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2024)新0109执恢452号
2025-05-07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摇珠确定
拍卖、评估中介机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5月12日16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随机选择以下案件的拍卖中介机构。在中院备案名册中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5月12日16时前报名。
拍卖类:(2024)新0109执恢452号,对房产进行拍卖。
一、案件的评估、拍卖“公告、摇号过程、结果”均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重播或查询。
二、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错报二次以上的中介机构本院不再审核其报名;
三、被选定的中介机构在摇号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包括摇珠当天)内来本院拍卖办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5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