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件链接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茂环(化州)审〔2025〕5号
2025-04-30
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州市良光镇建设农场十三队闽利达建材有限公司长安环保厂厂房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7356088
传真:0668-7356088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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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化州)审〔2025〕5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化州市良光镇建设农场十三队闽利达建材有限公司长安环保厂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30分53.658—1—秒,北纬21度38分21.520秒。项目占地面积696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制造,利用枝丫、树根、刨花和废旧木材作为原材料,年产生物质燃料颗粒4万吨。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破碎车间、粉碎车间、制粒车间)、仓储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粉料堆放区等)以及办公室等。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二、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出具的《关于化州市浩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茂环技评〔2024〕138号)认为,《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25年4月9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党组扩大会集体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表》的审查。你公司要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若环评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分别在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出料口上方通过集气罩加装垂帘形成围蔽区域的方式对粉尘进行收集,粉碎机粉尘经自带的“旋风除尘”预处理后,与破碎机粉尘、制粒机粉尘进入同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生产线物料输送,通—2—过围蔽输送带减少粉尘外逸。堆场设置独立原料区,出入口设置胶帘,同时采用防尘网对物料进行遮盖,并且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并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同时,生产区和生产线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工作期间开启喷雾抑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抑尘用水,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吨/天,采用“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处理后的废水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引入三级沉淀池,回用于厂区抑尘用水,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等墙体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对运行时由振动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范措施。危废暂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3—设和维护,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并建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使用涉水(废水)建构物按一般防渗区及设计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包装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5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应当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清理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沉渣;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检查故障原因,待污染治理设施恢复正常后再开工生产。企业厂区设置容积为96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并配置应急防汛沙包。发生火灾事故时,利用车间围堰拦截消防废液,并在厂内采取导流方式将消防废液、泡沫等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消除隐患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厂区配备灭火器、水喷淋装置等消防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4—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根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有关要求,环境部门仅对项目选址环境论证、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审查,依法由其他部门负责的事项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茂名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6日—5—公开方式:不公开抄送: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各股室站,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惠州市科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2025年5月6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