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变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2时起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周期60天,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
1、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迎宾大道综合楼负一层地下室商业房地产;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可克达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046号;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1层。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建筑面积:245.87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
评估价:825140元;变卖起拍价:596163.65元
保证金:7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2、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迎宾大道综合楼负一层103室商业房地产;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可克达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045号;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1层。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建筑面积:246.5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
评估价:827455元;变卖起拍价:597836.24元
保证金:7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3、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迎宾大道综合楼二层201室商业房地产;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可克达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043号;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2层。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建筑面积:269.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
评估价:851351元;变卖起拍价:615101.1元
保证金:7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4、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迎宾大道综合楼202室商业房地产;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可克达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2层。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建筑面积:269.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
评估价:851351元;变卖起拍价:615101.1元
保证金:7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5、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迎宾大道综合楼三层301室商业房地产;标的物范围包括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可克达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3层。结构:钢筋混凝土;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建筑面积:538.9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
评估价:1654130元;变卖起拍价:1195108.93元
保证金:15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的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税费缴纳
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各付各税。(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早于开始拍卖日的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至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名称:伊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重庆路支行;账号:91205051024396524008464;银行行号:402898000349)。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9-8359805
拍辅机构咨询、预约看样电话:1559999009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