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南浦溪镇锦绣家园安置对象申请,现拟对南浦溪镇锦绣家园16栋1单元10户安置对象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原居住村
安置地坐落
备注

1
毛*鸿
朝头垟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2
毛*娇
朝头垟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3
王*娇
新厂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4
郭*生
培坑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5
吴*楠
新源村
库尾垄小区16-1
吴直义安置户

6
夏*鹏
新兴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7
包*南
新仓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8
包*枝
包坑村
库尾垄小区16-1
包圣官安置户

9
陈*春
南峤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10
包*哄
南峤村
库尾垄小区16-1
安置户

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南浦溪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77-59298059),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后将依法对符合资格的安置对象办理审批手续。

泰顺县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