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2000t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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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2000t项目

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拟建于临浦镇通二村,租用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房,面积7175.2m2(一楼3587.6m2和二楼3587.6m2),为合法建筑。购置十色印刷机2台、分切机2台、制袋机8台、复合机2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袋2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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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9-六、结论-6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6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2000t项目项目代码2504-330109-07-02-349189建设单位联系人董菲菲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浙江 省 杭州 市 萧山 区 临浦镇通二村 地理坐标( 120°16′49.490",30°4′31.96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C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39、印刷 231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备案文号2504-330109-07-02-349189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175.2(租用厂房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只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尔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萧山区临浦单元 XSLP03(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 年版)》于2020年8月6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文件名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单元XSLP03(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的批复》,批文号:杭政函[2020]7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临浦单元XSLP03(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版)》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地的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符合规划要求。具体规划图见附图6。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项目排放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非高耗水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因此不会突破区域的水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根据杭环发〔2024〕49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准入清单内容如下表所示:表1-2 杭州市环境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类型区域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区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表1-3 杭州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一览表序号环境管控单元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13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最近的居住区距本项目约73m,之间有道路、厂房隔离,符合空间布局引导要求。符合污染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区域总量削减替代。项目运行实行雨污分流。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实施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和正常运行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重点管控对象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区/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三线一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本项目可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a、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本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b、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禁止用地。c、本项目不属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d、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添加塑料微珠的牙膏和淋洗类化妆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因此项目不属于《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2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e、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年版)》涉及的禁限产品。f、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如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本项目塑料袋厚度在0.025毫米以上,不属于以上塑料制品。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表1-4 “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保措施合理,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进行,使用的技术和方法较为成熟,评价结论可信。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采用成熟的技术处理,环境保护设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环评客观公正,过程公开,全面考虑对各环境要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个别污染因子有所超标,企业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杭州市编制了《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随着区域减排计划的实施,污染情况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杭州市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且可达标纳管排放,废气采用成熟技术处理,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做到妥善处理,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在落实污染治理的前提下,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环评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方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且按照现行导则要求编制,符合审批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因此本项目符合“实行五不批”要求。(5)《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5 《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道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道范围内。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涉及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备注: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内、长江支流及湖泊、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因此部分针对港口码头项目要求不作重复分析。由上表知,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6)《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6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内容治理任务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清洗剂。使用的油墨、胶粘剂符合国家标准。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符合(二)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本项目不涉及落后淘汰工艺。符合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本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企业。符合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和水性胶粘剂,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基本符合(三)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本项目有机废气配套收集处理装置,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约80%。符合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不涉及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设备。符合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企业。符合(四)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不属于治理难度大的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吸附效率约70%。符合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本项目实施后将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符合11.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本项目不存在应急旁路排放。符合(7)《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 《浙江省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相关要求1对于采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排查废气处理技术是否符合指南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本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不属于低效的VOCs治理设施。