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5)


竞买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3日10时至2025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变卖被执行人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北丰商住小区2号楼6层1-602室,面积144.2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6层。
变卖起拍价888229元,变卖预缴款888229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竞价结束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竞价结束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变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变卖不含房屋室内移动财产。
七、变卖标的物成交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变卖成交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变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变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变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
添建物的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变卖不做调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6228401917553669962;行号10320704193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网络询价报告。
辅助变卖机构名称: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辅助变卖机构咨询电话:136047894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