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经营权出租招标采购公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红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
挂牌价
-
保证金
300,000元
租赁面积
7.82
亩
租赁期限
2年
承租押金
2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山夜市经营权出租(年租金底价560333.39元,租期2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3912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0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5-1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呼伦贝尔市西山广场东侧,西山夜市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东至北大街,南至育英路,西至西山广场,北至西交界街
租赁面积约(亩)
7.82
租赁期限(年)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押金
20000元
土地类型
商服用地
规定用途
1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国家
权证名称
-
权证年限
-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地上附着物
见公告其他内容
是否属再次租赁
否
其他情况
见公告其他内容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60333.39元(1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3-19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市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560333.39元(1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红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2、本次出租标的经营期为2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土地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披露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4、本次出租标的土地用途仅限用于经营夜市,经营要求如下:(1)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设置不少于经营摊位数量的垃圾装置设施,并配备垃圾车、洒水车,非经营期间标的内不得存放垃圾,垃圾清运车辆在进出现场时,需保持车厢外观及车轮干净、无污迹及泥块;(2)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设置不少于经营摊位数量的灭火装备,并配备不少于2套消防台;(3)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安装不少于10台监控设备,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及以上,并配备单独的监控室;(4)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配备宣传车1辆;(5)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设立不少于5间公共卫生间;(6)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出入口需配备不少于6个道闸;(7)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场地使用率需达到80%;(8)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内需建立标志性景区牌匾;(9)承租方租赁标的场地需设立分割景区与夜市隔离围栏。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海波 电话:15248745552 。6、本次标的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7条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7、本次出租标的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须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报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原承租方成交的,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5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含“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字样(提供营业执照)。
标的交割
见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承诺书,承诺人须与承租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标的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 e 交易系统报名时仅需上传《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方可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年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4、第二年起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起承租方需在前一年租赁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下一年租金;年租金按最终本次租金成交价的金额收取。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6、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7、本次标的按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8、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遇有国家新的政策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须无条件拆除相关自行安装的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时间由此顺延或终止租赁合同。10、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管理、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1、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土地租赁税、物业、消防等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前涉及的税费,按原租赁合同执行)。12、承租方承租后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13、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14、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15、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海波 电话:15248745552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5-06 09:00:00 至 2025-05-12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承租申请书.doc 承诺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5-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付清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5-06 09:00:00-2025-05-1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0
服务费
原租户以底价成交的按3%;其他按5%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 13074779186
其 他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承诺书*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授权须提供5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红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我方拟参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山夜市经营权出租(年租金底价560333.39元,租期2年)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ZZ2513912)竞价,现已对竞价标的进行了实地勘验工作。我方在此郑重承诺:1、我方对标的金额、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同时已做好勘验记录工作。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2、我方无征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不良贷款记录)。3、我方按照贵公司《承租经营要求》进行经营。4、我方租赁标的任何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损坏,安装任何设备及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我方按夜市布局合理规划小车的停放位置,并按制定位置经营。租赁标的驻车设备、设施等由我方按出租方公告的《夜市设备等投入要求清单》投入建设。5、我方承诺按《夜市设备等投入要求清单》进行施工,在标的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入使用。6、我方具有夜市运营管理经验,有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7、我方按出租方要求提供3年以内无任何失信惩戒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公示报告为准)的相关证明文件、3A级信用企业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资信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签字/盖章):2025年月日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名称):我方就项目(项目编号:)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授权委托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在贵中心办理事宜。委托权限:(选项前划√,否则划×)()递送与受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签署与受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委托人郑重承诺:1.受托人具有合法的代理资格;2.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限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3.委托人郑重承诺委托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本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内有效。受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预留签名委托人(签章)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夜市经营权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