符合2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企业,宜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800mg/g。活性炭分散吸附技术一般适用于VOCs产生量不大的企业,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10—15%计算。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对于含有较多漆雾的喷涂废气,不宜采用单一水喷淋预处理,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措施,末道过滤材料的过滤等级不应低于F9,并根据压差监测或其他监测方式,及时更换过滤材料。本项目废气处理按《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低于800mg/g。本项目废气温度不超过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超过80%,并能走到及时更换。符合3新建、改建和扩建涉VOCs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本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废气治理设施。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1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附录D执行,即与车间外大气连通的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1.2米/秒;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4米/秒。当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内需要补送新风时,净抽风量应满足控制风速要求,否则应在外层设置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收集后进行处理。本项目在生产时尽量做到关闭门窗,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2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完善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不得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要求企业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不产生跑冒滴漏等现象,从而完善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符合(8)《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8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水性胶粘剂,从源头削减VOCs产生。是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将对含VOCs物料、废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要求各废气产污工段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外沿覆完全覆盖产污工段,集气罩外沿的风速不小于0.3m/s。最好密闭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是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废气浓度低、风量大,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LY/T3284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把控活性炭的填充量和更换时间,原则上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是(9)《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4月30日印发的《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163-2021),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9 《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包装印刷企业通过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优先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优选回收治理措施,对可回收的物质、热量等进行回收利用;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采用高效治理技术,最大程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水性胶粘剂,从源头削减VOCs产生。是2治理工程应与包装印刷生产工艺相适配,对产生有机废气的设备、工位等进行系统收集和治理。治理工程应作为生产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管理。本项目选用的治理工艺与生产工艺相适配,且治理工艺技术成熟稳定,可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选用的治理工艺与生产工艺相适配,且治理工艺技术成熟稳定,可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是3治理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关规范。是4治理工程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治理工程的废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是5治理工程产生的废水(液)、固体废物(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废蓄热体、废过滤材料等)、噪声等应按照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治理工程产生的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是6包装印刷企业应按照环境管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本项目将根据排污许可要求进行。是(10)“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11)《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表1-10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环境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以及溶剂回收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将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以及溶剂回收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是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含VOCs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中,并存放于安全、合规场所。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并及时转运、处置,减少在车间或危废库中的存放时间。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GB18597的相关要求。存放过含VOCs原辅材料以及存放过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VOCs废物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加盖、封口或存放于密闭空间。储存含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材质应结实、耐用,无破损、无泄漏,封闭良好。含VOCs原辅材料在分装容器中的盛装量宜小于80%,避免受热、转运时溢出。本项目含VOCs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中。含VOCs的危险废物在分装容器中的盛装量小于80%,避免受热、转运时溢出,将加盖、封口或存放于密闭空间。并将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并及时转运、处置,减少在车间或危废库中的存放时间。是减少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手工调配量,缩短现场调配和待用时间。调墨(胶)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可使用全密闭自动调墨(胶)装置进行计量、搅拌、调配;或设置专门的调墨(胶)间,调墨(胶)废气应通过排气柜或集气罩收集。凹版印刷生产过程中,宜采用黏度自动控制仪控制稀释剂的添加量。本项目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不需要调配。是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减少原辅材料供应过程中VOCs的逸散。向墨槽中添加油墨或稀释剂时宜采用漏斗或软管等接驳工具,减少供墨过程中VOCs的逸散。本项目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是使用溶剂型油墨、胶粘剂、涂料、光油、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相关工序产生的VOCs无组织废气,宜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凹版、凸版印刷工艺宜采用配备封闭刮刀的印刷机,或采取安装墨槽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缩小供墨系统敞开液面面积。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干式复合工艺,宜采取安装胶槽盖板或对复合机进行局部围挡等措施,减少VOCs的逸散。控制印刷单元(主要为供墨系统)的环境温度,防止溶剂在高温环境下加速挥发。送风或吸风口应避免正对墨盘,防止溶剂加速挥发。提高烘箱的密闭性,减少因烘箱漏风造成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烘箱送风、排风量,使烘箱内部保持微负压。本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是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规程,合理控制油墨清洗剂的使用量。集中清洗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清洗产生的废溶剂,宜采用蒸馏等方式回收利用。本项目不使用油墨清洗剂。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GB37822、GB8978、GB12348、GB14554、GB18597、GB18599等的要求。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的,还应满足地方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12)《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等符合性分析表1-11《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一)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等高效治理工艺。到2025年6月底,水泥行业全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7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符合2(二)全面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新改扩建项目优先生产、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原则上不得人为添加卤代烃物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钢结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产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汽车整车、工程机械、车辆零部件、木质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以及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软包装复合、纺织品复合、家具胶粘等工序,实现溶剂型原辅材料“应替尽替”。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胶粘剂,其VOCs含量限值符合国家标准。3三)深化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排査整治,除恶臭异味治理外,全面淘汰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废气治理设施。