风险管理,制定相关预案,防控涉海环境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涉海环境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海事、海洋等相关部门。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海洋环境监督部门开展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项目海洋环境保护义务人为经防城港市海洋局开展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的竞得人(项目业主),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的实施由竞得人与防城港市海洋局另行约定,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义务。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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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殖区用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