推进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处理。石化、化工、化纤、油品仓储等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治理设施。2024年底前,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县(市、区)实现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字化管理,各设区市建立VOCs治理用活性炭集中再生监管服务平台。项目VOCs治理使用活性炭吸附设施,不属于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4(四)推进重点行业提级改造。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整治,强化工业源烟气治理氨逃逸防控,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旁路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培育创建一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到2025年,配备玻璃熔窑的玻璃企业基本达到A级,50%的石化企业达到A级到2027年,石化企业基本达到A级。项目不涉及锅炉和工业炉窑。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建设内容2.1.1项目由来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拟建于临浦镇通二村,租用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房,面积7175.2m2(一楼3587.6m2和二楼3587.6m2),为合法建筑。购置十色印刷机2台、分切机2台、制袋机8台、复合机2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袋2000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其中属于“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39”中“印刷231*: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1.2项目组成表2-1本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区十色印刷机2台、分切机2台、制袋机8台、复合机2台,年产塑料袋2000t辅助工程/设办公接待区,不设食宿。储运工程仓库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油墨、胶水仓库、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生活、生产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直接供给供水本项目用水采用自来水,采用当地给水管网直供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流入附近地表水体。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环保工程废气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数量1个,高度15米,编号DA00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2.1.3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具体如下: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本项目规模规格(cm)塑料袋2000t/a厚度0.4-20毫米2.1.4生产设备项目生产设备具体如下:表2-3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单位:台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十色印刷机SGF850D111台SGF1050D111台2分切机TST-1300H1台MS4001台3制袋机WZD-6001台KR-6001台KR-6001台JDM600-S1台JDM600-LSJZ1台JDM600-LSJZ1台JDM600-LSJZ1台JDM6O0-LS JZ1台4复合机SDP1250P111台SPLH-1300A1台5冷水机3台表2-4本项目印刷设备产能符合性分析设备型号数量/台最大印刷尺寸/(m)平均车速/(m/h)年工作时间/h理论最大年印刷面积/m²项目年印刷面积/m²是否匹配十色印刷机SGF850D1110.858000180012240000//SGF1050D1111.058000180015120000//合计2736000022527473是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有擦拭、维修等工序,实际有效工作时间按1800h计。本项目印刷在CPP塑料膜上,CPP塑料膜年用量1025t,根据产品要求不同平均厚度约50μm,密度一般为0.91g/cm3,因此需要印刷的面积为1025/0.91/50*1000000=22527473m2,为理论最大年印刷量的80.3%,申报印刷产能与设计生产能力匹配。表2-5本项目复合设备产能符合性分析设备型号数量/台最大复合尺寸/(m)平均车速/(m/h)年工作时间/h理论最大年复合面积/m²项目年复合面积/m²是否匹配复合机SDP1250P1110.85300018004590000//SPLH-1300A11.05300018005670000//合计10260000900989.2是注:约40%的CPP塑料膜印刷后与PE塑料膜复合,需要复合的面积为900989.2m2,为理论最大年印刷量的87.8%,申报复合产能与设计生产能力匹配。2.1.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具体如下: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清单 单位:t/a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名称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包装方式最大暂存量备注1PE塑料膜1025t/a2CPP塑料膜1025t/a3水性油墨16.52t/a18kg/桶50桶(0.9t)4复合胶10t/a20kg/桶20桶(0.4t)5印刷版0.2t/a外购成品,专版专用, 无制版6设备润滑油0.01t/a5kg/桶2桶(0.01t)7水464t/a8电20万KW.h/a表2-7水性油墨、复合胶用量计算类型面积(m2)覆盖率(%)成膜厚度(μm)密度(g/cm³)固含量(%)油墨用量(t/a)水性油墨2252747310%21.13016.52复合胶900989.2100%21.234510注:约40%的CPP塑料膜印刷后与PE塑料膜复合,60%的CPP塑料膜印刷后直接分切,不进行复合。PE塑料膜: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a-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熔点为100~130℃,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学稳定性好,因聚合物分子内通过碳-碳单键 相连,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CPP塑料膜:是由聚丙烯氯化改性制得的热塑性树脂(氯化聚丙烯),其成品呈白色或微黄色。耐水、耐酸、耐碱、无毒无味,高透明度,成膜性好,且不易燃。根据氯含量不同,其溶点在80-160℃,分解温度在120-200℃,能溶于卤化烃、甲苯、丁脂等溶剂,其硬度、耐磨性、耐酸性、耐盐水性及耐老化性都很好。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本项目使用的油墨、复合胶成分组成含量如下。表2-8油墨、复合胶成分表名称成分浓度百分比(%)水性油墨聚合物丙烯酸(酯)类共聚物45有机或无机颜料色粉15助剂水性增稠剂0.7消泡剂0.3润湿剂1附着力促进剂2分散剂2乙醇4水去离子水30复合胶聚甲基丙烯酸脂等45水55 表2-9水性油墨VOC含量估算表成分浓度百分比乙醇4%游离VOCs0.45%VOC含量合计4.45%注:根据《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采用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时,不可忽略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中的游离VOCs,无法获取游离VOCs含量的,按水性丙烯酸乳液质量百分含量的1%计入VOCs”。表2-1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油墨品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水性油墨凹印油墨非吸收性承印物≤30根据计算,企业使用的水性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为4.45%,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水性凹印油墨相应限值(≤30%)要求。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复合胶水成分如下:表2-11 复合胶水成分及含量一览表 序号名称含量(%)1聚甲基丙烯酸脂等452水55表2-12 水性胶水VOC含量估算表成分浓度百分比游离VOCs0.45%VOC含量合计0.45%注:根据《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采用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时,不可忽略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中的游离VOCs,无法获取游离VOCs含量的,按水性丙烯酸乳液质量百分含量的1%计入VOCs”。表2-13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应用领域限量值/(g/L)包装水基型胶黏剂-丙烯酸脂类≤50注:本项目复合胶密度为1.033g/cm3,故VOC含量为1.033*0.45%*1000=4.64g/L。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2水基型胶粘剂-丙烯酸脂类-包装限量可知,本项目胶黏剂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符合水基型胶黏剂限值要求。2.1.6劳动定员与生产班制本项目劳动员工30人,正常情况下实行白班制生产,平均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2.1.7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所需用水由萧山区自来水公司提供。消防用水由消防给水管网提供。本项目不设置冷却塔,使用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合计总循环水量0.375m3/h,有效工作时间2400h/a,平均每小时消耗量以1.5%计,因此冷却水补充新鲜水量约13.5m3/a。本项目员工30人(以50L/人.d计),年生活用水量为450t(以年工作300d计)。(2)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设备冷却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可循环使用,不需要更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3)供电项目供电依托市政电网供给。(4)供热本项目均采用电加热。(5)食堂、宿舍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员工宿舍。2.1.8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厂房1楼和2楼。1楼设置印刷车间、复合车间、分切车间、原料仓库、油墨、胶水仓库、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2楼设置制袋车间、办公室、成品仓库。平面布置见附图2。本下项目水平衡本项目用水单元主要为生活用水和设备冷却水。损耗90损耗90生活用水生活用水45004500360360污水管网污水管网13.5(循环使用蒸发等损耗)13.5(循环使用蒸发等损耗)46446413.513.5设备冷却用水设备冷却用水0.5(蒸发损耗)0.5(蒸发损耗)0.50.5抹布沾水擦拭用水抹布沾水擦拭用水图2-3 本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t/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生产工艺流程图2-2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说明: 印刷:本项目使用凹版印刷。整个凹版印刷过程是将凹印印版浸入在墨槽内,上墨后用刮刀刮去空白部分的油墨,将塑料膜加压,使版面低处的图文部分油墨转移至被印半成品上。根据上述凹版印刷工艺特点,塑料膜进入印刷装置后,辊筒凹版处于凹处的图文油墨转移到薄膜上,然后经墨槽上方印刷机自带的干燥器 (电加热,温度约40℃)干燥除去绝大部分的油墨中所含的挥发性溶剂,薄膜经过快速回转干燥后最终得到半成品。印刷后马上进入烘干过程(电加热),再次重复印刷和烘干过程。本项目印刷、烘干为一体设备,印刷、干燥工序均在印刷机上进行,故本环评将干燥废气计入印刷废气中,不单独分析。 复合:将一层塑料膜经传送装置送至复合机上层进口,人工再将另一层塑料膜送入复合机下层进口,设备自动将2层塑料膜拉引至复合机内,复合机内部配有涂胶装置,预先加入复合胶,当塑料膜经过电加热挤压辊时,2层塑料膜在受热、挤压作用下合并成为1张塑料膜,加热温度约 30~50℃。复合后的塑料膜进入复合机的固化装置,进行冷却凝固。分切:将新复合后的膜根据产品尺寸要求分切出对应尺寸。制袋:是指加热和压力将两层塑料膜(长方形)三条边边缘加热到熔点(加热温度约为130℃)并粘接在一起,实现塑料膜边缘的熔接粘合。检验: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成品进行抽检,合格品入库。2.2.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水性胶水无需调配;本项目为凹版印刷,采用金属印刷辊,无润版工序,不产生润版液。印刷版卸版时采用抹布蘸取少量水将印刷版表面擦洗干净,不使用洗车液。印刷版专版专用,仅在印刷版损坏或印刷新一批次产品时需要更换。根据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表2-14 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影响因素类型污类型编号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备注污染影响因素废气G1油墨有机废气印刷非甲烷总烃--G2胶水有机废气复合非甲烷总烃--G3制袋有机废气制袋非甲烷总烃--废水W1生活污水生活COD、氨氮--固废S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S2边角料、次品分切、检验/--S3废包装材料原辅料使用/--S4废印刷版印刷版使用/--S5废油墨桶和废胶水桶油墨、胶水辅料使用废油墨、废胶水--S6废油桶设备润滑油使用矿物油--S7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有机物、失效活性炭--S8废抹布设备清洁废油墨--噪声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生态影响因素本项目周边无大面积的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一)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附录 D 中的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有关规定,具体标准详见下表。表3-1空气相关质量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选用标准1SO2年平均60μg/m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4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6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7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1小时平均2508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9TVOC8 小时均值6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附录 D10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00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页相关说明确定(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O3)和颗粒物(PM2.5)六项基本因子的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萧山区监测站提供的2023年常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国控监测点位城厢镇(北干),具体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3-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98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91506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44085达标98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798098.8CO95百分位数24小时浓度1000400025达标O390百分位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166160103.8超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87082.9达标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11815078.7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535100达标95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667588统计数计表明,北干空气站只有O3超出标准限值,其余均未超过标准限值,为不达标区域。出现超标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冬季逆温、湍流运动不明显等不利气象造成污染物难于扩散和消除,故易随污染气团入境与本地污染叠加,造成重污染天气。二是杭州地处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不仅与本地有关系,而且与大区域范围的传输密不可分。根据《萧山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萧政发[2019]53号),规划目标: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的同时,力争年均浓度继续下降,O3浓度出现下降拐点。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O3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根据《萧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为目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全域协同治理,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夏秋季臭氧防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并实施夏秋季臭氧防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污染天气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分解攻坚目标,落实任务措施,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针对秋冬季PM2.5及夏季臭氧(O3)污染现状,引导涂装、印刷、纺织、汽修企业合理调节产能,在秋冬季及夏季染易发时段合理安排生产设备轮检轮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控制,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深入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加强对ODS生产、使用、进出口的监管,鼓励、支持ODS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幅减少ODS的使用量。到2025年,基本消除污染天气,PM2.5、臭氧(O3)浓度稳定达到上级考核要求。随着区域大气污染减排计划的推进,污染情况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萧山区由不达标区逐步向达标区转变。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本项目涉及的特征污染物无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编制技术指南,无需进行监测。3.1.2地表水环境(一)地表水质量标准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附近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表3-3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水质指标pHCODCrBOD5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水温(℃)Ⅲ类标准值6~9≤20≤4≤1.0≤0.2≤6.0≤0.05人为造成的环境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二)地表水质量现状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附近水体为Ⅲ类功能区。本次环评引用杭州智慧河道云平台上发布的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段监测的数据(2023年12月),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下表。表3-4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段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pH 除外 mg/L监测日期采样地址pH 值DOCODMnTPNH3-N2023年12月杭甬运河(西小江)临浦段8.49.52.40.070.03Ⅲ类标准/6-9≥5≤6≤0.2≤1.0是否达标/是是是是是由上表可见,监测期间,监测点处各项指数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3.1.3声环境1、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不在《杭州市萧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适用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该地区属于工业、居住混合区,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声环境保护级别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进行控制。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5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等效声级Leq昼间夜间2类6050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3.1.4生态环境本项目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1.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需要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3.1.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污染物排放,且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均最大温降≤2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3.2.1大气环境据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6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坐标/经纬度/°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保护对象规模环境功能区划通二村120.280841,30.07534东、东南73m住户约54户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120.27784,30.075023西230m住户约24户苎东村120.279305,30.077477北200m住户约69户120.276951,30.077758西北400m住户约15户3.2.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2.3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附近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2.4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2.5生态环境项目拟建地块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气印刷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限值要求。制袋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复合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合并同一根排气简排放,故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均为4mg/m3,由于本项目涉及印刷、复合、制袋,因此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表3-7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mg/m3)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60(所有合成树脂)4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0.3 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除外)-表3-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染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6.0任意一次浓度值20.0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表3-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控制项目排气筒高度(m)有组织排放量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20(无量纲)3.3.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最终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后排放。具体见下表。表3-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项目执行标准pHSS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GB8978-1996 三级标准6-9≤400≤300≤500≤35①70≤8①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和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6-9≤10≤10≤40≤2(4)110(15)1≤0.3备注:①氨氮、磷酸盐执行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1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3.3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12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类别等效声级Leq昼间夜间2类60503.3.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内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总量控制指标3.4总量控制指标3.4.1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有关规定,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VOCs。3.4.2总量建议值和调剂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杭美建〔2020〕3号)要求: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 号)中的“二、原则性规定——(二)明确对象”,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可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包括CODCr、NH3-N、VOCs。表3-13 本项目总量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总排放量(t/a)增减量(t/a)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t/a)替代比VOCs0.3630.3631:20.726CODCr0.0140.014--NH3-N0.0010.001--新增VOCs总量由企业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核准,经核准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租用现有已建工业用房,无需新建厂房,仅有少量设备需要安装,施工期较短,其影响范围较小,施工期环境影响将在施工结束后自然消除。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废气1、污染源核算(1)印刷油墨有机废气G1根据企业提供的水性油墨成分计算,水性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为4.45%,本项目油墨用量16.52t/a,则油墨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735t/a。(2)复合胶水有机废气 根据企业提供的复合胶成分计算,复合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为0.45%。本项目复合胶用量10t/a,故本项目复合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45t/a。(3)制袋有机废气 项目制袋为电加热热切制袋,制袋过程瞬间成型,在加热贴合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表1-7 塑料行业的排放系数所示,塑料袋制造工序单位排放系数为0.22(kg/t 原料),项目塑料膜用量约2050t/a,热压区域的面积约为塑料膜总量的5%~10%(以10%计),则制袋废气产生量约0.045t/a。(4)恶臭另外,项目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除产生有机废气外,同时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该异味成份比较复杂,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臭气浓度大小跟企业车间空气流通性有关,通常情况下,低浓度异味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轻微异味主要弥散在车间内,产生量较小,且项目所在地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5)污染治理措施要求生产车间相对封闭,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约80%,吸附效率按70%计。(6)风量计算单个集气罩集气风量计算公式:Q=(a×b)×V0×3600式中:Q:为集气罩集气风量,单位为m3/h;(a×b)为集气罩集气面积,单位为m2;V0污染源气体流速,本次评价取值0.5m/s。表4-1本项目产污工段集气罩所需风量汇总表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集气罩尺寸集气罩吸风量(m3/h)总吸风量(m3/h)十色印刷机SGF850D111台1.1m×0.6m118812087SGF1050D111台1.2m×0.8m1728制袋机WZD-6001台1m×0.5m900KR-6001台1m×0.5m900KR-6001台1m×0.5m900JDM600-S1台1m×0.5m900JDM600-LSJZ1台1m×0.5m900JDM600-LSJZ1台1m×0.5m900JDM600-LSJZ1台1m×0.5m900JDM6O0-LS JZ1台1m×0.5m900复合机SDP1250P111台1.1m×0.45m891SPLH-1300A1台1.2m×0.5m108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所需风量为12186m3/h,本项目取值12000m3/h。(7)污染源强统计和排放口情况表4-2废气产排情况表工序污染物产生量t/a排放方式风量Nm3/h排放量t/akg/hmg/Nm3印刷、复合、制袋非甲烷总烃0.825有组织DA001120000.1980.119.2无组织-0.1650.092-合计-0.3630.201-表4-3排放口基本情况表编号名称X坐标 Y坐标 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烟气出口温度排放时间因子mmmm℃hDA001有机废气排气筒237827.403330289.52150.6常温1800非甲烷总烃2、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124-2020)中表4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治理可行技术为“集气设施或密闭车间、活性炭吸附(现场再生)、浓缩+热力(催化)氧化技术、直接热力(催化)氧化技术、其他”。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表7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品-非甲烷总烃的污染治理可行技术为“除尘、喷淋、吸附、热力燃烧、催化燃烧、低温等离子体、UV光氧化/光催化、生物法、以上组合技术”。故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均属于可行技术。3、废气排放达标分析表4-4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气筒编号污染物种类污染因子排放值标准值执行标准是否达标kg/hmg/m3kg/hmg/m3DA001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0.119.2-6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达标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标准。4、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207-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印刷行业》(HJ1246-2022)等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大气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4-5污染源监测计划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有机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一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一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一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情况,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检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本项目废气在非正常工况下的排放量核算见下表。表4-6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表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持续时间年发生频率应对措施印刷、复合、制袋废气处理装置失效0.3730.71h1次立即停止生产, 进行检修,待处理装置维修至正常时再进行生产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危害较大污染因子,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4.2.2废水1、废水源强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按照50L/人·d计,劳动定员30人,年生活用水量为450t,年排放生活污水为360t(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约为:CODCr300mg/L、SS250mg/L、NH3-N25mg/L;各污染物产生量如下:CODCr0.108t/a、SS0.09t/a、NH3-N0.009t/a。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污水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环境。表4-7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生活类别生活污水产生量(t/a)360污染物种类CODCrNH3-N产生情况产生浓度(mg/m3)30025产生量(t/a)0.1080.009治理设施治理工艺化粪池治理效率/处理能力/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排放情况废水排放量(t/a)360污染物种类CODCrNH3-N排放浓度(mg/m3)402污染物排放量(t/a)0.0140.001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去向萧山钱江水处理厂排放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性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及名称废水纳管口DW001排污口类型一般排放口地理坐标120.280446°,30.075813°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2、冷却水循环使用可行性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设备冷却水,冷却水无其他杂质,通过冷水机循环使用,除自然蒸发外不外排。3、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水质具有污染物成分简单、浓度较低、可生化性好的特点,化粪池技术是处理生活污水应用最普遍的技术,主要通过分格沉淀、厌氧消化等原理去除污染物,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4、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1)依托概况萧山钱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始建于1990年,采用“高效生物反应器(HCR)”工艺,设计规模为12万m3/d,2006年实施“HCR”工艺改造工程,污水处理采用A/A/O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带式脱水工艺,一期改造工程于2006年投入运行,改造后的设计规模为10万m3/d。二期工程设计规模24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A/O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脱水工艺,首期12万m3/d于2005年投入运行,末期12m3/d于2017年投入运行。为改善水体环境,钱江水处理厂于2014年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对现有34万m3/d规模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该工程已投入运行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 为满足萧山经济发展的需求,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通过环评审批,该项目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项目和杭州市2022年亚运会配套项目,四期项目扩建后新增4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采用地埋式竖向布置型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远期萧山钱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74万m3/d。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的函》,钱江水处理厂于2023年2月21日起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要求。(2)接管可行性①水质接管可行性 萧山钱江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见下表。表4-8萧山钱江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单位:mg/L指标CODSSNH3-NTPTN设计进水水质≤500≤400≤35≤7≤50设计出水水质≤40≤10≤2≤0.5≤15根据前述分析,预计项目生活污水中各类污染物能够达到萧山钱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可以接管。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根据萧山钱江水处理厂2023年3月2日~8日污水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具体数据见下表。表4-9萧山钱江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监测数据 单位:mg/L日期CODcr氨氮2023.3.2~2023.3.818.34~22.850.045~0.0499限值4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要求,出水水质较为稳定。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2t/d,废水量在允许范围内,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以内,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满足依托的环境可行性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最终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5、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HJ 1246-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207-2021),仅有生活污水间接排放的,可不进行日常自行监测。4.2.3噪声1、噪声源强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且集中在生产厂房,本次评价噪声源原点以生产厂房西南角地面为原点(设相对位置0,0,0,以厂房建筑物边沿东西方向为X,南北方向为Y),类比监测同类型企业相同或相似型号设备噪声源强,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详见下表。表4-10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级(室内声源,单位dB(A))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生产厂房十色印刷机2台 (按点声 源组预测)72(等效后:75)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措施2651856.9昼间2030.9 1m复合机2 台 (按点声 源组预测)72(等效后:75)22501105529.0分切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80(等效后:83)8381864.938.9制袋机8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9)26429663.437.4冷水机3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9.8(等效后:79)5051663.437.4表4-11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级(室外声源,单位dB(A))声源名称数量空间相对位置声功率级别/dB(A)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风机1253285设置减振消声措施昼间2、噪声环境影响(1)预测模式A室内声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分别为 Lp1 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B.1)近似求出:(TL+6)L=L一p2pl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rp2声源图4-1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也可按公式(B.2)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4w+101g0L=L一plW4元TR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公式(B.3)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N(T)=101g0.1LL∑10”ply1plij=1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A.8)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LTL+6)=TTL1一p2ipliL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公式(B.5)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101g1gs=L+1p2W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B室外声源①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L。)-201gL(r)ALrI-octoctoctTo式中:L——octI—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法详见“导则”正文)。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 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201.-8L)=L。octWoct②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声级LA。C计算总声压级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n,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n,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out,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out,j,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NM0.1LJ)=101g1101LLeq(T)=101010ini:tout.jTin.ii=1-1式中:T为计算等效声级时间,N为室外声源个数,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预测结果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厂界噪声的贡献值,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12 本项目噪声对厂界的影响预测 单位:dB(A)编号位置昼间贡献值标准达标情况1东厂界34.2 60(昼)达标2南厂界40.2 60(昼)达标3西厂界46.7 60(昼)达标4北厂界43.9 60(昼)达标从预测结果分析,通过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设备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表。表4-13项目噪声污染源监测表类别监管要求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四周厂界噪声达标监督管理昼间Leq(A)一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4.2.4固体废物1、固废源强(1)城市固体废弃物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本项目需职工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9t/a。(2)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边角料、次品产生量约2.4%,边角料、次品产生量约50t/a。废包装材料为纸箱、塑料等,产生量约为12t/a。本项目印刷版基本重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损坏等原因导致废弃,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年产生的废印刷版约0.1t。(废印刷版卸下后需要使用干抹布蘸取水将印刷版表面擦洗干净。)根据《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的4.2.3,废印刷版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出售给一般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3)危险固废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设备用机油均不需要更换,只需要定期添加,无废油产生。①废油墨桶和废胶水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企业水性油墨年用量约为16.52t/a,包装规格均为18kg/桶,废桶的产生量为918只,每只桶的单重约为0.8kg,则废油墨桶的产生量为0.734t/a。企业胶水年用量约为10t/a,包装规格均为20kg/桶,废桶的产生量为500只,每只桶的单重约为0.9kg,则废油墨桶的产生量为0.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其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②废油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企业设备润滑油年用量约为0.01t/a,包装规格均为5kg/桶,废油桶的产生量为2只,每只桶的单重约为0.5kg,则废油桶的产生量为0.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其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③废活性炭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及《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杭环便函〔2022〕192号)的要求。活性炭结构应为颗粒活性炭,不宜采用蜂窝活性炭。其中,活性炭技术指标宜符合LY/T3284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集中再生后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三个月。当废气风量为10000≤Q<20000m3/h,初始浓度为0-200mg/m3时,活性炭最少装填量为1.5t。因此,本项目活性炭每次装填量总计1.5t/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6.462t/a(含被吸附的有机废气0.462t/a)(500小时更换一次,年更换4次计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其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49,900-039-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④废抹布项目印刷设备清洁有时采用抹布蘸取清水进行擦拭,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废抹布沾有油墨,抹布使用量约1000条/a,类比同类型企业,抹布清洁后单条重量约0.4kg,则废抹布产生量约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49,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表4-14固体废物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生环节职工生活分切、检验原辅料使用印刷版使用油墨、胶水使用设备润滑油使用废气处理设备清洁名称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废油墨桶和废胶水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属性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危险固废危险固废危险固废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废油墨、废胶水矿物油有机物、失效活性炭废油墨物理性状固固固固固固固固环境危险特性////T/In T,IT T/In 废物代码////900-041-49900-249-08900-039-49900-041-49产生量4.5t/a50t/a12t/a0.1t/a1.184t/a0.001t/a6.462t/a0.4t/a贮存方式/固废堆场固废堆场固废堆场//桶装桶装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环卫公司统一处理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利用或处置量4.5t/a50t/a12t/a0.1t/a1.184t/a0.001t/a6.462t/a0.4t/a环境管理要求设置垃圾收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于危废仓库暂存于危废仓库暂存于危废仓库暂存于危废仓库注:“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2、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 表4-1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单位:t/a)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周期危废暂存室废油墨桶和废胶水桶HW49900-041-491楼东南侧30m23个月废油桶HW08900-249-08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抹布HW49900-041-49表4-16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单位:t/a)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名称位置占地面积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室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1楼东南侧40m23、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①危险废物在场界内暂存时,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②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仓库式贮存设施应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报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③对危废暂存间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④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⑤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台账应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至少为5年。(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根据危险固废的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容器贮存,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物散落、泄漏情况的发生。②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原则上危废运输不采取水上运输,采用汽车运输须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车辆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运输正常化。③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3)一般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地点必须建有天棚,不允许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雨水通过场地四周导流渠流向雨水排放管;临时堆放场地为水泥铺设地面,以防渗漏。③储存场应加强监督管理,按 GB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④建立档案制度,将临时储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外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4)小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的各项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或利用。企业应在厂区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在危险废物转运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运单。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4.2.5土壤和地下水1、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途径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分析见下表。表4-17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工艺流程/节点污染途径污染物类型备注生产车间印刷、复合、制袋大气沉降非甲烷总烃连续危险固废仓库危废暂存地面漫流危险废物事故垂直入渗油墨、胶水仓库油墨、胶水仓库地面漫流石油烃、有 机物事故垂直入渗事故2、污染防治措施为切实保护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切实做到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②分区防治措施:1)项目整个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2)固废堆场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3)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环境事故时的事故消防废水和泄漏物料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应做好应急管网收集和切断系统的建设。表4-18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险固废仓库、油墨、胶水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地面、原料仓库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项目对厂区地下水基本不存在风险的车间及各路面、室外地面等部分。一般地面硬化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厂内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则项目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4.2.6环境风险1、环境风险物质及风险潜势判定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见下表。表4-19 本项目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序号风险物质名称CAS号临界量来源厂内最大存放量(t)临界量(t)比值(Q)1危险废物-HJ169-2018中附录 B 表 B.22.012500.0402水性油墨、水性胶水-HJ169-2018中附录 B 表 B.21.3500.0263油类物质(设备润滑油)-HJ169-2018中附录 B 表 B.10.0125000.0000044合计0.066004注:危废厂内最大存放量按3个月产生量计算由上表可见,本项目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的项目只做简单分析。2、主要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危废、水性油墨、水性胶水的泄露,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等引起的环境污染以及火灾事故燃烧废气污染大气,消防废水未及时收集进入雨水管网污染下游水体,或消防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项目还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如下:a、原料和产品运输过程项目原料由原料提供厂家负责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可能有:发生交通事故。b、在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若安装一般的电气设备、不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不当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得当但安装上存在问题或运行故障失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和打开带电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等,都会产生电弧、电火花、电热或漏电,成为点火源,若遇到可燃物质、爆炸性混合物,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c、其他:企业对自然条件、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伤烫伤等其它方面的危险因素也应引起足够的注意,因为这些伤害事故有可能引起其它事故的发生。3、火灾事故防范措施(1)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临时储存时,储存地点应与生产区进行一定的隔离,长期储存的原料、成品应存于仓库内。加强仓库与生产车间的隔离。禁止将原料、半成品、成品储存在生产场地,尤其不可堆在设备边上和消防设施周围。(2)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等配置适量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保持疏散通道畅通。(3)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物料仓库,严禁烟火,进出仓库都要有严格的手续,以免发生意外;仓库内须有消防通道;物品分开放置。车间及仓库要设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仓库内保持阴凉干燥,防止原料高热自燃,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车间内要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4)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各机械设备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禁止在通道上堆放原料或者成品,机械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高速转动的轴、轮等部位要定期、按时注入润滑剂,各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5)加强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车间火灾:每天对车间设备,特别是注塑吹塑设备、电器设备、空压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生产车间的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特别是不允许抽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a、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1)危险物品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定车应是要把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工具相对固定,专车专用。凡用来盛装危险物质的容器,包括汽车槽(罐)车不得用来盛装其他物品。定人就是把管理、驾驶、押运及装卸等工作的人员加以固定,这就保证了危险物品的运输任务始终是由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来担负,从人员上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b、原料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1)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2)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仓温不宜超过30℃,湿度不超过85%。(3)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5)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6)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7)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8)建立日常原料保管、使用制度,要严订管理与操作章程。设立安全环保机构,专人负责。(9)对员工加强培训,进行必要的安全消防教育,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10)在使用前做好个人防护,对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检查,做到万无一失才能使用。c、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因此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对该企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本报告建议在将来的设计、施工、运行阶段应考虑下列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1)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示设置消防通道;(2)尽量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间内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3)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防止物料泄漏;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池。(4)压力容器严格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按规定装设安全阀,防止超压后的危害;(5)按区域分类有关规范在厂房内划分危险区。危险区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应按相应的区域等级采用防爆级,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接地;(6)在厂房内可能有可燃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可燃气体检测器。在有可能着火的设施附近,设置感温感烟火灾报警器,报警信号送到控制室和消防部门;(7)对爆炸、火灾危害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采取工业静电防范措施;(8)在中央控制室和消防值班室设有火警专线电话,以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9)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品;d、废气治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废气治理风险防范措施除加强操作人员工作素质外,主要在于对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废气装置的运行情况,保证各废气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大程度减少废气治理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废气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必须停止生产。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废气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e、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委[2024]20号)相关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主要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4、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危废、水性油墨、水性胶水的泄露,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等引起的环境污染以及火灾事故燃烧废气污染大气,消防废水未及时收集进入雨水管网污染下游水体,或消防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发生以上事故时,污染物泄漏将通过大气和水体进入环境,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本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4.2.7环境管理建议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并建立管理网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应建立环保科,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干部,负责与环保管理部门联系,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备品备件落实情况,掌握行业环保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全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环保科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与政策,协调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处理生产中发生的环境问题,制定可操作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2)建立各污染源档案和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规范固废台账。(3)负责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治理效果、存在问题,落实环保设施台账制度。安排落实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持和维修。(4)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环保设施出现故障的应急计划。(5)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纠正措施及预防潜在环境问题发生的预防措施。(6)负责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不断改善和完善各项污染治理工艺和技术,提高环境保护水平。(7)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和环保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能力,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有效实施。(8)规范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并设置标示牌,规范存储台帐、转运台帐的记录和管理。(9)规范厂区内各单元标志牌设置,特别是原料储存区必须设置标志牌,并注明基本属性和应急措施。4.2.8环保投资企业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等环保制度,并强化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环保设施投资估算见下表。表4-20环保投资费用估算序号分类污染治理措施投资(万元)1废气治理措施管道、排气筒、集气罩、风机、废气处理装置等142废水治理措施纳管处理费用23噪声治理措施减振材料、隔声措施等24固废治理措施危废仓库、危废处置费用等25合计——20合计本项目“三废”治理投资20万元,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COD、氨氮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声环境噪声Leq(A)基础减震、隔声门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级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切实做到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②分区防治措施:1)项目整个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2)固废堆场区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3)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环境事故时的事故消防废水和泄漏物料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应做好应急管网收集和切断系统的建设。生态保护措施企业在厂区内设置绿化。厂区沿围墙内侧,道路两边设置绿化带;建筑物四周种植草皮与灌木;车间附近种植具有防火作用的不含油脂性和无飞花扬絮的树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在强化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的同时,企业保证预警、监控设施到位。配备救护设备;危险作业增设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等设备。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类别,企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正式生产后,应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六、结论三昱包装(杭州)有限公司拟建于临浦镇通二村,租用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房,面积7175.2m2,为合法建筑。购置十色印刷机2台、分切机2台、制袋机8台、复合机2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袋2000t。本项目投产后,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审批原则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地建设实施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VOCs0000.36300.3630.363废水废水量0003600360360COD0000.01400.0140.014氨氮0000.00100.0010.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次品0005005050废包装材料0001201212废印刷版0000.100.10.1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和废胶水桶0001.18401.1841.184废油桶0000.00100.0010.001废活性炭0006.46206.4626.462废抹布0000.400.40.4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